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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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 (2)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
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 (3)
机车周转图 (5)
机车运用计划及分析 (5)
登乘机车管理 (6)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
第三章安全管理 (8)
基本要求 (8)
基本制度 (9)
教育与考核 (9)
监控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10)
事故处理及分析 (10)
救援列车的管理与出动 (11)
第四章机车管理 (12)
机车配置及使用 (12)
机车调拨 (12)
机车出租、出售 (18)
机车工具备品 (22)
第五章机车乘务员的管理 (23)
基本要求 (23)
班组配制及管理 (23)
任用及晋升 (24)
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 (27)
技术培训 (27)
工作条件 (28)
第六章机务段运用车间 (30)
基本任务 (30)
管理与分工 (30)
第七章机车调度 (33)
基本任务 (33)
组织领导 (33)
人员配备 (34)
机车调度室的设备 (34)
机车调度命令 (35)
第八章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 (36)
基本要求 (36)
人员管理 (36)
机车回送 (40)
第九章附则 (40)
附件一铁路机车驾驶证格式 (41)
附件二副司机证格式 (47)
附件三机车添乘证格式 (53)
附件四机车乘务员动态表………………………插页
附件五机车配置表………………………………插页
附件六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
轨道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 (55)
附件七临时驾驶证格式 (58)
附件八登乘机车证格式 (59)
附件九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 (60)
附件十机车工具及备品 (61)
附件十一机车编号规则 (6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管好用好机车,优质高效地全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
文化知识水平;坚持改革开放,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促运用效率。
第3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第4条机车运用管理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准确无误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有序可控。
第5条本规程所规定的机车运用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则、标准和基本的基本法规。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二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第6条机车运用工作必须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第7条铁道部:对全路机车运用工作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制定有路机车运用工作人员的培训规划和乘务员任职条件;确定、调整全度机车配属,编制列车运行图,审批跨局机车周转图、机车交路、机车运转制、乘务员换班方式;负责全路机车及求援列车的调度指第8条铁路局:执行铁道部的命令指示,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度办法和作业标准,明确分局、机务段的职能作用;审定各分局的机机车配属;审批机车报废、出租,负责全局长期备用机车管理;审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资料;确定全局求援列车的配制,负责全局度指挥;审核上报机务部门部定报表资料;拟定本局机务乘务员配培训、考核和晋升。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第9条机车交路是机车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
按用途分为客动机车交路和货运机车交路;按区段长度不同分为一车运转制分为循环运转制、半循环运转制、肩回式和环形小运转制根据铁路技术政策,内燃、电力机车尽量采用长交路。
确定机车交路的基本原则:
(一)适应铁路发展的需要,本着节约投资的方针,有利于提高(二)考虑运输组织和编组站的分工,合理发挥内燃、电力机车(三)统筹安排乘务员劳动和休息时间,合理利用各类机车的性(四)近期与远期相结合,适应铁路发展的远期规划。
第10条机车乘务制度是机车乘务员使用机车的制度,分包乘制、班制的选择应符合部定机车乘务员劳动时间标准和运输的需要。为发挥内燃、电力机车的优势,提高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内燃、行长交路、轮乘制。
根据各区段机车交足、乘务制度、乘务员劳动时间标准和工作条件务员换班方式。
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
第11条机车牵引定数、运行时分,应根据线路纵断面、机车类型及运量等条件,进行周密计算和实地试验查定。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跨铁路局的由相邻两铁路局协商,报铁道部批准。
第12条查定机车牵引定数和区间运行时间,应贯彻以下原则:(一)挖潜提效,在合理使用机车功率的条件下,满足运输需要
(二)按线、按方向尽可能平衡一致,兼顾邻线衔接,减少车站(三)遵守线路允许速度,车站线路有效长度,机车、车辆构造速度,长大下坡道因制动周期限制速度,长大隧道限制速度及机车安全。
机车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13条机车牵引定数的有关规定
(一)波动尾数,旅混列车、行包专列按牵引辆数不上波,货物列在12.5‰以上的区段,长大隧道牵引定数在1500吨及其以下的波路局制度,跨铁路局的由两局协商报铁道部批准。
(二)蒸汽机车逆向牵引时,按牵引定数减15%。
(三)冬运期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凡因天气严内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牵引定数减10%-20%,跨铁路局的列车需暑期隧道内高温需要减吨时,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确定,跨铁(四)因天气不良、施工慢行、列车限速等,需要临时减吨时,铁跨铁路局的报铁道部批准。
第14条机车在站(段)技术作业时分,乘务员出、退勤工作时分机车类型、乘务制度及技术作业程序等,进行实施查定。
机车周转图
第15条列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是机务部门组织运输生产的基础车周转图、分号机车周转图(独立分号及一、二、三分号)、旬间机周转图。
基本机车周转图(包括旅混、行包、货物)与列车运行图同时编同时查定机车运转制、乘务员换班方式、机车走行公里、使用台行、中间站停留及机车在自外段、站停留时间)、日车公里、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