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差不多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点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形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专门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以后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点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有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估量负债获得补偿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益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九)原保险合同的权益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十)再保险合同的权益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十一)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五条本准则不涉及企业作出的不可撤销授信承诺(即贷款承诺)。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企业合并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控制另一家企业,将两家企业合并为一体的过程。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一个实体在财务报表中同时纳入其直接或者间接受控制的子企业和关联方。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CAS)分别规定了如何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国际会计准则(IFRS)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根据IFRS3标准,只有在企业之间存在实质上的控制关系时,才能确认进行企业合并。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以他们的成本价值进行确认,而合并后形成的合并企业则按照获取成本进行确认。
根据IFRS3的规定,被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要在合并日之后立即停用,即不再对外发布,而合并后的合并企业则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尽管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有所区别,但两者在基本原则上是一致的。
无论是IFRS还是CAS都强调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应当按照获取成本确认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同时应当按照公允值确认合并后形成的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
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合并后形成的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准确反映了合并后的实质状况和财务状况,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时,应当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到会计准则的要求,采取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企业也应当根据需要向有关利益相关者披露合并情况,以及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
第二篇示例: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企业之间的合并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如何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下进行规范和处理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实用资料】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doc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发文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发文文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发文时间: 2006-2-15实施时间: 2007-1-1失效时间:法规类型:具体会计准则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全国发文内容: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全文PDF版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1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企业通过共同控制的方式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合并通常包括一个企业(被合并企业)通过将其资产、负债和权益转让给另一个企业(合并企业)来实现。
合并时,合并企业通常会以资产或权益的形式支付报酬给被合并企业。
根据准则,当一个企业实施了合并业务并控制了另一个企业时,应该将该合并业务识别为企业合并。
如果合并业务发生时没有控制关系,则应识别为合同业务或其他类型的交易。
在识别企业合并时,准则规定了以下准则:-企业应该使用购买法进行合并业务的计量,即以购买企业获取被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少数股权价值应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合并时,被合并企业的权益应按照其公允价值计量,包括已经发行的股份和股权工具未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
-被合并企业的权益中,与购买方公司已经控制(或可能控制)的权益相关的公允价值应计入购买公司的资本储备。
除此之外,准则还规定了一些合并后处理的事项:-合并后,购买方公司必须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被合并企业的识别资产和负债。
-购买方公司还必须处理被合并企业的商誉,即购买方公司支付的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
准则提供了对于商誉的计量和披露要求,包括商誉的分配和商誉减值测试。
需要注意的是,准则还规定了当被合并企业是合营企业或关联企业时的特殊情况处理。
最后,准则还提供了一些关于合并业务的披露要求,以帮助用户理解合并业务对购买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的影响。
总结起来,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提供了对于企业合并业务的识别、计量和报告的准则。
通过使用购买法进行计量,规定了合并后处理的事项,并提供了商誉计量和披露的要求。
这些准则有助于增强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准确性,提供相关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合并业务的透明度和了解。
国际会计准则---合并和单独财务报表

(4)其直接或最终母公司遵照国际财务报告按照本准则第29、30和33段对单独财务报表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9. 以上第8段所述母公司按照第29、30和33段编制的财务报表,是该实体编制的唯一财务报表。
20.用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通常在同一日期编制。当母公司和子公司报告日不同时,子公司通常为合并需要而编制与母公司报表相同日期的财务报表。如果编制与母公司相同日期的财务报表将需要过大的成本与精力,可以采用不同报告日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只要日期相差不超过三个月,并且对在不同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影响进行了调整。
