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担保问题研究(1)
上市公司担保问题及对策分析
在 这一 阶段 , 由于 当时对 担 保 没 有 强制 性 的披 露 要 求 乎没 亿 元 。 几 针 对 这 些 情 况 监 会 于 2 0 证 0 3年 8月 发 布 关于 规范 上 市 公 有 上 市 公 司 主动 公 告 担 保 情 况 。上市 公 司 的担 保 行 为 最 初并 没 有 ( 引起 人 们 的注 意 。 到 19 直 99年 4月 , “ 光 事 件” 爆 发 为 导火 司 与 关联 方 资 金 往 来及 上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若 干 问题 的 通 知》 以下 以 棱 的
司的 一 大 陷 阱 。在 相 继 被 曝 光 的猴 王 股 份 、 T粤 金曼 新 疆 啤酒 P
关公 告 中进 行 披 露 。
花 、 普 系 和德 隆 系 等 恶 性担 保 事 件 中 市 公 司担 保 数 额达 数亿 托 上 元 乃 至 数十 亿元 之 巨 , 人 触 目惊 心 。恶 性 担 保 不 仅 影 响 了 上市 令
一
J二 市公司担保行为 的演 变及特征
从我国上市公 司担保行为的演变来看 , 呈现 出较强的阶段性 疆 众 和 4家新 疆 上 市 公 司 互 保 额 度 总计 近 6亿 元 。 在其 巨大 的 担 保风 险 被 投 资 者所 知晓 后 , 啤酒 花 股 价 一路 下 跌 殃 及十 数 家 并 特 征 , 发展 过 程 可 以 划分 为 以下 三 个 阶段 : 其 1为大股东提供担保阶段 (0 0年 6月之前) 、 20
公 司 正 常 的经 营 活 动 害 了上 市 公 司 的利 益 损 还将 一 些 上市 公 司
2 相互担保和连环担保 阶段 (0 0年 6月 一2 0 、 20 03年 8月)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超比例担保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超比例担保问题研究恭敬的读者:欢迎阅读本,本文将详细探讨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超比例担保问题,并对每一个章节进行细化。
请继续阅读。
一、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
然而,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超比例担保问题,向来以来备受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探讨该问题的重要性和风险。
1.2 研究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分析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超比例担保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风险和对策,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方案。
二、法律法规梳理2.1 公司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有权为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然而,法律明确规定了担保比例的限制和交易公平原则。
2.2 证券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在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遵循信息披露、交易公平等原则,并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2.3 监管机构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深入推进企业担保有关事项规定》等,明确了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超比例担保的限制和要求。
三、超比例担保的风险分析3.1 担保风险超比例担保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较大的风险,一旦子公司、参股公司浮现财务问题,上市公司可能无法履行担保责任,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难点甚至破产。
3.2 交易公平风险超比例担保可能破坏股东间的交易公平原则,导致非主要股东的利益受损,从而引起股东纠纷和法律诉讼。
四、超比例担保的对策建议4.1 加强内部管理上市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担保行为,并设立专门的担保委员会监督担保事务。
4.2 控制担保比例上市公司需要严格控制担保比例,确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同时考虑公司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4.3 加强信息披露在提供担保时,上市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让股东和投资者了解担保事务的风险和影响。
五、附件列表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公司法全文附件二:证券法全文附件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中国公司制度的基本法律。
担保调研报告
担保调研报告担保调研报告日期:XXXX年XX月XX日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的要求,我们对担保业务进行了调研,并就其市场发展、风险控制、监管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一、市场发展担保业务是一种提供担保服务的金融业务,它在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融资需求增加,担保业务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发展。
目前,我国的担保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且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风险控制担保业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担保损失风险和信用风险。
担保损失风险是指企业不能按时履行债务导致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导致担保机构无法获得相关担保款项的风险。
为了有效控制这些风险,担保机构需要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三、监管政策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明确担保机构的准入条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
此外,还有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定了担保机构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担保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结论担保业务作为一种提供担保服务的金融业务,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然而,担保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担保机构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
同时,监管政策的监督和实施也对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管,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以促进担保业务的发展和风险控制。
以上是我们对担保业务进行调研后的总结与分析。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细节或提出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此致,敬礼。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问题研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问题研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现象逐渐增加。
然而,过度的对外担保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内部控制问题。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问题进行研究,并探讨相关解决方法。
首先,对外担保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资金链断裂。
