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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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广东省消防产品流向信息

关于在广东省消防产品流向信息

广东省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公告
来源:广东消防产品流向平台发布时间:2011-08-08
关于在广东省消防产品流向信息
服务平台登记产品范围的有关说明
为加强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督管理,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0年1月1日启用《广东省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受到了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好评。

目前已有2235个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共16441个消防产品在服务平台上登记。

现就服务平台登记的消防产品范围统一说明如下:
一、消防泵、灭火剂、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水带、消防枪炮、防火门(卷帘)、火灾报警设备、喷水灭火设备、泡沫灭火设备、气体灭火设备、干粉灭火设备、给水设备及配件、防火阻燃材料、建筑防火构配件、消防通讯、阻火装置和防爆减压产品等18类(详见附件)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需要在服务平台上登记,其他消防相关产品不需要在服务平台上登记。

二、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受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业务时,只核查上述18类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其他消防相关产品不必提供供货证明。

三、上述18类以外的产品于2010年9月1日以前在服务平台上已经登记的,不再重新进行审核。

附件: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登记的18类产品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登记的18类产品。

广东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广东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23产品流向管理代理供货管理图231点击图231代理供货管理点击添加供货记录可为代理商分发代理产品如图232图232图233图234图235点击图232选择单位进入图233界面点击企业名称选择代理商然后点击选择产品进入图234界面选择需要分配给代理商的产品点击添加所选产品按钮进入图235所示界面并修改各产品的数量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代理供货
图:4.2-1
点击图4.2-1中的添加按钮,弹出添加生产产品信息页面,
图4.2.2
图4.2.3
认真填写各项信息,“*”项为必填项,注意其中产品型号规格,如果产品类型为防火门时,此项与其它略有不同。必须按防火门的产品规格形式填写。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产品信息。
图4.2.4
如果发现产品信息内容有问题,点击图2.1-4产品列表中的编辑,对产品进行修改。
图2.2-7
如果注册为产品代理销售企业,注册成功后,必须通知相关供应商进行审核。(注:销售企业不是消防总队审核)如果注册为生产企业,注册成功后直接进入后台,可直接添加生产产品。其详细操作请见2企业后台管理中的“产品管理”中的操作。
注册完成后,请带相关资料到消防总队领取登陆企业数字证书。
2、
3.1.1
可对企业的注册信息进行修改如企业修改电话等等,都可在此处进行修改。点击企业名称。
图2.4-2
填写需要修改的内容后点击下面的 按钮。注意:注册后的“用户名”和“企业名称”不能修改,如需要修改企业名称必须与服务平台联系。
4.2.
4.2.1
如果登陆用户是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管理模块中可见“生产产品管理”菜单。如果登陆用户只是销售企业,产品管理模块中只有“代销产品管理”菜单。如图2.1-1所示。
广东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服务平台

消防工厂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控制程序18

消防工厂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控制程序18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编号:XXX/YYY18 一、目的本程序规定了消防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和上报消防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生产、销售流向信息加以控制并记录,使之具有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包装和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控制。

本公司认证消防产品的信息录入,上传和日常标识使用、申领的管理。

三、职责3.1.质检部负责标签的发放和记录,标签信息的上传。

3.2.生产部负责标签的使用。

3.3.销售部负责对产品的流向追踪,并记录,上传消防评定中心的服务器。

销售部对更换、丢失的产品需上报服务器并向质检部报告。

四、工作程序4.1.质检部根据生产计划,发放一定数量连续序号的消防A、B签,并登记在《消防标签发放记录》。

4.2.检验员对出厂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在消防产品显著部位贴消防标签A签;在每件产品的出厂报告贴B签。

检验员根据使用的标签批量上传到消防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并登记在《消防标签使用、作废和丢失记录》。

丢失的标签必须记录保存。

无原因丢失标签量不得大于标签总数的5%。

4.3.销售部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由生产部提供发货产品的消防标签号码段,录入消防产品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器的产品流向,并登记在《产品流向记录》。