21.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类似条件下的相同交易或者其他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
22.如果集团的某一成员对类似条件下的交易或者其他事项采用了不同于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政策,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作适当调整。
23.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的规定,子公司的收益和费用应自购买日起计入合并财务报表。被出售的子公司到出售日为止的收益和费用计入合并财务报表,出售日是指母公司停止控制子公司的日期。出售子公司所得价款与出售日子公司的账面价值(包括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确认为权益的子公司累计汇兑差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收益表中确认为处置子公司的利得或亏损。
7. 除第8段所述情况外,母公司均应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8. 当且仅当以下情况时,母公司不需要遵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1)该母公司是一个全资子公司,或少数股权所有者(包括没有以其他方式赋予表决权的所有者)一致同意该母公司无需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2)其证券没有公开交易;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最新资料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企业并购是对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从美国企业并购历程可以看出,企业并购与现代财务会计形成是相伴而生的。
而当我国企业并购面临发展的新阶段时,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制定38项会计准则,使我国企业的财务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接轨,新准则的实施也必然会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价、财务报告数据、资产处置、税务筹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也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并购动机、风险、方法方式的选择、事后资产处置和财务处理。
本文专门针对在企业并购中对产生商誉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一、商誉描述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的部分,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
购买产生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预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
未来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但购买方在购买时却准备为之发生支出。
”美国《企业合并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收购成本大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的总和的差额应确认为一项资产。
这项资产通常称为商誉。
”商誉是企业在并购时,支出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是企业拥有的在未来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一种无形的特殊经济资源。
其产生是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企业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率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
这种无形价值预计能为企业带来超过行业一般盈利水平的超额利润。
它的价值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时才体现,按总额来核算,平时这种价值是不计入企业账务中,只有企业发生并购时才计算确认这种价值。
二、商誉计量与减值确定(一)确定商誉内含公允价值尽管商誉不能独立于整体资产而存在,但是有其内在价值,需要确定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首先要确定商誉所属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其次要将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分摊于资产组内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最后,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分摊于资产组内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47.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应复核米摊销商誉的余额,并且,只要它不再可能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收回时,它应立即确认为费用。
任何已核销的商誉均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回。
48.商誉价值的损耗可能由几个因素造成。
例如,不利的经济趋势,竞争条件的变化,以及法律、条例或合同的变化。
它可能通过被购买企业经营产生的,或可能以现金流量的减少体现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应减记商誉的帐面金额并作为费用入帐。
购买产生的负商誉基准处理方法49.当购买成本低于购买方在交易日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所占的权益时,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比例降低,直至与购买成本一致。
如果不能通过降低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方式来完全抵销资产超出购买成本的部分,则剩余的超出部分应为负商誉,并应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5O.当购买方在所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合计数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时,所购买的净资产实际上是折价购买的。
因此,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因折价而减少,以确保购买交易不会按高于其成本的价值记录。
分布在那些资产上的总折价,应在出售相应资产或者在这些资产体现的未来经济利益被消耗时,作为收益实现。
就流动资产而言,例如存货,收益的实现过程要到存货被销售才能完成。
在长期资产的情况下,例如厂房和设备,通过在资产的使用年眼中提取较低的折旧来实现这种折价的收益。
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51.购买方在交易日所购买的可扭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的部分,应为负商誉,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未来或有事项对购买价款的调整52.当购买协议允许因一项或若干项未来事项对购买价款进行调整时,如果调整可能发生并且可以可靠地计量,则应在购买日将调整的金额计人购买成本中。