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提升X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X省辖X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X-X)》有关要求,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优良水体水质保护,推进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基础设施建设、内河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治理等,恢复水生态功能,确保我市X流域水环境安全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X年X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皿类)比例总体达到83%以上;X 年X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皿类)比例总体稳定达到84%以上; X 年,X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皿类)比例总体稳定达到85%以上; X出境水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皿类标准,主要支流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结合辖区河流水质目标,有条件
的县级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尾水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加装总磷监控设施,并同省、市环保部门联网;以县(区)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分质处理,X年12月底前,建设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产业集聚区内,现有企业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要全部退出,其他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具备条件的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到X年12月底前,全国重点镇和省界、市界周边的建制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具备相应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配套完善城
市建成区和产业集聚区收排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X年12月底前,各相关县(区)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负荷率均要达到80%以上;X年12月底前,各相关县(区)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负荷率均要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3.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X年12月底前,X县X乡、X乡、X 乡、X乡、X乡和X乡,X县X镇、X镇、X镇,X县X乡,X城区X 乡、X 乡,X县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和X镇等,要完成集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任务,确保集镇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
理。X年12月底前,流域沿河乡镇和较大集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他乡镇近期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一律截污纳管,不能纳管的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按照“户收贮、村集中、乡镇处理”模式,规范收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X年全面完成流域内现有污泥
处置设施达标改造,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修订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合理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布局和规模。X年12月底前,禁养区内养殖场要全部搬迁、取缔完毕。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散养密集区建设养殖小区,实施集中养殖,集中治污,养殖小区外禁止畜禽养殖。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向水体排放的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
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控制种植业污染。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展化肥使用减量化、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等技术,严禁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秸秆覆盖、免耕法、少耕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河道或河岸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
“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废水,建设效果好、易养护、成本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河流沿岸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开展农村河道和路面保洁一体化,防止农村垃圾河反弹。农村生活垃圾要实现日产日清,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X流域污染企业环境情况调查,按照“一口一档案、一点一方案”要求,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源头点,将河道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出台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强力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强力整治印染、造纸、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X年12月底前,对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推进流域工业源全面、全因子达标排放,强化监督,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X年12月底前, 对排放总磷的重点企业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3.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所有产业集聚区应于X年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覆盖,同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入园入区,加大产业集聚区的中水回用力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消除城市黑臭水体。X年6月底前,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和建档工作;X年12月底前,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完成内河治理任务,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和垃圾清理、清淤等整治工作;X年12月底前,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完成黑臭水体的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