当公司对外担保的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对外担保的上市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如果公司的对外担保规模过大,将耗去大量的资金,从而导致自身资金链的紧缩,甚至断裂。
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出现无法偿还债务、无法顺利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问题,进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其次,对外担保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紊乱。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要经过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批准,而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成员由股东们选举产生。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一些董事、高管甚至主要股东可能会将对外担保作为个人谋利的手段,通过对外担保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现象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紊乱,影响到对外担保的决策过程,进而导致内部控制问题的产生。
此外,对外担保也可能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
当对外担保的企业出现债务问题时,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巨大风险。
一旦公司无法承担对外担保所带来的债务,将面临破产甚至退市的风险。
这种财务风险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极其严重的,因为它不仅会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造成损害,还会对公司的声誉和市值产生负面影响。
面对这些问题,上市公司需要加强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首先,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对外担保政策和流程,确保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规范化和合规化。
其次,公司应加强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监督,确保对外担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三,公司应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评估和控制对外担保所带来的风险。
最后,公司应保持财务稳健,避免过度对外担保,确保自身的资金链畅通。
总之,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过度对外担保可能会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治理结构紊乱和财务风险等问题。
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 背景在商业世界中,担保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活动。
当一家公司需要获得融资,但它的信用状况可能无法满足债权人的要求时,担保可以为该公司提供额外的信用支持。
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是上市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 为什么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给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给其全资子公司有多个原因。
首先,全资子公司通常从上市公司获得经营资金。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全资子公司的扩张计划、投资项目或日常运营。
然而,由于全资子公司可能是新设立的或信用历史较短,它们可能无法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的有利融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提高全资子公司的信用状况,使其获得更好的融资机会。
其次,上市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在经营上紧密相关。
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全资子公司来扩大业务范围、拓展市场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有责任确保全资子公司能够顺利运营,并保证其顺利发展。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和信用支持,以确保全资子公司的运营不受限制。
最后,提供担保是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和声誉的一部分。
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市公司表明它对全资子公司的增长有信心,并愿意为其提供支持。
这种表现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更好地满足市场的期望。
3. 担保方式和具体操作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有多种形式。
最常见的是一般性担保。
上市公司在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将其信用承诺和资产作为担保。
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全资子公司获得融资的机会,因为债权人可以将信任和依靠放在上市公司身上。
除了一般性担保,上市公司还可以采取特殊性担保。
这种担保形式发生在全资子公司需要参与大型项目、扩张计划或风险较大的投资时。
上市公司可以提供特定项目或特定投资的担保,以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和文件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上市公司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对外担保行为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影响。
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不仅关系到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还涉及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以及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概念与形式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上市公司以自身的信用或资产为其他主体的债务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常见的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上市公司承诺在被担保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代为偿还的责任。
抵押担保则是将上市公司的不动产或特定的动产作为抵押物,在债务未履行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以实现债权。
质押担保则是以上市公司的动产或权利(如股权、应收账款等)进行质押。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中,《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和权限,强调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证券法》则从信息披露的角度,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对外担保的相关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此外,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内部程序。
首先,担保事项应由董事会进行审议。
对于重大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充分考虑担保的风险、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因素。
