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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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公司创新项目的管理及孵化策略

高科技公司创新项目的管理及孵化策略

高科技公司创新项目的管理及孵化策略第1章创新项目概述 (4)1.1 项目背景与意义 (4)1.2 项目目标与期望 (4)1.3 项目创新点与竞争优势 (4)第2章项目团队建设与管理 (5)2.1 团队构成与角色分工 (5)2.1.1 团队规模与成员选拔 (5)2.1.2 角色分工 (5)2.2 团队协作与沟通机制 (6)2.2.1 团队协作 (6)2.2.2 沟通机制 (6)2.3 团队激励与绩效评估 (6)2.3.1 团队激励 (6)2.3.2 绩效评估 (6)第3章市场分析与调研 (7)3.1 市场环境分析 (7)3.2 竞品分析 (7)3.3 目标客户与需求分析 (7)3.4 市场调研方法与实施 (7)第4章技术研发与创新 (7)4.1 技术可行性分析 (7)4.1.1 市场需求分析 (7)4.1.2 技术风险评估 (7)4.1.3 资源评估 (8)4.2 技术研发策略 (8)4.2.1 研发团队建设 (8)4.2.2 技术路线规划 (8)4.2.3 技术研发过程管理 (8)4.3 创新成果保护与知识产权 (8)4.3.1 创新成果保护策略 (8)4.3.2 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护 (8)4.3.3 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 (8)第五章项目计划与进度管理 (8)5.1 项目阶段划分 (8)5.1.1 立项准备阶段: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目标、技术路线、市场前景等,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组。

(8)5.1.2 研发设计阶段:根据项目需求,开展技术研究和产品设计,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完成产品设计。

(8)5.1.3 试验验证阶段:对设计方案进行试验验证,保证产品功能、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9)5.1.4 试产试销阶段:进行小批量生产,验证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开展市场推广和销售。

(9)5.1.5 批量生产阶段:根据试产试销情况,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批量生产。

(9)5.2 项目进度计划 (9)5.2.1 立项准备阶段:预计耗时1个月。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活动应遵循与集团公司主营业务相符合的原则,建立服务现场、提质增效、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广泛与高校、科研院所、关联企业合作,开展项目技术难点攻关、前瞻性技术研究活动,实现科技水平与现场生产力的共同提高。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内容包括科研课题管理,项目科技攻关,奖项申报,专利、工法、标准、论文、软件开发管理及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科技创新工作管理。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由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含汉江重工和勘察设计院,-2-下同)、项目部三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由集团公司科技部(技术中心办公室)归口管理,发挥集团公司专家作用,充分利用企业技术中心、股份公司工程实验室等平台,负责各专业的创新引领工作,坚持自主研发,同时积极采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以及技术集成等多种模式开展技术创新。

(二)工程公司应相应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管理体系,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科技创新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应满足科技开发工作的需要。

(三)项目部科技创新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根据本项目承担的课题和科技攻关任务配备专人进行科技开发。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发布的相关科技政策。

(二)负责制度体系的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和维护。

(三)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创新计划,编制集团公司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查,组织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验收,负责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监督。

(五)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科学技术进步奖、工法、专利等评审、推优。

3-54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下发)_20200817001458

3-54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下发)_20200817001458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项目立项原则(一)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基础,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基础性、储备性的关键技术;(二)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对企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能够形成集团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技术产品与重大产业化开发项目;(三)在生产、建设、经营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节能增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治理环境污染等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项目;(四)在煤炭混配、燃烧、炉内安全性等存在着现实的需求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的课题。

进行现代化物流、煤化工、信息化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并促进上述重点高技术领域科研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五)公司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及应用技术推广;(六)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有关课题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支机构、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计划发展部是公司科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职责是:(一)经集团公司审核,组织申报国家级科技项目;(二)组织申报集团公司单项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三)组织申报公司年度科技项目,制定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提出年度科技费用总额预算,报集团公司审定;(四)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科技费用总额范围内,负责对所属单位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五)下达所属单位的100万元以下科技项目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组织实施所属单位的100万元以下科技项目计划;(六)组织对科技项目的验收;(七)监督检查科技项目执行情况;(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公司科技创新主体,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科学合理的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1. 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 对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

