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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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发〔***〕***号
关于印发《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公司:
为规范、统一和完善公司职工工资(薪酬)管理,促进有利于职工内部流动、人才引进、职工队伍的稳定,公司制定了《***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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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职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统一和完善公司项目部职工工资(薪酬)管理,逐步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增强其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有利于职工内部流动、人才引进、职工队伍的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薪酬分配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二)坚持职工收入兼顾公司效益和市场水平;
(三)坚持侧重当期分配、加大激励性的收入占比;
(四)坚持考核与分配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及子公司项目部工作,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薪酬
第四条项目部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工资制薪酬结构。
第五条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工资(薪酬),由月基本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月度绩效奖、项目绩效兑现奖、津贴补贴、福利社保等组成。
第六条月基本薪酬
(一)月基本薪酬标准。
依据项目部职工岗位,参照社会同类岗位薪酬水平和侧重当期激励,制定《公司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月基本薪酬指导标准》,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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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承包工程项目项目部管理岗位职工月基本薪酬指导标准
(二)月基本薪酬的计发相关规定
1.月基本薪酬的确定,由分(子)公司在每年1月份根据项目部当年年度预计完成施工产值,对应相应薪酬标准,确定暂时执行标准。
在当年12月底依据项目部实际完成产值(***年下半年以分子公司核定确认的产值,2020年1月起以项目管理系统
上报的产值为准),确定年度最终执行标准,并对职工当年基本薪酬进行清算。
2.职工月基本薪酬指导标准的岗位,是对项目管理职工管理层级的原则划分。
项目部应依据职工工作量统筹考虑确定其岗位,对工作量不饱满的职工,须一人多岗位,最大限度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
一人多岗的,按高管理层级标准执行,不得兼薪。
3.各单位依据本指导标准,对在省外(指分子公司所在地)或边远地区施工的工程项目部,可在上浮15%内确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月基本薪酬标准,可以在10%以内上浮。
5、涉及生产车间管理岗位和辅助产生岗位职工的薪酬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对总承包项目中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岗位履职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按主办工长标准执行。
7、对新参加工作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结束后,能够独立胜任岗位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按相应P2或P3岗位薪酬标准执行(不包括承包工程项目部)。
第七条月度绩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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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度绩效奖确定的原则。
月度绩效奖,是绩效薪酬的一部分,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月发放的浮动薪酬。
其按以下原则确定:
1.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
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情况为分配依据;
2.坚持成本可控的原则。
对工程项目确定的目标责任成本必须可控,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控制目标能够预期实现的,方可发放绩效奖。
对预计不能完成责任上交指标和显现亏损迹象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绩效奖;
3.坚持考核的原则。
分(子)公司制订工程项目部绩效考核办法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控制、预期效益、资金回收、项目综合管理和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人才培养、党建和企业文化、党风廉洁建设等。
可采用月度或季度进行考核,未进行考核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绩效奖。
(二)月度绩效奖的确定方式、要求。
1.分(子)公司每月或季度依据月度绩效奖确定的原则和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所属工程项目统一进行考核后,本着谨慎原则确定各工程项目部的月度绩效奖发放总额和项目经理的具体金额。
2.项目部经理组织项目班子成员,依据分(子)公司确定的
绩效奖金额,根据职工承担的责任、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综合考核评估,进行差异化分配。
分配方案报所在单位审核、人力资源部造表发放。
3.由于分(子)公司管控不到位,绩效奖审批失控导致项目责任成本亏损,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项目绩效兑现奖
(一)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按照公司项目竣工审计或项目期间考核规定,对项目部完成目标责任书的情况经过审计或考核,确认项目部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责任书,给予发放项目绩效兑现奖。
(二)项目绩效兑现奖的分配,按公司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大工作失误,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减发或全部扣发绩效兑现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本人不发绩效兑现奖;受到组织处理的减发或全部扣发绩效兑现奖。
第三章项目部生产岗位、辅助生产岗位职工月工资(薪酬)第九条公司项目部的生产岗位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薪酬结构。
由计件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社保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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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确因工程项目的特殊性无法实行计件工资制薪酬的项目部生产岗位职工,也可实行综合计时工资制薪酬结构。
综合计时工资制由计时工资、绩效奖、津贴补贴、福利社保组成。
综合计时工资制标准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制定,并将标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工费总额须控制在目标责任书指标内。
第十条计件工资,由各工程项目部、车间依据职工本人月度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确定的人工费计算单价进行结算,按月计发。
第十一条项目部的辅助生产岗位职工,包括但不限于炊事员、驾驶员、门卫执勤、保洁、短期招聘人员等,实行包干工资制薪酬结构。
由包干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社保组成。
第十二条包干工资,其标准由各单位按市场劳动力价值水平、工作时间长短和岗位价值,确定其月包干工资标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对实行综合计时工资制的生产岗位职工的绩效奖的标准确定,由各分子公司按照本办法第七条关于项目部月度绩效奖确定的原则、方式、要求的规定,制定绩效奖标准并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绩效奖总额须控制在目标责任书指标內。
第四章津贴、补贴的范围与标准
第十四条津贴、补贴
津贴包括工龄津贴、职称津贴、技能等级津贴、执业资格津贴和公司党群组织兼职人员津贴;
补贴包括通讯费、公务交通费和误餐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独生子女费、女职工卫生费、施工津贴等。
上述各项津贴、补贴具体标准和规定,按公司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项目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缴存,按《*****公司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公司薪酬手册(试行)》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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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部(车间)
管理岗位、辅助生产岗位职工月发放标准备案表
单位:(盖章)填报日期:201 年月日
抄送: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
*****公司 ***年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