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家族信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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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ISTRA境外家族信托在中国的实践经验-瑞致达境外家族信托解决方案

2VISTRA境外家族信托在中国的实践经验-瑞致达境外家族信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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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中国富豪境外投资前的架构安排
境外合理的资产规划方式
100%控股
离岸控股公司
100%持有
100%控股
离岸公司(A)
海外金融资产投资
海外房产及另类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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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超高净值人群常见问题












与多家银行有频繁的信贷往 来,并且为几个好朋友的公 司融资做了连带责任担保。
自身或后代有离婚风险导致 的财产分割:财产一人一半
履行信托内的部分或全部金 融资产的投资管理职责
保护人监督受托人履行受托职责
受托人
信托 离岸控股公司
受托人遵照《信托契约》及 《意愿书》履行受托职责
受益人: 委托人本人及其家人
信托可持有的资产: 1. 金融资产:现金股
票债券投资组合及 万能人寿保单; 2. 未上市企业股权; 3. 飞机、游艇、豪车、 珠宝、古董、艺术 品等另类资产;
• 财富构建和保护 • 迁移和定居 • 生活方式及慈善事业 • 家族办公室 • 家族信托 • 海运和航空
基金经理解决方案
• 私募股权 • 房地产 • 对冲基金 • 安全代理 • 受托人服务 • 清盘 • 创立平台 • 技术 •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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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致达环球网络
全球35个国家及地区 46家办事处
Asia Pacific & Middle East 亚太及中东地区 China (Beijing) 中国 (北京) China (Guangzhou)中国 (广州) China (Hong Kong)中国 (香港) China (Macao)中国 (澳门) China (Shanghai) 中国(上海) China (Shenzhen)中国(深圳) China (Taiwan)中国(台湾) Malaysia 马来西亚 Mauritius 毛里求斯 New Zealand 新西兰 Samoa 萨摩亚 Seychelles 塞舌尔 Singapore 新加坡 United Arab Emirates (Dubai)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迪拜)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家族信托是一种通过设立信托来保护和管理家族财富的方法。

它通过将家族财富置于信托的管辖之下,由信托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分配财富,以实现家族持久的财富传承和稳定的家族治理。

在全球范围内,家族信托认为是最受欢迎的财富管理方法之一、本文将介绍几个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并分析其特点和成功之处。

1.罗斯柴尔德家族信托罗斯柴尔德家族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家族之一,他们起初是以贸易为生,后来逐渐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这个家族非常早就意识到财富的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并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实现这一目标。

罗斯柴尔德家族信托的特点是由家族成员共同担任信托的受益人,所有决策都需要家族成员的共识,并设立了严格的治理结构来确保财富的持久传承。

2.沃尔顿家族信托沃尔顿家族是美国最富有的家族之一,他们建立了沃尔玛超市帝国。

沃尔顿家族信托的特点是积极的慈善投资。

他们将家族信托用于支持慈善事业,并通过定期的慈善捐赠来回馈社会。

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家族的社会声誉,还通过消除慈善税的方式有效地管理和减少了家族的税负。

3.萨克斯家族信托萨克斯家族是美国著名的音乐家族,他们通过家族信托实现了家族音乐事业的延续。

家族成员通过信托拥有了音乐版权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并设立了基金来支持年轻艺术家的培养和音乐教育。

通过家族信托的管理,萨克斯家族实现了音乐事业的传承和发展,并成为了国际上享有盛誉的音乐家族。

这些家族信托案例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们认识到财富管理不仅仅是财产的传承,更是涉及家族价值观和长远目标的传承。

它们在设立家族信托时明确了家族财富的目标和用途,并制定了相应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来确保家族成员的利益。

此外,对于这些家族而言,社会责任和慈善投资也是他们信托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回馈社会来提高家族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总之,家族信托是一种保护和传承家族财富的重要工具。

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家族成员需要明确家族财富的目标和用途,并制定相应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来确保家族财富的持久传承。

海外家族信托新成员——FGT架构

海外家族信托新成员——FGT架构
美国因为没有签署CRS,因此非美国税务居民设 立的 F G T 可以 为其 提 供 很 好 的 隐私性 。如 果将F G T设 立在华盛顿州和阿拉斯加州,当地信托法还允许委托 人自己成为受益人,并可以控制信托的投资和分配, 且信托 仍保 持有效。FGT也具备 避债和消除遗 产税 和避免遗嘱公开的功能。目前在亚洲市场甚至瑞士, FGT大受欢迎。
家族信托业务是一个公司整体服务体系的输出, 包括方案设计、资产配置、系统支持、风险管控等,在 上述方向占据优势的机构未来将抢占先机。
丁扬 中信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广州分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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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April 《FAMILY OFFICE》
家族信托FGT架构的由来及其特点
美国/加拿大税法非常复杂,涵盖个人所得税、遗 产税赠与税及隔代转让税等多税种,税赋繁重,客户 一旦成为美国/加拿大税务居民,需要就全球所得进行 复 杂 的 报税 流 程 。通 过 在 境内 设 立“外 国 财产授 予人 信托”(美国称FGT架构、加拿大称NRT架构),可在 符合美国/加拿大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解决客户后续税 务问题。设立该类型信托后,无遗产税、赠与税、隔代 转让税,信托财产增值部分及分配环节无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可有效降低美籍/加籍人士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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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管理
FAMILY WE ALTH MANAGEMENT
客户案例
假设A先生是一个中国富豪,面临传承问题, 他共有价值1亿美金的企业股权,以及5000万美 金的现金。
A 先 生的两个 选 择:直 接 赠与给儿子B( 美国 税务居民);或者设立FGT(外国委托人信托)以B 和B的儿子小C(美国税务居民)为受益人。