4.4.对于客户的产品退货、更换或丢失,由销售部跟进录入消防产品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器。

对于退货或更换的处理:A、B签完整,改变产品流向;A、B签不完整,作废上报。

对于丢失的处理:作废上报。

并登记在《产品退货、更换和丢失记录》。

4.5.由质检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消防标签发放记录》、《消防标签使用、作废和丢失记录》、《产品流向记录》、《产品退货、更换和丢失记录》制作标签记录台账《消防产品标签使用管理台账》,记录标签的去向,用于下次标签的申领。

4.6.采购部根据标签记录台账《消防产品标签使用管理台账》和生产部提供的生产计划,决定标签申领量。

申领原则:消防产品的使用必须大于申领标签总数的85%以上,销售量必须是使用标签总数的85%以上,才可再申领。

【尚择优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端登陆答案

【尚择优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端登陆答案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登陆端以下试题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端登录100分试题,下面题目为单项选择,请选择答案。

如有需要请联系QQ或者微信(281371213)以下()。

AQQ B微信CQQ和微信D都对1、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端登陆用户名()A admin B 1234 C默认为空D CCCF2、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PIN码默认是()。

A admin B 1234 C默认为空D CCCF3、客户端新建注册信息时,每条注册信息最大标志注册量为()枚。

A1000 B2000 C3000 D50004、客户端新建注册信息时,用数码笔读取完标志后,点击()按钮。

A读入标志B联网查询C保存D 查看标志5、客户端新建注册信息时,标志读取后需对已读取标志进行()操作。

A问题排查B联网查询C确认数量D无需操作6、客户端新建注册信息时,已确认保存的信息应及时()A联网查询B查看信息C上报注册信息D查看注册结果7、客户端上报信息完成后需要进行()操作A修改信息B查看信息C联网查询D前面三项8、客户端联网查询时首先要(),然后点击读入标志并查询。

A读取标志B联网查询C保存D查看标志9、服务器端在()栏目中可以进行标志明码生产上报。

A系统管理B产品信息管理C产品生产上报D 专用物品管理10、服务器端企业经销商管理在()栏目。

A系统管理B产品信息管理C专用物品管理D日志管理11、服务器端流向信息上报在()栏目A系统管理B产品信息管理C专用物品管理D日志管理12、服务器端建立用户单位信息时,用户单位名称应以()为准。

A施工许可证B地块名称C承建单位D随便填写13、渠道类产品在服务器端在()栏目上报最终用户信息。

A系统管理B产品信息管理C产品生产上14、身份信息标志申购时,标志使用比率应达到()A70% B75% C80% D85%15、服务器端产品生产上报直销类产品()为必填项。

A用户单位B上报班组C质检员D前面三项16、服务器端申购标志在()栏目。

123402G05A252016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A3

123402G05A252016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A3

作业文件文件修订页1 目的正确使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及“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保障岗位作业人员的操作准确性,完善部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公司已通过并有效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和权限4.1 检测中心负责人: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对上报数据进行确认、验收等工作。

4.2操作员:对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整理、上报数据。

5 内容和方法5.1 开启电脑“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界面前,首先确定USB-key、UD笔连接主机是否正常.5.1.1 USB-key查看是否亮灯(为黄色),如果出现灯不亮或闪动不定情况, USB-key示为不正常,及时检查后重新接入主机.5.1.2 UD笔查看笔身中间三个显示标志,如果全亮或闪动,证明UD笔正常,可使用。

5.2 双击桌面上的快捷方式,或者点击“开始”---->“所有程序”--->“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3.0”--->“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版”运行程序,会弹出图1所示的登录界面:图1用户名称“admin”、密码为空白,PIN码为“4321”(初始密码:1234),将登录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登录”按钮,系统自动下载与Key对应的企业信息,保证Internet网络的畅通。

