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风机技术协议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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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龙及海龙纸业自备电厂扩建工程引风机技术协议书
玖龙及海龙纸业自备电厂
中南电力设计院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
2008.05 东莞
目录
1、总则 (2)
2、设备使用的环境和条件 (2)
3、设备协议 (2)
4、技术要求 (5)
5、设计界限 (13)
6、供货范围(不特别注明为一台套所需) (13)
7、质量保证和试验 (16)
8、包装及运输 (18)
9、技术资料 (18)
10、现场技术服务及联络 (22)
11 其他 (24)
12、技术选型 (27)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书仅适用于玖龙及海龙纸业自备电厂扩建工程3×47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引风机采购招标,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辅助设备(电动机)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
供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 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可以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协议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供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具体项目由招投双方共同商定。
1.5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供方提供的引风机及附属设备产品,应该是技术先进、具有制造经验的成熟产品,而不是试制品。
应提供该类产品的使用业绩和运行经验。
2、设备使用的环境和条件
2.1 工程概况
2.1.1 本期工程锅炉容量:3×47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1.2 本期工程每炉配置2台引风机,共6台
2.2 环境条件
2.2.1 安装地点:锅炉炉后
2.2.2 气象条件
历年平均气压750-760mmHg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7℃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
历年年平均相对湿度80%
历年实测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26m/s
2.2.3地震基本烈度 7度
2.2.4场地土类别 III类
2.2.5电厂海拔 4.6 m
2.3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470t/h
2.4 负荷类型:基本负荷,并可调峰
3、设备协议
3.1 设备名称:引风机
3.2 型式及型号 L3N 2957.0
4.00 SBL6T
3.2.1 型式:单吸离心式
3.2.2 风机旋转方向:左、右旋各2台,共6台
3.2.3 风机进出口角度:(待确认)
进口顺时针45o、出口顺时针135o(3台)(从电机端向风机端看)
进口逆时针45o、出口逆时针135o(3台)(从电机端向风机端看)
3.2.4 布置方式:左右对称
3.2.5 支撑方式:双支撑
3.3 参数
<1000rpm
1) 风机各工况点参数,
说明:
1. T B(test block),此点工况的风量、风压按《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考虑了裕量。
2. BMCR系锅炉最大连续出力。
BMCR工况作为风机风量、风压的考核工况。
3. 供方允许在其他参数不变动的情况下,TB点风量在+2%,风压在+2%的情况下,改变风机型号,而不增加风机造价。
(2) 距风机外壳1米处噪声:采取隔音措施后≤85dB(A)
(3) 冷却水水质及工作温度:工业水;<33℃
(4) 冷却水工作压力要求: 0.2~0.3 MPa
(5) 冷却水水量要求: m3/h
本风机滚动轴承不需要油站,不需要冷却水.
(6) 设备设计寿命要求: 30年
7) 风机参数的计算分界截面:
入口:进气箱入口膨胀节反法兰(包括法兰附件);
出口:机壳出口膨胀节反法兰(包括法兰附件)
3.4 输送介质: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烟气,烟气含尘量:运行正常时≤200mg/Nm3 烟气温度:130℃(允许最高运行温度≤300℃)
3.5 驱动装置
3.5.1 传动装置的型号及协议
采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
1) 液力偶合器的动力传动性能与调速性能完全满足引风机的工艺调节要求。
2) 液力偶合器配置控制勺管的电动执行机构,调节装置采用进口智能一体化产品,具备现场总线接口和故障报警功能,接受4~20mA DC信号,380V供电。
电动执行机构应直接安装在装置上,由供方配套供货,并完成有关整体调试工作,品牌采用Auma 的AS+CA系列进口智能一体化产品。
3) 液力偶合器执行标准GB5837-93 技术要求
4) 引风机液力偶合器(由供方填写)选用广东中兴
3.5.2 主驱动电动机(由供方填写)由需方自行采购,供方提供参数(技术协议签订后7日)及总图
4、技术要求