美国家族信托制度

美国家族信托制度

美国家族信托制度:保护财富与传承的有效工具引言在美国,家族信托制度被广泛应用于财富保护和财产传承方面。

作为一种法律实体,家族信托为家族成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来管理和保护他们的财产。

本文旨在探讨美国家族信托制度的定义、特点以及其在财富保护和财产传承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定义与基本原理1.1 家族信托的定义家族信托是一种由个人或家族成立的法律实体,旨在将财产和财富保护起来,并通过指定受益人来实现财产的合理管理与分配。

家族信托通常由一份正式的信托文件建立,其中包含了信托的目的、受益人和受托人的详细信息,以及信托的管理规则等。

1.2 家族信托的基本原理家族信托的基本原理是为了实现资产管理、财富保护和财产传承的目标。

通过将财产置入信托中,委托人可以在其自身无法控制或管理财产时,通过指定受托人来实现资产的积极管理和保护。

受托人的职责是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财产,并根据受益人的需要进行合理的支配。

二、家族信托的特点及优势2.1 家族信托的灵活性家族信托制度具有极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家族成员的具体需求和目标进行定制。

信托文件中可以规定各种细节,例如信托财产的种类、分配规则、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以满足不同家族成员的特殊要求。

2.2 家族财富保护的有效工具家族信托是一种有效的工具,用于保护家族财富免受外部威胁和风险的侵害。

通过将财产置入信托,信托财产将处于独立的法律实体中,远离家族成员个人债务、诉讼等风险。

这种结构有助于确保财产在家族内部流转,避免被外界威胁。

2.3 免税和避税的优势家族信托还可以为家族成员提供免税和避税的优势。

根据税法规定,信托财产的增值可以以较低的税率或完全免税的方式进行处理。

通过巧妙的财产规划,家族信托可以有效减少对财产的遗产税和所得税的负担。

三、家族信托的运作和独特之处3.1 家族信托的运作方式家族信托的运作方式包括信托的建立、财产的移交和信托的管理等环节。

首先,委托人通过制定信托文件正式建立信托,并将财产置入信托中。

境外资本市场家族信托法律研究

境外资本市场家族信托法律研究

一、离岸信托法律概述(一)离岸地为家族信托提供了稳定而灵活的立法保障(二)离岸地为家族信托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护(三)离岸地选择中的若干法律因素二、英属维京群岛(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信托法律制度(一)BVI税收制度(二)BVI信托法律制度概述三、总结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

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离岸信托其信托财产往往是委托人所有的境外财产,包括境外资金、境外不动产和境外股权等权益性资产;信托的设立地往往是BVI、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等离岸地和香港地区、新加坡等准离岸地;信托设立的准据法往往是该离岸地信托法律,受托人选任则需要满足设立地信托法的要求,需具有设立信托架构所必需的牌照,并能够与设立地律师、银行等中介机构合作提供服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离岸信托架构设计已有较为成熟的模式,可根据委托人的不同需求作出调整,通过PTC、目的信托、VISTA条款等灵活运用实现永久存续、稳定控制权、实现收益和传承等多重功能。

一离岸信托法律概述(一)离岸地为家族信托提供了稳定而灵活的立法保障离岸地的信托法几乎都来源于英国的普通法,甚至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一般原则也是一些离岸地法律的有效补充。

除了成文的信托立法外,多数离岸地制定了《受托人法》与《反欺作法》,这些立法为家族信托提供了稳定的立法保障。

信托不具有“永续性”,不承认除慈善信托之外的“目的信托”是英国信托法的基本原则。

从商业角度考虑,一些离岸地对英国信托法的这些原则进行了发展和突破,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以开曼群岛为例,其《永续法》(Perpetuities law)已经对传统的反永久权规则进行了发展。

根据该法的规定,信托期间不得超过150年,但是在慈善信托、特别信托中,信托的存续期不受限制,即可以无限期地存在。

《永续法》还规定,信托所适用的准据法可以由开曼法律变更为其他法域法律,即可能适用不同的反永久权规则。

海外家族信托办理流程

海外家族信托办理流程

海外家族信托办理流程海外家族信托,听起来就像是一个神秘又高大上的东西,就像一个遥远城堡里的宝藏,被层层保护着。

不过呢,只要摸清了门道,也没那么复杂。

先来说说什么是海外家族信托吧。

简单理解呢,就是把家族的钱啊、资产啊,交给一个海外的信托机构去管理,按照家族设定的一些规则来分配这些财富。

这就好比是家里请了一个特别靠谱的管家,这个管家呢,会根据家长的吩咐来照顾家里的财产和家人。

那办理海外家族信托的第一步,就是要确定自己家族的需求和目标。

这可不是小事儿啊,就像盖房子之前得先想好要盖个什么样的房子一样。

是想要保护家族的财富,避免子孙后代因为挥霍而败光家产呢?还是想通过信托来合理避税?或者是为了家族企业的传承有个稳定的保障?比如说,有个家族啊,做了好几代的生意,担心后代没能力或者没兴趣接手,又怕把企业直接卖掉太可惜,那就可以通过家族信托,让信托机构按照家族的意愿来管理企业,该给后代发工资发工资,该扩大业务就扩大业务。

