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策解读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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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随着父母从农村进入城市居住,享受城市户籍待遇的未成年子女。

由于他们的父母在城市中务工,这些随迁子女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教育困难,他们在享受城市生活的同时,也需要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确保这些孩子能够平等接受优质的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民教育素质。

二、目标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3.增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融入感和归属感。

三、主要内容1.完善政策支持(1)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2)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学杂费,并制定相关补贴政策,保障其学习的基本需要;(3)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资助基金,用于资助其教育费用和必要的学习用品。

2.教育资源保障(1)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供给,增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为有特殊需求的随迁子女提供专门的教育服务;(2)在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中,合理划定学校教育用地,保证足够的教育资源;(3)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协调和整合,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3.教育管理支持(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其教育信息的完整和流转;(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为随迁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教学服务;(3)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四、重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补助资金;2.加强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分配;3.加强与农村学校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城乡教育的协同发展;4.建立健全随迁子女的教育信息管理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5.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随迁子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五、督导机制1.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委员会,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督导和协调;2.每年对各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3.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门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2022年四川成都锦江区小学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2022年四川成都锦江区小学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导语】2022年四川成都锦江区⼩学随迁⼦⼥⼊学办理指南已公布,为了⽅便⼤家的查阅,下⾯为您详细介绍⼀下本次⼩学随迁⼦⼥⼊学的具体事宜,希望⼤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少⼉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1.适⽤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员和本市户籍跨⾏政区域员,其随迁⼦⼥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新区、锦江区、青⽺区、⾦⽜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个域,简称“5+2”区域。

2.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 1.⾃2022年5⽉1⽇上溯12个⽉,申请⼈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基本养⽼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其居住房屋性质为“住宅”); 2.申请⼈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出具与其⼦⼥同⼀户籍的户⼝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证明》等); 4.申请⼈持有与“5+2”区域⽤⼈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未办理积分申请 1.申请⼈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份证); 2.申请⼈出具与其⼦⼥同⼀户籍的户⼝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证明》等); 3.申请⼈持有与“5+2”区域⽤⼈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2022年5⽉1⽇上溯12个⽉,申请⼈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基本养⽼保险满⼀年,且申请⼊学当⽉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2022年5⽉1⽇上溯12个⽉,申请⼈出具已在锦江区合法且连续居住满⼀年的相关材料(房屋性质应为“住宅”)。

2023成都市武侯区小升初政策详情

2023成都市武侯区小升初政策详情

2023成都市武侯区小升初政策详情2023成都市武侯区小升初政策详情1、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小学,实行“两个一致”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2、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学校须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3、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保障入学权益1、入学对象公办初中入学对象: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有关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入学对象1.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县(市、区),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我校所在地区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入学:(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工作、经商、投资等,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有稳定收入来源,并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入学条件。

三、入学程序1. 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报名。

2. 审核与录取: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予以录取。

3. 登记与注册: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学校为其办理学籍登记和注册手续。

四、入学保障1. 学校要按照“就近、平等、公开”的原则,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

2. 学校要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室、设施设备、教学活动等。

3. 学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五、管理与监督1. 学校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2. 学校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 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成都小学入学政策

成都小学入学政策

成都小学入学政策1、招生原则:就近入学,划片招生。

2、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

3、确认学位: 2012年7月31日前,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4、入学准备:提供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若适龄儿童属集体户,需出示父母及适龄儿童的集体户口簿。

5、特殊情况处理:“五类人员”子女就读须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

5、分类指导:(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取得成都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含一年);( 2)成都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其父母在我市连续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含一年);( 3)台商子女入学,台湾籍学生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投资或者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其他条件参照本地学生执行;( 4)部队随军子女入学,其父亲或母亲驻蓉部队连续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已随军在成都落户,符合军人安置条件的转业复员军人,由驻蓉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随军证明。

6、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按以下要求办理:( 1)因公共服务导致户籍发生变化,属地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的,可凭成都市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属地为成华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属地为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流县的,到所属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

( 2)因购房户籍发生变化,属地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的,凭购房合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属地为成华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的,凭购房合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属地为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流县的,凭购房合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

