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免责协议是否可以代签
一、免责协议代签的法律效力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除外。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免责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这说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署免责协议。
2. 法律效力
免责协议代签的法律效力取决于以下因素:
(1)委托人是否具有签署协议的能力和意愿;
(2)受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免责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双方是否就代签事宜达成一致。
如果以上条件均符合,那么免责协议代签是有效的,受托人代签的免责协议对委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免责协议代签的注意事项
1. 明确委托关系
在代签免责协议前,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签订委托书,以证明委托关系的存在。
2. 确认受托人具备相应能力
受托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代签的免责协议可能因受托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
3. 免责协议内容真实、合法
免责协议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代签的免责协议可能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4. 保留相关证据
在代签免责协议过程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委托书、通讯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三、总结
免责协议可以代签,但需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代签的免责协议合法有效。
同时,委托人和受托人还需注意上述注意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形式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并没有提出严格的书面形式要求,应当说对于合同形式采取的是不要式原则,一般地不作特殊要求,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属例外情形。
但是,我国现行的三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有关合同的规定一般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如经济合同法第三条中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中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
”技术合同法第九条规定:“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航次租船、船舶租用(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海上拖航合同都应当以书面订立。
其他法律对具体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还有:劳动法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法第三条以及担保法第十三条等等。
我国参加国际公约,也往往对公约中不限定合同形式的规定予以保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的合同,往往认定其为无效。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确认无效”。
由于我国法律在对合同要求法定形式的规定中除了规定这些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外,没有对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规定。
因此,实践中有不少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在制定合同法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形式有不少意见,归纳起来有两种。
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法应当规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合同容易发生争议。
另一种意见认为,合同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凡是不违反法律,民事主体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法不应对合同再规定限制条件。
合同法史上最全的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协议: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要式协议: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
3、不要式协议:是指法律不规定必须具有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协议。
4、主协议:不以他种协议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协议。
5、从协议:必须以他种协议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协议6、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协议:指订约人订立协议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受某种利益,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直接设定利益而是为第三人订立协议,协议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7、债的相对性:指协议重要在特定的协议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协议当事人一方基于协议向于其有协议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而不能向于其无协议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协议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协议上的义务。
8、协议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协议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协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协议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9、协议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协议规定的义务。
1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协议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达。
12、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后,未达成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达。
1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协议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反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补偿责任。
14、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涉及人身损害导致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导致的间接损失。
15、协议权利:又称协议债务,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协议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合同是否可以不签协议书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此可知,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只要满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即可。
二、合同不签订协议书的情况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不签订协议书。
例如,小额贷款合同、口头约定的小额买卖合同等。
2. 当事人约定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通过口头方式达成,无需签订协议书。
3. 合同标的较小,对双方当事人权益影响不大对于一些标的较小、对双方当事人权益影响不大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不签订协议书。
例如,日常生活中的邻里纠纷、小额借款等。
三、合同不签订协议书的弊端1. 缺乏证据支持合同不签订协议书,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而缺乏书面证据支持,增加了解决争议的难度。
2. 合同效力不确定口头合同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效力往往难以确定,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3. 影响合同履行口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容易因双方理解不同而导致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四、总结综上所述,合同可以不签订协议书,但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然而,合同不签订协议书存在诸多弊端,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以保障双方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合同法史上最全的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3、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4、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5、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6、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指订约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受某种利益,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直接设定利益而是为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同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7、债的相对性: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基于合同向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而不能向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8、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9、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1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12、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
1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15、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务,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合同不是在签订以后就马上生效的,合同生效需要一定的要件,只有在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时候合同才能在签订时立即生效。
那么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合同的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
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就涉及到当事人如果没有采用一定的形式,那合同是无效还是不成立?有人认为形式要件是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人认为是合同的生效要件,还有人认为应具体分析,根据合同的性质作不同的区分。
有些合同,虽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问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
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
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
所以,除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外,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
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在合同形式问题上亦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不要式原则”,只是对某些合同才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来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形式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即是指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合同订立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用实际行为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形式。