5.2.1登录成功:系统自动初始化完成后,将打开主界面,如图2所示为主界面的默认打开状态。

图25.3身份信息标志:将原来印刷在单一标志上的内容拆分印刷在标志本体和标志验证体两张标志上,如图3所示为标志本体,图4为标志验证体;5.3.1标志本体:粘贴在产品表面,印有明码与验证体明码对应,由评定中心统一管理,由企业找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购买;5.3.2标志验证体:粘贴在合格证明上,印有暗码图像和明码,与标志本体明码对应,由企业找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或由企业自行打印、贴膜,符合评定中心规定的标签);图3 标志本体图4 标志验证体5.4 注册管理注册管理分为:“待报列表”和“已报列表”两部分。

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查询方式说明说明书

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查询方式说明说明书

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查询方式说明
消费者在购买我司产品时未见到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上的二维码时(指旧版),如图。

可以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的网站,输入“身份证”上的14位明码数字进行查询,操作见下图。

1.输入应急管理部网址:/lxxx,会出现如下页面。

2.找到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查询系统(见下图),点击进入第二条。

3.输入验证码,进行提交。

4.输入明码:共有14位数字,点击查询。

5.举例:如输入数字(31968AA20338AA).会出现下图查询信息。

※ 如消费者购买的是新版标志的产品,可直接扫二维码查询(见图)。

※扫码结果见下图。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 消防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防产品质
量负责,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消防产品的 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标志、标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生产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 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
淘汰的消防产品。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消防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
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销售去向 等内容。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消防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
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销售应 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 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在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有效期内,消防产
品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 化,对性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者应当重新委托消 防产品技术鉴定。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在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相关消
防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颁布施行的,生产者应 当保证生产的消防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前款规定的消防产品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未列入强 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在技术鉴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 ,不再实行技术鉴定。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使用领域消防产
品质量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将有关情况 书面通报同级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 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 者依法及时查处。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监督管理机构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全国范围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三、消防产品的分类与监督管理1. 消防产品按照其功能和用途可分为消防器材、消防装备、消防器具等三大类。

2. 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包括产品准入许可、生产监督、市场监督和事故调查等方面。

3. 消防产品准入许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凡属准入许可范围内的消防产品必须先取得准入许可证。

4. 消防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监督检查。

5. 消防产品的市场监督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评定、抽查监测、投诉处理等环节,相关监督检查机构应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6. 对于因消防产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事故,应进行调查,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消防产品的生产管理1. 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并取得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

2. 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消防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并保留相关生产数据和材料供监督检查使用。

4.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消防产品的销售管理1. 消防产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关销售许可证,确保销售行为合法合规。

2. 销售企业应对所售消防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及时召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并进行相应处理和补偿。

六、消防产品的使用管理1. 消防产品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06月04日来源:省政府办公厅【字体:大中小】发邮件推荐给朋友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5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保养消防产品,以及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职责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以及消防产品维修保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应当落实消防产品监督抽查经费。

消防产品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收取检验费用。

第五条鼓励消防产品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规范,建立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消防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依法生产经营。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标准和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六条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保养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保养的消防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消防产品实行流向信息管理。

消防产品生产者应当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批次、规格、数量、销售去向等内容,消防产品销售者应当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进货来源、销售去向、名称、批次、规格、数量等内容。

第八条消防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提供出厂、售出消防产品的流向证明,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流向证明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选用附有流向证明的消防产品,核查并保存消防产品流向证明。

消防 产品 管理制度

消防 产品 管理制度

消防产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消防产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消防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消防产品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依法管理。

第五条国家对消防产品实行准入制度,对符合要求的消防产品实行准入,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产品实行淘汰。

第六条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质量检验,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加强对消防产品的市场监督,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市场秩序。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消防产品管理的支持力度,提高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消防产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第二章消防产品准入管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申请消防产品准入,持有准入证书方可销售消防产品。

第十二条申请消防产品准入的单位应提交相关材料,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合格方可发放准入证书。