3. 对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 申报上级科技创新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5. 申请上级公司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鉴定及奖励。

6. 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7. 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8. 有计划的组织具有科技创新能力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9. 加强政、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10. 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保护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四条成立科技创新管理小组1. 小组成员组长:黄荫斌副组长:邵盼盼组员:赵孔朋张晓东张琦张雷华俊洋李叔阳2. 工作职责(1)拟定完善科技创新相关规章制度;(2)制定公司科技创新考核指标;(3)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计划;(4)落实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工作;(5)落实科技创新申报评审及奖励批复;(6)落实科技创新上级公司申报工作。

(7)落实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申报1. 项目的来源:(1)公司领导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2)各部门、服务中心、子公司提出的研究课题;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书面相关申报资料,于每年3 月底之前报信息技术部。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所有科技活动、管理创新和成果的管理要求和职责。

2 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 技术创新项目以技术革新、工艺优化、能耗降低、质量改进、技术经济指标提高、设备效能提升以及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等为内容开展的专项技术活动。

3.2 管理创新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或提高。

4 职责4.1 技术中心4.1.1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归口管理;4.1.2 负责科技项目及成果、技术办法、专利日常工作管理;4.1.3 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季报、年报编制、报送;4.1.4 组织实施公司科技成果转化;4.1.5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及各级各类科技奖的申报组织。

4.2 财务部4.2.1负责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科技开发经费。

4.2.2负责提供科技项目基础数据。

4.2.3负责科技项目预算审核及执行监督。

4.3 企管部4.3.1负责公司管理创新相关工作;4.3.2负责落实科技激励奖励资金发放。

4.4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科技项目管理,并按季度将科技项目季报、年报报送技术中心备案。

5 管理要求5.1 技术创新组织体系5.1.1 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建立与完善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经费、成果、统计管理、应用与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5.1.2 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在公司技术中心的基础上,组织架构设置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模式。

公司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技术中心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指定的专家担任。

5.1.3 技术中心由决策咨询、科技管理、研发及支撑三部分机构组成,机构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具有开放功能的整体。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XXX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研究解决生产运营中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整体装备水平、安全运行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X食品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三条科技创新项目及分类科技创新项目是指在科技创新计划中安排以科技经费投入为主,由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活动。

科技创新项目可分为:1. 国家项目:是由XXX食品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报,获得国家批准立项并给予资助的科技创新项目,容和盛食品集团公司将为国家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及相应的条件;2.公司项目:是未获得国家资助,由容和盛食品集团公司投入研发费用并管理的项目;国家项目和公司项目按项目承担方分为产学研合作项目和自主研发项目。

第四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流程(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立项申报、立项评审、项目批复)、项目实施(含中间过程控制)、项目验收(含后期的项目成果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和成果评价等;(二)项目管理按照国家项目和公司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国家项目、公司项目立项、成果及公司项目实施、验收由公司技术中心实施管理;国家项目实施、验收由投资项目部按《容和盛科技创新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进行管理,并接受技术中心指导;(三)项目立项申报审批流程为:研发单位提出申请→研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技术中心复审→总经理批准。

1. 项目的选题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⑴以容和盛食品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为生产、基建重大工程技术和中长期发展需要服务的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关键技术;⑵跟踪猪肉加工科技发展,在引进国外关键技术的国产化方面能取得重大突破,能将装备提升到国内先进水平;⑶生猪养殖、肉品生产、基建中发现的涉及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项目;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或重大影响的项目;关键技术的工程试验和示范项目、实用化研究项目;⑷对提高XXX食品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改善环境有较大作用,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先进、成熟、适用,应用对象明确,推广范围较大,并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企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⑸XXX食品集团公司发展中有全局性、储备性的关键技术的应用理论研究项目。

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等,在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的指导下由山东省科技厅制定的,关于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旨在促进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科学规划,有效实施,减少管理成本,提升工作效率,保护知识产权,更好地为科技领域做出贡献。

2.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是指在山东省实施的,由科技厅立项的,研究内容突出,技术先进,具备较强的市场前景,规模较大,投入资金较多的科技创新项目。