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对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评估。
股东大会在表决担保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以确保表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中的关键环节。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2024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引言概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责任的行为。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或者合作机会,上市公司往往会选择提供对外担保。
然而,对外担保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分为五个大点,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进行探讨。
正文:一、对外担保的定义和作用1.定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责任,承担一定的风险。
2.作用:对外担保可增加公司信誉度,提高融资能力,并促进合作机会的发展。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种类1.联保担保:即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联合提供担保责任,共同承担风险。
2.连带担保:上市公司作为主体担保,承担全部责任,若债务人违约,由上市公司全额承担。
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和挑战1.信用风险:债务人违约导致公司损失。
2.资金风险:提供对外担保的资金来源可能受限。
3.法律风险:担保合同存在解释、执行等法律纠纷的风险。
四、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1.上市公司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披露担保合同内容及风险。
2.国家及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行为进行监管和限制。
五、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合理化建议1.确保担保行为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2.合理控制担保规模和担保期限,防范风险。
3.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查和控制。
总结: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可以增加公司的信誉度和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
然而,对外担保也存在风险和挑战,上市公司需要对担保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管控。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为了确保对外担保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并加强内部审查和控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稳定性。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法律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法律对策赵雨昕【摘要】近年来,我国频频曝出上市公司因违规对外提供关联担保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重组的案件。
有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控制上市公司,并向自己控股的企业进行恶意担保,甚至还有的上市公司缔结相互担保条约。
上述种种行为不仅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损害了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现象进行了分析,并对当前的立法缺陷以及改进措施提出了建议。
%In recent years,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are frequently exposed to provide irregular connected-party guarantees,and these guarantees often make themselves in financial difficulties or even to make these companies bankruptcy.Some major shareholders use their dominant position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to control these companies,and provide connected-party guarantees to the other venture which theycontrolled,even some listed companies entered into a contract to provide each other guarantees.All these behaviors not only increase the companies'operating risk,but also damage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mpanies' minority shareholders and creditors.This paper instructed the connected-party guarantee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and analyzed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legislative,then gave suggestions for the legal measures.【期刊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10)004【总页数】3页(P30-31,38)【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法律对策【作者】赵雨昕【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22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3担保作为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具有保障债权实现、促进资金融通的功能。
上市公司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缺陷与审计费用的关系研究
担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就 增 大 , 面 临 着 更 大 的 审 计 风 险 , 进 行 实 质 性 测 试 的 可 能
( ) 究模 型及 变量 设计 。为 了 二 研 验证 假设 , 同时借 鉴 Smu i i nc的审计 费
性较高, 审计 的人 工数 、 工作小 时 数会 更多 , 因此会 收取 更 高的审 计费 用 。 《 业 内 部 控 制 应 用 指 引 第 1 企 2
 ̄ 4 s 斗 5 n s e + 6 n u c m 7 A+ b1 sbL a stbL s b o b M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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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tr a e tu go fu + b0 o h snen lr sr+btpo r 1 wt+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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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 究 发丑 Q _ 2 L 一 偎 业务 内 控 趔 趣 陷点 _ 费_ 研 年 QO年垄 审 用
下 假设 :担保 业务 内部 控制 缺 陷与 审 计 费用正 相关 。
二 、 究 设 计 研
分 别在 O1 0O 水平 上 显著 正 相 关 . 与 .1
际 情况 、 合 国 际先 进 经 验 的 中 国企 融 业 内部 控制 规 范体 系基 本建 成 。根据 新 浪 财 经 20 0 9年 违 规 记 录 显 示 , 某
旅 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因 对 外 担 保 承 担 连带 保 证 责任 仍 未 完 全解 除 , 影