确定好需求和目标之后,就得找一家靠谱的海外信托机构了。

这就像是找对象,得精挑细选。

要考察这个机构的信誉啊、资质啊、管理能力啊。

你不能随便找个街边的小公司就把家族的身家性命交出去吧。

可以多打听打听,问问身边有没有办过类似信托的朋友,或者找专业的金融顾问咨询咨询。

有的家族就比较谨慎,会专门派人到海外去实地考察信托机构,看看他们的办公环境,和工作人员聊聊,了解一下他们的运作流程。

这就好比是去相亲,得看看对方的家庭条件、人品啥的。

选好信托机构之后呢,就开始谈具体的信托方案了。

这时候家族得把自己的想法和要求都一股脑儿地说出来。

比如说,信托里都放哪些资产啊?是现金、房产、股票还是其他的?这些资产怎么分配啊?是每年给子孙固定的金额,还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还有啊,信托的期限是多久?这些都得商量得明明白白的。

这就像去饭店点菜,你得告诉厨师你想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

信托机构呢,就会根据家族的要求,制定出一个详细的信托方案。

海外家族信托介绍

海外家族信托介绍

海外家族信托一、海外家族信托介绍1. 定义指在有健全信托法的国家和地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关系。

海外家族信托一般都是离岸信托。

2.设立海外信托一般方式委托人通过信托公司(受托人),设计信托结构,指定受益人,设立海外信托。

将其境内资产转移至信托公司控股的海外(一般在上述岛国)公司,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日常运作及执行信托资产管理/处置/分配。

3.其他关系人1)可设监察人对受托人进行监督;2)可设董事(多由委托人本人或其指定人士担任),负责海外控股公司的日常运作及执行重大决策;3)可设投资顾问(多为委托人指定或本人担任),由受托人及海外控股公司作为专业顾问聘用并支付顾问费用,负责对信托资产的投资/处置。

4.期限及地点1)存续期:海外信托一般可存在百年以上。

2)成立海外信托的常见国家:开曼群岛(Cayman)、英属维京群岛(BVI)、新加坡、泽西岛、百慕大、库克群岛等。

图1 海外家族信托结构图1.李嘉诚家族信托1)信托结构分析李嘉诚通过其成立的私人信托公司,设立了至少4个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

整个信托控股架构基础的是四个全权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下称“DT1”)及另一全权信托(下称“DT2”),李嘉诚为四个全权信托的成立人。

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TDT1”)及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下称“TDT2”),分别为DT1和DT2的受托人。

TDT1和TDT2各自持有房产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Trust(下称“UT1”)中的若干物业,但上述全权信托在UT1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并无任何利益或股份。

【北美购房网】家族信托, 海外资产配置新出路?

【北美购房网】家族信托, 海外资产配置新出路?

【北美购房网】家族信托, 海外资产配置新出路?由于人民币近年来的持续贬值, 股市收益的不断缩水, 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选择启动海外资产配置,特别是购置不动产来保护家族财富。

家族信托,这个对于中国投资者有点陌生、却在西方国家相当成熟的概念逐渐走近了中国富豪的视线。

究竟什么是家族信托?中国投资者在资产规划中需要注意什么?又如何通过信托来传承海外资产呢?“家族信托是什么?”家族信托(Family Trust)是信托(Trust) 的一种。

一般指委托人(Settlor) 将其财产的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Trustees), 受托人按照信托协议, 以实现财富规划及传承为目标, 管理家族资产, 并在指定情况下将资产或收益给予受益人(Beneficiaries)。

家族信托结构图“四大优势”1. 依照委托人意愿分配资产与纯粹给予资产的遗嘱不同,家族信托可以通过委托人(如: 富豪) 对受益人(如: 子女及其后代) 继承和使用其财产的要求来防止受益人滥用或被欺骗,达到对遗产控制和管理的目的。

例如: 某人生前拥有$1000 万的家族资产, 如果通过遗嘱的方式传给下一代, 儿女便拥有绝对所有权和支配权。

但如果通过家族信托的方式, 委托人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子女只有在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且年满25周岁之后, 才能每年获得$ x万的信托遗产”。

当然, 家族信托的委托人也可以规定, 在特定的时间内,(例如: 去世后20年后) 信托的委托人变更为子女等等。

2. 优化家族资产配置为了保证家族资产可以在委托人去世之后持续优化和积累, 委托人可以通过家族信托的方式来做出规定。

例如: 对于一个总金额为$500万的家族信托基金, 委托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只能使用其中的$20万作为个人开销, 其余全部进行投资(股票、基金、海外房产等), 以保证家族资产优化和现金流持续的目的。

3. 隔离保护资产家族信托还可以避免家庭成员和外界对于家庭财产的追索和分割。

海外信托研究(含大陆及港澳著名家族信托介绍)

海外信托研究(含大陆及港澳著名家族信托介绍)

金融市场每周观察(专刊)海外信托产品分析外贸信托金融产品研究部2012年第2期2012年12月20日一、海外信托概念及内容:●定义:海外信托是指在有健全信托法的国家或地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海外信托一般都是离岸信托。

●法律关系:成立人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而受托人则按照成立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保管及处理的行为。

