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建商贸流通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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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福建两省商贸流通业
的调研报告
2012年5月中下旬,由××带队,调研组赴浙江、福建两省对其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分别与省、市、县商务部主管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考察了一些大型流通企业、福建“三合一”猪肉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和社区便民市场,总体感觉,浙、闽两省在商贸流通业发展方面各有特点,有许多经验和做法,给调研组很深刻的启示。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浙江是流通大省,市场两头在外,全省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流通业的发展。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积极采取规划、政策等有效措施促进流通业发展,初步形成了现代流通方式和传统流通业态协同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流通业同步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互动、城乡一体化进度不断加快的发展格局。
同时,浙江也是民营经济大省,中小企业是商贸流通行业的主体,全省75%的GDP、76%的进出口总额是民营企业创造的,90%的新增就业岗位是民营企业提供的。
全国40%的民营企业由浙商创办,全国500强企业,浙商占144席。
2011年,全省年末常住人口5463万人,生产总值为32000亿元(人均GDP58665元),财政总收入5925亿元。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31亿元,总量居全国第四,分别是我省的1.3倍、2.3倍和3.1倍。
批零贸易和餐饮业增加值约占全省GDP
的12%,是浙江省国民经济的第二大产业部门。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分别是我省的1.7倍和2.6倍。
全省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4212家,全年有形市场成交额1.45万亿元,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705个,超十亿元的市场210个,其中超百亿元的市场25个。
城市商业设施比较完善,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200家,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100多条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于一体的现代商业综合体相继建成,全省已有8个地市建立了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农村消费网络基本实现乡(镇)连锁超市全覆盖,全省2900余个行政村累计建设27780个日用品连锁店,20000个农资连锁店。
196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2245家农贸市场年交易额分别达到1600亿元和1900亿元。
在商务部争取的“早餐工程”、“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中华老字号”等各领域的项目数量位居全国前三名。
福建省:2011年,全省年末常住人口3720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410.21亿元,财政总收入2596.1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8.77亿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779元。
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除财政收入外)平均是我省的1.5倍。
福建省的商贸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在省经贸委。
到2011年,
在全省已建成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323家,社区便利店531个,建成1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个城乡集贸市场。
二、做法和特点
浙、闽两省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富有新意,各有特点。
在省、市政府积极的财税政策支持下(到2011年,两省用在商贸流通行业方面的财政资金各增加到近1个亿),浙江省全面系统地推进“三体系一工程两机制”建设。
“三体系”即建立生活性商贸流通体系,健全生产性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一工程”即实施商贸流通业竞争力提升工程;“两机制”即建立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商务信用和行业监管机制;福建省相对于浙江省对商贸流通行业全面系统的管理工作,其重点在把商贸流通产业作为民生保障工程,特别是在“菜蓝子”工程建设方面卓有成效,通过推进“大棚蔬菜、平价菜店、流通体系”三项建设,建立“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稳定城乡蔬菜市场供应。
建立猪肉追溯“三合一”管理体系,即屠宰企业监控、肉品质量追溯、12312举报投诉服务系统集成建设,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目前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样本。
其具体做法是:
1、围绕消费促进和升级,完善生活性商贸流通体系。
一是在消费服务网络的网点布局上,积极推进以社区标准化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市场和“菜篮子”专营店、快捷维修、早餐门店等生活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
展品牌产品连锁专卖店,有序发展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等大中型商业综合体,推动日用消费品市场商场化改造,提升、改造一批商务休闲、旅游休闲、夜间休闲的特色商业示范街,推动不同层次消费便捷、服务优良的生活消费集聚区建设;二是在经营业态上,提升传统零售业,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规范电视购物、直销等无店铺销售模式,加快发展城市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三是在服务内容上,规范“购物节”、“美食节”等促销方式,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围绕工业经济发展和提升,健全生产性商贸流通体系。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整合品牌、产品和服务等资源,建立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服务的电子商务系统,通过直营或特许加盟的方式,建设自主品牌连锁专卖网络,延伸销售网络终端;二是推动一批消费者认可、质量好的品牌产品进入大型商场开设专柜,推动工业产品分销渠道由批发市场向百货专柜和专卖店等品牌营销方式转变;三是积极引导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在当地设立区域总部、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组织适销对路的当地产品进入国内外零售企业采购网络;四是完善工业园区、城市居民社区、乡镇所在地和较大的行政村回收网点布局,发展网络收废、电话收废等新型回收方式,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形成以回收网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四是鼓励专业化
的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及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合作协作,针对特定行业建立统一的生产资料购销网络和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完善产供销物流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形成上下游有机融合的供应链,推进生产性商贸服务集聚区建设,建立通畅高效的工业品流通网络,形成与全国市场有效衔接的一体化布局。