公 司 的 内部控 制设计 或 执行 情况 存在
0 8年 6月 ,财 政部 等 五部 委联 0 合发 布 了《 业 内部 控 制 基本 规 企 范》 ,根 据 这 一规 范 上 市 公 司应 当对 内部控 制 的有 效性 进 行 自我评 价 , 披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效力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效力研究作者:曾琳来源:《商场现代化》2007年第09期[摘要] 上市公司如何进行关联担保,其效力何在?新《公司法》对此有哪些突破性規定?本文结合新《公司法》及证监会最新颁布规章等,通过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担保现象、立法理论的研究,讨论上市公司的关联担保有效要件,提出了自己对关联担保效力判断的理论,并对司法适用中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效力判断一、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中存在的问题2004年12月,上市公司南京熊猫(600775)被易美公司及其关联方占款14.44亿元。
此外,南京熊猫子公司还为关联方提供了4.24亿元的担保。
南京熊猫净资产只有11.8亿元,关联方占用和担保就达到了18.68亿元,占款让公司陷入崩溃。
事情披露后,南京熊猫股价连续两天跌停,一周股价跌幅达30%。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操作的类似违规担保使上市公司承受相当大的风险,甚至引发退市危机,其中存在的问题大体如下:1.上市公司关联担保不对称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比接受担保的金额要大得多。
据《证券时报》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11月23日深、沪两市公司公告的近1600件担保事项中,上市公司单方作为受益方接受的担保事项仅230件左右,受保金额仅为单方对外担保金额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付出与所得极不平衡。
2.关联担保金额巨大,超越上市公司自身承受能力,关联担保常常伴随关联方占款深交所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8月31日,深市505家上市公司中涉及担保的公司311家,担保总额达420亿元,其中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131亿元,比年初的109.04亿元上升了20.10%。
3.违规提供关联担保往往未经合法审议程序一方面表现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甚至其他人员越过董事会,自行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担保,另一方面表现为控制股东利用绝对地位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掌握“话语权”,形成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对外担保不履行合法的审议程序,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及实现问题研究》范文
《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及实现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商业经济日益全球化和资本市场愈发开放的今天,企业间资金流与权益流通愈加频繁。
其中,股权让与担保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已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经济生活中。
通过将股权让与担保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合同约定,从而实现融资和债务担保的双重目的。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善,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争议,特别是关于其效力及实现问题。
本文将就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及实现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股权让与担保的概述股权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权人设立质押担保时,将自身的股权让与给债权人或通过其他形式让与一定程度的控制权。
股权让与担保的特点在于,债务人在设定质押担保时将部分股权进行“出让”,同时依然享有相应股权的收益权和表决权。
这种融资方式既满足了债权人的融资需求,又为债务人提供了有效的债务担保。
三、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问题(一)法律效力的认定股权让与担保的法律效力认定是实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对股权让与担保的认定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安全,有必要在立法上对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进行明确规定。
(二)登记制度的完善在股权让与担保的实践中,登记制度对于确认和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在股权登记方面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登记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仍然存在。
因此,完善股权登记制度,提高登记效率,对于保障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股权让与担保的实现问题(一)实现方式的多样性股权让与担保的实现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强制执行、协商解决等。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市场需求,灵活运用不同的实现方式。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实现方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由于股权让与担保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和当事人利益,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解决。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防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防范
江心怡
【期刊名称】《新经济》
【年(卷),期】2016(000)023
【摘要】上市公司在外担保的过程经常会出现违规担保以及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去对担保的信息等问题上出现纰漏,这些问题使得上市公司在财务状况持续出现恶化的情况下,出现了很严重的担保风险.因此一定要对法律体系加以完善、并且健全股权的结构以及法人的治理结构、使其违规担保的成本不断提升、强化上市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相关监督与监管理还有审计的进行,减少上市公司在财务上的风险.
【总页数】1页(P69)
【作者】江心怡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成都市 610400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的法律思考 [J], 刘永祥
2.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 [J], 张颖
3.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防范研究 [J], 刘婉立;何丽梅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 [J], 龚凯颂;罗正兰
5.论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的完善 [J], 周蝶飞;郑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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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让与担保效力问题研究》范文