●信托财产包括:现金、公司股权(上市/私有)、不动产、人寿保险、私人飞机/游艇/古董/艺术品、其他受托人同意接受的资产。

●存续期:海外信托一般可存在百年以上。

●成立目的:财产传承、风险隔离、财富管理、税务筹划、财产保密等●成立海外信托的常见国家:开曼群岛(Cayman)、英属维京群岛(BVI)、新加坡、泽西岛/格恩西岛、以及巴哈马等。

●海外信托的内涵:各国税收政策的竞争。

●海外信托一般方式:委托人通过信托公司(受托人),设计信托结构,指定受益人,设立海外信托。

将其境内资产转移至信托公司控股的海外(一般在上述岛国)公司,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日常运作及执行信托资产管理/处臵/分配。

●其他关系人:可设监察人对受托人进行监督;可设董事(多由委托人本人或其指定人士担任),负责海外控股公司的日常运作及执行重大决策;可设投资顾问(多为委托人指定或本人担任),由受托人及海外控股公司作为专业顾问聘用并支付顾问费用,负责对信托资产的投资/处臵。

海外信托框架图:二、大陆及港澳已成立海外信托介绍1、吴亚军、蔡奎夫妇家族信托2012年11月20号,上市公司龙湖地产董事会主席,中国女首富吴亚军离婚案,为中国家族企业利用信托处理同类事件树立了一个样本。

764亿港元的市值公司,577亿港元的身家分割,龙湖地产估价并未因在这场离婚案受到太大影响。

原来早在2008年6月龙湖地产公司上市之前,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便已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

海外信托

海外信托

信托的实质
• 信托的实质,就是一连串的境外公司架构 海外信托公司都有一项传统的基础业务,即“企 业服务”。英美法系下的信托,其架构全部都是 利用公司来规划委托人的各类资产。
在境外用公司持有各类资产远比用个人名义持有 要安全,且易于规划。境外高净值企业家通常只 用一股100%持有境外公司的股权,而这间公司持 有了他90%甚至全部资产,需要传承时,只需花 一两天的时间将这一股转给其Βιβλιοθήκη 益人,该公司的 资产全数归受益人所有。
海外留学和移民问题、财产规划或继承问题以及慈善问题。
• 中国高净值人士对于功能丰富的国外信托体系的需求日益 增加,与国内信托作为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短期投资 行为不同,海外信托能够为不同企业家面临的不同问题提 供所需要的解决方案。且由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预期,未 来海外信托需求尚存增长空间。
• 从供给的角度而言:国内的信托公司尚不具备开 展离岸业务的能力,主要因为无法设立境外分支 机构或没有境外投资能力。能够在内地开展海外 信托业务的主要是外资银行(如汇丰信托、UBS 信托等)或者新加坡、香港等独立的信托公司。 虽然这些信托机构拥有丰富的经验,但是中国高 净值人群数目庞大、地域分布广、且与单纯外资 机构沟通存在一定障碍,因此外资机构进入中国 市场也存在一定困难。近年来,私人银行和高端 财富管理机构开始进入这一领域,通过与外资机 构合作提供海外信托业务。但供给仍并不十分充 裕。
华人设立海外信托情况
• 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由于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设立海 外信托的情况较为普遍,无论是商界大亨抑或是娱乐明星 都会设立信托以使得资产得到保护或者更好的传承。
• 一代歌后梅艳芳生前深知母亲不善理财,担心目前会一次 将遗产花尽,设立遗嘱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的机 构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一直 持续到她去世。台湾前首富王永庆生前设立海外信托,将 多数海外资产放入五个海外信托中,从而避免了无休止的 豪门争产。

海外家族信托案例和分析_2018年.1.

海外家族信托案例和分析_2018年.1.

海外家族信托案例和分析一、刘肇怀案例(一)家族信托设立前的上市公司股权架构根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发布的公告(简称“公告”),英飞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对其持有的英飞拓公司股东JHL INFINITE LLC的部分股权设立了家族信托。

根据公告内容,刘肇怀先生为英飞拓实际控制人,在2015年2月6日前,刘肇怀共持有公司70.26%的股份,其中直接持股34.76%,通过其在美国100%控股的JHL INFINITE LLC,间接持股35.5%,刘肇怀持股结构如下:(二)家族信托设立后的上市公司股权架构2016年2月6日,刘肇怀先生将其名下持有的部分JHL INFINITE LLC的股权设立了家族信托,其中:刘肇怀先生将JHL INFINITE LLC 的10%股权设立JZ LIU 家族信托(#D);将JHL INFINITE LLC的20%股权设立JZ LIU 家族信托(#1)。

设立信托后,英飞拓的持股结构变更如下:图2:2015年2月6日,英飞拓的持股结构刘肇怀先生设立两个家族信托后,作为信托财产的股权所对应的投票权并未随之转移,因此刘肇怀先生虽持有JHL INFINITE LLC70%的股权,但却享有100%投票权。

因此,刘肇怀先生设立家族信托的行为并未导致英飞拓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家族信托安排中值得关注的问题1.受托人安排在刘肇怀先生所设立的家族信托架构中,受托人并非为持牌的信托公司,而是其女儿Anna Liu。

一般而言,英美法对于受托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任何能够具有持有财产的法律上能力的主体都可以成为受托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某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甚至都可以担任受托人。

例如,一个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受托人,被认为可以履行信托职责,如果他成年后接受了信托和认可了他依照信托所为的行为,他就不能再否认信托的存在。