3、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一是完善农村消费市场网络。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农村连锁超市(农家店),提高农村连锁网点(超市、农家店)覆盖面。
整合农村商贸流通资源,推行“一网多用”,发展农村综合商贸服务社,融合农资、药品、图书、音像和社区服务等经营内容,提高农村商业网点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创新农村物流配送方式,支持商贸企业采用公交车搭货、上门提货和农产品易货等配送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
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网”,推动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发展;二是完善农资供应网络。
支持农资流通龙头企业健全农资检测和监督机制,发展农资连锁(农资店)经营,完善售后服务。
发展大型农机租赁、农资和农产品易货贸易等服务模式,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的现代农资流通体系;三是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
培育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改造升级产业带动明显的大中型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展销中心、仓储中心和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
动“农超对接”、订单农业、经纪人营销等流通模式发展;四是推广应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4、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商贸流通业竞争力提升工程。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推动连锁经营从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拓展,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依托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建设产品丰富、消费便捷、售后服务完善的购物网站,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和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电子商务销售比重。
推广装卸机械化和配送自动化,完善物流配送设施,健全商贸流通企业配送网络。
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的公司制改造,提高市场集中度。
推进大型商贸企业自有品牌销售,提高流通终端控制力;二是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
完善配套财政、税收、融资等政策,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培育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实施跨区乃至跨国经营战略。
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开展加盟合作,通过联合采购、销售联盟,实行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实现销售终端共享,共同培育产品品牌。
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和提升发展,形成一批市场集中度高、辐射能力较强、经营规范的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
加大流通企业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和商品品牌,
开展老字号认定,做好老字号保护和发展,提升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5、围绕市场调控能力提升,建立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
完善监测制度,优化样本结构,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培养专职分析人员和专家相结合的运行分析队伍,不断提高市场运行预测、预警能力;二是完善市场应急管理工作体系、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和市场风险资金保障体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代储相结合的现代储备制度,健全成品油、农资、化肥、棉花等重要商品和粮食、食糖、生猪等生活必须品应急调控机制,特别是以猪肉为重点的“菜篮子”市场供应协调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三是建立和完善贸易救济援助机制。
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地方性工作规范,设立贸易救济援助专项资金,为受损商贸流通企业申请贸易救济措施提供技术援助,为受损严重或自身恢复能力不足的企业和产业提供支持,确保产业安全。
6、围绕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商务信用和行业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商贸流通行业监管。
加强成品油、典当、拍卖和直销市场规划和行政许可管理,完善审批流程,完善成品油零售和批发网点布局,合理规划典当行业规模,推进品牌化和规范化经营,提升典当行资金周转速度和融资能力,推进拍卖行业结构调整,拓展无形资产拍卖和社会委托业务。
加强商业特许经营
市场监管,规范全省特许经营行为。
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建立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建立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餐桌的快速检测系统,保证农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制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医药流通网络建设。
加强酒类行业管理和市场整顿,强化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管理。
做好再生资源回收,零售商促销、品牌汽车销售等经营者备案工作,不断规范商贸流通领域经营行业;二是推动流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加强商贸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卫生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进全省各市区“12312商贸领域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商贸综合执法效能;三是推进商贸领域信用建设。
依托全省公共信用平台建设,以商贸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商务领域信用管理系统为基础,协调有关部门和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指导商贸领域各行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鼓励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环境。
三、对我省的启示
浙、闽两省发展商贸流通业的经验告诉我们,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商贸政策法规,夯实商贸流通产业基础,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是我省发展商贸流通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商贸流通工作的基础。
“商
贸流通是一个行业,更是一个产业”,是一个已从传统的实物流通逐步发展为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相融合的全要素、全过程流通,成为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再生产的起点和归宿点。
各级政府要从发展一个产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商贸流通行业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商贸流通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管好这个行业,做好这个产业”。