3.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的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但不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由其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1. 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有关单位。

2. 申报者应当熟悉该领域的技术状况,具备良好的研究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3. 申报者应当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科研机构许可证、高校营业执照等,以及相关技术报告、科研计划书等。

4. 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三、审查1. 山东省科技厅负责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审查工作。

2. 山东省科技厅可以组建审查委员会,由专家学者、行业专家等组成,对申报项目进行专业性审查。

3. 审查委员会应当将审查结果报山东省科技厅备案。

四、立项1. 山东省科技厅负责根据审查结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进行立项。

2.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在重要科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可以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以及符合国家各项政策的情况下进行。

3.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应当于审查结果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向申报者反馈结果。

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XXXX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XXXX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夯实科技研发管理基础,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立项第一条每年11月底前,各权属公司采用“自下而上”、并辅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制定下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计划,遴选出对产业具有较大意义的重点项目纳入集团年度科技工作计划。

非申报时间范围内提出的意义重大的或指令性计划项目,可随时补充立项。

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由权属公司管理。

第二条多家权属公司开展的内容相近或相关的项目由集团牵头合并立项进行联合研发或委托研发,各权属公司承担子课题研发。

经集团批准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纳入集团管理。

第三条纳入集团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的项目,应积极申请在省发改委、工信厅、科技厅、水利厅、农业厅、环保厅等部门及省级及以上协会立项,并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

经批准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纳入集团管理。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组建技术研发团队,组织项目立项调研、技术研发方案设计、实施、资金预算及使用、流程资料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带头人或技术骨干,具有组织技术创新项目的领导和研发能力。

第五条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纳入集团管理的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进行月调度、季总结、年度考核,采取会议、现场等多种形式调度、协调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相关信息形成月度科技简报。

第六条权属公司负责本单位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分管科技创新工作的权属公司领导具体负责,有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组织项目立项工作,保证单位的项目立项满足研发费用归集的需求,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展,组织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生产等部门单位形成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理顺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第七条列入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的项目务必按计划推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组织专家分析,必要时做出调整。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项目申请与立项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请与立项应充分考虑国家战略方向和市场需求,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研发规划,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者需详细阐述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时间安排、预算和资金来源等信息,以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策略。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1.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经理、项目成员等层级结构,明确各级别职责和权限。

2. 职责分工与人员配置: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依据任务性质合理分配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 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定期的项目沟通会议制度,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协调发展。

4. 考核与激励制度:制定合理的项目考核标准和激励制度,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1. 项目计划与进度表:根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2. 进度跟踪与调整: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适时调整项目计划。

3. 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成果达到预期水平。

4. 成效评估:定期对项目进行成效评估,深入了解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为后续项目改进提供依据。

四、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1. 风险识别:及时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对预案,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迅速采取行动,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3. 风险监控与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关注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验收与成果评估1. 验收标准与流程:制定明确的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预期要求。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科技研发有效地为集团的生产建设和发展服务,使科技进步成为所属单位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宗旨和原则:(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生产、建设和经营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提高业务和产品的技术水平,推动集团先进发展;(二)科技体系应结构清晰、权限规范、职责明确、精简高效;(三)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四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体系结构、科技项目管理、科研创新专项基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奖励等。

第二章科技体系结构第五条集团科技体系包括科技决策咨询及顾问机构、内部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工作管理机构等。

第一节科技决策咨询及顾问机构第六条为推动集团战略规划、技术创新相关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成立集团技术委员会。

第七条集团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对集团的发展规划提出咨询建议;(二)对集团的重大科技决策、重大技术开发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三)参与集团重大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四)对集团科技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五)承担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组织架构集团技术委员会在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可根据集团产业发展布局设立相应的技术委员会分会(以下简称“分委会集团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委员、各分委会主任委员及各分委会委员构成。

其中,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科技创新分管领导担任;各分委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由各分委会推选产生;各分委会委员数量不超过10人。

集团技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集团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人员产生和任期集团技术委员会的委员由科技创新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任命后正式聘任。

XX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系统科研项目管理,根据《XX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XX省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项目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在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或在企业内部立项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企业要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板块科技创新规划及科研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条所称平台主要指经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等。