4.1 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4.1.1供方保证满足需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第3节各条给定的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4.1.2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限制在
4.1.2.1在T.B点的风量:±2%
4.1.2.2在T.B点的全压:±2%
4.1.2.3在T.B点的效率:±3.2%
4.1.2.4在T.B点轴功率≤2.5%
4.1.3供方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稳定运行。
4.1.4当二台风机并列运行时,供方应检查每台风机的特性曲线,保证使风机从正常运行的风量减小到最低风量时负荷分配偏差在5%的范围内,并均能正常并列运行和正常解列。
4.1.5每台风机的一次临界转速至少比正常运行转速高25%。
4.1.6风机有良好的调节性能。
4.1.7风机要有平坦的效率特性曲线,以保证运行时机组在各种负荷下都有最佳的效率。
供方应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低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应落在风机稳定运行最小流量点的范围之内,必须避开喘振区域。
4.1.8风机及其辅助设备,有良好的可控性能以及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1.9风机及附属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能承受地震能力的因素,在设计中根据所在区域发生地震的可能性进行酌情考虑。
4.1.10风机的设计,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
4.1.11设备的噪声水平遵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采用保护听力和身体健康的容许连续噪声声级检验,在风机本体包覆消音隔护层(供方只负责隔护层设计),距设备外1米处的干扰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A)。
4.1.12供方提供最大噪声水平处噪声频谱特性,倍频带的中心频率为31.5~8000赫兹。
4.1.13需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风机压力变化±2%,流量变化±2%,供方不增加风机设备价格。
4.1.14对需方所订购的数台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供方提供的部件及备用件应是可以互换的。
4.1.15运行中风机轴承的振动振速报警值为
5.5mm/s,跳闸值为9.5mm/s。
4.1.16风机主轴承如采用滚动轴承,则应采用原装进口SKF滚动轴承,其正常工作温度不大于 75 ℃,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85 ℃。
并要求设置 90 ℃以上的报警措
施。
每个轴承处设测温装置 1 点。
4.1.17 轴承采用SKF滚动轴承、自动调整的、油环润滑,本风机滚动轴承不需要油站,不需要冷却水.
4.1.18 为了提高运行的稳定性,风机转子应采用具有双支点的支承方式。
风机的转子和轴应经过热处理,通过动态平衡试验.
4.1.19材料和润滑油的选择,要考虑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的影响;如有润滑油站则应有电加热装置和冷却设施,以保持适当的油温。
4.1.20供方须向需方提供有关风机、电动机机组基础图的详细要求,以使风机电动机的振动和不稳定性减少至最低程度。
4.1.21风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油漆由投标人负责,其面漆颜色需由需方确认。
4.2风机制造的基本要求
4.2.1风机机壳及进气室和进风口,必须做成带法兰的分段式结构,要求有衬垫或垫片结合面;应考虑到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
4.2.2风机带有必要的密封人孔门,以利于检查风机内零部件情况。
风机的最低点应装设管径不小于DN50的放水管及隔离阀。
4.2.3在机壳和进气室内部和外部均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以消除由于其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
4.2.4为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涡流诱导振动,制造厂负责采取合理的消振措施,避免风量、风压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动,在后弯叶片风机的调节门和叶轮之间必要时应加装叶片整流装置。
4.2.5风机轴穿过进气室的地方,设置轴密封装置,以防止介质泄漏。
4.2.6联轴器处设置钢制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是可拆卸和封闭的。
4.2.7在风机壳体内一旦出现紊流工况时,主轴承经受得住全部附加推力而不发生故障。
4.2.8为了便于轴校正和轴承拆装,轴承座有单独的底板和调整垫片。
4.2.9风机主轴承箱不允许有润滑油泄漏。
轴承底座应为焊接钢结构或铸铁结构,轴承箱应设有放气塞。
4.2.10引风机采用SKF滚动轴承,轴承箱应为自然冷式,并配有储油箱和油位指示器;
4.2.11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配备方便检修的吊耳或吊孔。
4.2.12风机机壳、进气室等的焊缝应进行渗油检查及直观检查。
风机机壳应为焊接结构,能在各种运行工况下防止出现变形和振动。
4.2.13风机转子叶片等关键部位采用进口材料制造。
4.2.14风机转子,包括转子叶片和轮毂的焊接,均进行直观检查,并用磁粉探伤或超声波探伤合格。
风机转子在应制造厂进行动平衡.