当然,英美法也并非对受托人资格没有任何限制。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家族信托是指由家族成员为实现共同目标而设立的信托,旨在保护家族的财富、传承家族文化和价值观念。

下面列举了10个经典的家族信托案例,以展示不同地区和不同家族在信托领域的成功经验。

1. 罗斯柴尔德家族信托罗斯柴尔德家族是欧洲最著名的财富家族之一,他们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管理家族财富。

这个信托不仅帮助他们实现财富的长期保值增值,还维护了家族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确保财富的公平分配。

2. 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洛克菲勒家族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家族之一,他们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管理家族的财富并推动慈善事业。

这个信托为家族成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支持了无数的慈善项目,如医疗研究、教育和环境保护等。

3. 李嘉诚家族信托李嘉诚是亚洲最富有的商业大亨之一,他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规划家族财富的传承。

这个信托既保证了财富的长期稳定增值,又为家族成员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使他们能够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和家庭生活。

4. 卡内基家族信托卡内基家族是美国知名的慈善家族,他们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管理和运作家族慈善基金。

这个信托为家族成员提供了有效的慈善管理机制,确保慈善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也为家族成员传承家族的慈善精神提供了支持。

5. 耶鲁家族信托耶鲁家族是美国耶鲁大学的创办家族,他们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管理家族对大学的捐赠和资助。

这个信托为家族成员提供了对大学事务的参与和决策权,并确保捐赠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了大学的发展和繁荣。

6. 福布斯家族信托福布斯家族是美国知名的出版家族,他们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管理家族媒体企业的股权和财富。

这个信托为家族成员提供了稳定的股权收入和财富增值机会,同时也规划了财富的传承和管理方式,确保了家族的长远发展。

7. 玛氏家族信托玛氏家族是美国著名的食品公司创办家族,他们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管理公司的股权和家族财富。

这个信托不仅保证了家族成员在公司经营和决策中的参与权,还规划了财富的传承和家族治理结构,确保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家族的和谐关系。

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

相关法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将其财产 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管理信托财产,并在指定情况下 由受益人获得收益。而家族信托是指个人作为委托人,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 信托,受益人一般为本家庭成员。以确保家庭成员的未来发展。 家族信托 但信托基金并不会自动赚钱,比如,假如信托章程设计得有缺陷,或信托基金理事会成员不尽责, 委托人投放到信托基金的钱就有可能变成“死钱”。 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 托人才。以上两点,中国目前均欠缺,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家族信托
财产管理方式
内容摘要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接受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这种财产管理 方式能够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和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美国,出现在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 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时期。 家族信托,运用了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的原则。这意味着,一旦富人把资产委托给信托 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这意 味着,即使富人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家族信托不仅能够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能够保护他们的财产不受各种风险的影 响。因此,这种财产管理方式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通过家族信托,高净值人群不仅能够实现财 富传承的目标,还能够为后代创造更加稳定的财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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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 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如此一来,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 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 其他国外名人 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班克罗夫特家族等全球资产大亨都通过信托的方式来管理家族财产, 以此来保障子孙的收益及对资产的集中管理。 王菲 王菲与李亚鹏2013年9月,王菲与李亚鹏离婚。李亚鹏声明指出,王菲与李亚鹏所生的小女儿李 嫣将跟随父亲生活。另一方面,上有传言称,王菲为大女儿窦靖童在香港办理了信托,通过信托 将资产传承给女儿,保证其一生衣食无忧的生活。

新个税法下之海外家族信托

新个税法下之海外家族信托

新个税法下之海外家族信托目录1.海外家族信托的功能和目的2.海外家族信托的税务考量2.1 信托的总体中国税务状况2.2 在设立信托之时的税务考量2.3 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受托人、开曼公司、BVI控股公司、香港控股公司就信托收益的中国税务考量2.4 受托人和受益人在信托存续期间就信托收益的中国税务考量2.5 在信托存续期间或结束时取得信托财产分配的中国税务考量财富管理有许多不同的架构和工具,比如大额保单,信托,慈善基金等。

海外家族信托是属于众多高净值人士/企业家常用的其中一种家族财富管理工具。

顾名思义,海外家族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家族财产转移给境外受托人并由受托人为了家族成员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的财富管理工具。

而所谓信托,它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特定的法律实体。

常见的海外家族信托架构如下图所示:1海外家族信托的功能和目的海外家族信托的功能通常是多面的,包括资产隔离保护,家族财富传承,公司架构税收优化,IPO上市前税收筹划等。

资产隔离保护和财富传承是家族信托的两大基本功能。

通过将家族资产转让给专业第三方受托人机构,可以实现法律所有权的转移,有效保护资产,而不受婚姻变故,债权人追索等情况下的影响。

但这有赖于信托契约的精心设计,才能确保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信托财产法律所有权已经实现了有效的转移。

同时,通过信托契约的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以及对未来信托财产按照委托人的设想进行分配给家族受益人(包括委托人本人)。

尽管不是家族信托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目的,其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筹划,也可以实现公司架构税收优化,IPO上市前税收筹划的目的。

例如,如在IPO上市前将上市主体及其下层资产装进海外信托,在IPO上市后股票增值部分可以截留在信托中;在信托财产不分配给受益人之前,在筹划得当情况下,可以迟延纳税。