第四条公司所属企业应加强在科研项目技术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作用,主导整个科研过程,确保产出成果质量及享有知识产权成果。

第五条科研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结合的原则,重视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实施紧跟前沿、集成创新的策略,密切联系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注重产业协同、降本增效、提质升级,避免低效重复。

第六条科研项目应注重与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以及行业重点科技项目等衔接,积极申报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科技计划项目。

第七条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项目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集团公司补助资金等。

科研项目应积极争取财政补助及项目配套资金,积极申报国家及XX省科技计划项目及各种企业补助经费等。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鼓励职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配置必要的科技创新资源,营造尊重创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树立科技创新的价值导向,建立容错纠错和激励机制。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在集团的自立项目。

公司及所属企业承担和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其管理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国家科技部、部、发改委和工信部等部委的科研项目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部统一审核后上报,通过各省、市上报的项目,须事前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部报备。

科技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

22. 科技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司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司范围内从事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申报、鉴定、评审(验收)等有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项目,是指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的应用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科技攻关、改造传统产业和行业管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在XXXXXXXX工程公司科技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司科技委)立项并经审查、批准后实施的科技研究项目。

列入公司以外的上级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其相应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司科技委根据我司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工程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制订科技项目选题,引导科技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司科技委科技项目面向全司。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立项第六条科技项目的申报应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定,没有成果及权属方面的争议。

同时科技项目的申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先进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二)有精干、稳定的研究队伍,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必要的实验条件,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三)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四)申请应用于工程建设的研究课题,要有依托工程;软科学研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体现时代特征;新产品开发要有明确的目标市场;(五)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第七条申请科技项目实行不定期受理。

第八条项目的立项资料包括: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计划表。

第九条本着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项目在立项前需进行专家咨询。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科技项目实施效率和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科技项目管理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效益性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需求,制定科技项目申报计划。

第六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科技部门的要求,准备和提交科技项目申报材料。

第七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第八条科技项目立项应经过公司决策层的审批,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预算、时间表等。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监控
第九条公司应制定科技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进度安排等。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监控机制,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应确保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配备和协作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
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申请项目验收。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项目验收机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科技项目成果的转化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产品化、产业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科技管理部门所有。

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相关表格)

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相关表格)

-2-第一章总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规范科技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科技研发经费管理、科技项目的跟踪评估,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实施细则》、《****(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一)科学合理的使用科技研发经费,提高科技研发经费的使用效果。

(二)提升集团公司的研发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培养创新人才。

(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挥科技对集团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第三条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科技项目立项信息,评审结果,要公开透明,评审过程要公平公正。

(二)科学性原则。

课题的选择要以科学思想为指导,以事实为依据。

(三)客观性原则。

必须从****的实际出发,满足****的发展需要。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

投入与产出相匹配。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各基层单位参照执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五条名词解释(一)科技计划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以****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实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科技计划项目受集团公司科技研发经费资助,项目申请单位须为集团公司各主管部门或经费单位,集团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可以作为协作单位参与项目的研发工作。

(二)科技发展项目:****科技发展项目以解决各申请单位的实际技术问题与新技术示范应用为重点,充分调动各单位推进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各单位的科技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水平,为促进****科技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说明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的科技创新和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使科技项目能够在预算、时间、质量三个方面达成目标。

二、管理体制1. 项目策划单位项目策划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项目策划团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和编制科技项目策划书,明确项目的总体性质、目标、内容、任务、进度和预算等内容。

2. 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是一个实体,对项目有法定权利和义务,能够自主承担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承担项目的绩效评估和一切后果。

3. 项目管理办公室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当由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承担。

三、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应当得到项目策划单位的批准,经公司管理层的审批后正式启动,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 项目策划项目策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性。

项目策划书的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立项申请,制定项目实施的计划、方案、目标和预算。

3.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评审应当在项目实施前进行,评审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的目标、可行性、预算和风险控制等。

4.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有序地推进。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当推进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质量、控制项目风险,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 项目收尾项目收尾是项目管理的最后阶段,应当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制定项目总结报告并进行内部审核。