4.2.15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火力发电厂焊接
篇)》的要求进行。
4.2.16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力求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
4.2.17 吸风机叶轮等受尘粒磨损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防磨措施,根据现有数据,无法保证叶片使用寿命,但对叶片加部分衬板以保护其安全运行.
4.2.18 选择吸风机的材料充分考虑锅炉尾部燃烧、空预器短期故障等原因可能引起的超温(300o C,半小时)。
4.2.19 风机保温由供方负责设计,其型式和布置得到需方认可。
4.2.20 风机及其配套设备均应涂两道防锈底漆,再涂二道耐风化、耐腐蚀的优质面漆,油漆供方供货。
其面漆颜色需由需方确认。
对钢结构、设备表面的除锈必须采用喷丸(或喷砂)除锈的方式,喷丸除锈质量必须达到Sa2 1/2级。
并采用喷漆工艺,不得采用手工刷漆,油漆要求环氧富锌底漆两道,漆膜厚度80um,环氧云铁防锈中间漆一道,漆膜厚度60um,丙烯酸聚氨酯面漆二道,漆膜厚度50um,油漆的品牌(海虹、阿克诺诺贝尔、式玛卡龙、佐敦、ICI)和外表面颜色需得到业主同意方可使用,颜色RAL-5015 蓝色。
平台楼梯采用的格栅板、花纹钢板等采用热浸镀锌工艺,根据部位和面积不同格栅板扁钢要求在30×3mm以上。
室外的控制箱柜或接线盒采用户外型设计,用304不锈钢材质制作,原色(不喷漆)。
4.2.21风机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正常工况和运行条件下保证在一个大修周期(4年)内能连续正常运行。
4.2.22产品的质保期为机组通过168小时后12个月或设备抵达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的为准。
在产品质保期内制造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并不发生任何费用。
4.3 对离心式风机调节装置的基本要求
4.3.1 调节装置的形式:入口箱导叶调节+液力偶合器
4.3.2 供方应提供调节装置在各种工作位置的P-Q、N-Q的全特性曲线。
4.3.3 风机的流量调节装置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调节装置必须能准确定位,要求动作灵活,启闭时阻力尽可能地小。
4.3.4 调节装置采用智能型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具备现场总线接口和故障报警功能,接受4~20mA DC信号。
可以远方和就地控制,并可手轮操作,要求在手轮操作后能自动回复到电动操作。
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时间不超过30~40秒,并配置球形铰链组件。
4.3.5 调节装置的电动操作各联结件和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4.3.6 驱动电动机应能全电压启动,并能经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在额定的周围温度、频率、端电压下,风机能正常启动。
4.3.7 电机在额定频率,当电压只有额定值的80%或规定的最小启动电压时,应能启动风机。
4.3.8 轴承设计应考虑到要所要使用的润滑油及使用温度。
4.3.9 轴承的结构应能防止润滑油流失及外部物件进入。
供方应提供加注润滑油时不移动轴承盖的设备,或者提供密封的永久润滑油轴承。
4.4 对液力偶合器的技术要求
4.4.1液力偶合器的动力传动性能与调速性能完全满足吸风机的工艺调节要求。
4.4.2 液力偶合器按整体供货。
偶合器采用中分式箱体结构,液力偶合器的工作油管路布置在箱体内部,箱体的下部作为油箱,使得偶合器的箱体与油箱构成一个紧凑并完好密封的整体。
4.4.3液力偶合器应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理论进行设计,传动效率高、运转平稳。
4.4.4液力偶合器采用中分式箱体结构,使其具有结构紧凑、轴向尺寸较短、中心高低、振动小、性能稳定可靠的特点。
4.4.5液力偶合器的油泵驱动齿轮为整体结构。
齿轮采用优质合金钢调质处理,齿面淬火磨削精加工而成,具有很好的强度和耐磨性。