《股权让与担保效力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股权让与担保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逐渐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实践中的复杂情况,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股权让与担保效力的深入研究,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二、股权让与担保的基本概念及法律特征股权让与担保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得到清偿,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将其持有的债务人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债权人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
其基本特征包括:担保物为股权、具有融资性质、通过转让股权实现担保等。
三、股权让与担保效力的理论基础(一)民法理论支撑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问题首先需要在民法理论中寻找支撑。
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股权让与担保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这些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公司法理论支撑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股权让与担保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变动。
因此,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结构等。
在保证合同合法性的同时,也要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行和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股权让与担保效力的实践问题(一)股权让与担保的合同效力问题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股权让与担保的合同效力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一些法院认为,只要合同双方自愿、真实地表达了意思,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而另一些法院则认为,由于涉及公司股权的变动,需要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股权让与担保的物权效力问题在物权法方面,股权让与担保涉及到物权的变动和保护。
由于物权具有排他性和优先性,因此,在股权让与担保中,如何确定担保物的范围、如何保护债权人的物权等问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五、股权让与担保效力的完善建议(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股权让与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股权让与担保的法律性质、适用范围、操作流程等。
上市公司担保行为及其财务风险的实证研究
本文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 首先对上市公司担 保行为的特 征进行了描 述, 然后将担保 行为分为接 受担保、 提供担保和相互担保三种类型, 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上市公司 不同类型担保行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探讨担保是 否是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为监管 部门规范上市公司担保行为提供参考性的建议。
。 但这 些理论是 建立在西
方比较完善的资本 市场环境下的, 研究的对象基本上 都是中 小 企业, 很少涉及上 市公司担 保问题。 而国内 的研究大都 从 现 象上对上市 公司担保的 风险进行 描述, 实证研究 很少。 薛 爽 以 ("") ; #$$$ 年 #%& 家亏损 样本为 研究样本 , 通过实证 研究 表明上市 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是 影响上市公 司业绩的内 部因素之 一 ; 冯根福得出上市公 司通过担保行为承担了本 应由 银行承担 却最终被银 行转嫁的 对担保贷款 风险进行 识 别 和评判 的职能 ? % @ ; 刘小年 以 #$$# 年的信 用担保 行为为研 究样 本, 结果表明资 产负债率越 高、 业绩越差 的公司越容 易 发 生信用 担保行 为 ?, @ ; 龚凯颂 对 #$$( ; #$$! 年上市 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与财 务困境的相关性进行了检验和分析, 发现发 生担保行为的上市公司更容易陷入财务困境 ? ) @ 。
中图分类号: H)!$I "
一、 引言
融资担保 理论在西 方一直是最 活跃的金融 经济学领 域 之 一。 012345 首次 将债务担 保看成一 个欧式看 跌期权, 运用 6789: ; <9=471> 公 式推导出影响债权合 同价格的最重要因素 是违 约风险 ? ( @ ; A=85 和 B85838> 认为 只有品质 好的企业为 了 提供财务信号会 对外提供担保, 企业对外担保被认为 是降低 管 理当局、 股东和 债权人之间 的代理成本 , 传 递优势信号 的 手段之 一 ? # @ ; <9433 则首次从理论上论证了担保会增进 股东财 富和公 司价值 ? ! @ ; C4785D 研究发现担 保会产生大规模的财富 转移 , 尤其是在 经济转轨 过程中
科研课题论文: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及对策研究
103953 公司研究论文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及对策研究一、担保公司的定义迄今为止,笔者所在地区的担保机构仍呈现一面倒的现象。
即有实力,有信誉,银行比较认可,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融资难助一臂之力的基本都是政府背景的机构,而民营担保机构大多厮混在个人房贷、汽车消费贷款等领域,少数虽然开展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也主要是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未能进入主流银行的眼界。
设立担保机构的担保在通过信用放大作用和增级作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间接的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此类担保机构的定位大多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振兴中小企业市场的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
二、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构成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担保公司的内部因素均会为其构成较为明显的财务风险。
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为信用增值,因此其极容易受到所担保企业的影响,一旦担保企业的财务情况出现恶化,出现违约情况,那么其对银行欠款的义务则将转移至担保公司。
而且担保公司需要通过相应的分析方法,对被担保公司的资质进行评估,因此其方法,理论等问题均会为担保公司带来相应的风险。
同时受公司的逐利性影响,可能部门业务员在进行业务的扩展中,过分注重业绩,而忽视了风险控制此环节。
种种因素均会加重担保公司财务风险的暴露,导致其财务风险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日益增加。
三、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防范策略(一)加强对被担保企业的评估活动对担保公司而言,从其风险的源头来看,则是被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
被担保企业如果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那么担保公司承担的相应的财务风险,也将伴随其而降低。
因此担保公司在执行担保业务的过程中,需要设立一套完善的评价机制,从多个方面评价被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指标,以及其未来的财务状况。
对担保公司而言,能够真实准确地评估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其未来的可发展性,对其财务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对被担保的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需要考虑到其所提供的相应报表的真实性等问题,同时由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过去的财务信息,则需要通过管理层会议,关联方访问等方式,了解被担保企业的名誉,偿债习惯,以及未来发展计划,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多种情况,通过全方面的分析,来对被担保企业的资质进行筛选,以防止担保公司的决策失误,为其带来相应的损失。