四、重点事项1. 预算管理科技项目的预算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控制好预算的范围和金额,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项目投入和产出进行评价和分析,规避风险,提高效益。

2. 进度管理科技项目的进度应当以实际情况为依据,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及时掌握和分析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计划,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XX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类别:二级管理制度版本:试行编码:XX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各类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化中心、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均简称成员单位)科技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单位内部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科技项目是指围绕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所实施和开展的具有特定技术目标的科技任务或科技活动。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特点,科技项目分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课题)、科研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研究课题)和技术改进项目。

一)科技重大专项是指服务于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体现集团公司发展意志和长远利益、能够产生原始创新成果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项目;二)研究开发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成果、方法和有关知识,为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实现产品生产而开展的具有新产品、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材料等创新特征的科技项目;三)研究课题是指针对没有明确方针的科技发起,经由过程技术调查、技术咨询、技术尝试等工作,肯定科技发起的可实施程度和方针,使科技发起成为科技项目而开展的研究义务或研究活动。

可能成为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课题,定义为重大研究课题;四)技术改进项目是指在不改变现有工艺流程和结构情况下,通过提升产品、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质量性能,达到指标进步、成本降低等经济效果的科技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一般控制在三年以内。

第三章项目立项XXX各成员单元依据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立项指导书、本单元科技发展计划和生产谋划需要,构造策划科技项目,体例项目申报书,开展项目立项论证和决策,推荐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一)依据项目技术难度,各成员单元可自行构造或委托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室构造相关专业委员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立项技术论证意见;二)依据立项技术论证意见,按照本单元技术决策流程进行项目立项决策,形成立项技术决策意见,明确项目种别、方针义务、项目负责人以及是否推荐为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三)成员单元向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申报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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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规范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指面向集团公司主业核心技术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具有显著意义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一)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以集团公司主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设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与施工工艺技术、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在生产中能为集团公司带来明显降低成本、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的实用技术等为研发内容的项目。

(二)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即依托自身技术成果或引进外部技术成果,开展创新技术的工程示范项目。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引进是指通过一定方式从国内外的企业、研究单位、高校等外部机构获得先进、适用、原始创新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单纯的设备购置、技术服务采购等行为。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遵照以下原则与要求进行:(一)聚焦主业,突出重点。

各二级子公司根据主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需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集团公司统筹决策。

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由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立项建议,集团公司决策。

(二)明确目标,强调应用。

以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支撑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为重大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技术成果的工程验证与示范应用。

(三)分类管理,全面支持。

实行项目分类、分阶段管理,在技术研发阶段、工程示范阶段,根据责任主体性质分别给予资金与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

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后评价管理,突出对重大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成果积淀及应用状况的考察与评价。

(五)集聚人才,建设平台。

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投入为引导,以各子公司投入为主体,以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为补充,以社会化资本合作为延伸”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强调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职责体系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总揽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审定重大项目的总体原则、任务布局、专项要求,协调系统性、长远性、跨专业、跨部门的资源配置。

第七条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对重大项目的总体布局、研发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咨询评议,为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

第八条科技管理部是重大项目的牵头组织和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项目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制定、项目申报与评审的组织、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监督。

第九条中节能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院)作为集团技术孵化主体平台,接受集团公司委托负责重大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主要职责包括:立项审核、过程管理、项目验收、推动成果应用、知识产权管理和参与研究开发等,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资金拨付、后评价等工作。

第十条牵头申报重大项目的子公司(含中研院)是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预期工作目标的责任主体,负责重大项目的具体实施,接受监督检查,开展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所申报的重大项目负领导责任;重大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执行责任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会同科技管理部、中研院等负责重大项目的概预算评审、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等资金使用过程管理。

科技管理部会同审计部负责重大项目验收的财务审计、后评价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十二条科技管理部每年第三季度,采用“自下而上”、并辅以“自上而下”的方式,组织征集子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下一年度的重大项目研发需求及建议,启动重大项目年度立项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中研院对征集结果进行技术分析,研究提出重大项目立项计划建议方案,提交科技管理部审核,经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评议后,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四条在重大项目立项计划中,子公司提出的项目,直接由相关子公司编制项目申报书;集团公司总部提出的项目,由中研院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科技管理部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内发布,对应专业子公司依照指南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

