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桃林口水库、引青济秦水利工程和石河水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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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口水库上游水土保持规划经济评价

桃林口水库上游水土保持规划经济评价

桃林口水库上游水土保持规划经济评价
陈建卓
【期刊名称】《水科学与工程技术》
【年(卷),期】1995(000)002
【摘要】桃林口水库上游青龙河流域面积3775.7km2,涉及青龙、宽城、平泉三县39个乡、镇。

1993年底水土流失面积1836.95km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776.55km2,中度侵蚀961.77km2,强度侵蚀89.93km2,极强度侵蚀8.7km2。

【总页数】4页(P50-53)
【作者】陈建卓
【作者单位】河北省水利厅农水处,石家庄050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697
【相关文献】
1.桃林口水库大坝上游面的缺陷及处理 [J], 王俊杰;梁佳瑞;马红岩
2.南城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规划经济评价 [J], 苏彩秀;危冬发
3.浅谈桃林口水库大坝上游面渗漏及处理措施 [J], 王俊杰
4.城市水土保持规划项目的经济评价探讨 [J], 郝明龙;杨耕
5.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经济评价 [J], 何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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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价工字[2000]37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0.06.12
【实施日期】2000.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冀价工字[2000]37号)
唐山市物价局、水利局,省引滦工程管理局:
国家计委以计价格[1999]2117号,《关于调整引滦枢纽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调整了潘、大水库供水价格。

为保证我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确定适当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1。

秦皇岛市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

秦皇岛市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
容 为 00 . 8×1 0m 。
准 为 100年 一 遇。 总 库 容 0 7 m , 利 库 容 0 .0X1 0 兴 死库容0 0 4×1 m 。 .2 0 水库控 制流域 面积

50 k 为 总 流 域 面 积 的 9 . % , 年 平 均 径 流 量 6 m , 06 多
其 中集 中水源 井 6 , 备 井 3 1 , 溉井 3 5 眼 , 2眼 自 6 眼 灌 7 0 3
农村饮水井74 0 设计供水能力 为7 4 18×1 。 7 [  ̄, .9 0 m 沿海 经济 区机 井 总数3 3 眼 , 中集 中水 源井 5 397 其 1 眼, 自备井 3 1 , 6 眼 灌溉 井2 7 眼 , 村饮 水井62 4 ̄。 72 1 农 5 1 设计供水能力为6 1 18×1 m 。 . 2 0
16 . 8×1 。m 0
东 、 线 对 接 和 东 线 扩 建 工 程 已 完 成 , 水 规 模 由 西 引 33 s提 高 到 5 3 s . 6m / .6m / ,设 计 1 3输 水 能 力 为
4 31 ×1 m。。 6. 0
淤 良港 , 我 国北方 国际性铁 矿石 、 是 煤炭 、 原油 、 天然 气等 能源原料的主要集疏大港 , 年吞 吐量 达上 亿吨 , 同世 界上 10多个 国家和地 区保持经 常性贸易往 来 , 身于世 界大 0 跻
长7 . m。 至到 2 0 9 7k 截 0 9年底 , 青济秦 工程 累计 向秦 皇 引 岛供水 1. 8X1 占秦 皇岛 市 自来 水供 水量 的 6 % 2 2 m , 0 0 以上 , 为秦皇 岛市经济 发展 和社会稳 定作 出了 突出贡献 , 成为秦皇 岛市社 会 经济 发展 的生 命线 。 目前 , 引青 济秦

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39号

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39号

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39号)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各扩权县物价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函(2008) 57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我省发展环境,对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和规范。

现通知如下:一、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收费。

按照冀政办函(2008)57号文件规定的降低幅度,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另行文下达。

(二)税务部门(地税)税务发票运杂、损耗费(属于经营性收费)。

由现行的13%降为10%。

(三)公安部门驾驶员考试收费:1、驾驶员考试报名费每人次5元。

2、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次收费标准由现行150元(含微机考试加收)降为100元,利用微机考试不再另收费用。

轻骑减半收费。

3、场地驾驶考试,汽车类每人次收费标准由现行200元(含微机考试加收)降为170元;摩托车类每人次收费标准由现行100元降为80元,轻骑减半收费;其它机动车类每人次收费标准由现行150元降为130元。

