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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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煤矿未达到前款规定要求的, 对组织实施关闭的地方人民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 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纪委《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纪行为的处分作出了相关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部 署,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明年11月底,检察机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深 入 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六类案 件: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二 是土地资源、煤炭和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电力资源、城市建 设规划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 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四是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 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管理体制从分散管理转向集中统一管理,从政企合 一到政企分开;
2、矿产资源使用机制从无偿开采转为有偿开采,矿业 权从无偿取得转为有偿取得;
3、管理方式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源自文库法律手段为主,辅 以经济、行政手段;
4、管理内容从直接组织、干预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 勘查开采活动转为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
5、管理对象从单一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转为多元化经济 成分;
限。 二是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
管理试行办法。 三是实施了矿产资源分类出让管理制度。
(四)全面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五)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补偿机制逐步建 立
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通过《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出 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2004年8月,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 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 〔2004〕21号)下发实施。
(三)矿产资源经济政策 1、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 2、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 3、矿业权评估
(四)技术管理制度 1、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制度 2、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五)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管理的政府和部门 2、监督管理的实施
(六)其他相关制度 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2、矿山安全生产 3、矿业用地
(八)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业开发集中度不高,规模开发程度低; 2、资源利用水平低,乱采乱挖、破坏矿产资源现象
仍然存在,环境污染严重,矿山安全事故频发; 3、越权处置、越界勘查开采、圈而不探、非法转让
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4、基层矿产资源管理人员少、力量薄弱、管理工作
难度大; 5、矿产资源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程度低; 6、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不甚合理。
第三部分 县(市、区)、乡(镇) 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矿产资源保护
(二)维护正常秩序
(三)监督管理
1、监督主体; 2、监督对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 3、监督的重点;
4、基层人民政府对煤矿的监督责任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 七条明确规定: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非法煤 矿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对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 人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 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在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1个 月内发现有2处或者2处以上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 止措施的,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 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 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规定: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
在停产整顿期间,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因监督检查不力, 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继续生产的,对直接责 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 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 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一、矿产资源管理法律体系
矿产资源法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度
(二)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制度 1、矿业权的概念 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是矿产资
源管理的核心内容。 2、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 探矿权实行两级审批登记。 采矿权实行四级审批登记。 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实行两级审批。 4、矿产资源规划
第十三条规定:对提请关闭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 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 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吊销相关 证照;(二)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产品;(三)停止供电, 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四)封闭、填实矿 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五)妥善遣散从业 人员。
(二)矿产资源主要特性 1、耗竭性; 2、隐蔽性; 3、分布不均衡; 4、可变化性。
(三)我国矿产资源特点 1、地大物博(薄)不够用; 2、有潜力、很难找; 3、我国矿产资源禀赋“三少、三多”; 4、供需矛盾突出,对外依存度渐增; 5、能买到、代价高、有阻挠。
二、矿产资源管理
(一)我国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矿产资源管理发生了深刻变化
(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 发秩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要继续做好检查验收的 准备工作:一是全面开展矿产资源 违法违规行为清查处理工作;二是 开展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的 核查处理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资源 整合;四是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典 型的宣传工作。
(三)矿业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促进矿业科学发展
万聚金
第一部分 矿产资源管理概况
一、矿产资源概况
(一)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1、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 2、矿产资源事关小康目标的实现和社会经济可 持续发展;
3、矿产资源事关国家安全; 4、矿产资源事关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 5、矿产资源是工业的“粮食”,能源矿产又被 称为工业的“血液”。
200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 就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出台 了指导意见。
(六)矿产勘查开采监督管理进一步得 到加强
一是发挥了矿产督察员作用; 二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普遍加强年检工 作; 三是储量动态监管工作成为加强矿政管 理的一个重要“抓手”。
(七)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得 到大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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