申报指南可以定向发布,也可以多向发布。

多向发布时,由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申报书预审,选定进入正式评审的单位。

第十五条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申报书评审工作,并综合研究提出立项建议方案。

评审工作包括形式审查、技术评审、预算评审和综合评审四个环节。

形式审查、技术评审由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负责进行,技术评审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预算评审由财务管理部会同科技管理部、中研院等共同进行;综合评审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中研院召开会议,对各承担单位的技术能力、组织保障、技术引进方式、产学研合作情况、成果转化推广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重大项目立项建议方案以适当方式听取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的咨询意见并修改完善,经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提出决策建议,提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含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

特别重大的科技创新项目,报请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七条审定的重大项目由科技管理部发布立项通知,并与重大项目牵头单位、中研院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

项目下设课题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

第十八条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获得立项后、拟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前,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履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项目的投资概算与财务评价指标按集团公司示范工程项目标准核定。

第四章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第十九条为促进重大项目的实施,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分专业成立管理小组,以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和协调保障工作。

对于协同要求较多的项目,还应建立统筹管理机制。

中研院与承担单位协商,派员参与重大项目的研发。

第二十条重大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三年,集团公司对跨年实施的重大项目实行总目标控制下的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各重大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分解年度研发计划,按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编制要求,细化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年度预算,报请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中研院审核确认,形成集团公司年度总体计划,并纳入集团公司年度预算。

第二十一条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建立重大项目执行档案,并按照执行周期与控制节点,对项目的小试、中试和示范工程等进行全过程监控、评估和督查。

按时完成预期目标的,应及时申请项目的阶段与总体验收;需要优化调整、延续实施或终止执行的,应说明原因,经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的建议,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十二条对于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的特别需求,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通过对执行中的相关重大项目进行任务调整,或采取另行组织研发任务的方式进行。

涉及总预算调整的,按程序报批。

第五章验收与后评估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包括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

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组织项目技术验收;审计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四条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验收,包括研发阶段验收和项目结题验收;创新技术工程示范项目验收,仅执行项目结题验收。

第二十五条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阶段任务或整体任务完成之后的3个月内,向中研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验收的项目,应在计划完成时点3个月前向中研院提出延迟验收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中研院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中研院会同科技管理部组织专家验收小组进行技术验收。

第二十七条技术验收应形成专家组意见,意见包括:通过验收、改进后复议、未通过验收三种结论。

具体按重大项目的验收与后评估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八条通过研发阶段验收并审计合格的项目,进入下一任务阶段;通过项目结题验收并审计合格的项目,由科技管理部颁发验收证书。

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建立重大项目科技成果报告制度。

成果报告既要说明项目的研发目标、过程、成果等,又要说明项目研发过程的经验教训、应用推广方式及产业化建议等。

重大项目科技成果报告在集团公司一定范围内公开、共享。

第三十条重大项目结题验收后,中研院和科技管理部负责跟踪技术成果应用情况,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

技术成果应用跟踪周期一般为五年。

第三十一条重大项目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三年以上,对集团公司主业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集团公司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三十二条实施重大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集团公司重大项目资金、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项目牵头单位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将重大项目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科技管理部根据已审批与建议上报的重大项目任务与计划,结合集团公司经济运行的统筹安排,提出资金预算建议,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对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即重大项目的阶段任务审计验收合格后,集团公司委托中研院拨付重大项目资金。

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资金一般由承担单位自行解决;特别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科技管理部会同战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确定资金支持方式、额度等,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重大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立项时的预算评审意见,按照目标相关、政策相符和经济合理原则,细化项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并做好预算的宏观把控。

第三十六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结构控制使用项目资金。

执行过程中,项目预算总额原则上不予调整,预算科目之间确需调整的,按重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十七条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并签署意见,作为重大项目申请验收材料的组成部分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章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第三十八条承担单位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项目实施全过程,明确项目知识产权目标,掌握知识产权动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强调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并取得成效。

第三十九条一般性质的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在研发阶段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项目任务书或有关协议规定执行。

由集团公司和承担单位共有的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研院代表集团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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