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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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财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统一、规和有序开展,使财务信息化系统更好的服务于***的管理和战略发展需求,根据《人民国会计法》、《企业部控制基本规》、《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财会[2013]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向,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措施。

第三条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财务部是实施财务信息化的主要领导部门并负责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所属各公司财务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格执行制度要求,相互配合,及时发现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信息化岗位管理

第五条信息化岗位设致。根据会计核算与管理需要,财务信息化主要设置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三类工作岗

位。系统管理员由各公司财务部指定人员兼任,也可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软件操作人员指财务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员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担任。

第六条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财务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2、进行财务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各岗位操作人员建立账套和报表系统,协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选项;

3、负责财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财务软硬件、办公软件的安装、维护及日常故障的排除;

4、硬件的管理与维护,主要包括服务器、各操作终端、打印输出设备;

5、在信息化应用软件技术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设定会计核算岗位、科目编码数据库的建立、软件试用等业务的初始化工作。

6、负责定期对财务信息化数据资料的备份。

第七条软件操作员管理规定

1、掌握WINDOWS操作系统一般指令的使用法,熟悉OFFICE 办公软件并能够熟练运用;

2、掌握所使用微机及附属设备的基本性能和使用法,能够熟练运用金碟、用友、久其等财务软件;

3、各操作人员只能在操作系统管理员确定的权限围使用软件的功能,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4、各操作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非授权人员,不定期修改自己管理的计算机口令;

5、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进入系统时必须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登录,工作完毕后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退出操作系统;

6、出纳员和复核员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格按照网上银

行操作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妥善保管自己的密钥,不定期修改网上交易密码,确保本单位银行资金的安全。

7、办理网上远程纳税认证时,操作员持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

8、各操作员关机前一律要退出财务软件系统,下班离岗之前应切断总电源,以防止线路故障发生火灾。

9、各操作员年末负责打印所分管会计账簿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管理规定

1、全面负责财务信息化形成的磁性数据档案管理,负责财务软件生成的纸质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对磁介质会计档案按规定和要求妥善保管,做好防磁、防尘、防潮、防火等相关工作;

3、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数据的定期备份工作,负责保管系统管理员备份形成的磁质,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4、年终审计结束后,负责将数据介质和纸质会计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第三章财务信息化硬件管理

第九条财务信息化硬件设备专用于运行账务处理软件和常用办公软件,任人不得用于电子游戏、不得用于对外服务;

第十条配备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终端,要格建立管理台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非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移动微机设备和网络信号线;

第十一条各操作员要爱护办公设备,格按操作规使用机器设备,外来人员未经本部门领导允,不得使用任一台办公自动化

设备。

第十二条要加强对财务专用服务器存放的机房的管理,系统管理员要对机房的环境,安全负责,对访问机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对机房进行巡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

第四章财务信息化软件安全及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系统软件无论是自行开发还是委托开发,均要视同会计原始档案,保管期限是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之后的五年,对在用的系统软件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四条财务软件升级或二次开发修改完毕的软件统一安装到各终端后应及时拷贝归档,归档软件应和系统现运行软件保持一致。

第五章财务信息化数据管理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正常、可靠、稳定运行,各公司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

第十六条财务信息化会计数据进行备份形成的备份数据文件不少于两份,分不同的场地进行保管。具体工作要求为:(一)备份策略

1. 备份策略的选择需要统筹考虑信息系统中需备份的总数据量,线路带宽、数据吞吐量、备份窗口等因素;

2. 备份策略包括,但不仅限于数据备份围、备份式、执行时间、备份频率、任务执行顺序、保存时限、离线及异地备份频率、备份介质编号规则、恢复测试频率等;

3. 系统管理员要记录系统数据备份相关工作,对失败的备份

操作处理需进行汇报、跟进及记录;

4. 备份对象发生变更后,应同时评估、调整备份策略。备份策略的变更应得到财务负责人审批;

5.财务部长应定期对备份工作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备份工作的完整性以及出现的问题已得到适当处理。

(二)备份介质

1. 所有备份介质一律不准外借,不准流出公司;

2. 离线或异地备份介质存放地至少应具备防火、防水、基本的门禁装置等设施。备份介质存放应有详细记录,记录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备份介质编号、存放人、存入日期等;

3. 数据正本与备份应分别存放于不同地点,防止因火灾、水灾、地震等事故产生不利影响;

4. 系统管理员每年对备份介质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介质损坏,应立即更换;

5.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需要废弃或销毁时,应履行审批、登记和交接手续,并保证双人以上在场。

(三)备份恢复

1.如果需要对备份数据进行恢复,应履行审批手续,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执行;

2.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备份数据进行恢复性测试,以确保所备份数据的可用性,测试结果要形成报告并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3. 备份恢复的审批文档及备份恢复工作的系统日志应归档保存。

(四)日常工作电脑中的数据备份

财务人员要对工作电脑中的工作数据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需要定期将重要信息备份至移动存储设备。对于以前年度的重要工作文档和底稿可以刻录光盘,以备长期保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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