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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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第一条预警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客观、全面,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维护单位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应当根据职责权限和程序要求,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相关工作岗点进入预警期,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宣布解除警报。

第三条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第四条隐患预警通知单由办公室按职责分工拟定发出,紧急预警信息由办公室直接发布。

第五条险情发生时,调度员应立即按照处置要求,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布预警信息和处置命令,分析原因。

第六条充分利用预警通知单、调度通讯、手机短信等传播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七条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做好防御和处置工作,避免或者降低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

第八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确保通

信联络畅通;及时向应急救援处置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全体员工有义务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预警信息,瞒报、漏报的将严肃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预警信息。

第十条预警信息发布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的发布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惠民县林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霍先成(惠民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李吉新(惠民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子政(惠民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

冯军(惠民县沙窝林场场长)

韩磊(惠民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负责人:李吉新(惠民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惠民县林业局相关科室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韩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冯军同志负责沙窝林场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张子政同志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全面工作;韩学斋同志负责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知

惠民县林业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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