如某当事人将货币投入自动售货机,买卖合同即告成立。
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形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先后
合同协议书与合同先后在现代社会中,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对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的主要载体,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表现形式。
那么,合同协议书与合同先后顺序的问题,就成了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本文将从二者关系的角度,分析合同协议书与合同先后顺序的问题。
一、合同协议书的概念与特征合同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现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协议书具有以下特征:1. 合同协议书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事项,都需要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
2. 合同协议书具有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除外。
3. 合同协议书是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协议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4. 合同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合同的当事人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的条件。
2. 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3.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法律关系的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三、合同协议书与合同的先后顺序问题合同协议书与合同的先后顺序问题,实际上是指在实践活动中,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书的过程中,合同协议书与合同之间的关系。
1. 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的基础。
合同协议书是当事人之间就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信托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同法律规定及道德要求(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基本法律形式,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是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法律规定及道德要求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合同法律规定1.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平等性: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2)意思表示一致性: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3)合法性: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要式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该形式。
2. 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不得强迫对方订立合同。
(2)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公平协商,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对方利益。
(3)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诚实守信,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
(4)等价有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等价有偿原则确定合同标的物的价格。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效力分为以下几种:(1)有效合同: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明确。
(2)无效合同: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不明确。
(3)可撤销合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效力待定合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不明确,但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4.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1)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
是指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
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
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
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中文名,要式合同。
概念,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分类,法定。
约定。
依据,合同法。
简介。
合同的形式。
又称合同的方式。
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
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
要式合同。
是指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
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所谓书面形式。
就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关于合同的形式问题。
一直在我国合同法领域占有突出的地位。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
我国采用严格的形式要件主义。
凡是约定或者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一律无效。
一方面扩大了合同无效的范围。
另一方干涉了当事人合同自由。
相比于我国已经参加的《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有关形式问题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仍然趋于严格。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
合同法尽管没有作出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第十一条相同的规定。
但就合同要式形式。
在立法上作了技术性的弱化。
如第36条的规定。
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在形式上虽然与要式要求有不同。
但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另一方对此接受的。
合同成立。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的要式可以分为法定之要式和约定之要式。
法定之要式是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约定之要式。
是当事人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成立合同。
类别。
第一种是不动产合同。
合同法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我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个部分,共计23章428条。
二、合同的订立1. 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合同的订立程序(1)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
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具体明确;②表明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约束;③明确约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2)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称为承诺。
承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具体明确;②表明承诺人愿意受承诺约束;③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
(3)合同的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达成协议,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生效(1)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生效的首要条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形式合法: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2. 合同的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的变更: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2)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6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6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合同的,( )。
A、应当采用口头形式B、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可采用头口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形式D、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2、下列不属于发包人义务的情形是( )。
A、提供必要施工条件B、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C、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D、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企业进行详细说明3、《合同法》规定,当事人( )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A、可以参照B、应当参照C、必须参照D、禁止参照4、( )是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的合同。
A、约定解除B、法定解除C、协商解除D、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5、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缺乏经验造成的重大误解,而订立了损害己方利益的合同,则该当事人可以( )。
A、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合同B、拒绝履行合同,宣布合同无效C、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撤销该合同D、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该合同6、可撤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权撤销的机构是( )。
A、人民法院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监理单位7、( )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A、约定解除B、法定解除C、协商解除D、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8、因施工企业原因,工程未能如期竣工,建设单位听取监理单位建议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下同意不追究施工企业之前的违约责任,之后发生地震致使工期再次拖延,则因此产生的工期责任由( )承担。
A、建设单位B、施工企业C、监理单位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9、债权人决定将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时,( )。
A、需征得债务人同意B、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需办理公证手续C、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也不必通知债务人D、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需通知债务人10、( )指合同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合同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撤销等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 订立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第八条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订立合同之时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
第九条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合同的内容。