构建通畅高效的工业品流通网络,构建便捷安全的消费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商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市场,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2、加强领导,深化改革,是全面推进商贸流通工作的关键。
长期以来,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产业政策的不配套,是制约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在管理体制上,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政出多门的问题依然存在。
从横向上看,流通业的行业管理职能比较分散,如工业、农业、文化、出版等部门都有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多头管理、政策重叠、投入分散。
从纵向上看,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的流通管理队伍呈明显的“倒三角”特点,特别是县一级,很多地方没有机构、没有编制、只有兼职人员,工作只能疲于应付,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上,商贸流通行业财政专项远低于工业、农业的比重。
流通
领域大部分营业税按最高标准5%征收,其它很多服务业按3%征收。
同一地段的商业用地价格远高于工业用地价格等等。
上述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有效突破。
3、完善规划法规,强化政府引导和管理职能,是做好商贸流通工作的重要抓手。
推进商贸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加大现有法规的执行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比如在地级市试行便民商业网点建设项目听证会制度,引导便民商贸设施有序建设,并逐步向全省推广。
积极开展立法调研,重点推进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电子商务、会展业、再生资源回收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和完善全省商贸流通产业法规体系;结合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好相关行业子规划,建立和完善商贸流通产业规划体系。
把各种调控政策与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起来,加强对商贸流通产业的的调控、管理和服务,保障规划的贯彻和有效实施。
4、加大扶持力度,夯实商贸流通产业基础,是提升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的必要手段。
认真抓好现行各项财税、金融促进政策的落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专项资金整合,加大对现代流通业、国内市场开拓、大型流通企业培育、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放心肉”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体系等领域的扶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制定针对重点流通企业、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老字号企业的税费优惠政
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丰富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手段;研究落实针对商贸流通企业合理的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加强商贸管理队伍建设及商贸领域从业人员的政策教育和技能培训,营造良好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环境。
四、政策建议
1、加强领导,理顺行政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要把做好商贸流通工作作为我省经济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和重要考核指标,将商贸流通行业发展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范围,积极开展“现代商贸流通强市”创建工作;在县级机构改革中理顺流通行业管理体制,设立内外贸统一归口管理的商务行政机构;建立全省商贸流通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工商、质检、农业、公安、卫生等部门的交流和协作,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
2、深化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进入流通领域和内外资相同的、公平的政策环境,推动商贸流通行业管理的重点转向调控、管理和服务,推动商贸流通行业由“放开搞活”向“规范提升”阶段发展;加强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编制“陕西省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落实“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地方性法规,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扭转“商业网点规划”能说不能做的局面。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夯实商贸流通产业基础。
一是加大
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制定符合商贸流通产业实际的投资强度和用地标准,逐步增加商贸流通产业建设用地总量。
鼓励各级政府将实施城镇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商贸流通业,并对具有公益性、准公益性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等生活性、生产性商贸流通业项目,实行与工业项目同等的供地方式,切实加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用地保障;二是加大能源政策支持力度。
针对商贸流通产业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工业分类电价,以及用水、用气政策,如针对目前“峰谷电价”政策,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峰时用电”价格进行适当的电价补贴,执行用水(桑拿、洗浴、洗车等高耗水行业除外)、用气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切实降低商贸流通产业的经营成本;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一方面,严格落实好国家现行的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老字号企业保护、国内市场开拓、“放心肉”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体系等领域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设立适度规模的省级商贸流通产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商贸流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补贴,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居民区规划确定的便民商业服务网点等公益性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直接投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及其品牌的培育与创建项目和突出贡献企业和创新企业的奖励,以及商贸流通人才的培训、全省性商贸流通行业的重大活动支持等;研究制定激励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并对在其
发展初期新增的房产和用地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对其在兼并重组扩大生产过程中,发生转让企业产权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免征营业税等,积极培育本土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引进国内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提高我省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