成都指标到校对户籍的要求

成都指标到校对户籍的要求

成都指标到校对户籍的要求,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要求。

首先,指标到校主要针对的是在成都市的普通公办小学和初中有正式学籍的成都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满足这个条件的同学可以参与指标到校的申请和评选。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成都市的居住证随迁子女、中途转学回成都市的小学生等,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

例如,随迁子女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区(市)县参加升学考试,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居住证及成都市的公办小学、初中入学。

此外,对于中途转学回成都市的小学生,如果其户籍和监护人法定房产信息在成都市满2年的,可以参与指标到校的评选。

具体要求是,如果中途转学回成都市的小学生是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成都市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参与指标到校的评选。

总的来说,成都指标到校对户籍的要求主要是针对在成都市的普通公办小学和初中有正式学籍的成都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随迁子女、中途转学回成都市的小学生等,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

具体的申请和评选要求需要参考学校和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申请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符合要求。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教育局或相关部门。

随迁就学实施方案

随迁就学实施方案

随迁就学实施方案随迁就学是指因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等原因,学生随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迁移户口所产生的学籍变动。

为了保障随迁学生的教育权益,促进其顺利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并严格执行随迁就学实施方案。

一、政策保障。

1.1 随迁就学政策的明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明确随迁就学的政策规定,包括随迁学生的学籍转移、就近入学、免试就读等具体措施,保障随迁学生享有与当地户籍学生相同的教育权益。

1.2 信息公开透明。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随迁就学的相关政策和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办事流程,保障随迁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二、学籍转移。

2.1 简化手续。

对于随迁学生的学籍转移手续,应当简化流程,减少随迁学生和家长的办事负担。

相关部门应当协调合作,确保学籍转移手续的便捷和高效。

2.2 信息共享。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学籍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记录,避免因学籍转移而产生的信息丢失和滞后。

三、就近入学。

3.1 就近原则。

随迁学生的入学应当遵循就近就读原则,学校不得因随迁学生的户籍变动而拒绝其就读申请。

3.2 学位保障。

对于因随迁就学而导致学位供给不足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学位供给,保障随迁学生的入学权益。

四、免试就读。

4.1 免试政策。

对于随迁学生的入学考试,应当根据其原就读学校的学业成绩和学习情况,给予相应的免试就读政策,避免因考试成绩而影响其正常入学。

4.2 个性化服务。

学校应当针对随迁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提供专门的学习辅导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五、家校合作。

5.1 家长参与。

学校应当积极与随迁学生的家长沟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随迁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5.2 社会支持。

社会各界应当关注随迁学生的教育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随迁就学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是对随迁学生教育权益的保障,也是对教育公平的体现。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为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简称《意见》)。

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1.《意见》制定的依据是什么?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成府令〔2010〕170号)文件精神,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切实保障在蓉“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

2.如何界定“进城务工人员”?答:本意见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3.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2014年,《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3)截止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3个月的相关证明;(4)截止5月31日,当年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成都小学入学政策

成都小学入学政策

成都小学入学条件条件一:年龄达到成都小学阶段招生要求,年满六周岁即可条件二:符合成都本地户籍生小学招生要求,或者符合外地户籍生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招生标准;特殊群体子女需要在成都就读请致电成都市就读区域区教育局。

成都小学的往年招生原则原则一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学校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可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并应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原则二坚持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小考”、“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原则三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成都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民办学校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总结就是成都公办小学,成都民办小学都需要优先解决本地户籍的适龄孩子优先解决就近入学,再解决符合就读条件的孩子入学问题,最后解决民办学校全市招生!关于成都部分小学需要落户一年才能划片区入学问题成都确实有部分区域的教育局发布了区域中部分街道学校学位预警,需要2023年度入学的孩子满足落户一年的要求,但只是经济发展快,人口增长比较快的二圈层区域,包含双流,郫都,温江,龙泉驿等区域中部分街道需要落户一年按照划片区入学,落户年限不满一年的孩子第二批次统筹入学,符合随迁子女入学的孩子第三批次入学。

小学学校随迁子女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随迁子女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他们的子女也跟随父母来到城市就读。