利用微机考试不再另收费用。

4、道路驾驶考试,汽车类每人次收费标准由现行300元降为210元;摩托车类每人次收费标准由现行150元降为105元,轻骑减半收费;其它机动车类每人次收费标准由现行200元降为140元。

(四)铁道部门铁路公正计量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

由1-1.8元\吨降为0.7-1.3元\吨。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8〕42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8〕42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正文:----------------------------------------------------------------------------------------------------------------------------------------------------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8〕4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雄安新区管委会:《河北省定价目录》已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改委审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的价格权限和定价范围行使定价权。

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和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不断提升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对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跟踪监测和价格行为监管,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切实履行好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5〕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143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定价目录河北省物价局2018年4月9日序号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备注1电力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省价格主管部门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招标定价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2燃气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3供排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省内跨设区市和省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辖区内跨县(市)和设区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人民政府县(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县(市)人民政府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再生水价格除外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4供热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不包括工业用蒸汽价格序号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备注1电力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省价格主管部门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招标定价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2燃气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3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省内跨设区市和省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辖区内跨县(市)和设区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人民政府县(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县(市)人民政府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再生水价格除外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4供热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不包括工业用蒸汽价格5交通运输车辆通行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城市道路上利用贷款或者集资筹款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省住建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铁路运输价格省内地方国企民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 50%股权铁路货运价格、省内专用铁路货物运价率省价格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道路运输价格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燃油附加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农村道路客运运价率人民政府城市交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票价及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除外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住宅小区停车场除外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定价范围为民航机场旅客行李打包等服务5交通运输车辆通行费标准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城市道路上利用贷款或者集资筹款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省住建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铁路运输价格省内地方国企民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 50%股权铁路货运价格、省内专用铁路货物运价率省价格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道路运输价格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燃油附加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农村道路客运运价率人民政府城市交通价格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票价及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除外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住宅小区停车场除外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定价范围为民航机场旅客行李打包等服务管道运输价格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含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6环境保护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环保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含建筑垃圾、渣土处理费及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人民政府7教育公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公办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教育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党校研究生进修班学费按现行办法管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设区市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标准扩权县(市)人民政府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按现行办法管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扩权县(市)人民政府驻省会城市市区省级及以上政府和部门、企事业单位、部队所属公办幼儿园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制定民办非营利性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列入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及零售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主管部门8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省(部)、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计生、人社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建和改建病房床位费标准授权设区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授权设区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县域内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授权县(市)人民政府9养老服务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省属政府投资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民政部门雄安新区内授权雄安新区管委会市、县政府投资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10殡葬服务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民政部门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尸体运送、尸体火化、骨灰寄存收费。

规范管理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规范管理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处室专区收稿日期:2018-01-08□河北省水利厅财务处党的十八大以来,财务处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1.1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按照要求认真梳理了我厅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建立“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3个层级的预算管理结构,将绩效管理重心由过去的以事后评价为主的“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转到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评价的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贯通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

设定合理的绩效指标,科学编制预算,对项目细化到可支付程度。

5年部门收入预算累计620429.89万元,支出过程中及时调度,督促各单位加快进度,每年均能实现年度支出目标,为全省水利建设和厅机关及厅直事业单位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荣获“2016年度省级预算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彰。

1.2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使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和透明,切实提高各单位依法采购意识,做到应采尽采。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事项备案、审批、审核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我厅政府采购事项备案、审批、审核管理办法,及时督导政府采购工作,保持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与财政支出进度同步。

2015、2016两年政府采购金额达67728.75万元,其中货物12771.96万元、工程33726.73万元、服务21230.06万元。

2.积极推进水价改革2.1稳步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5年来,在有关水管单位的配合下,积极与省物价局进行沟通协商,尽最大力度改变农业供水价格偏低的现状,为水管单位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

先后完成引滦工程供唐山、朱庄水库供邢台工业、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和滦河下游灌区农业水价的调价工作(其中朱庄水库水价由每m30.25元调整到0.4元);完成了石津灌区农业供水水价、岗南、黄壁庄水库供工业、城市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工作。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 今年我省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点多面广量大,工程建设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项目法人力量配备,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有序实施。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2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组建的项目法人不能满足相关条件的,应通过委托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方式,引入符合相关要求的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协助项目法人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作,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选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并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责,但不替代项目法人的责任和义务。