4.4.6偶合器的泵轮和涡轮均采用ZL104高强度铝合金铸造而成,并采用调质处理和粗精机械加工,以保证泵轮、涡轮的强度和精度。
4.4.7液力偶合器采用单齿差、内啮合摆线转子油泵作为工作油泵。
油泵转子为粉末合金材质经精密拉制而成。
油泵具有噪音低、压力脉动小、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4.4.8液力偶合器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
设备出厂前必须经过业主和供货商在生产地的验收后方能发货。
供货商应在设备试验前10天书面通知业主。
偶合器出厂试验必须测定以下参数:
1)空载损耗
2)油温
3)振动
4)噪声水平
4.4.9 液力偶合器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20年。
4.4.10液力偶合器设有轴承温度测量,进出口油温、油压等就地仪表,并配供进出口油温一次元件、油压变送器、磁阻式转速探头。
测点接线都引至本体防水接线盒。
4.4.11液力偶合器配置控制勺管的可连续调节型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品牌选用Auma的SA+AC系列进口智能一体化产品。
4.4.12 电动执行机构能接受4~20mA直流标准信号,输出4~20mA DC信号,电源为AC380V。
可以远方和就地控制,并可手动操作,手轮操作后能自动恢复电动操作。
在手轮操作过程中开启电动操作,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不会损坏设备。
4.4.13 电动执行机构全行程时间可以满足液力偶合器的调速要求。
4.4.14执行机构工作时,行程指示的开度和电动操作器的行程指示一致,并保持同步,且与勺管的实际位置一致。
4.4.15手轮操作装置的手轮传动方向,与输出轴的转动方向一致,顺时针方向为调小,
逆时针为调大。
4.4.16 电动执行器连接件和密封处无漏油现象。
4.4.17 驱动电机在额定频率下,当电压只有额定值的80%或规定的最小启动电压时,能启动并驱动勺管。
4.4.18偶合器工作油量保证偶合器的油温在不同负荷下不超过90℃,正常情况下不超过85℃。
冷油器采用卧式。
4.4.19 距液偶外壳1米处噪声:≤85dB
4.4.20 偶合器满足在调速范围内各工况点平衡运行。
4.4.21 偶合器在勺管位于任何位置时均可启动和停止,勺管调节时无任何卡涩现象、转速控制点漂移。
4.4.22 勺管操作方式采用可靠方式,勺管调节方式过程如下:
液力偶合器勺管调节行程、电动执行器控制电流与输出转速呈线性关系。
4.4.23 随液力偶合器所供的热工设备应提供产品型号、生产厂家。
4.4.24 随液力偶合器应配供需要的冷油器以及与冷油器与偶合器连接的进出油管道并负责指导安装。
4.4.25 每台炉2台偶合器对称布置,偶合器进出油管道的方向须得到需方认可。
4.4.26 液力偶合器外观造型美观,颜色材质由需方认可(同风机)。
4.4.27转速信号要求送出4~20mADC标准信号。
并由供方为转速测量二次表提供就地保护箱,转速表采用与振动装置相同厂商的产品。
4.4.28轴承采用原装进口SKF。
4.5电动机技术要求,电机由需方自行采购。
4.5.1 在国标规定的电压与频率范围内的运行时,电动机输出功率、性能和温升应满足《旋转电动机基本技术要求》GB 755中第4.3条的规定。
4.5.2 按冷态起动2次,或热态起动1次进行校验,此时定子导体温度不应超过120℃(电阻法)。
电动机起动电流和起动时间的计算书应提供给需方,并经需方确认,供方应提供相应保证值。
4.5.3 厂用母线电压为80%额定值时,电动机能实现起动。
当端部电压为70%额定值时,电动机亦能正常起动。
4.5.4 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4.5.5 安装在户外的电动机外露部分应涂户外油漆加以保护,铁心矽钢片和其他内部部件也应用涂层保护,以防腐蚀。
4.5.6 电动机不允许磁性槽契结构,定子采用真空压力整浸无溶漆工艺(VPI)处理,转子结构设计应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改进措施。
4.5.7 电动机为卧式单轴件(带平键),冷却方式为带集中冷却器的全封闭空──空冷却。
4.5.8 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应使设计具有最低值,除特殊要求外,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应不超过6倍。