为了保障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确保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 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促进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的交流融合,增进社会和谐。

三、制度内容1. 招生政策(1)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随迁子女招生名额,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2. 入学手续(1)随迁子女入学需携带户口簿、居住证、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学校在收到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后,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确保随迁子女尽快入学。

3. 教学管理(1)学校应针对随迁子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

(2)学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对随迁子女的教育教学能力。

(3)学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

4. 生活管理(1)学校要为随迁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宿舍、食堂等。

(2)学校要加强生活管理,确保随迁子女的生活安全。

(3)学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的生活需求,开展关爱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5. 毕业管理(1)随迁子女毕业时,学校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

(2)学校要为随迁子女提供升学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升学。

6. 沟通协调(1)学校要定期与随迁子女家长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解决问题。

(2)学校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共同关注和支持随迁子女的教育。

四、制度执行1. 学校成立随迁子女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学校定期对随迁子女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幼升小2023年政策解读

成都幼升小2023年政策解读

成都幼升小2023年政策解读成都市教育局对2020年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放宽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缩减积分分值,体现为“三变三不变”,具体如下:三不变体现为:适用对象、申请类型、申请方式三个方面与近年来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基本相同,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一是适用对象不变外地户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是申请类型不变继续保持双轨并行,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按积分制入学申请办理;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用材料进行申请办理。

三是申请方式不变继续实行“一网通办”,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学位申请和审核。

同时保留线下申请方式,为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变体现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降低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缩减积分分值、调整申请审核时间。

一是材料申请要求由一年缩短为半年申请入学的四项基本条件,除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蓉办理的居住证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保持不变。

合法稳定居住的条件由“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修改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的条件由“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修改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是积分申请分值由15分降低为10分将居住证积分申请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从“申请人积分达15分以上”修改为“申请人积分达10分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得分不低于5分。

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实施方案随迁子女是指随父母或监护人由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并在迁移地区就读的学生。

随着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口流动日益频繁,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针对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以期解决这一难题。

一、政策保障1.1 随迁子女享有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户籍制度为由拒绝随迁子女入学。

1.2 对于随迁子女,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入学指导和帮助,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入学手续。

1.3 政府应当加大对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的关注和投入,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确保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的权利得到保障。

二、学校资源2.1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教育资源,确保随迁子女有足够的学位供其入学。

2.2 学校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的关爱和帮助,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习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2.3 学校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的多元文化教育,促进他们融入当地学校和社会。

三、家长支持3.1 学校应当积极引导随迁子女家长关注子女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参与度。

3.2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校合作机制,加强与随迁子女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和学习。

3.3 学校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家长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子女的教育权利和义务。

四、社会支持4.1 社会各界应当加大对随迁子女教育的关注和支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资源。

4.2 社会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的多元文化教育,促进他们融入当地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3 社会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的心理关爱和帮助,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解决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的问题,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健康快乐地成长。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随迁子女的教育之路铺平坦坦,为他们的未来插上美好的翅膀。

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条件

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条件

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条件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是指户籍在成都市的学生在升入初中阶段时,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的入学申请和录取过程。

下面将介绍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的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首先要求学生有成都市的户籍,即在成都市公安局登记的户籍信息。

没有成都市户籍的学生,需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转户手续。

二、年龄要求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对学生的年龄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说,学生在入学年度的9月1日前年满12周岁,即可进行小升初户籍入学。

但具体年龄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政策而有所不同,需要家长提前了解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籍要求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还对学生的学籍有一定的要求。

学生应该具备小学毕业证书或者学籍证明,以证明其已经完成小学课程学习并具备相应的学力水平。

同时,学生的学籍信息应该与户籍信息一致,确保学生的身份和学籍的真实性。

四、面谈要求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通常还需要进行面谈环节。

学生及家长需要按照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参加面谈,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学生的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

面谈的目的是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家庭背景,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政策优惠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还存在一些政策优惠。

例如,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享受加分政策,提高录取的机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杂费等。