代建单位(包括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股权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施工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实施代建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实行代建制管理的方案,经批复后在施工准备前选定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代建项目规模等级要求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一项或多项资质以及相应的业绩;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或者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秦皇岛城市供水水资源量分析

秦皇岛城市供水水资源量分析

秦皇岛城市供水水资源量分析任喜龙【摘要】随着秦皇岛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水量将逐步增加,城市供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从本地区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分别进行分析,得出城市供水可利用水资源总量;进而分析得出解决秦皇岛市城市供水问题的最佳途径。

%Along with the social economy development in Qinhuangdao City, water demand will gradually increas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of city water supply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This article to analyse the surface water resources and groundwater resources in this region, To obtain the total amount of available water re-sources for city water supply. To find the best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water supply in Qinhuangdao city.【期刊名称】《水科学与工程技术》【年(卷),期】2014(000)002【总页数】4页(P1-3,4)【关键词】城市供水;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可供水量【作者】任喜龙【作者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津 30025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121 流域概况秦皇岛地处河北省东北部,位于东经118°33~119°51’,北纬39°23’~40°37’之间,南濒渤海,北依燕山,西近京津,东临辽宁,处于东北、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和环渤海经济区的中部地带,是华北、东北、西北地区重要的出海口。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征收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工字[2003]2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征收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工字[2003]2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征收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征收
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价工字[2003]29号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省水利厅;
根据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3)102号《国家计委关于核定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将我省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的征收范围和标准。

通知如下:
一、随电价在价外征收的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标准为每千瓦时0.7厘。

二、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的征收范围为各级电力企业销售电量(执行目录电价的电量)中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电量。

三、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自2003年4月1日起征收至2008年底停止。

——结束——。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冀水资[2010]5号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冀水资[2010]5号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冀水资〔2010〕5号2010年1月25日)秦皇岛市水务局: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查<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请示》(秦水〔2009〕227号)收悉。

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及用水定额,北戴河新区总需水规模3117.1万m3/a,其中水厂新增需水规模774.6万m3/a,需水规模基本合理。

二、原则同意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以桃林口水库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通过引青济秦工程输水。

论证报告的水源保证程度分析成果合理,水量能够满足项目的用水需求,水质符合生活用水对原水的水质要求。

三、论证报告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可作为取用水审批和项目审批的依据。

四、你局要督促业主单位进一步完善节水措施与节水方案,配套建设IC卡智能计量、节水设施,并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该项目由我厅组织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

五、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批复文件的有效期为三年。

——结束——。

桃林口水库在冀东地区水资源调配中的作用

桃林口水库在冀东地区水资源调配中的作用

桃林口水库在冀东地区水资源调配中的作用
高正廉
【期刊名称】《河北水利》
【年(卷),期】2008(000)003
【摘要】河北省冀东地区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处于河北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前沿,桃林口水库的建设和运行,使该地区水资源实现统一配置、高效管理的工程体系更趋完善,已形成由水库群和输配水系统组成的多用户、多目标的供水大系统,并实现跨流域与当地水的联合调度,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作用。

通过采取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的作用,对缓解水资源紧张、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页数】1页(P16)
【作者】高正廉
【作者单位】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2.3
【相关文献】
1.桃林口水库低标准洪水削峰作用分析 [J], 武智宏;吕希银
2.桃林口水库一期工程对秦皇岛市城市用水的作用 [J], 何长宽;宋宝生
3.冀东地区新太古代麻粒岩相变质作用及其大地构造意义 [J], 魏春景
4.冀东地区冷口断裂重磁异常特征及其地质作用 [J], 张婉;张强;刘英会;朱卫平;佟

5.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首次发挥水资源调配作用 [J], 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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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25•【字号】冀政字〔2023〕54号•【施行日期】202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批复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桃林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秦政呈〔2023〕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确定的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为:(一)一级保护区范围。

水域:库区,138.5米高程线以下全部水域范围。

引青取水口河段,水库大坝至桃林口小坝之间全部水域。

水域面积为31.23平方千米。

陆域:库区,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外水平纵深200米,有山脊线的以山脊线为界。