2海外家族信托的税务考量一个成功的海外家族信托,需要仔细斟酌考量,进行合理设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信托商业目的,信托财产类别,信托当事人的国籍和税务居民身份,受托人与信托设立地之选择,委托人的权利保留,信托保护人之选择,可撤销信托与不可撤销信托之选择,境外信托收益和外汇管制等。

关于家族信托的所有,没有5千万的就不用点开看了

关于家族信托的所有,没有5千万的就不用点开看了

关于家族信托的所有,没有5千万的就不用点开看了洛克菲勒曾说:成功的关键是“名下不拥有任何财产,但却控制一切”。

这个控制工具,就是家族信托。

那家族信托到底是怎么回事?先来举几个例子:>>>>比尔·盖茨2000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设立了比尔及梅琳达盖茨信托基金会,并陆续将其与妻子名下的资产转入该信托基金。

该基金会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基金会,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

基金会设有理事会、职业经理人,整个基金会由四个部门组成,分别是全球卫生项目组、全球发展项目组、美国项目组以及运作领导组。

>>>>默多克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也设立了家族信托,通过GCM公司运作。

新闻集团发行两种不同的股票,其中A类是没有投票权的股票,B类是拥有投票权的股票。

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B类股票,其中超过38.4%的B类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

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

如此一来,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

>>>>李嘉诚2018年李嘉诚在90岁大寿退休,将正式“交棒”予长子李泽鉅。

豪门分家,无论是夫妻分产还是兄弟分产,往往是冲突不断,分产演变成争产。

相比于霍家和好友郭得胜的内部争产,李嘉诚为了避免悲剧再现,提前做好了安排。

而安排背后的工具,便是家族信托。

大儿子李泽钜接棒管理李氏帝国,二儿子李泽楷自己创业但享受公司分红。

使两个儿子既有财富传承,又有兄弟做。

>>>>国内明星王菲王菲与李亚鹏2013年9月,王菲与李亚鹏离婚。

李亚鹏声明指出,王菲与李亚鹏所生的小女儿李嫣将跟随父亲生活。

另一方面,网上有传言称,王菲为大女儿窦靖童在香港办理了信托,通过信托将资产传承给女儿,保证其一生衣食无忧的生活。

海外信托

海外信托

方案架构说明(3)
信托架构之规划细节:
BVI co-本信托管理总户口,为信托资产之所有权公司,该公司拥有先生欲列入信托户口之财 产[拥有财产之形态为付诸信托之于境外的管理帐户、先生海外人寿保单与现有的海外房地 产(如有)]。信托人可指示受托人在其深厚兑现某投资项目或出售其房地产业,合并为信 托本金。
对客户的好处
保密的结构。信托是不需要在任何法庭或公共等基础备案或记录在案的。 因此,信托协议的内容通常是机密性和私人的,使到第三者很难知道某项 信托是否存在,更妄论要获知信托协议的内容。信托所在地的管辖权限通 常会有银行保密法例,使受托人如向第三者透露有关信托的资料便要接受 民事或刑事制裁,从而近一步保障客户。 安全有效持有,并统一管理海外资产。对于在全世界各地都拥有资产或拥 有各类型资产的客户来说,信托可以作为管理这些资产的集中工具,使纪 录保存、报税和编制年度樟木报表等,均可通过一个中央地点处理。 避免遗产冻结与遗嘱认证冗长和昂贵的程序。当某人在他有生之年把资产 付诸信托,这笔资产通常便不再成为该名人士的遗产的一部分。由于受托 人成为产业的法定所有权持有人,一般情况下,便不需要采用遗嘱认证或 任何关乎公共记录的程序来把产业的所有权传给客户的继承人。



党俊平律师介绍
广东耀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耀圣财富传承与家族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财产信托法律专家、调解法学专家 先后就读于武汉大学、北京大学。 中国民革成员,民革深圳市委法工委委员。 国家首批律师资格取得者,拥有29年的律师执业经验。 深圳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委员、国际与港澳法律委员会委员。 资深的民事法律专家,在继承、信托、物权、公司法律事务等民商法律领域有 很高的专业造诣和执业声誉。 成功帮助多名内地客户建立海外财产信托和环球基金投资。 涉港澳台财产法律专家,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认可的中国大陆律师遗产管 理人,拥有担任香港遗产管理人和遗产受托人资格。 在涉港澳台财产法律方面有深入的研究,成功处理了大量涉陆港婚姻纠纷、跨 两地财产继承、陆港置业财产纠纷。

境内家族信托业务介绍

境内家族信托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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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读海外信托
2、海外信托运行规则 海外信托设立的风险规避
国家法律 风险
国家经济 风险
国家政策 风险
环境
企业/ 个人
企业经营 风险
个人债务 /健康风