上市公司担保的法律分析
!"华北金融"##$年增刊%"##&年%%月%’日,证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对证监会以前发布的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作出了部分修改,该《通知》已于"##$年%月%日起,与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同步施行。
《通知》在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同时,对金融机构在开展上市公司担保的信贷业务,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们有必要了解该《通知》可能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合规及市场风险,并探索规避上述风险的措施。
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与《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他人担保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为关联公司担保的通知》的比较在《通知》发布之前,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文件主要有: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他人担保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他人担保的通知》”)、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为关联公司担保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关联公司担保的通知》”)。
《通知》中关于上市公司担保的最新规定与原先的《为他人担保的通知》、《为关联公司担保的通知》相比,体现为以下几点差异:(一)取消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禁止性规定《为他人担保的通知》、《为关联公司担保的通知》都禁止上市公司对特定对象提供担保。
按照这两个《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以下对象提供担保:本公司的股东(无论是否控股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本公司持股&#(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超过)#(的被担保对象。
另外,《为关联公司担保的通知》还规定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由于新修订的《公司法》并没有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作出禁止性规定,不再明文规定禁止上市公司对特定对象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问题探讨摘要:随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普遍发生,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开始受到重视。
本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现状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造成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在经济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通过担保不仅能够使企业满足融资需求,获得大量资金摆脱财务困境,而且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债务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但是,担保行为也伴随着风险,直接影响到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自身、被担保公司、银行、证券市场乃至国家,因此,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保护相关者的利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问题(一)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可靠。
上市公司的逐利性往往会使其铤而走险采取操纵行为,弄虚作假,不对外披露担保的相关信息。
担保信息的完全隐匿会使其他利益相关者面临财务风险,同时也会导致企业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存在道德风险。
当公司过度提供担保时,很可能会使银行等金融机构产生大批不良资产,造成财产损失。
(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及时。
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要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有关信息,为投资者作出理性决策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当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对外担保事项时,除了要在临时报告中及时披露,还要在其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但是事实上,许多上市公司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担保信息的披露,滞后披露的情况屡屡发生。
(三)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完整。
上市公司在其对外提供的全部担保中为了掩人耳目会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选择性地披露某一项或者某几项担保信息。
表面上看,该上市公司的确是对外披露了担保的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实际上投资者得到的是不完整的信息,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误导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这种披露伎俩也会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阻碍。
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使担保信息披露动力不足。
刍议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及其防范
刍议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及其防范□高世营【摘要】近年来,上市公司越来越频繁地涉及因担保引起的诉讼案件中,最终成为经济担保的牺牲者。
本文首先阐述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基本类型,然后在分析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上市公司担保的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经济担保;担保风险;风险管理【作者简介】高世营(1967 ),山东潍坊东盛园艺有限公司会计师,东北财经大学EMBA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一、上市公司担保的基本类型(一)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担保。
上市公司出现初期,担保在证券市场并没有被引起太多的注意。
配股再融资是上市公司的首选,投资者更多关注的是上市公司如何保配以及募资投向改变的情况。
但担保迅速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从公司肆意提款的机器。
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有着为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不规范担保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2000年6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上市公司直接为大股东担保的现象骤然减少。
但是,上市公司担保并没有因此停住,互保以及连环担保的问题紧接着开始凸现。