具体的政策优惠内容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了解,并按要求进行申请。

六、学校分配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一般是通过学校分配的方式进行。

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面谈结果,学校会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并将学生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学生及家长需要按照学校的通知,进行报到手续和入学注册。

总结起来,成都市小升初户籍入学要求学生具备成都市户籍、符合年龄要求、具备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参加面谈并提供相关材料。

此外,学生还可以享受政策优惠,最终通过学校分配的方式进行录取和分配。

家长和学生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完成小升初户籍入学。

从外地转入成都读小学手续流程(3篇)

从外地转入成都读小学手续流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孩子送往一线城市就读,以期望孩子能够接受更优质的教育。

成都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吸引了众多外地家庭的孩子前来就读。

那么,外地学生如何顺利转入成都读小学呢?以下是详细的转入手续流程:一、了解政策在正式开始办理转入手续之前,首先要了解成都市的入学政策。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外地学生转入成都就读小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住所;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职业;3.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二、准备材料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的要求,外地学生转入成都读小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学生及父母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4. 学生及父母的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5. 学生及父母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职业证明;6. 学生及父母的收入证明;7.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8. 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若干。

三、选择学校外地学生转入成都读小学,可以选择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外地学生优先就读公办小学。

家长可以根据以下步骤选择合适的学校:1. 查询成都市教育局官网,了解各区县公办小学的招生信息;2. 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居住地,选择适合的学校;3. 向学校提交转入申请,等待学校审核。

四、办理转入手续外地学生转入成都读小学的手续如下:1. 提交转入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学校,学校进行审核;2. 等待审核结果:学校审核通过后,会通知家长办理转入手续;3. 办理转学手续:携带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4. 领取学籍证明: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领取学生学籍证明;5. 报到注册:将学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成都学位分配原则

成都学位分配原则

成都学位分配原则
成都学位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学位分配优先保障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

如果学位紧张,会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 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于学区内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则统筹安排入学。

3. 多校划片:对于教育资源紧张的区域,会实行多校划片,即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小学或初中的划片方式,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

4. 随迁子女和集体户子女统筹安排入学:根据区域学位空额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和集体户子女入学。

5. 优待政策: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或者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安排。

6. 公办学校现场审核: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学位分配原则可能会因区域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申请学位时,家长需要了解当地教育局和学校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为孩子申请合适的学位。

成都市学位就近原则

成都市学位就近原则

成都市学位就近原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成都市学位就近原则是指根据学生所在的居住地点,将其分配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

这一原则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便利的教育资源,降低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成都市学位就近原则的制定,是建立在政府教育部门对学生教育需求和家长意见的深入调研基础上的,也是对学校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和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实施学位就近原则,可以有效地解决“好学校难进、进好学校难”等问题,避免学生为了上学而远赴他乡,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就学压力,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

学位就近原则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切实提高学校教育的社会效益。

在选择学校时,家长和学生可以更加便捷地选择离家最近的学校,享受更加舒适、便利的就学体验。

学校也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源,更加高效地进行教学和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和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在落实学位就近原则的过程中,政府教育部门需要更加关注学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育公平的保障。

要加强学校规划和建设,确保每个地区都有足够的学位供学生选择就近入学。

同时要加强对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监督,确保学生在离家较近的学校也能接受优质的教育。

家长和学生也需要更加理解和支持学位就近原则的实施。

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意识,让孩子能够逐渐适应并享受就近就学的便利。

学生也要珍惜身边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实现自己的教育梦想。

成都市学位就近原则的实施,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教育资源,促进社会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教育公平的实现。

只有政府、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共同支持和配合,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学生的教育发展目标,助力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结束】第二篇示例:成都市学位就近原则是指在学生入学时,学校应优先考虑招收就读生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学生,确保学生就读的学校在家庭居住地周边,方便学生的家庭生活和学习。

学位就近原则是教育公平的基础之一,有助于减少学生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成都市2019外地户籍、跨区域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正式发布!

成都市2019外地户籍、跨区域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正式发布!