第十三条消防产品准入证书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准入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

第十四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已准入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应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产品应当依法予以淘汰,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理。

第十六条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严厉打击以欺骗、虚假、劣质等手段生产和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第十八条建立健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对已上市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九条对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依法进行处理,责令生产企业停产整改,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理。

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

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

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消防产品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流通和质量监管问题备受关注。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对消防产品的流向进行验证和确认。

因此,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应运而生。

二、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的定义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是一种文件,用于确认某一特定的消防产品的供应链情况,包括生产商、经销商、运输商等环节的详细信息。

该证明书旨在提供对消防产品流通路径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以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维护公众的权益。

三、证明书的重要性1. 提供安全保障:消防产品的安全性直接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可以追溯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和安全性。

2. 全面监管市场:消防产品涉及公共安全,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可以提供对供应链的全面监控,帮助相关部门对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管。

3. 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对消防产品的需求和关注度越来越高。

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可以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减少信息不对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证明书的主要内容1. 产品基本信息:消防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基本信息,以便对特定产品进行确认。

2. 生产商信息:生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其相关的生产批次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

3. 经销商信息: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产品流向的存储和运输过程。

4. 运输信息:对消防产品的运输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起始地、目的地、中转站点等,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5. 销售信息:销售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销售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提供对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

五、证明书的编制和管理1. 数据收集:相关部门应通过与生产商、经销商、运输商等沟通,收集、整理消防产品的流向信息。

2. 数据验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验证和核实,确保流向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规程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规程

一、目的指导和规范公司消防产品生产信息、销售流向信息系统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公司消防产品的生产信息及销售信息的管理。

三、权责3.1 品管部:制定本规程并安排指定质检员执行本规程要求。

3.2 销售部:销售信息(经销商信息登记表与最终用户登记表)的及时通知。

四、内容4.1、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4.1.1、该信息管理系统需我司配备专用电脑和专人使用。

4.1.2、安装环境:操作系统为WINDOWS XP SP3版本,C盘文件系统为NTFS格式,尽量不安装杀毒软件或者360安全卫士以免造成对软件关键程序的误杀操作,最低配置:CPU:2GHz或以上,内存:2G B或以上,硬盘:120GB或以上 ,专用设备准备:数码笔固件、与企业信息匹配的key。

4.1.3、安装客户端安装“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需进行数码笔等辅助工具的安装和“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主程序的安装共两步,详见《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生产企业用户培训教材》。

4.2、生产信息上报管理4.2.1、系统登录(1)登录前请将USBKey及数码笔充电底座插入电脑USB接口,数码笔头朝下对应插入底座内,并确认宽带网络已经接通。

(2)打开“消防产品身份管理系统3.0企业版” 图标。

进入登录界面。

(3)操作人员输入以下用户名,密码及PIN码(请不要对密码及PIN码进行更改!):用户:admin密码:XXXXPIN码:XXXX注意:电子证书显示内容是电脑已插入与我司信息匹配的USBKey后,自动获得显示家和物联技术字样,如无显示,请确认USBKey与电脑有效连接。

(4)点击登录,等待系统更新数据库。

图-14.2.2、生产信息上报(1)点击新建注册信息,进入“编辑注册信息”界面(图2)。

(2)对注册信息名称,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

(3)根据生产要求选择对应“注册产品类型”。

(4)我司为渠道销售,销售地区省、市、县、用户单位请不要填写!(5)鼠标点击电脑任务栏数码笔软件图标,检查其电量(图3)高于70%后,方可执行下一步操作。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

附件8
1.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按照“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操作说明书,制定符合生产、销售实际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规程》。

2.安装“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专岗负责,应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

3.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按照GA 846的规定,使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建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编码应与实际产品一一对应。

4.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计划,在获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免费申领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编码。

5.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按照评定中心颁布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本体、验证体印刷技术要求》,使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编码,自行委托或自行印制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本体、验证体,并应采用有效的检测手段,保证印制产品符合GA 846的使用要求。