水库大坝至引青取水口河段,自水域一级保护区边界沿水平外延50米。

其中,河流右岸以桃林口小坝入村路口为起点,沿入村路东侧挡水墙向北至第一个岔路口,沿生态防护带向北至村北沿河公路,以临河一侧路肩为界至水库大坝右侧坝肩;河流左岸沿水库大坝至左侧坝肩,沿引青取水口河段左岸50米界至跨河桥左侧桥头,沿临河侧路肩至上坎子沟,沿引青取水口河段左岸50米界至桃林口小坝左侧坝肩。

陆域面积为31.27平方千米。

调整后一级保护区总面积62.5平方千米。

(二)二级保护区范围。

水域:青龙河,自库区水域一级保护区边界沿青龙河主河道上溯2千米至南河与青龙河交汇处;三岔河,自库区水域一级保护区边界沿三岔河支流上溯2千米。

水域面积为0.43平方千米。

陆域:自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和水域二级保护区边界沿水平外延2000米,有山脊线的以山脊线为界。

大坝以上左侧边界,自水库大坝西侧山脊线起,顺时针方向沿库区西侧山脊线至新升村西南娘娘顶,沿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水平纵深2000米至阎杖子村西,沿青龙河右岸山脊线至南河与青龙河汇入口;右侧边界,青龙河左岸和库区东侧一级保护区外山脊线至三岔河中间支流影午山拦截坝,沿拦截坝临河侧向上游延伸1150米,沿库区东侧一级保护区外山脊线至水库大坝东侧。

不忘治水初心牢记惠民使命

不忘治水初心牢记惠民使命

直属之音不忘治水初心牢记惠民使命□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收稿日期:2019-09-132019年8月13日14时,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了对第九号台风“利奇马”的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桃林口水库再一次经受住了强台风考验。

面对“利奇马”强台风来袭,桃林口水库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昼夜坚守一线,积极应对强台风带来的极端天气影响,扎实做好水库防洪调度、工程维护、抢险救灾等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取得了在主汛期应战强台风的新胜利。

桃林口水库坐落于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境内,毗邻长城重要关口之一的桃林口,是20世纪80年代国务院为解决“引滦入津”后唐山、秦皇岛地区的用水困难,在滦河主要支流青龙河上修建的大Ⅱ型水库,是一座集城市用水、农业灌溉、防洪、水力发电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水库大坝工程于1992年10月开工建设,1998年12月大坝主体工程竣工,2000年8月通过国家验收,水库总库容8.59亿m 3。

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自1997年8月成立以来,通过深挖水利潜能,强化水环境治理,保障水质安全,充分实现了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发电、防洪的综合效益,为冀东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为新时代护航,“水银行”润泽冀东桃林口水库按照设计每年可为唐山、秦皇岛两市滦河中下游补充农业水源5.2亿m 3,可为秦皇岛市提供城市生活用水及工业、港口用水1.75亿m 3。

除此之外,还承担着水库下游重要交通干线、通讯干线和城镇、村庄的防洪安全任务。

多年来,桃林口水库管理局通过总量控制、合理调配、以水定电等水资源统筹管理措施,保障了有限水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城市用水安全,在防汛和抗旱方面凸显了水库的重要调节作用。

通过实施与潘家口、大黑汀水库跨行政区域、跨隶属关系的联合调度,实现了区域水资源的优化调度;通过水量置换和延长供水时间,提高了供水、发电综合效益,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

2012年“7·21”洪水过后,水库开始适度承担下游中小洪水防洪任务,从而减轻了下游河道防洪压力。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7〕8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7〕89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7〕8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将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同)分别提高1.47分、0.86分。

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分别为0.3644元、0.372元。

各燃煤发电机组调后上网电价详见附件1至2。

燃煤发电机组替代电量上网电价、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按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同步调整;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结算价格、企业自备电厂余量上网电价、综合利用发电(余热、余压、尾气)机组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

二、调整销售电价自7月1日起,南、北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0.75分、0.87分,其中,缴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两部制工商业及其它用户用电价格均降低1分,单一制用户用电价格分别降低1.56分、1.1分。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3至4。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降低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经费[2011]10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降低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经费[2011]10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降低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降低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经费(2011)1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现结合我省清理整顿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的相关政策,将有关收费规定明确如下:一、房屋转让手续费和房屋租赁手续费收费标准及相关减免规定。

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收费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房屋转让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

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1.5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减半收取。

