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济法解读课程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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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一、前言(一)课程定位《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也是相关专业的选修课。

《经济法》这门课程,以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则为内容,含盖了经济法、民商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课程,对于学生未来学习相关的法律与从事实际经济工作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经济法是作为经济管理类的基础课来设置的,是各专业的基础课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框架、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以作为学习其它专业课程的基础。

这门课程的授课对象为非法律专业的高职生,是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校选课。

课程中主要包括法律关系、所有权法律制度、公司法、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破产法等内容,以及与理论教学像配套的案例分析,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学生应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设计1.课程设计理念本课程的设计理念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对于调整我国现实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有系统的认识和了解,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的经济法律问题。

基于我国经济立法的实际发展状况,本课程以经济法原理的理解为重点,阐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和财产权法律制度;以公司法律制度为核心,阐述我国各类企业法律制度;以合同法律制度为重点,阐述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市场调控与监督法律制度方面,主要阐述税收法律制度和产品质量等技术监督法律制度;在仲裁与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方面,则是在阐述解决经济纠纷的两种基本方式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

本课程的设计紧紧围绕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建设、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全面展开,以达到最好教学效果。

经济法是一门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联系的社会科学。

学习经济法的最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学会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梳理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要求自己懂法守法。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参考学时:120适用专业:市场营销、物流、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会计、投资理财、财经管理类专业第一部分前言经济法基础作为法学专业及经济类相关专业的主干课程,是研究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门科学。

该课程既有一定理论性,又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性,它要求学生不仅要熟悉法的基础知识,还要掌握一定的经济法基本原理,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方法处理经济活动中的问题,为进一步学习其他经管类专业课程和有关实训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济法课程对法学类专业及经济类相关专业学生而言,开设目的主要是为学生继续深入学习与理解财经类法律规范打好基础,便于该专业学生对专业课程的学习,便于法律思维的形成与分析能力的提高,同时也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经济法知识及应用的需要,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本位。

一、课程的性质经济法基础是一门为财会及物流专业大中专学生开设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是会计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为经济专业的主干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理解并应用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有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础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习经济法,特别要注重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案例分析能力,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用所学经济法理论知识解决经济纠纷的案例分析能力,为解决现实的经济法学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为从事会计职业的存储必备知识,也为财会专业学生进一步学习《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以及以后从事财会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经济法基础在本校的课程定位是职业能力课,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市场营销、物流、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会计、投资理财等专业都将经济法基础作为必修课开设,让学生理解并应用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必要的经济法律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树立法律意识,以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

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试、推销员考试、单证员考试等社会资格考试中,法律知识分量比重的加大,经济法律知识更显重要,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并不在于向学生传授一套完整的经济法学理论,而是在于保证学生所学的知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继续学习中能用得上,并能满足学生参加各种经济类和会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对于学生就业、职业素质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方面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第十八章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十八章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
五、《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 机制等事项达的协议。
(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招聘人员,并将所聘人员 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一节 劳动法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者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 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 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一节 劳动法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分为日工作时间、周工作时间和缩短工作时间。 日工作时间,国家实行标准工作日的时间为8小时。 周工作时间,国家实行标准工作周的时间为40小时。 (二)休息休假 休息分为工作日内间歇时间、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公休 日。 休假分为法定节日、带薪年休假。 (三)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限制
第一节 劳动法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权利 1.基本劳动权利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 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参加工会的权利 3.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五)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

《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1.课程说明《经济法》课程标准课程编码〔35549〕承担单位〔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制定〔〕制定日期〔2022.10.18〕审核〔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日期〔〕批准〔〕批准日期〔〕(1)课程性质:本门课程是市场营销专业的基础课,是必修课程。

(2)课程任务:主要针对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电算化等岗位开设,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有关经济法法律知识方面的基本技能,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适应社会岗位需要作为课程任务。

(3)课程衔接:在课程设置上,前导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后续课程有经济学原理。

2.学习目标(1)总目标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有关经济法法律知识方面的基本技能,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应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与创新意识,熟悉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相关部门法,并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构建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适应社会岗位需要的总体教学目标。

(2)分类目标知识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掌握的理论知识有:经济活动中常用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内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学生生活工作紧密联系的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部分内容。