4.5.9 在额定电压下,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不低于2.0倍。
4.5.10 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或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引起的应力和过电压对绝缘的损害。
此时应考虑电动机的剩余电压值可能是正常输入电压值的50%,与切换后的电源相位差达到180度。
4.5.11 在额定功率、电压频率时,功率因数的保证值在0.8以上;效率的保证值在90%以上。
4.5.12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堵转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0.8倍。
4.5.13 电动机定子绕组接线为Y接线。
4.5.14 电动机的起动转矩由供方牵头与电动机厂根据机械特性商定。
4.5.15 电动机轴承结构应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入线圈。
轴承的预期使用寿命:与电动机直连的轴承不少于20年。
4.5.16 电动机如采用滚动轴承,则应采用进口SKF产品,要求耐用可靠。
电动机配套的耐磨轴承应标明在电动机的铭牌上。
轴承的基本负荷由拖动设备给定,厂家应提供描述其特性曲线的报告。
4.5.17 电动机的轴承应有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并要求这一设备能在不拆卸电动机的情况下,把润滑油注入轴承。
4.5.18 供方应负责整个轴系的总成,并对整个轴系的振动负责。
电动机厂应积极地予以配合,并不得发生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4.5.19测量轴承温度的热电阻应采用弹簧压紧,弹簧一定要支撑在轴承壳上,并要求弹簧有足够的强度,至少应能克服两倍于轴承最大振动的推力,所有热电阻均采用防振型。
4.5.20 供方应提供电动机各类测点布置详图,同时在电动机轴承上安装端面测量热电阻测温。
4.5.21 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应与动力线分开,引向单独的接线盒。
各引线要排列整齐,使之能根据电动机的外形图确定每个检测元件的位置。
4.5.22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输出时,各项基本性能保证值如下:(供方填写)
效率: %;功率因数:;启动时间: s;堵转电流: A;
堵转电流倍数:;堵转转矩倍数:;温升: K;最大转矩倍数:;轴承温度限值:℃;
4.5.22 额定电压时电动机升速时间小于: (供方填写)
4.5.23 应设置防结露加热器,当加热器功率小于或等于2.2kW时,用交流230V;当功率大于2.2kW时,用交流400V。
投标人应提供加热器运行条件及控制方式。
4.5.24 电动机应有二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两侧接地,电动机应具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志。
此标志应保证在电动机使用期间不易脱落、磨灭。
4.5.25 电动机每相引出一个出线端至主出线端子盒;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独立装设,包括主出线端子盒、空间加热器出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RTD)和/或金属热电偶出线端子盒。
端子盒大小及端子接头尺寸应考虑引接多根电缆的要求,电缆截面及数量应与电动机额定容量匹配(考虑温度系数后)。
电动机主出线端子盒应采用斜开口式。
对于大容量的电动机,如上述结构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三侧能拆卸的开口盒盖。
4.5.26 测量元件型号和数量:
定子绕组 Pt100 2只/相(三相共6只)
轴承 Pt100 风机、电机各2只/台
4.5.27 任何通风口的滤网应能拆装,并抗腐蚀。
4.5.28 电动机应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使电动机能够简便安全地起吊。