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完整版】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完整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可编辑放心下载)国际会计准那么〔中文版〕国际会计准那么〔中文版〕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hinese Edition目录7>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号--存货1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号--已失效1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号--折旧会计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5号--已失效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6号--已失效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7号--现金流量表2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8号--本期净损益、根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2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3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0号--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3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1号--建筑合同4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2号--所得税会计5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3号--已失效5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4号--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5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6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7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7号--租赁会计8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8号--收入8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9号--退休金费用9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10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11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2号--企业合并12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3号--借款费用12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4号--对关联者的揭示13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5号--投资会计14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6号--退休金方案的会计和报告14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15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15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16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0号--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17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17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2号--金融工具:揭示和呈报19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3号--每股收益20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21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5号--中止经营22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6号--资产减值24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25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8号--无形资产27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3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32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1号--农业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1975年1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范围13>.在揭示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所有重要会计政策时,应该应用本号准那么。
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文目录对照

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录对照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录对照1.IAS1: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2.IAS2:Inventories《IAS2——存货》3.IAS3: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IAS3——合并财务报表》(已被IAS27和IAS28取代)4.IAS4:Depreciation Accounting《IAS4——折旧会计》(已被IAS16、IAS22和IAS38取代)5.IAS5:Information to Be Disclosed in Financial Statements《IAS5——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已被IAS1取代)6.IAS6:Accounting Responses to Changing Prices《IAS6——物价变动会计》(已被IAS15取代)7.IAS7:Cash Flow Statements《IAS7——现⾦流量表》8.IAS8:Accounting Policies, Changes in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Errors 《IAS8——当期净损益、重⼤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9.IAS9:Accounting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ctivities《IAS9——研发活动会计》(已被IAS38取代)10.IAS10:Events after the Balance Sheet Date《IAS10——资产负债表⽇后事项》11.IAS11:Construction Contracts《IAS11——建造合同》12.IAS12:Income Taxes《IAS12——所得税》13.IAS13:Presentation of Current Assets and Current Liabilities 《IAS13——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已被IAS1取代)14.IAS14:Segment Reporting《IAS14——分部报告》15.IAS15:Information Reflecting the Effects of Changing Prices《IAS15——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信息》(2003年已被撤销)16.IAS16: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IAS16——不动产、⼚场和设备》17.IAS17:Leases《IAS17——租赁》18.IAS18:Revenue《IAS18——收⼊》19.IAS19:Employee Benefits《IAS19——雇员福利》20.IAS20: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and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Assistance 《IAS20——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21.IAS21:The Effects of Changes in Foreign Exchange Rates《IAS21——汇率变动的影响》22.IAS22:Business Combinations《IAS22——企业合并》(已被IFRS3取代)23.IAS23:Borrowing Costs《IAS23——借款费⽤》24.IAS24:Related