在连环担保链中,企业互保出现偿债风险时,互保公司之间就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伤害的是包括银行在内的多方。
(三)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现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将担保重心转移。
为子公司担保,已成为上市公司担保的新趋势。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主要目的是帮子公司融资,同时避免投资者的过多关注。
虽然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身属于一种正常的企业经营活动,但由于子公司涉及的产业发展前景经营状况等因素直接影响到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最终有可能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业绩,所以警惕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所产生的财务风险同样重要。
(三)电力供应链模型的设计步骤。
供应链设计和管理的目标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其前提是供应链能保证产品在流通中畅通无阻,供应链对客户的需求变化能做出迅速的反应,这就需要我们应遵循以下关键步骤来对电力供应链模型进行设计:1.分析电力行业企业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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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担保问题研究XX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王忠波担保贷款是世界各国金融业通行的做法,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正常经济行为,既可以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又能够给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方创造多赢。
我国银行业是在《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实施后开始发放担保贷款的,上市公司的担保问题应运而生。
由于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发育滞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以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等原因,使得我国上市公司担保行为中存在诸多的问题,蕴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
本文试图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担保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成因、风险以及有关的措施进行系统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担保问题的阶段性特征1995年6月《中华人民XX国担保法》颁布,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在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践中,由于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尚未配套,企业的相当一部分银行贷款存在相互担保情况,尤其是贷款大户之间相互担保。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因为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较大,需要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来获得融资,同时上市公司因其在资本市场的特殊地位而受到银行和企业的双重青睐。
探寻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发展的轨迹,可以清楚地看到以2000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为界限,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一)2000年7月以前,上市公司的担保主要是为大股东及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对2000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涉及关联担保事项的统计发现,深沪两个股票市场共有97家公司为其股东提供了此种担保。
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通过股份制改制从母公司剥离出来的,与控股股东之间有着天然的“母子”关系,为解决母公司、股东或其控股子公司及附属企业的债务融资问题,以上市公司的名义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似乎就显得顺理成章。
同时由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存在制度缺陷,不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担保贷款作二次“圈钱”,有的上市公司长期为其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而且一般涉及金额大、时间跨度长,一旦大股东的财务状况出现问题,上市公司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2000年7月以后,上市公司担保以互报和为下属公司担保为主。
中国证监会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上市公司财产安全以及防X证券市场风险的角度出发,在2000年6月专门颁发了《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强调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随着《通知》的公布,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更多地表现为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互保以及上市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互保既是基于彼此信任,同时也能发挥相互制约作用,其约束力要强于单方面提供担保的行为,其潜在风险相对比较小。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在信息披露、市场监管等方面受到较严格的约束,经营状况较为透明,有利于彼此掌握对方的运营、资信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担保风险。
但是在我国银行系统的监管体系尚待健全,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过度担保及日益频繁的互保引发了诸多的问题,成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隐患。
我国上市公司担保的现状分析自中国证监会《通知》实行后,我国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更趋规X,为大股东担保的行为明显减少,根据今年以来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统计分析,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担保的整体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一)涉及担保的上市公司数量多,担保额大。
近两年上市公司的中报、年报表明,涉及对外担保的上市公司约占其总数的25%至35%。
据XX证券交易所对516家上市公司2001年中报的分析显示,有130家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担保金额接近400亿元,其中以中关村为最,达到47亿元。
将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与其净资产比较发现,部分公司的担保金额已经远远超出其承受能力,如中科健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6.39亿元,占该公司200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0.35%;截止2001年6月30日,XX石化工业集团股份XX共计有10.93亿元逾期对外担保,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192%,其中2001年共发生14笔,累计涉及金额1.92亿元,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34%。
