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配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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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配件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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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配件的管理,减少配件的损耗,特制定《配件管理制。

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组织体系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

成员:机电科及各队主管队长和技术员。

第二条部门职责

(一)机电科职责

1、机电科负责对全矿《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机电科对有违反《煤矿配件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有处罚的权力。

3、机电科负责对全矿机电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通报。

4、机电科负责基层各队配件材料的审批与管理。

(二)采煤队职责

1、采煤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采煤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采煤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掘进队职责

1、掘进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掘进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掘进队负责本队配件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机运队职责

1、机运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机运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机运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

(五)通风队职责

1、通风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通风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通风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其它要求

第一条各单位按照矿用配件种类,将配件分类管理。

第二条根据生产设备的需要以及配件货源情况确定计划,根据配件需要和计划所需达到的指标,编制成计划表,然后用它来组织协调计划,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第三条组织货源:根据配件计划,通过订货采购、自制等方式确定所需配件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供货单位、运输方式、结算方式等,及时把所需配件落实下来。

第四条储备保管:储备配件由供应科负责配件的保管、保养,以便及时地保质保量地供应生产需要。

第五条分配发放: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合理分配,各单位领取配件经机电科审批后,直接到供应科领取。

第六条使用管理:对投入使用的配件督促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同时对替换下来的废旧配件组织回收、修旧利用以充分发挥配件作用。

第七条配件统计:对配件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配件的收入消耗等各种收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配件管理中各类的相互关系和规律,为有计划的编制检查和改进配件等提供可靠依据。

第八条工作面前后头备用的各种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有硐室的必须存放在硐室内,且按要求做到下有垫,需要上部有盖的加盖,摆放整齐,顶部不得有淋水。

第九条凡备用的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存放必须按第(一)条、第

(二)条的要求存放,需要升井的及时升井,以上物品除在规

定的地点存放外,其他地点一律不准存放,特别是人行道上及车场。第十条凡下井的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运至备用地点后,应及时卸

车,按此制度所要求的存放方法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第十一条工作面前顺槽撤下的皮带机件,如:H 架、纵梁、托辊、胶带应

及时返走,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允许将撤下的任何物件丢失或损坏。第十二条机运队管辖皮带机的备用件,必须存放在硐室内,并下部加垫,

放置地点不允许有淋水。

第十三条掘进工作面撤下的各种配件、设备及材料,需升井的应及时升

井,除指定的地点存放外,其它地点一律不准存放。

第十四条掘进工作面备用的皮带机中部件,应在指定地点存放,并码放整

齐,做到下有垫,且上部不得有淋水。

第十五条、通风队管材的管理

(一)通风队使用的管材存放,一定要按要求存放在材料库里,使用时要

按数量提取,不可多运,免得积压或乱扔乱放,造成损失。

(二)通风队备用的防洪泵,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到下有垫上有盖,

到防洪期应提前将泵检修好,并试运转完好备用。

(三)通风队在运输管材时,要将管材在车上绑扎牢固,并有专人压车运

输,运到地点后及时卸车,不得在车场、工作地点停留或备用,卸车后应将管

码放好,不得乱扔乱放,撤下的防尘管应及时装车并返回材料库,以免丢失。

(四)凡下井的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运至备用地点后,应及时卸车,

按此制度所要求的存放方法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以上管理制度各队要严格遵照执行,发现一处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

100 元,罚主管队长50 元。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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