Party Disclosures《IAS24——关联⽅披露》25.IAS25: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IAS25——投资会计》(已被IAS39 和IAS40取代)26.IAS26: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Retirement Benefit Plans《IAS26——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27.IAS27:Consolidated and Sepa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IAS27——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公司投资会计》28.IAS28: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IAS28——对联合企业投资会计》29.IAS29:Financial Reporting in Hyperinflationary Economies《IAS29——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30.IAS30:Disclosures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Banks and Simila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AS30——银⾏和类似⾦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31.IAS31:Interests in Joint Ventures《IAS31——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32.IAS32: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 and Presentation《IAS32——⾦融⼯具:披露和列报》33.IAS33:Earnings per Share《IAS33——每股收益》34.IAS34:Interim Financial Reporting《IAS34——中期财务报告》35.IAS35:Discontinuing Operations《IAS35——终⽌经营》(已被IFRS5取代)36.IAS36:Impairment of Assets《IAS36——资产减值》37.IAS37: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 《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38.IAS38:Intangible Assets《IAS38——⽆形资产》39.IAS39: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IAS39——⾦融⼯具:确认和计量》40.IAS40:Investment Property《IAS40——投资性房地产》41.IAS41:Agriculture《IAS41——农业》国际会计准则中⽂版⽂件格式:Pdf可复制性:可复制TAG标签:会计学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0-03-30 15:23介绍国际会计准则中⽂版,国际会计准则在2008年做了更新,中⽂版不知道是否同步更新,这个对于会计从业⼈员的帮助很⼤,在⽹上找了很久中⽂版都是2003的⽼版本,不知道楼主上传的版本对我是否有⽤。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2

目录1 概述2 目的3 范围4 定义5 购买6 披露7 过渡性规定8 生效日期二、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本准则既包括一个企业被另一个企业购买,也包括难以辨别谁是购买者的这样一种不常见的股权联合。
购买会计涉及确定购买成本、将该成本分摊于被购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在购买时和购买后对形成的商誉或负商誉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问题包括确定少数股权金额、在一段期间内购买而产生的会计问题、购买成本的后续变化或对资产负债确认的后续变化以及要求披露的事项等。
三、范围1.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合并会计2.企业合并有各种不同的方式,这些方式受法律、税收或其他原因的制约。
它可能涉及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对一个企业净资产的购买。
企业合并可能通过发行股票或转让现金、现金等价物或其他资产来实现。
这种交易可能发生在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之间,或者一个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股东之间。
企业合并可能涉及建立一个新企业以控制参与合并的企业,一个或一个以上参与合并的企业的净资产转让给另一个企业、或者一个或一个以上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解体。
如果交易的实质与本准则中企业合并的定义一致,那么无论采用何种特殊结构合并,本准则中所包含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要求都是适合的。
3.企业合并可能产生一种母子公司关系,其中,购买企业为母公司而被购企业为购买企业的子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企业应将本准则应用于其合并财务报表中。
它将在被购企业中的股权作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反映(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和在子公司投资的会计》)。
4.企业合并可能涉及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净资产(包括商誉),而不是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份。
这种企业合并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企业应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应用本准则,并相应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也应用本准则。
5.企业合并可能导致法定兼并。
虽然不同国家对法定兼并的要求各不相同,但是法定兼并通常是在两个公司之间按下列任一种方法进行的兼并:(1)一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个公司,前者解散;(2)两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一个新公司,原先的两个公司都解散。
国际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1号——第25号

4.为恢复或维持企业预期从现用软件系统的原定业绩标准中获得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费用(例如,为使它们在世纪之交或引进欧元后能按原来预期的方式运转而发生的费用),只应在实施恢复或维持工作时确认为费用。
5.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第11段要求,在满足所有特定条件时,借款费用资本化作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下唯一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通过将这种处理方法的使用范围限定在相关资产,并在《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第4段对其予以定义,一旦企业选择对这些资产采用这种会计政策,《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便不让企业有随意性。因此,企业将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运用于某些相关资产而不运用于其他资产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结论达成日期:1997年7月
解释公告 第3号
剔除与联营企业交易中的未实现利润和损失
一、问题
1.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在联营企业的投资》第16段提到《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规定的合并程序,但它并没有对投资者(或其合并子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的“逆流”或“顺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利润和损失的剔除,给予明确的指南。“逆流” 交易指诸如将资产从联营企业销往投资者(或其合并子公司);而“顺流”交易则指诸如将资产从投资者(或其合并子公司)销往联营企业。