成都市2019外地户籍、跨区域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正
式发布!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其实,今年已经发过多次关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政策了,前面李老在2019成都小初升攻略——外地生篇中也给大家做解读了。

 这次,是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2019年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所以,李老也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定义更注意细节
 (▲源文件)
 文件中将以往我们说的进城务工改为了居住证持有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

这次文件从标题开始就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文件适用对象更加一路了然。

并对这类人员进行了统称“流动人员”,接下来说的流动人员家长们要知道是什幺哦!
 二、适用对象
 (▲源文件)。

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

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小学、初中阶段的适龄儿童。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学校对随迁子女就学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随迁子女享有与当地学生同等的教育权利。

2.就近原则:在符合就学条件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排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3.规范原则:学校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规范随迁子女入学、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四、入学条件1. 父母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2. 父母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

3. 父母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4. 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

五、入学程序1. 父母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

2. 学校审核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根据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4. 学校为随迁子女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六、学籍管理1. 学校为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信息沟通。

2. 随迁子女学籍变动时,学校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3. 学校对随迁子女学籍信息进行保密,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七、教育教学管理1. 学校将随迁子女纳入正常教育教学管理,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

2. 学校关注随迁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

八、经费保障1.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随迁子女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资源。

2. 学校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帮助。

九、监督与评估1. 学校定期对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学校对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成都孩子上学要劳动合同吗

成都孩子上学要劳动合同吗

成都孩子上学要劳动合同吗?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城市谋求发展,其中不乏大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成都,关于随迁子女入学是否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实际操作等多个角度,为您详细解析成都孩子上学是否需要劳动合同。

一、政策法规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免除学费、杂费。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不论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教育部发布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

在成都,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要求,主要参照《成都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

根据该办法,随迁子女在成都上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具有合法稳定住所;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 子女具有法定入学年龄。

从政策法规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随迁子女入学必须提供劳动合同。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作为就业的证明材料之一,往往被教育部门要求提供。

二、实际操作层面在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在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积分;2.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积分情况,统筹安排入学;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积分申报的真实性。

在实际操作中,教育部门会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2. 子女出生证明、学籍证明;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成都的住房证明;4.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成都的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5.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成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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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
策解读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策解读(二)
答:,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
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问: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指什么?
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目前,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已开通社保查询业务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服务,不受参保人员社保关系所属地的限制。

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 2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
策解读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策解读(四)
地未变更的,按小升初政策执行;中心城区内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1)
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2)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3)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

(4)符合艺体特长生报名条件。

8.问:“申请人及其子女(含被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是否可以一样就读呢?”
答:不行,按文件要求必须在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上。

多年来的办理过程中,各区市县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假冒、顶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现象,损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

如果确实属于监护人与其子女户籍分离,建议尽快将子女户籍迁入至在我市居住务工的监护人户籍处,确保其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9.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鉴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13年12月划转移交,为确保过渡,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进入中心城区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享受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下一步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入学政策的调整,纳入全市统一管理,执行统一政策,不再享受特殊政策。

10.问:各区(市)县是否有实施细则?
答:按照“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各区(市)县已根据《意见》,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细则。

成都市辖21个区(市)县,区(市)县之间圈层不同、区域定位不同,因此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做法会存在差异 4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
策解读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策解读(五)
,请申请人注意当地的具体细则规定。

11.问:以后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会有变化和调整吗?
答: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公布的是和的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政策尚未公布。

如今后此项政策有调整,则以调整政策为准。

12.问: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
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微博、电话等途径咨询、了解相关问题。

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
微博:可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的官方微博咨询;
咨询电话
成都市教育局61881673
市公安局86407331
市人社局12333
市房管局86280436
锦江区小学84557352
锦江区初中&nb 5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
策解读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策解读(六)
sp;84557357
青羊区小学86631852
青羊区初中86638530
金牛区87769786
武侯区小学85061586
武侯区初中85077562
成华区小学84321830
成华区初中84364120
龙泉驿区小学84865929
龙泉驿区初中84847876
青白江区68936519
都江堰市小学87137687
都江堰市初中87133146
彭州市8370854 6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
策解读
2018年成都随迁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政策解读
1.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办理相关手续?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文件执行。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办理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一般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登记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在此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2.问:如何界定“进城务工人员”?
答: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3.问: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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