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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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按照全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及大数据系统平台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即将开展全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及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为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搞好我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识别精准、基础数据调查精准、帮扶需求排摸精准、扶贫措施落实精准,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职责任务

1、帮扶对象精准聚焦。要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2、目标任务精准对接。要紧盯“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对接全面小康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时序,制定“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业,一项一项抓实见效。

3、帮扶内容精准落实。要重点宣传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和省市区精准扶贫大会精神,研究、对接、落实“1+17”精准扶

贫配套文件精神,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加快水、电、路、房、易地扶贫搬迁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期实现村村通路、户户通电、安全饮水、住无危房的目标;加快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协调落实双联惠农贷款等各类扶贫优惠小额贷款,实现村有致富主业、户有致富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救助保障等行业扶贫计划,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4、帮扶措施精准到位。要推进扶贫机制的改革创新,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村集中资金用于重点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贫困人口;主动参与到村到户到人资金项目的衔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深入宣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教育引导贫困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协调引导双联单位和干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帮扶工作。做好社会帮扶的争取和对接工作,动员省内外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

5、夯实基础强化治理。要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贫困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生活,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村级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能力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四议两公开”,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促进邻里和谐、村组和谐。

6、培育典型示范引领。要及时总结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育、总结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作保障

1、所在乡(镇)和双联单位要积极主动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驻村干部食宿安排在村级组织活动室、闲置校舍,也可租用农房,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较近的,可由乡(镇)政府提供食宿条件。租用房屋等所需费用按相关规定,可从财政补助经费中列支或由双联单位承担。

2、驻村干部要集中时间精力开展帮扶工作,严禁“走读”,确保每年达到2XXXX年度休假计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队长请假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报区委双联办备案。队员请假由队长审批。建立驻村干部工作日志、驻村时间和工作情况档案,由乡(镇)核定,区委双联办汇总,每季度向市委双联办报送工作开展和考勤情况。各双联单位对双联干部到村开展工作的次数、天数记录在案。

3、干部驻村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派出单位参照甘办发〔XXXX年一评估制度,每年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驻村时间进行考核评价,作出年度工作鉴定,作为组织部门干部使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工作由区委双联办会同组织、扶贫部门组织实施。

2、驻村干部的考核结果,由区委双联办及时反馈派出单位,对工作

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队长和队员,给予表彰奖励,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职转任重要岗位。

3、驻村干部驻村时间满1年的,由派出单位视情作出留任、轮换或调整的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本人自愿的可继续留任;对群众不满意、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调整。派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驻村干部的轮换交替,不得随意抽调或中途更换,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

4、设立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优秀工作队长和优秀工作队员奖,在每年全区双联行动大会上予以表彰;对没有如期完成年度帮扶计划的工作队、驻村时间没有达到要求的干部,不能纳入评先树优范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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