7.《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第39段和第40段要求,合营方与合营企业之间的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失,表明流动资产的可实现净值减少或长期资产的账面金额非暂时性下跌时,该未实现损失应立即予以确认。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之间的交易。
结论达成日期:1997年7月
2.问题是,投资者应剔除多少由其(或其合并子公司)与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之间的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利润和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3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三)职工薪酬计划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四)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以股份作为支付基础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五)债务重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六)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七)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八)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
(九)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十)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十一)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十二)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思路进行撰写:在进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都对此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控制其他企业,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控制范围之下的过程。
在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企业合并的活动日益频繁,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中的规定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
首先将介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特点,明确合并中涉及的主要概念和特征。
接着将分别解析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包括合并的确认条件、合并后的会计处理等方面。
通过比较两者的规定,以及对其异同的归纳总结,进一步分析了它们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影响和差异。
最后,本文将给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建议和展望。
根据对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的研究和比较,提出可能的改进方向和加强合作的机会,旨在促进全球范围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的标准化和一致性,为企业的财务报告提供更加可比性和透明度。
本文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分析,旨在加深人们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理解和认识,促进会计准则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企业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合并活动提供更加明确和统一的指导。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讨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的问题。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本文的概述进行阐述,简要介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特点,以及本文的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介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特点,明确其内涵和实质。
其次,分析国际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重点探讨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日确认、合并范围确定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的规定。
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第二章企业合并一、企业合并的概念企业合并一般指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实行股权联合或获得另一个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而将各独立的企业组成一个经济实体。
企业合并概念强调了两点:一是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是彼此独立的,而合并后,它们的经济资源和经营活动由单一的管理机构来控制,所以,企业合并的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二是强调了单一的会计主体,即企业合并是以前彼此独立的企业合并成一个会计主体。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企业合并可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通常按法律形式、合并的性质以及行业跨度进行分类。
(一)按合并的法律形式分企业合并按照法律形式可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也称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的方式取得其它一个或若干个企业。
(A公司+B公司=A公司)2.创立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创立合并也就是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新设合并。
(A 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也称取得控制股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取得另一企业或企业公司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
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控股企业被称为母公司,被控股企业被称为该母公司的子公司,以母公司为中心,连同它所控股的子公司,被称为企业集团.(二)按照企业合并所涉及的行业分按照企业合并所涉及的行业,合并可分为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
1.横向合并横向合并指一个公司与从事同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公司合并.2.纵向合并纵向合并指一个公司向处于同行业不同生产经营阶段公司的并购。
3.混合合并混合合并指从事不相关业务类型的企业间的合并.(三)按合并的性质分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1.购买: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权控制的合并行为。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3.31•【文号】财会〔2017〕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1998年修订