新建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其它房屋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每平方米5元,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手续费以及企业在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免收转让手续费。

(二)住房租赁手续费按每套每次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50元,由出租人承担。

其它房屋租赁手续费,按建筑面积分挡每处每次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下的为每处每次收取50元,建筑面积101一1000平方米的为每处每次收取100元,建筑面积1001平方米以上的为每处每次收取150元,由出租人承担。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桃林口水库水文监测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桃林口水库水文监测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桃林口水库水文监测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10.10•【字号】•【施行日期】202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桃林口水库水文监测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省桃林口水库事务中心:你中心《关于呈报〈桃林口水库水文监测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冀水桃〔2022〕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必要性桃林口水库是青龙河上一座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承担着防洪、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和水力发电任务。

桃林口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由19个遥测雨量站、3个遥测水位站、1个中继站、1个中心站组成,该系统采集数据可为洪水预报提供数据支撑。

经过近10年运行,部分雨水情遥测站存在设备老化、运行不稳定等问题,直接影响整个雨水情采集系统的可靠性。

为更好地服务防汛工作,提升雨水情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实施桃林口水库水文监测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是必要的。

二、建设任务1.对青龙、西双山、双山子、龙王庙、当丈子、管理站、祖山、界岭上、干树沟9个雨量遥测站进行整体测站更新改造,备机2套。

2.对2个水位遥测站进行整体测站更新改造。

坝上测站采用雷达水位计;小坝测站采用压力式水位计,备机雷达水位计1台,压力式水位计1支。

3.更新中心服务器1台,包括迁移数据库、接收系统、网页查询系统、水雨情应用系统。

三、工程概算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依据,批复工程总投资42.3362万元(详见附件),中央水利救灾资金补助40万元,省桃林口水库事务中心自筹2.3362万元。

四、项目管理请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2022年年底期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决算和财务审计,报省水利厅组织竣工验收。

河北省水利厅2022年10月10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冀财综[2013]40号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冀财综[2013]40号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冀财综〔2013〕40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贸促会,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物价局: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打好“四大攻坚战”,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和《关于做好与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17号)有关要求,经对我省正在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我省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和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各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收后的有关工作。

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到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和票据缴销手续,及时做好有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清算工作,对在2013年8月1日前尚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收费收入,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原规定渠道全部上缴国库。

三、本次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助力打好我省“四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28•【字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2024年10月30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

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水源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用、备用和规划用于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湖泊、水库、水井等地表水、地下水所涉水域和陆域,包括桃林口水库、石河水库、洋河水库、细河等饮用水水源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提出划定方案,按照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根据保护需要,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适当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第三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系统治理、稳定提高的原则,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和水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水资源保护规划;建立部门联动、重大事项会商、信息共享以及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等机制;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定期调查评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职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0.06.12
•【字号】冀价工字[2000]37号
•【施行日期】2000.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冀价工字[2000]37号)
唐山市物价局、水利局,省引滦工程管理局:
国家计委以计价格[1999]2117号,《关于调整引滦枢纽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调整了潘、大水库供水价格。

为保证我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确定适当调整我省引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用户的供水价格:每立方米(下同)工业消耗水由30分调整为3 9分(工程产权分界点计量);供城市自来水厂用水由22分调整为29分(工程产权分界点计量);农业用水暂不调整,继续执行现行标准(10分)。

二、省引滦工程管理局对唐山市水利局供水价格:每立方米(下同)工业及生活综合水价由20.6分调整为25.5分(陡河入口计量);引滦入唐农业用水由3.6分调整为3.7分(陡河入口计量);滦河下游农业用水由2.25分调整为2.4分(大黑汀水库出口计量)。

三、其它有关问题,仍按冀价工字[1997]第101号文件执行。

有移民遗留问题的,可继续按省政府规定加征移民发展生产扶助基金。

本通知自2000年6月20日起执行。

二000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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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桃林口水库、引青济秦水利工程和石
河水库工程水价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冀价经费[2009]9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9.06.24
【实施日期】2009.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桃林口水库、引青济秦水利工程和石河水库工程水价的通知
(冀价经费[2009]9号)
河北省水利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省水利厅《关于申请调整秦皇岛地区和朱庄水库非农业供水价格的函》(冀水财[2009]10号)收悉,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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