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服务)类采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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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拟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经费来源”、“预算金额”栏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经费主管部门审定。
.拟采购货物(服务)名称必须与论证时的名称保持一致,作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签订合同的名称,便于规范采购档案管理。
.“经费来源”填写直接所属课题(项目)全称。
.“预算金额”栏填写拟采购货物(服务)的预算数,如需采购进口货物(服务)需填写外币额、汇率及折合的人民币额度,限额标准以上进口货物(服务)采购需同步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提供名校外专家的论证意见,专家组成中须包括名法律专家)。
.采购项目是否属于“敏感设备”,是指采购申请人须确认该项目是否涉密;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由安全保卫处负责确认。
.“采购联系人”栏填写拟采购货物(服务)的具体负责人,“采购联系人”负责对合同中技术条款的审定及采购文件终稿的核定工作。
.“采购需求”填写拟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此项内容是供应商投标所依据的唯一技术指标,填写内容必须反映拟采购货物(服务)的全部技术要求,原则上该项内容上报后具有不可变性,如有变化,需重新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货物(服务)类采购申请表》。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需提供单一来源申请的详尽理由(表述中一定要体现经过市场调研、考察、论证的情况)、个专家论证意见(填写《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申请单位意见”栏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经费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经费主管部门确认此项目是否立项,是否同意采购。
.条件保障建设项目,不分额度大小,所有设备验收后,须将随机材料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备注:“采购申请表”提交纸质版同时须提交电子版(主楼室),电子版发至邮箱:咨询电话:联系人:冯金辉、杨帆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