能力目标:仲裁协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普通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的撰写;各类公司、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的办理;各类公司、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立与运作;起草公司章程;撰写合伙协议;能处理涉及公司、企业中常见的经济纠纷;常用合同的订立、审核;常见合同纠纷的处理;常见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担保纠纷的处理;票据的规范填写与常见票据纠纷的处理。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掌握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经济纠纷的迫切愿望;激发学生积极自主探索学习和团结协助精神;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性,树立以法律约束自己行为的世界观;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法教学课件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法教学课件
2、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明确,便于履行和监督、 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 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 《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的背景 1、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
在市场化劳动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伴随着劳动关系的合同化、多元化和复杂化,近20 年来,劳动仲裁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年均25%的速度递增。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特点及构成要件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特点: 第一,当事人之间一般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基础; 第二,基于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产生; 第三,属于争议、纠纷的范畴。
(2)本案的仲裁处理:①支持某制药厂的合法要求;②王某与某合资企业赔偿某制药 厂的全部经济损失;③王某与某合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无法律效力;④王某回 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因为:
第一,王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离厂,属违约行为,理应赔偿制药厂的经济损失并回原 厂工作;第二,某合资企业以高新聘用王某,事前未检查王某是否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 合同,构成了对原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小林经过某保安公司派遣到某工厂做保安,工作半年后因打架被辞退,小林要求用工单位某工厂补发在职期 间加班费;
F、某加工厂未办理工商登记非法从事奥运标志产品的加工,2012年1月8日招用5名外 省农民工从事保安、清洁员、保育员等工作,2012年3月8日农民工以加工厂拖欠工资 为由申请仲裁。

《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课程编码:课程类别:理论课程适用专业:会计等授课单位:学时:72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学分:4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1.1课程性质与作用本课程是财务会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主要讲述与会计工作有直接联系的会计、税收、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这些是学生毕业后从事财会类工作所必需具备的最基本的知识。

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全面的了解,能帮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法律制度处理许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的经济权益,并履行好自身的义务。

同时,本课程还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目之一,是财会专业学生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敲门砖。

1.2课程设计理念本课程的设计理念是:以就业为导向,以应用为目标,以实践为主线,以能力为中心。

在进行本课程教学设计时,充分融合了如下教学理念:①保证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前后连贯性;②有利于工学交替的实施;③构建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④教、学、做一体化的尝试;⑤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⑥注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

1.3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是依据“会计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会计工作项目设置的。

其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用案例形式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发展专业能力,使学生具有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课程内容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充分考虑了高等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

该课程要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为课程改革方向,结合专业建设方案与专业教学要求,并结合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特点设计。

2.课程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了解一定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掌握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经济法律知识,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进入国际大市场的需要,并明确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使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能自觉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客户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一、课程概述《经济法基础》是财经类专业的必修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掌握经济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本课程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金融法、竞争法等主题,覆盖了经济生活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理解并运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提高其在财经领域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

二、课程目标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了解经济法的体系和历史发展。

2、理解并运用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金融法、竞争法等经济法律制度。

3、培养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经济法的能力,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促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和未来的专业人士。

三、课程内容第一章:经济法概述1、经济法的定义和性质2、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3、经济法的体系和分类第二章:合同法1、合同法的概念和原则2、合同的种类和形式3、合同的成立、效力和履行4、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合同违约责任第三章:公司法1、公司法的概念和原则2、公司的种类和设立条件3、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4、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制度5、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第四章:税法1、税法的概念和原则2、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3、其他主要税种的征收和管理4、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第五章:知识产权法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原则2、专利法:专利的申请、保护和管理3、商标法:商标的注册、保护和管理4、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保护和管理5、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第六章:劳动法1、劳动法的概念和原则2、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3、工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4、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培训制度5、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6、劳动法的特殊制度: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等。

《经济法》课程标准一、课程概述《经济法》是财经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旨在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掌握经济法的基本规则和实际应用。

经济法劳动法课件

经济法劳动法课件
D、立即解除的情形:
(1)强迫劳动;(2)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只有A、B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经济法劳动法
第二节 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的解除 ❖法定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
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
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经济法劳动法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3.调整对象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 织、社会团体。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 明情况,依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法劳动法
第二节 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的解除 ❖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 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一、课程目标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依法从事经济活动的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基础理论知识:包括经济法概述、市场主体法、知识产权法、财税法、劳动法等。

2. 实践操作技能:包括合同签订与履行、纠纷解决方式、法律文书写作等。

3.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引导学生分析经济法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方法1. 课堂讲授:通过教师讲解,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相关知识和制度。

2. 案例分析: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3. 课堂讨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提高思辨能力。