本准则中以粗体标示的段落,应与本准则中的背景资料和实施指南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的内容一并阅读。国际会计准则不拟应用于不重要的项目(参见《前言》第12段)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投资者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
21.如果联营企业具有发行在外的可累积优先股,并且为集团外部所持有,则不管股利是否已经宣布发放,投资者均应在调整优先股股利后。计算它在利润或亏损中的份额。
22.在权益法下,如果投资者在联营企业亏损中的份额,等于或超过了投资的帐面金额,投资者一般应中止登记更多的亏损份额,投资应按价值为零予以列报。登记更多的亏损,仅限于投资者由于为联营企业担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债务,而为联营企业履行责任所发生的债务或支出。如果联营企业此后报告利润,投资者只有在其应占利润的份额与未确认的净亏损的份额相等以后,才能重新确认其应占利润的份额。
生效日期
29.除第23段和第24段外,对从1990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生效。
30.第23段和第24段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生效时开始有效,亦即对报告期自1999年7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财务报表有效,除非在此报告之前就应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
31.本准则第23段和第24段于1998年7月批准,以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会计》(1994年重编)中的第23段和第24段。
定义-成本法
7.在成本法下,投资者以成本记录对被投资者的投资。投资者确认的收益,仅限于投资者在购买日以后,从被投资者产生的累计净利润中收到的分配额。收到的分配额超过这种利润的部分应作为投资的回收,冲减投资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以下简称“准则22号”)是中国核准的一个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在租赁交易中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该准则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套标准化的规则,规定企业应如何记录租赁交易,并向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透明度和可比性的信息。
1. 引言租赁交易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十分常见。
根据准则22号,租赁交易被定义为“一方(被称为出租人)将资产转租或转让给另一方(被称为承租人)使用的交易”。
资产可以是房地产、机器设备、车辆等。
2. 分类根据准则22号,租赁交易被分为两种类型: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获得资产的控制权,且租赁期限较长或租赁协议包含了购买选项的情况。
经营租赁则是指租赁期限较短,租赁方并不获得资产的控制权。
根据准则22号的规定,对于融资租赁,企业需要将租赁资产和与之相关的租赁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并分摊租赁支付额。
3. 计量根据准则22号,企业需要对租赁交易进行计量。
对于融资租赁,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量应根据公允价值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能够获得的交易价格。
对于经营租赁,租赁支付额应在租赁期间按照等额或递增的方式进行分配,并按照其在租赁协议中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确认。
4. 披露要求准则22号要求企业对租赁交易进行充分的披露,以提供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公允价值、租赁支付额以及租赁条款和条件。
此外,准则22号还要求企业披露与租赁交易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租赁期限、租赁支付条款的变动等。
5. 实施日期和过渡规定准则22号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对于以前已存在的租赁交易,企业应根据准则22号的规定进行过渡处理,并在第一次适用该准则时进行相关披露。
6. 结论准则22号对企业在租赁交易中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应按照准则22号的要求,合理、准确地记录和披露租赁交易,以提供对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决策支持和信息透明度。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的重要修订分析

作者: 刘云中
作者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
出版物刊名: 财会月刊(上)
页码: 34-34页
主题词: 公允价值法;历史成本原则;新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子公司;负商誉;旧准则;企业合并;会计实务;少数股权
摘要: <正>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3年首次颁布了“企业合并”会计准则(IAS—22,1983),并于1985年1月1日起生效。
经过十年的实践后,1993年又重新颁布了“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替代了原有的第22号准则(IAS—22,1993),并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
新准则与旧准则一样,仍然承认购买会计和股权联合会计各自的合理性,但是新准则对诸问题作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例如,关于购入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按照资产、负债的分类给予明确规定,减少了在会计实务中的随意选择;又如商誉,在旧准则中没有确定其摊销年限,但在新准则中,规定一般在5年内,最多在不超过20年的期限内予以摊销。
新准则着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在。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1)(一)金融资产 (2)(二)金融负债 (3)(三)衍生工具 (4)三、关于适用范围 (5)(一)涉及其他准则规范的情况 (6)(二)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7)(三)属于本准则范围的贷款承诺 (9)四、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9)五、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2)(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12)(二)关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 (13)(三)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4)(四)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4)六、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6)(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6)(二)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20)(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27)(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29)(五)金融资产分类流程图 (31)七、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 (31)(一)金融负债的分类 (32)(二)公允价值选择权 (32)八、关于嵌入衍生工具 (33)(一)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 (34)(二)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 (35)(三)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38)九、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41)(一)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41)(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42)十、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 (45)(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45)(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46)(三)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61)十一、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67)(一)概述 (68)(二)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69)(三)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85)(四)金融资产减值与利息收入的计算 (94)(五)金融工具减值处理流程图 (95)(六)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96)十二、关于衔接规定 (102)(一)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02)(二)相关指定或撤销指定 (102)(三)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103)(四)衔接调整与计量 (104)附录二 (105)《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说明 (105)一、本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05)二、本准则修订的过程 (106)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07)(一)减少金融资产分类 (108)(二)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处理 (108)(三)强化金融工具减值要求 (108)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本准则)主要规范了各类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减值,以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产生的相关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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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3年12月修订)目的本号准则旨在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本号准则既包括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情况,也包括在不能认定购买者时股权联合的少数情况。
购买的会计处理涉及到确定购买的成本,将成本在被购买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中进行分配,以及对在购买时或其后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的会计问题包括对少数股权金额的确定,对发生在一段时期的购买成本或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随后变化的会计处理,以及揭示的要求。
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企业合并。
2.本号准则代替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会计”。
3.企业合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方式,这些方式由法规、税收或其他原因来决定。
它可能涉及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对另一个企业的净资产的购买。
它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转让现金、现金等价物或其他资产来实施。
这种交易可以在参加合并的企业的各股东之间或企业与另一个企业的股东之间进行。
企业合并可能涉及建立新企业来控制参加合并的企业、将一个或若干个参加合并的企业的净资产转让给另一个企业、或者将一个或若干个参加合并的企业解散。
当交易的实质与本号准则的企业合并的定义一致时,无论采用哪种特定结构的合并,本号准则所包括的会计处理和揭示要求都将适用。
4.企业合并可能形成购买企业是母公司、被购买企业是购买者的附属公司的母子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应将本号准则运用于合并财务报表。
购买者将其在被购买企业中的权益作为对附属公司的投资包括在其自身的财务报表中(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
5.企业合并可能涉及购买其他企业的净资产,包括商誉,而不是购买其他企业的股份。
这种企业合并不会导致母子公司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将本号准则运用到其自身的财务报表中,从而也运用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6.企业合并可能引起法定兼并。
虽然不同国家之间对法定兼并的要求不同,但法定兼并通常是两个公司之间按下列任何一种方法兼并:(l)一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个公司,前者解散;(2)两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同时转让给一个新公司,两个原来的公司解散。
许多法定兼并作为集团重整或重组的一部分,并不适用本号准则。
因为它们是在共同控制下进行的企业之间的交易。
但是,导致两个公司成为同一个集团的成员的企业合并,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购买或股权联合处理。
7.除第5段所说明的情况外,本号准则不适用母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
不同的国家应按不同的报告惯例编制单独的财务报表,以满足各种需要。
8.本号准则不适用:(1)在共同控制下企业之间的交易。
(2)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对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以及合营企业的财务报表。
定义9.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联合,或取得对另一个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从而将各单独的企业组成一个经济主体。
购买,是一种企业合并的形式,在这种企业合并中,由一个企业,即购买方,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股权联合,是一种企业合并的形式,在这种企业合并中,参加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它们全部的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以达到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是购买方。
控制,是指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以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权利。
母公司,是拥有一个或多个附属公司的企业。
附属公司,是被另一个企业(即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少数股权,是附属公司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的一部分,它们所应归属的股权,既不由母公司直接拥有,也不由母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间接拥有。
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双方能将一项资产进行交换或将一项负债进行结算的金额。
购买日,是指将按购买方对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实际上转让给购买方的日期。
企业合并的性质10.在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上,购买实际上并不同于股权联合,这种交易的实质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
