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治理商业贿赂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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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治理商业贿赂表态发言
作为一名普通的内科临床医生,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作表态发言。商业贿赂的表现,人们并不陌生。近年来,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交易领域,无不成为商业贿赂侵蚀的“重灾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行为,既玷污了医疗这片神圣的净土,又严重损害了群众和患者的利益。医疗商业贿赂已经成了众多医院医务人员心照不宣的一个“潜规则”。在全国都向商业贿赂宣战的今天。作为一名受到党和人民教育培养多年的医务工作者,作为一名临床科室负责人,更应当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带头响应,挺身而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自觉维护医学圣洁。
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卫生工作有其特殊性,客观上要求我们广大医护工作者不光要有精湛的技艺,治病救人的本领;更要有高尚的思想品格、医德医风、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针对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我想,身为一名医生,应当澄清和消除以下普遍存在的三种错误认识:一是“随波逐流论”。不应当错误认为药商给回扣是主动的,又不是自己要的,未意识到自己如果能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回扣,行贿就会失去生存的条件。二是“心安理得论”。错误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医院,药品和器械的回扣我不收、医院不收,也到不了患者的手里,只会落在医药代表或推销员的手里。殊不
知,无论谁收受药品和器械回扣,都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三是“侥幸心理论”。一些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经不住腐蚀拉拢和反复公关,收受了非法利益,现在仍然心存侥幸,认为都是一对一的事,我不自查自纠、他不说,谁都不知道,可以蒙混过关,这种侥幸心理后果是严重的。所以作为一名临床医务人员,应当充分认识自己的“处方权”是药商实现商业利润的必经之“坎”,正确把握好“处方权”是我们医生抵制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一个关键点。
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布置的重要工作,是一项民心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形象和医生个人的命运。医务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立见实效,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严肃性。一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从我个人做起,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杜绝各种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维护医学崇高和纯洁。二要常怀一仁爱之心,多从患者角度出发,同情体贴病人,主动为病人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三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诚信为人,廉洁行医,恪守医德,无愧于人民的期望,不利用医务特殊权利做出有辱人格的商业受贿行为,拒吃请拒收红包回扣,做到“常在河边走,保证不湿脚”。
在这里,我作为一名临床医务工作者向全市广大医务人员发出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智慧和尊严,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向商业贿赂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