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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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科学发展观
摘要:针对目前社会中种种不诚信的现象,给人们带来很大影响和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通过塑造诚信政府,使政府的主导力量带领整个社会价值取向,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作用。
关键词:塑造诚信政府促进社会和谐
近几年以来,一些令人不可想象的造假无所不用其极:酒、药品、电器、注水肉、毒大米、地沟油,甚至钞票。这一切使人们人心惶惶,彼此极度的不信任,人们不知怎样应对社会安全的危机给自己带来的对于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所有这一切给社会和公众带来的不信任的冲击力正在愈演愈烈!直接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前,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德治国”,是诚信为政的体现,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也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离的。其中诚信是实现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因此,诚信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应该把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加快建立起与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而在诚信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应该从构建诚信政府方面入手,政府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诚信既是和谐社会的普遍性道德诉求,也是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道德基石。诚信政府建设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社会和谐不断深化发展的重大举措。
1、诚信政府的基本内涵
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政府不仅要当好“守夜人”,还要体现“道德人”的公共职责。诚信政府正是基于“道德标准”被提出和实践的。
1.1 诚信之于政府
诚信的本义即守诺、践约、无欺。中国自古就有“人无信不立”的人生处世格言。诚信历来都被尊崇为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也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对于政府面言,诚信则是赢得人民支持、获取执政资源、树立良好形象的最基本要求。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政府机构的逐步完善,诚信作为政府展示软实力的标志更加凸显,作为规范政府行为软约束的作用更加明显。政府执行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不仅需要树立法治的权威,同样越来越依靠彰显诚信的力量。
1.2 诚信政府的基本特征
建设诚信政府,是打造透明政治、提升政府形象的主动之举,也是建设诚信社会,发展公民社会的重要一步。从政府职能及其实施来看,诚信政府有三大特征:一是主动公开。凡属公共事业和涉及公共利益的一切政务(政策、行为及后果),都应当通过适当形式公开,并作出明确承诺。也即不公开是特例。二是主动作为。政府在公开职能的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以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积极地履行职权,并且能够让公众对政府是否履职有客观的判断依据。三是主动承担。政府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责任履行的充分程度是诚信政府的实质标准。政府诚信直接关系到公共责任和公众利益的实现程度。政府失信于民,
丧失的不仅是政府威望,更是对公共责任的猥亵和对公共利益的侵损。
1.3 当代中国诚信政府的主要特征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政府权力的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并对诚信政府的特征提供了内在规定性。一是人民性。政府诚信的本质是对人民的诚信,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政府对人民的诚信具体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人民的诚信。二是法制性。政府的诚信需要靠法制来维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如果政府权力失去约束,将导致政府权力不断膨胀和人民权利不断萎缩。用法律的形式将政府的权限范围及政府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固定下来,是保障政府取信于民的最好办法。三是利益的一致性。政府诚信不仅展示于外,政府内部也需要诚信。政府内部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在政府内部保持着高度的理念认同和协调合作,诚信成为促进政府各个机构和环节的和谐统一、有序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并促进政府的工作效能。四是实践的自觉性。政府诚信最直观地落实在每一个公务员公务行为的诚信上。在我国,政府公务员的诚信不仅表现为一种政治道德,更重要的是外化为具体的公务实践。通过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建立完备的公务员法律规范,建立公务员的道德责任制度,诚信理念已生成为自觉的公务行为。
2、构建和谐社会对诚信政府建设提出新要求
和谐社会呼唤社会诚信,诚信政府催化诚信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不仅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步伐,也是推动诚信政府建设的价值判断和现实诉求。
2.1 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政府职能的深刻变革
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更高层次,当然地对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必须以全社会利益的视角来制定公共政策,实施公共管理,体现公共性;政府必须以服务为基本角色定位,把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和供给水平,作为反映政府职能和责任到位情况的重要标志,体现服务性;政府必须协调好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满足各个阶层的需求,尽力使社会的所有阶层、所有成员均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体现整合性。更重要的,政府必须担当起道德性角色,打造诚信政府。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载体,承担着社会公共管理的角色,那么,它就有义务和责任推动和实现社会的道德升华和社会风尚的改良。打造诚信政府,倡导社会诚信的道德风尚,才能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
2.2 构建和谐社会是诚信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谋划者、协调者、宣传者,是和谐社会环境的创造主体、建设主体和维护主体。和谐社会所倡导的“诚信友爱”只在诚信社会中才能生根长成,舒展蔓延。建设诚信的政府机关和诚信的公务员队伍,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勤政高效、运转协调的政府机关建设和政务建设,提高群众对政府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不仅是诚信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建设诚信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其价值选择和目标追寻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建设诚信政府与构建和谐社会各有侧重又互为支持,其实质是一致的。2.3 构建和谐社会是诚信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传统伦理观念,使我国共公伦理意义上的诚信理念极为缺乏,造成现代公民社会“人生而平等”的底线原则难以形成,加之,现实生活中法律制度的缺位,一定程度破坏了人们基本价值观,加剧了社会诚信的缺失,也包括政府诚信的缺失。这些都在政府行为中有着深刻的反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如果政府诚信仍然无法确立并有效施行,如政府行政决策、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