第十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要约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接受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作出。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也受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经过协商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民法典代理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代理合同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代理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将详细阐述民法典中关于代理合同的法律规定。
二、代理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1. 定义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在代理合同中,代理人作为被代理人的代表,行使被代理人的权利和承担被代理人的义务。
2. 适用范围代理合同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承揽、委托、赠与、借贷等。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代理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
三、代理合同的设立1. 授权代理合同必须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
被代理人的授权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明示授权是指被代理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表示授权代理人进行某项代理行为;默示授权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权进行代理行为。
2. 合同形式代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代理合同无效。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3. 合同内容代理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3)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4)代理费用及其支付方式;(5)其他约定事项。
四、代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1. 代理人的权利(1)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有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支付代理费用;(3)代理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因代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
2. 代理人的义务(1)代理人应当依法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2)代理人应当妥善保管被代理人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3)代理人应当向被代理人报告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4)代理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3. 被代理人的权利(1)被代理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履行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2)被代理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终止代理关系;(3)被代理人有权要求代理人赔偿因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损失。
民法典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哪些
民法典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活中处处可见合同;乘客站在站牌下等待这个被视为邀请,公交车在站牌停下视为要约,乘客上车就是承诺。
其他的还有很多;要约和承诺是订⽴合同的的两⼤构成要素;订⽴合同有⼝头、书⾯等形式。
那在民法典中,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呢?店铺⼩编为⼤家解答相关知识。
⼀、民法典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1、(⼀)⼝头形式⼝头形式,是指当事⼈只⽤⼝头语⾔为意思表⽰订⽴合同,⽽不⽤⽂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
⼝头形式在⽇常⽣活中经常被采⽤。
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的零售等⼀般都采⽤⼝头形式。
合同采取⼝头形式,⽏须当事⼈特别指明。
凡当事⼈⽆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头形式。
但发⽣争议时当事⼈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任何⽂字的凭证。
⼈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的要件。
以⼝头形式订⽴合同,可以简化⼿续、⽅便交易提⾼效益,但其缺点是发⽣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的合同,不宜采⽤这种形式。
2、(⼆)书⾯形式书⾯形式,是指以⽂字表现当事⼈所订⽴的合同的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件,都是合同的书⾯形式的具体表现。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合同必然由⽂字凭据组成,但并⾮⼀切⽂字凭据都是书⾯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为书⾯合同的⽂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字凭据,当事⼈或其代理⼈在⽂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类:(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双⽅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反映当事⼈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
借用合同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借用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借用人)因特定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出借人)借用一定物品,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返还的合同。
在我国《合同法》中,借用合同作为一种无名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本文将详细阐述借用合同的法律规定,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二、借用合同的成立1. 合同主体借用合同的主体包括出借人和借用人。
出借人是指拥有物品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借用人是指需要借用物品的当事人。
2. 合同形式借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合同内容借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借人和借用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2)借用的物品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用途等;(3)借用期限;(4)借用物品的保管、使用、返还等事项;(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7)其他约定事项。
三、借用合同的效力1. 合同生效借用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合同成立时生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借用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借用合同的权利义务1. 出借人的权利义务(1)权利:出借人享有要求借用人按照约定使用、保管借用物品的权利。
(2)义务:出借人应当保证借用物品的质量,不得以虚假的物品借出;出借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2. 借用人的权利义务(1)权利:借用人享有按照约定使用、保管借用物品的权利。
(2)义务:借用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保管借用物品,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借用人应当爱护借用物品,不得故意损坏;借用期限届满,应当按照约定返还借用物品。
什么是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什么是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物权公示的原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登记在高某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高某,公司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缺乏法律依据。
但高某与公司的法律关系,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认定,比如是否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公司虽然不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主张相应的债权,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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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被要求签订要式合同,那么什么是要式合同呢,▲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请跟小编来看一看。
▲一、要式合同▲(一)要式合同概念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要式可以分为法定之要式和约定之要式。
法定之要式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约定之要式,是当事人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成立合同。
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要式合同的类别1、不动产合同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
如汽车、飞机等,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在涉及上述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涉外合同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
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
买车销售不写合同违法吗
一、法律规定1.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分析1. 买车销售不写合同违法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买车销售不写合同是违法的。
因为汽车销售属于大宗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特殊情况:(1)口头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如消费者与销售者口头约定购车事宜,并在之后签订了书面合同,那么口头合同仍然有效。
但在此过程中,若出现纠纷,口头合同举证困难,对消费者不利。
(2)法律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无效。
例如,汽车销售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无效。
三、结论综上所述,买车销售不写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
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与销售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若出现纠纷,可依法维权。
总之,买车销售不写合同违法性取决于具体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违法的。
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应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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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白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 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 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信托法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民用航空法
第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六条 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租赁合同,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 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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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 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