上市公司涉及担保的种类繁多,从担保的业务种类看,有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信用担保、企业债券发行担保、票据承兑担保、授信额度担保等;从担保形式上看,上市公司采用较多的有抵押担保,即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大量的上市公司互相担保。
自2001年7月1日至11月20日有42家上市公司之间签署了互保合同,如锌业股份与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XX1亿元,聚友网络与XX前锋电子股份XX2亿元,XX屯河与XX国际实业股份XX1亿元,XX医药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XX1亿元,深南光A与深赛格1.5亿元,海王生物与中国科健股份XX3亿元。
方正科技截止9月30日分别为XX爱使股份XX和中国高科集团股份XX的银行借款17500万元和5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企业股份XX与XX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XX互为提供累计总额不高于人民币柒仟万元,与XX隧道工程股份XX,互为担保最高总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三)上市公司为下属公司和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增多。
自2001年7月1日至11月20日有27家上市公司为控股子、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1.9亿元人民币、1700万美元。
XX华东电脑股份XX为控股子公司XX华讯网络系统XX担保美国思科公司给予该公司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信用额度。
东方集团以所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1.69亿股法人股份作为质押物,为其控股的XX 港(600190)申请人民币4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为5年。
XX创业(600840)临时股东大会日前同意,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XX 新湖房地产开发XX向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4年。
(四)部分上市公司在担保行为中不遵守有关规定。
XX证券交易所的统计发现,部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经过必要审批程序,在信息披露上存在严重问题,上市公司为股东担保情况仍然严重。
尽管2000年6月以来大多数公司无新增担保,但对原有担保的解决效率不高导致担保余额仍维持较高水平。
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01年6月30日,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司有28家,涉及贷款金额超过三十亿元。
其中ST北特钢为控股股东北钢集团XX公司提供33000万元贷款担保。
2001年9月4日飞亚达2001年中报曾提及,公司在报告期内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XX公司在建行XX分行提供贷款担保5000万元,累计提供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有关担保的信息披露有明确规定,并要求必须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但上市公司在担保中暗箱操作、信息披露不足的现象较为严重。
2000年以来因未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而被证券交易所谴责的公司有7家,它们是:猴王股份XX1998年4月以来,为大股东提供巨额担保,金额达2.44亿元;XX南华西实业股份XX 截至2000年12月31日为大股东南华西企业集团XX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总额达46910万元的贷款担保,其中逾期部分已达10400万元;至2001年6月30日,中国科健股份XX12个月内累计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24笔,折合人民币63,913万元,占该公司200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0.35%;截至2000年12月31日,粤宏远为宏远集团1.3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01年5月粤宏远对前述已到期的1900万元贷款担保进行续担保;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XX于2001年6月为该公司的参股公司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XX向银行借款提供了25.6亿元的担保,占该公司净资产的145%;XX万家乐股份XX(以下简称“公司”)1999年6月前曾为原大股东XX新力集团公司和XX 万家乐集团公司提供贷款担保75048万元,截止2001年9月尚有担保余额40820万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30%,其中26750万元已经诉讼审结,公司被判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20%;截止2001年6月30日,XX石化工业集团股份XX 共计有10.93亿元逾期对外担保,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192%,其中2001年共发生14笔,累计涉及金额1.92亿元,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34%。
还有部分公司没有很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成量股份、西北轴承、ST白云山等。
在上市公司的互保中,一些公司对于互保对象的选择并没有严谨的标准和程序,对互保贷款的用途不作明确规定,贷款使用的随意性较大,其风险性也会随之增加;互保协议公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差,个别上市公司对早就签订互保协议这一重大事项不予披露;互保协议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审议,有的上市公司对担保授权不当,董事长、总经理个人滥用“一支笔”审批制度的现象十分普遍;互保背后可能存在隐性的关联,有些上市公司借助互保来规避中国证监会的监管,采取迂回担保,相互连环担保。
我国上市公司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上市公司的常规性经济活动,我国上市公司之间频繁的担保行为以及担保中的不规X行为,使得这一正常的对外经济交往行为孕育着巨大的风险。
信用制度的缺陷由于同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缺陷尤其是高管层面某些个人的人格缺陷和道德缺陷交织在一起,表现出来的破坏性格外地被放大了。
(一)担保成为内部人侵吞上市公司资产的手段。
截至2001年4月底,我国上市公司共有1124家,其中发行A股的公司1102家,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50%以上的有890家,约占全部公司总数的79%,“一股独大”造成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所有者代表往往缺位,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都由大股东派出的少数人组成,完全贯彻大股东意志,形成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他们以公司资产为某些利益团体或个人作担保,实际上是变相侵吞公司财产,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这方面的典型是被大股东恒通集团当成提款机的棱光实业(现为ST棱光),其近5亿元的对外担保中有逾3亿的担保对象为恒通集团子公司。
猴王集团除了长期挪用上市公司十几亿元的资金外,还冒用ST猴王的名义为自己贷款3.7亿元,又让上市公司为自己另外3个亿的贷款提供担保,最终把上市公司掏空,并使自己和上市公司一起走到破产的边缘。
ST白云山原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除了长期挪用上市公司6个多亿的资金外,还让上市公司为其另外7亿多元的债务提供担保,给上市公司留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
琼海德公司原董事长在未获得董事会授权的情形下,擅自以琼海德为原第一大股东提供3300万元的担保,现借款已逾期二年多。
PT琼华侨的两位前任高管通过为其分别控制的两家子公司进行经济担保来蚕食公司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