4. 小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小组合作,模拟经济活动中的实际场景,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四、教学评估1. 平时成绩:包括出勤率、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期末考试:通过闭卷或开卷考试,检验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

3. 实践操作考核:根据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评估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五、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适合本课程的专业教材,提供电子版教材方便学生查阅。

2. 参考书籍:推荐相关参考书籍,帮助学生扩展知识面。

3. 网络资源: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网络资源,方便学生自主学习。

4. 实践教学基地:与相关企业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六、课程实施建议1. 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知识。

2. 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

3. 鼓励师生互动,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 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5. 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经济法课件14—劳动法

经济法课件14—劳动法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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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低工资标准:
每2年最少调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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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表现形式:工时、工作日、工作周。
1.标准工时:8小时/天; 40小时/周;
休息:2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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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费标准工时: A.缩短工作日; B.延长工作日; C.不定时工作日; D.连续工作日; E.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F.弹性工作时间; G.非全日制用工。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 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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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约定条款:
锦纶
腈纶
涤纶
金属
粘胶
1.试用期:1-6个月。劳动3-12月,1月试用期;
1-3 年,2月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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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小时报酬:240/8=30(元); 1.加点工资=30*1.5*2=90(元); 2.休息日加班工资=240*2*1=480(元); 3.法定假加班工资=240*3*2=1440(元); 陈某10月共计加班工作=90+480+1440 =2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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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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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具有 特殊性。 签订: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履行: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劳动法课程标准

劳动法课程标准

劳动法课程标准引言本文档旨在为劳动法课程提供一个标准框架,以帮助教师和学生更好地理解和研究劳动法的基本知识和原则。

本文档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目标,课程框架,教学方法,评估标准和参考资料。

目标劳动法课程的核心目标是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应用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在实践中解决劳动法问题。

通过本课程,学生应能够:- 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框架- 了解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要素和规定- 熟悉雇佣关系中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掌握劳动法纠纷解决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能够运用劳动法知识解决常见的劳动纠纷课程框架本劳动法课程建议按照以下主题进行组织:1. 劳动法概述2. 雇佣关系和劳动合同3. 雇佣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4. 劳动法纠纷解决5. 与劳动法相关的特殊问题每个主题可以进一步分成适当的子主题,以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和教学计划。

教学方法为了达到课程目标,建议采用以下教学方法:- 讲座式教学,介绍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讨论和案例分析,让学生应用劳动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模拟法庭审理,锻炼学生的辩论技巧和法律分析能力- 参观实地或实机会,让学生了解实际劳动法场景教学方法可以根据学生的背景和研究能力进行适当调整。

评估标准为了评估学生对劳动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建议采用以下评估方式:- 期末考试,涵盖课程的核心知识和案例分析- 课堂参与度和小组讨论- 作业和案例研究报告- 模拟法庭审理的表现评估根据具体的教学计划和学校要求,可以调整评估标准和权重。

参考资料为了帮助学生更深入地研究劳动法,建议提供以下参考资料:- 《劳动法教程》(作者:XXX)- 《劳动法案例分析》(作者:XXX)- 《劳动法实务指南》(作者:XXX)这些参考资料覆盖了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有助于学生进一步拓宽和巩固知识。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一个劳动法课程的标准框架,旨在帮助教师和学生更好地开展课程。

通过明确的目标设定,合理的课程组织和教学方法选择,以及全面的评估标准和参考资料,可以提高学生对劳动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劳动法问题。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三节 劳动法的法律地位
四、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诞生于19世纪末,以反垄断法的出现为标志,是一个产生较晚的法律部门。劳动法 诞生于19世纪初的“工厂立法”。与民法、刑法等历史悠久的法律部门相比,劳动法诞生、成 长的历史也比较晚,若与经济法相比,劳动法的诞生则早了将近一个世纪。劳动法的产生源于职 业劳动关系的普遍化;经济法的出现则源于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常态化。劳动法与经济 法的关系,就联系(相同点)而言,都是具有现代性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功能和机理上都具有弥补 民商立法对新型社会关系调整功能不足的特点。就区别而言,经济法调整的是政府与市场主体 之间围绕生产和经营所产生的规制与调控关系,这是一种外部关系,其调整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 秩序化,实现经济生活在自由和秩序协调基础上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作为劳动法主要调整对象 的职业劳动关系,是一种单位内部关系,是组织体与其成员之间的劳动给付关系,调整的目标是实 现劳动与资本的结合(联姻)、协调、共进和劳动者利益之维护。
总则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劳动法的法律地位 第四节 劳动法的体系 第五节 劳动法与劳动伦理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分类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 和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律部门。 (一)国外关于劳动法概念的见解 通过考察国外关于劳动法的各种认识和见解,可得出以下结论: (1)劳动法诞生于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时期并以雇佣劳动关系为其规制对象。 (2)劳动法起源于工厂法,脱胎于市民法(民法)并超越和发展了市民法。 (3)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使命,以确保劳动者生存利益不受侵犯为理念。 (二)我国学界对劳动法概念的认识 (1)所谓劳动,是指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针对特定对象所从事的肉体或精神的活动 。 (2)劳动法的定义中涵盖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但对于反映劳动法部门法精神(部门 法品格)的法理念并未加以明示 (3)“法律规范的总和”这种属概念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可以包含诸如民法、行政法, 甚至是刑法之中的有关劳动问题的立法规范。

