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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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工艺基础知识——炼油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前期阶段和实际生产阶段,大家会经常看到一些关于炼厂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这些指标对不经常接触技术经济评价的技术人员来说比较陌生,有时也苦于得到一个准确的解释。以下收集整理了十九项这方面的一些指标的概念和计算公式,供大家参考学习。

1.综合商品率

定义:报告期内石油产品商品量占原油和外购原料油加工量的百分比。

综合商品率=(石油产品商品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注:综合商品率越高,说明从一定量原油(包括外购原料油)中得到的石油产品商品量越多;或者说生产一定量的石油产品商品,所用原油(包括外购原料油)越少2.可比综合商品率

定义:报告期内板块内加工过程中可比综合商品量占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的百分比。

可比综合商品率=(可比综合商品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可比综合商品量=(石油产品商品量+外销蒸汽折燃料-外购蒸汽折燃料+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

注:外购蒸汽折燃料:是指报告期内从板块外购入的蒸汽折合燃料按热焓进行折算;外销蒸汽折合燃料:是指报告期内销售给板块外的蒸汽(非CFB锅炉、煤制氢装置产出并网蒸汽)折合燃料按生产蒸汽实际消耗的燃料折算;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是指报告期内半成品期末库存总量与半成品期初库存总量差值,主要表达半成品总库存增减值;

3.综商指数

定义:报告期内综合商品率、综合能耗、综合损失相结合的综合指标。

综商指数=(可比综合商品率/(可比综合商品率+综合能耗/10+综合损失率))*100;=(可比综合商品量/(可比综合商品量+炼油综合能耗+综合损失量)*100;

4.综合自用率

定义:报告期内板块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又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使用的产品数量之和占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的百分比。

综合自用率=(综合自用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综合自用量=(燃料油自用量+燃料气自用量+催化烧焦量+其它自用量);

注:包括炼油板块内用做燃料的燃料油(包括用做燃料的其它油品)、燃料气、催化裂化烧焦量;用做各种“剂”类的石油产品;不包括板块内非炼油装置用的原料、燃料等,如属板块内CFB锅炉、煤制氢、甲醇制氢等装置消耗的燃料气、柴油、石油焦等;

5.综合损失率

定义:报告期内原油及外购原料从采购提货单到运输、卸油、储存、输转、加工、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损失总量占原油及原料购入总量的比例。

综合损失率=(综合损失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综合损失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储运损失量+原油加工损失量+石油产品损失量+石油其它损失量);

注:综合反映原油(包括外购原料油)的利用程度和加工技术水平,此损失越高,说明原油资源利用程度越低;

综合损失率≈原油储运损失率+加工损失率+石油产成品损失率+石油其它损失率;

6.原油储运损失率

定义:报告期内原油自购入(结算量或提单量)到进入装置加工之前的损失量占原油购入总量的比例。

原油储运损失率=(原油储运损失量/原油购入量)*100;

原油储运损失量=(原油途耗量+原油储耗量);

注:包括原油运输损失量和原油储存损失量;一般企业,以上两项损失可以单独计量统计,有的企业原油储存能力不足,常出现活罐的情况,只能合并计算储运损失量;对原油不需要中转的企业,原油途耗的:

原油途耗量=原油购入量-企业内第一计量点原油接收量;

原油储运损失率≈原油途耗率+原油储耗率;

7.原油途耗率

定义:报告期内原油自购入到企业内第一计量点的实际接收量之间的损失量

(也称为原油运输损失)占原油购入总量的比例。

原油途耗率=(原油途耗量/原油结算量)*100=一程途耗率+二程途耗量率+中转

地储耗率;

原油途耗量=原油结算量-原油第一计量点进厂实收量=一程途耗量+二程途耗量+中转地储耗量;

注:

原油途耗率包括一程途耗率、二程途耗率和中转储耗率三部分。

当企业需有在外租赁的原油库存进行中转时,应当计算一程途耗。一程途耗为供方结算量或提单量与中转地接收量之差。

一程途耗量=原油购入量-中转地原油接收量;

二程途耗量=原油中转地拨出量-企业内第一计量点原油接收量;

中转储耗量=中转地拨出量+期末库存量-期初库存量-中转地接收量;

8.原油储耗率

定义:报告期内原油自企业第一接收计量点到进入炼油一次或二次装置加工之前的损失(原油清罐损失)量占企业内第一接收计量点原油实收总量的比例。原油储耗率=(原油储耗量/原油实收量)*100;

注:原油储耗量:是指报告期内原油自企业第一接收计量点到进入炼油一次或二次装置加工之前的损失量。若出现原油脱水带出污油转入半成品污油罐或中间原料污油罐时,则将该污油扣水后计入原油加工量中去。若出现常减压的污退油或蜡渣油组分倒入原油罐时,则从原油加工量进行等量实物扣除。如有凝析油,则也计入原油加工量;

原油实收量:是指报告期内原油罐实际原油收入量,也称为企业内第一计量点原油接收量。

9.原油加工损失率

定义:报告期内板块加工原油及外购原料过程损失量之和占原油和外购原料加工量的百分比。

原油加工损失率=(加工损失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加工损失量=瓦斯跑损+污水含油损失+生产装置加工损失+半成品输转及调合损失+酸碱渣和白土渣带油及其它损失;

注:加工损失量:是指报告期内板块装置加工原油及外购原料过程中损失的量,即各板块装置加工生产过程中的损失量之和,减去回收污油数量(按扣水纯

油量计算)占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的百分比。

瓦斯跑损:是指报告期内气态物料在板块生产过程中的损失,主要为火炬、放空的损失等。

污水含油损失:是指报告期内板块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水含油损失;

生产装置加工损失:是指报告期内板块生产过程中装置的损失量总和;

半成品输调损失:是指报告期内板块生产过程中半成品输转、调合、储存损失酸碱渣和白土渣带油及其它损失:是指报告期内板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渣、碱渣、白土带油及其它损失。

10.轻质油收率

定义:报告期内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化工轻油、苯类产品、洗涤剂原料油、分子筛脱蜡料、95%馏出温度小于365℃的轻质燃料油占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的百分比。

轻质油收率=(轻质油总产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轻质油总产量=汽煤柴产量+溶剂油产量+化工轻油产量+商品轻质原料油产量+苯类产量+醚类产量;

注:外销或互供化工板块的加裂尾油应计入轻质油总量中。

11.高附加值产品收率

定义:报告期内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占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工量的百分比。

高附加值产品收率=(高附加值产品总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高附加值产品总量=(综合商品量-商品干气量-商品重质燃料油产量-石油焦量-沥青量);

注:高附加值产品总量:是指报告期内炼油加工过程中升值的产品,即综合商品率子项中扣除商品干气、商品燃料油(轻质燃料油除外)、石油焦、沥青以外的其它产品总和。轻质燃料油包括船燃、工业燃料、陶瓷燃料油等,但目前统计在商品燃料油和商品原料油中,也算在高附加值产品中。

12.综合能耗

定义:报告期内板块加工一吨原油及外购原料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以单位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消耗的能源数量表示。

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耗量/原油及外购原料加工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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