家庭成员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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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读海外信托
2、海外信托运行规则
信托期限
英美法系有“禁止永久权”的规则,即不允许信托永久存续,以平衡个人利益与
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财富的流转。 美国及新加坡
发展
现代信托制度
美国从英国引进民事信托,并且一开始就把 信托作为一种营业信托经营,用公司组织的 形式大范围开展。
商事 信托
目前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 19世纪至21世纪
欧洲和其他地区除发展商业信托外, 继续发展民事个人信托。
民事 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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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读海外信托
1、信托起源与发展
什么是信托
•信托关系:与公司不一样,信托不是法人实体,是一种关系。 •财产转移:财产从一个人(财产授予人 Settlor 或委托人trustor)转移给另外一个 人(受托人Trustee),受托人为了特定的人或目标(受益人Beneficiaries)而持有 该财产。 •信托产生:信托可以由遗嘱产生,但若信托财产在财产委托人在世时“转移”给 受托人,委托人离世时信托不受影响。“转移”的同义词为“授予” 。 •财产权利:受托人须根据委托书中制定的条款和条件持有并管理信托资产。信托 合同规定了受益人的权益。不熟悉信托的人可能会担心将他们的财产所有权转移 给受托人是否可靠。受托人的责任透过英国衡平法和普通法并经过几个世纪的发 展,已通过成文法对法定所有权(受托人名下的信托财产)及受益所有权(只有 受益人可以从财产中受益)加以区分。专业受托人被赋予更多的责任,在声名卓 越、监管严格的管辖区(如列支敦士登、新加坡、库克群岛、直布罗陀等地), 要求专业受托人必须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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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家族信托一、海外家族信托介绍1. 定义指在有健全信托法的国家和地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关系。

海外家族信托一般都是离岸信托。

2.设立海外信托一般方式委托人通过信托公司(受托人),设计信托结构,指定受益人,设立海外信托。

将其境内资产转移至信托公司控股的海外(一般在上述岛国)公司,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日常运作及执行信托资产管理/处置/分配。

3.其他关系人1)可设监察人对受托人进行监督;2)可设董事(多由委托人本人或其指定人士担任),负责海外控股公司的日常运作及执行重大决策;3)可设投资顾问(多为委托人指定或本人担任),由受托人及海外控股公司作为专业顾问聘用并支付顾问费用,负责对信托资产的投资/处置。

4.期限及地点1)存续期:海外信托一般可存在百年以上。

2)成立海外信托的常见国家:开曼群岛(Cayman)、英属维京群岛(BVI)、新加坡、泽西岛、百慕大、库克群岛等。

图1 海外家族信托结构图1.李嘉诚家族信托1)信托结构分析李嘉诚通过其成立的私人信托公司,设立了至少4个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

整个信托控股架构基础的是四个全权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下称“DT1”)及另一全权信托(下称“DT2”),李嘉诚为四个全权信托的成立人。

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TDT1”)及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下称“TDT2”),分别为DT1和DT2的受托人。

TDT1和TDT2各自持有房产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Trust(下称“UT1”)中的若干物业,但上述全权信托在UT1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并无任何利益或股份。

DT1及DT2的可能受益人包括李泽钜、其妻子及子女,以及李泽楷。

图2 李嘉诚家族信托2)信托管理资产及受益人分析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mpany Limited(下称“TUT1”)为UT1的受托人,并以这一身份控制其他公司,TUT1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共同持有长江实业936,462,744股。

在对信托的控制上,TUT1、TDT1与TDT2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Li Ka-Shing Unity Holdings Limited(Unity Holdco)拥有。

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Unity 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

TUT1所拥有的长江实业的股份权益,只为履行其作为受托人的责任和权力而从事一般正常业务,并可以受托人的身份,独立行使其持有的长江实业股份权益的权力,而毋须向Unity Holdco或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征询任何意见。

此外,TUT1还以UT1的受托人身份持有长江基建5,428,000股。

在持有和记黄埔部分股权时,李嘉诚采用了类似的结构。

11,496,000股和记黄埔股份由Li Ka-Shing Castle Trustee Company Limited(下称“TUT3”)持有,TUT3是物业信托The Li Ka-Shing Castle Trust(下称“UT3”)的受托人。

作为基础的是李嘉诚成立的另外两个全权信托DT3和DT4,其受托人分别为Li Ka-Shing Castle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TDT3”)和Li Ka-Shing Castle Trustcorp Limited(下称“TDT4”)。

TDT3和TDT4分别持有UT3的若干物业,但全权信托DT3和DT4在UT3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不具有任何利益或股份。

DT3及DT4的可能受益人与DT1及DT2类似。

TUT3、TDT3与TDT4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Li Ka-Shing Castle Holdings Limited(“Castle Holdco”)拥有。

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Castle Holdco 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

TUT3在和记黄埔中履行责任及权力,与TUT1之于长江实业类似。

此外,TUT3还以UT3受托人的身份持有和记电讯香港53,280股普通股。

3)意义通过董事的设置,李嘉诚、李泽楷、李泽钜三人完全将庞大的家族资产掌控在其手中,并且在财富分配上,李嘉诚分给两个儿子的2.900亿港元的资产,通过一步股权转让就轻松完成,而这一步转让又没有干扰到每个信托中的资产。

2.吴亚军、蔡奎夫妇家族信托1)信托结构分析在2008年6月龙湖地产公司上市之前,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便已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

吴亚军与蔡奎先在开曼群岛上注册了龙湖地产的空壳公司,龙湖地产的股权由两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持有,分别为Charm Talent 以及Precious Full。

之后,吴亚军与蔡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又注册了一个名为Longfor Investment 的公司,该公司股权由龙湖地产100%控股。

Longfor Investment收购了嘉逊发展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这一部分正是吴亚军打算拿来上市的资产。

Longfor Investment收购了嘉逊发展之后,又将股权分别以19.2亿港币和12.8亿港币的价格转让给Charm Talent 和Precious Full。