第十一章 劳动法律制度《经济法》PPT课件

第十一章 劳动法律制度《经济法》PPT课件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含义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 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立劳动关系 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合法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小李曾在某饭店上班,后辞职离开,应聘于另一家企业,恰巧这家企业的 办公地点就在小李曾就职的饭店内。当小李欲前往企业上班而踏入该饭店时, 遭到该饭店的拒绝。因为该饭店有规定,辞职、辞退的员工6个月内不得以任 何理由进入该饭店。小李应聘的这家企业要求他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班,如不能 上班,应聘合同将失效。请分析:该饭店的规定侵犯了小李的哪些权利?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二)协商约定条款 2. 违约金条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二)协商约定条款 3. 保密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 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事项中与其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平等就业权:指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 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选择职业权:指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兴趣选择用人单 位,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 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用人单位享有用人自主权,劳动者拥有择业自主权,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双向选择,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建立 劳动关系。

《经济法》第17章劳动法 培训教学课件

《经济法》第17章劳动法 培训教学课件
2.一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
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 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 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 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 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 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Hale Waihona Puke 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四)促进就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的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
四、无效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一、概述(一)课程性质《经济法》是五年制高职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案例分析能力。

学习经济法,特别要注重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案例分析能力。

这门课程提供了从事会计职业的必备知识,也为进一步学习《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打下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本课程以经济法基本原理为导向、着重以七种具体法律体系为主线、以基本原理为基础、以案例分析为依托。

在阐述经济法相关法系特征原理的基础上,以原理为依托,能进行简单相关案例分析。

通过学习,一是使学生掌握经济法规的基本特征、基本原理和案例分析能力,为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大专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

二是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具体内容分为9章: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公司法第三章市场秩序管理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五章工业产权法第六章税法第七章会计法第八章劳动法第九章经济纠纷的仲裁与诉讼本课程3学分。

学时分配如下:二、课程目标(一)知识教学目标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了解经济法相关的其他法律体系原理及基本理论(二)技能教学目标能联系经济法相关理论进行相应的案例分析。

(三)素质教学目标1、培养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的职业意识。

2、培养学生认真、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3、使学生具有依法办事的意识。

4、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观念和廉洁自律的会计品格,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

三、内容标准(一)总论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理解经济法律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方法:讲练法,讨论法扩展知识点:中外法律的发展起源,提高学生兴趣。

(二)公司法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公司的概念及分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其设立条件及设立程序;掌握公司合并分立的条件。

第六章 劳动法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六章  劳动法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6.1 劳动法概述
6.1.1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在我国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 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狭义上的劳动法 专指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 法》)。这里所说的劳动法,是指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法。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 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2)工作时间的规定 3)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4)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待遇
6.3.2休息休假
1)休息休假的概念
休息和休假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 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 日。
6.1.2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指对人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适用于 特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 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 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6.2.5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1)协商解除 (2)单方解除
3)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
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旨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即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优先保护,原则上不允许用人单位 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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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等经济法解读课程标准
一、课程目标
1.识记劳动法等经济法的基本常识,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案例的能力。

2.了解常见的劳动法等经济法违法现象,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教学内容及安排
课程简介:
劳动法以及关于市场主体、市场运行、国家宏观调控等经济法常识。

教学内容: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3.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终止
5.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工资的规定
6.劳动法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7.劳动法关于工伤等意外伤害处理的规定
8.劳动法关于劳动保障的规定
9.关于市场主体的经济法
10.关于规范市场行为的经济法
11.关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法
12.常见的经济法违法及其法律后果
三、课程评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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