4.5.29 电动机应有标牌,标牌上标注电动机的名称、型号、接线方式和额定数据,如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转速、转动方向和绝缘等级等,还要标写投标人家、出厂编号和出厂年月。
4.5.30 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为:面对电动机的轴伸端(即被驱动设备侧),电动机出线盒位于右侧(暂定,最终应根据需方的认可订货)。
4.5.31 为方便电动机的检修和维护,电动机应带有底座,检修时只需要拆下连接螺栓即可将电机与底座分离,而不需要将底座从混凝土基础上拆卸下来。
电动机底座由风机厂成套供货。
4.6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4.6.1 供方采用标准化的元件和标准化的设备组件,以适应电厂使用更换的需要。
4.6.2 风机一般装设以下测量和报警保护设备:
1) 风机、电机轴承就地监视万向型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和远距离监视用测温元件热电阻,其引线接至本体接线盒;
2) 电动机线圈测温元件(Pt100,三线制),其引线接至本体接线盒。
4.6.3 由供方配置经校正准确的轴承振动测量装置(风机轴承 X方向2通道,推荐使用江阴第三电子仪器厂产品),并具有远传4-20mADC的标准信号,并由供方为轴承振动测量二次表提供就地保护箱及安装支架。
4.6.4 在风机和电动机轴承上安装金属测温热电阻时,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其能测得真实温度。
4.6.5 测温元件设置在轴承壳上最易发热的部位,并能从外部安装及拆除。
4.6.6 供方提供测温元件的结构详图和安装图。
4.6.7 测温元件的金属标牌是耐腐蚀的,并牢固地固定在设备上。
4.6.8 用于保护、控制联锁与报警的仪表,选用质量可靠、动作准确的进口开关量仪表,如果有温度、压力、差压开关量仪表等应采用原装进口品牌产品,如果有就地压力表要求采用防振压力表。
如果有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形式为DPDT,接点容量为220V AC、5A,220V DC、3A。
4.6.9 如果有压力变送器采用智能型变送器(带HART通讯接口)。
本风机没有压力、开关量仪表,压力变送器等.
4.7 对油系统的基本要求(如果有,仪表要求同4.6条)
4.7.1 应为风机及配套的电动机提供安全可靠的润滑油系统,润滑系统在风机频繁启动和长期连续运行下,保证性能合格和轴承寿命。
润滑系统和轴承的设计能使风机在油泵突然失电时安全停运。
油系统配有油压表和低油压报警。
材料和润滑油的选择,考虑了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的影响,设有防冻措施。
4.7.2 润滑油系统应包括所有管道、阀门、油位指示器、流量控制仪表、供油和回油温度计、油箱、油泵、油冷却器以及与设备连接的连接件。
4.7.3 所配套的油站(包括要经需方同意的电动机油站),应为整体式封闭结构。
户外布置、油站设计应满足露天布置的运行条件。
4.7.4 为保证风机适应于连续运行,供方尚应提供一台独立的交流油泵作为备用,并要求当两台主油泵同时损坏而使风机机组转速惰走到零时,轴承应不会损坏。
4.7.5 油箱内应配有电加热器,能使润滑油在风机启动前达到运行油温。
4.7.6 油箱底部应有一定的倾斜度,并设有放油阀。
顶部应有密封型检查孔。
若必须把设备布置在油箱顶部,应加装垫板和托架,不得在油箱上钻孔,并将顶部适当加强,保证有足够的刚度,防止下凹和振动。
4.7.7 油箱内部应除垢,清洁。
以达到现场安装不再清理为准。
4.7.8 应有二台100%容量的油冷却器。
若供方采用U型管式油冷却器,则要求管子是无缝的,且管束能整组拆装。
4.7.9 供方应提供全流量的双级滤油器,并保证除去大于25μm的粒子。
4.7.10 供方提供的油站控制箱,应留有与DCS的监控接口并需得到需方的认可。
5、设计界限
供方的的设计界限包括从引风机入口进风箱入口膨胀节反法兰(含反法兰及法兰附件);机壳出口膨胀节反法兰(含反法兰及法兰附件)的所有部分。
引风机与电动机的接口,安装总图由供方负责所有与电机有关的技术归口。
6、供货范围(不特别注明为一台套所需)
6.1 一般要求
6.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6.1.2 供方提供的详细供货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