因此,对每一种合并应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
购买11.实际上,在各种企业合并中,一个参加合并的企业只有控制了其他参加合并的企业,才能辨认谁是购买方。
当一个参加合并的企业控制了另一个参加合并的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时,即可认为获得了控制权,除非在例外情况下,可以明确地证明此所有权不构成控制。
即使一个参加合并的企业不能获得另一个参加合并的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但作为企业合并的结果,一个参加合并的企业获得了以下的权力时,仍有可能被确认为是购买方:(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获得了对另一个企业一半以上的表决权的权利;(2)通过法律或协议,获得了决定另一个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利;(3)有权任命或解除另一个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的决策团体的大多数成员的权利;(4)获得了在另一个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的决策团体的会议中大多数投票权的权利。
12.尽管有时难以确认购买方,但常常有迹象表明购买方的存在,例如:(1)其中一个企业的公允价值远远大于其他参加合并的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较大的企业为购买方;(2)企业合并以现金交换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来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放弃现金一方为购买方;(3)企业合并使一个企业的管理当局能够控制合并后企业管理人员的选用。
在这种情况下,控制企业为购买方。
反向收购13.有时,一个企业获得了另一个企业的股份的所有权,但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而发行了足够的有表决权的股票作为出价,结果使得对被合并的企业的控制权转给了其股票已被购买的企业的所有者。
这种情况被称为反向收购。
虽然从法律上说,发行股票的企业可能被视为母公司或连续企业,但现在控制被合并的企业的股东的企业才是购买方,享受在第11段中所说的表决权或其他权利。
发行股票的企业被认为已被另外的企业所购买;后者被认为是购买方,并且应将购买法运用于发行股票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中。
14.在例外情况下,可能无法辨认购买方。
与一方占支配地位的兼并不同,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股东签订一项本质上平等的协议,共同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
此外,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管理当局共同参与合并后主体的管理。
其结果是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
这种企业合并应作为股权联合来予以核算。
15.若参加合并的企业之间不能实质上平等地交换有表决权的股票,共同分担风险和利益常常是木可能的。
这种交换确保了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有关所有者权益,从而使它们在合并后企业中的相关风险和利益被保留并使各方的决策权力得到保护。
但是,为了使股票的平等交换有效,对于一个参加合并的企业的股份所附带的权利,不能有重大的减少,否则该企业的影响将被削弱。
16.为了达到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的目的:(1)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如果不是全部,至少也是大多数需参加交换或联营;(2)一个企业的公允价值,应与其他企业没有重大的差异;(3)在合并之后,每个企业的股东应在合并后主体中大体上保持与以前相同的表决权和股份。
17.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会减少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的可能性,而辨认购买方的可能性则可以增加:(1)各参加合并的企业的公允价值的相对降低,参与交换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的百分比减少。
(2)财务安排使某一股东团体相对于其他股东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而这种安排可能在合并前或合并后起作用。
(3)一方在被合并主体中的权益的份额,依其以前所控制的业务在企业合并后如何经营而定。
购买购买的会计18.购买形式的企业合并,应采用本号准则第20-60段中所述的购买的会计方法予以核算。
19.采用购买法,使得购买企业的核算与购置其他资产的核算相类似。
既然一项购买涉及到通过转让资产、发生负债或发行资本的交易,来交换对另一个企业的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采用购买法是恰当的。
购买法以成本为基础来记录购买,并且根据购买所依据的交易来确定其成本。
购买日期20.从购买日期开始,购买方应:(1)将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合并到损益表中;(2)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因购买产生的任何商誉或负商誉。
21.购买日期,就是对被购买方的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实质上转让到购买方的日期,并且是购买法开始运用的日期。
从购买日期开始,也就是从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实质上转让到购买方的日期开始,被购买企业的经营成果即应包括在购买方的财务报表中。
实际上,购买日期是购买方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以便从其业务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日期。
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的权益的所有必须条件均被满足时,才能认定控制权已让给了购买方。
但是,在控制权实际上转让之前,并不需要根据法规结束或完成交易。
在评价控制权是否实际转移时,需要考虑购买的性质。
购买的成本22.一项购买应按其成本进行核算,该成本即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是在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支付的其他购买价款的公允价值,加上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
23.当购买涉及一项以上的交易时,购买的成本为各单项交易的成本的合计数。
如购买是分阶段达成的,区分购买的日期与交易的日期就非常重要。
如对购买的核算从购买日开始,那么,应采用在每一个交易日期确定的成本或公允价值的资料。
24.所放弃的货币性资产和所发生的负债应以它们在交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当购买的价款的结算推迟时,购买的成本应为在考虑了结算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溢价或折价以后该购买价款的现值,而不是应付款的名义价值。
25.在确定购买的成本时,购买方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如果不是由于市场过于动荡或狭小而使市价不可靠,应以其公允价值,即交易当日的市价来计量。
当在特定日期的市场价格不可靠时,则应考虑宣告购买条款的前后适当期间的价格波动的影响。
当市场不可靠或者没有牌价时,购买方所发行的证券的公允价值应参照其在购买方企业的公允价值中所占股份的份额,或是参照其在被购买企业的公允价值中的股份的份额,按照两者之中较明显的一个确定。
以现金代替证券支付给被购买企业的股东的购买价款也可能作为所放弃的公允价值的依据。
购买中的所有方面,包括影响谈判的重大因素,都应加以考虑,独立的估价可以用作确定已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的辅助手段。
26.除了购买价款以外,购买方可能会发生与购买有关的直接费用。
包括注册费用、发行权益证券费用,以及为购买而支付给会计师、法律顾问、评估师和其他咨询人员的业务费用。
一般管理费用,包括维持一个收购部门的费用,以及其他不能直接归属于此项特殊购买的核算范围的费用,均不应包括在购买的成本中,而应在发生时作费用处理。
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确认27.所购买的单项资产和负债应在购买日单独予以确认,如果:(1)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或流出购买方;(2)对购买方来说,其成本或公允价值可以进行可靠的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