6.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申领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编码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自获证之日起生产信息等级高于80%;
(2)自获证之日起经销商信息等级比例高于80%;
(3)自获证之日起最终用户等级比例高于80%;
(4)经销商、最终用户信息登记应真实、有效、完整。

7.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在“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作废对应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编码,并重新建立、添加有关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端登陆答案学习交流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端登陆答案学习交流

2019年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客户端登录最新版本试题下面题目为单项选择。

1.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PIN码默认是()。

A admin B1234 C默认为空 DCCCF E2813712132.服务器端在()栏目中可以进行标志明码生产上报。

A系统管理 B产品信息管理 C产品生产上报 D专用物品管理3.服务器端企业经销商管理在()栏目。

A系统管理 B产品信息管理 C专用物品管理 D日志管理4.服务器端流向信息上报在()栏目A系统管理 B产品信息管理 C专用物品管理 D日志管理5.服务器端建立用户单位信息时,用户单位名称应以()为准。

A施工许可证 B地块名称 C承建单位 D随便填写服务器端沟通用户单位扣扣281371213时,可以选择的沟通方式有()。

AQQ B威信 C电话 D以上都对6.渠道类产品在服务器端在()栏目上报最终用户信息。

A系统管理 B产品信息管理 C专用物品管理 D产品生产上报7.身份信息标志申购时,标志使用比率应达到()A70% B75% C80% D85%8.服务器端产品生产上报直销类产品()为必填项。

A用户单位 B上报班组 C质检员 D前面三项9.服务器端申购标志在()栏目。

A系统管理 B产品信息管理 C专用物品管理 D查询统计10.标志上报完成后()小时可以进行明码查询。

A4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11.服务器端申购标志II型标志+验证体申购最小数量为()。

A2000 B3000 C4000 D500012.服务器端产品生产上报单条信息最多可上报()枚标志。

A1000 B2000 C3000 D400013.服务器端申购标志I型标志+验证体申购最小数量为()。

A2000 B3000 C4000 D500014.服务器端登录时,请选择证书为空白,应()。

A重新连接数字证书 B安装天威诚信证书使用插件C安装证书驱动 D使用IE浏览器重新登录15.如何查看数字证书是否正常运行()多选。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以下简称122号令)经2012年4月1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意,于2012年8月13日发布,并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章共6章44条。

(一)适用范围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以及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二)市场准入1.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2.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制度。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消防安全要求由公安部制定。

(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生产者责任和义务。

消防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防产品质量负责,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不得生产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销售者责任和义务。

消防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3.使用者责任和义务。

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四)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分别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接受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擅自转移、变卖、隐匿或者损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物品,不得拒绝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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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
10.1 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按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第17条规定及实施规则中第6.1.1条的规定,建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制度。

10.2 评定中心应对生产者、生产企业建立、添加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安装使用信息等过程实施有效管理,并应向社会发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等质量信息,有关要求应符合《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GA 846)的规定。

10.3 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实施,应使用能够真实体现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身份的标志、标识,供社会用户和监督部门在生产、销售及使用环节现场查询。

10.4 消防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提供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应真实有效,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登记的生产者、生产企业信息应与证书信息一致;
(2)等级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证书信息一致;
(3)消防产品直接供应使用单位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应在消防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建立、添加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并上传至上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

(4)消防产品首先供应销售单位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应在消防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后的2个工作日内,建立消防产品生产信息并上传至上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产品到大销售单位的2个工作日内,添加产品流向信息并上传至上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产品到达最终用户2个工作日内,添加产品使用信息并上传至上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

10.5 评定中心在受理认证范围的扩大、变更等委托时,应该查生产者、生产企业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结论为不合格时,不予受理并开展跟踪调查。

10.6 评定中心在对生产者、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或日常跟踪管理工作时,应核查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结论为不合格时,应按有关规定对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证书做出处理。

10.7 使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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