图3 吴亚军、蔡奎夫妇家族信托2)信托管理资产及受益人分析吴亚军和蔡奎将汇丰国际信托列为受托人之后,开始着手将各自的股权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的全资子公司。

汇丰国际信托的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世界,尤其是在泽西、开曼、维尔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上。

吴亚军将Charm Talent所持有的所有嘉逊发展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Silver Sea。

而蔡奎也将Precious Full所持有的全部嘉逊发展股份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Silverland。

这两次转让以零代价的馈赠方式进行。

信托成立之后,吴亚军和蔡奎都不再直接控制龙湖集团的股权。

3)意义2012年11月20号,上市公司龙湖地产董事会主席、中国女首富吴亚军离婚案,为中国家族企业利用信托处理同类事件树立了一个样本。

764亿港元的市值公司,577亿港元的身家分割,而龙湖地产估价并未因在这场离婚案受到太大影响。

3. 潘石屹、张欣夫妇家族信托1)信托结构分析2002年,SOHO中国为了在海外上市,搭建了红筹架构。

潘张二人通过私人公司控制了SOHO中国(Cayman)股权;接下来,SOHO中国(Cayman)设立了7家BVI公司,控制其境内7家地产项目公司。

其中,潘石屹透过Boyce(BVI)控制SOHO中国(开曼)47.39%股权,张欣透过Capevale(BVI)控制SOHO 中国(Cayman)47.39%股权,夫妻二人的股权共计94.78%。

此时,潘石屹和张欣分别拥有SOHO中国(Cayman)的均等股权。

2005年11月14日,潘石屹将其在Boyce(BVI)的全部股份以馈赠方式转让给张欣。

这种方式俗称“境外换手”。

SOHO中国的信托持股设计模式如下:张欣把Boyce及Capevale(BVI)的全部股份转让给Capevale(Cayman)(专门为成立信托而注册的公司);紧接其后,张欣把Capevale(Cayman)的全部股份授予汇丰信托。

图4 潘石屹、张欣夫妇家族信托2)意义这笔信托属于私人信托,最大的好处就是紧锁股权。

比如张欣在信托条款中设计了信托财产不可撤销条款。

而张欣则是该笔信托的授予人、保护人及全权受益人。

而潘、张二人作为Boyce及Capevale(BVI)的董事,通过对其控制,同时实现了将资产转移国外,和对SOHO中国的控制。

4. 牛根生家族信托、慈善信托1)信托结构分析蒙牛乳业董事长牛根生于2005年承诺将其拥有的所有蒙牛股份,除了少部分股息给家庭使用外,其他所有的经济利益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

牛根生所持有蒙牛的股票分为境内和境外两部分。

一部分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按照内地公司法律法规,以每年25%的比例悉数转入老牛基金会。

这部分股份已于2010年7月捐赠完毕。

另一部分为其名下的境外蒙牛公司3.96%的股权资产,2011年1月28日蒙牛有限公司在香港宣布,公司创始人牛根生已将这部分股权全数转让给Hengxin信托,以贡献公益慈善事业。

牛根生本次共捐赠6,878万股,价值约为14.2亿港元。

Hengxin信托是瑞士信贷信托公司下设信托。

Hengxin信托的任务是在以老牛基金会秘书长雷永胜为主的保护人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给受益人清单中的公益慈善组织拨款的方式开展公益慈善工作。

Hengxin信托的受益方包括老牛基金会及与其合作过的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壹基金、大自然保护协会、内蒙古慈善总会等公益慈善组织。

其中,唯一非慈善受益方是牛根生及其家人,hengxin信托将根据牛根生签署的相关捐赠文件的约定得到捐出的蒙牛股份股息的约三分之一。

图5 牛根生家族、慈善信托2)意义牛根生通过设立海外信托,既未失去对蒙牛公司的控制权,又达到了其分配财富、投身慈善的需要。

四、成立海外信托常见地点及资质要求1. 开曼群岛(Cayman)在开曼群岛建立信托只要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信托文件并且委托人将初始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就能够建立,不要求当地居民作为受托人,对受托人的身份也没有任何限制。

如果选择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还需要公司满足一些要求。

2008年实施新法规后,私人信托公司无需取得信托执照,但是需满足以下要求:1)公司必须在开曼设立,并且具有由信托执照持有人提供的注册办事处;2)公司必须在其注册办事处置备相关信托契据和信托文件的副本;3)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使用“Private Trust Company”(私人信托公司)的字眼,或者使用其缩写字母“PTC”;4)已经在开曼金融管理局(CIMA)注册;5)公司仅从事关联信托业务(关联信托业务含义:每一位信托成立人/财产授予人必须是其他信托成立人/财产授予人的关联人。

“关联人”包括:具有血缘和婚姻关系的自然人、同一集团内部的不同公司、特定股东和公司。

新规定并未要求信托受益人是关联人。

大部分由各家族设立及为各家族设立的私人信托公司,将很容易符合关联人标准。

)2.英属维京群岛(BVI)BVI对成立私人信托公司及从事信托业务有如下要求:1)成立私人信托公司的要求:✓根据2004年《维京群岛商业公司法》首次成立;或根据1984年《维京群岛国际商业公司法》成立及根据《维京群岛商业公司法》重新注册;✓持有有限股份及投资保证;✓于公司备忘录声明为一家私人信托公司;✓公司名称结尾须有英文“PTC”字样,并置于“Limited”、“Ltd”、“Corporation”、“Corp”或“Inc”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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