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的建筑_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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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创作 2002/04

房山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北京房山区良乡卫星城的中心区,整个区域为政府部门搬迁新建区。工程用地为长方形,东为规划路,西与检察院毗邻,北为卫星城主路政通路,并与交警大队、公安局隔街相望,东侧100m即为区政府办公楼及市民广场等中心建筑群。

房山法院审判办公楼建筑面积19800m2,包括审判区和办公区,审判区由30余个大小审判庭组成,其中最大一个审判庭600m2。本工程于1999年初开始设计,2000年底竣工使用。1.设计构思

法院建筑是为了公正执法服务的,因此必须体现法律的尊严,在设计中应能传递出这样的信息,让公众和涉案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在房山法院审判办公楼设计中,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体现这种关系:2.功能关系

首先通过竖向分区,将审判办公部分和法院内部办公部分上下分开,一至三层是审判区,主楼是法院办公区,这样便于法院管理,做到内外有别,互不干扰。审判区布置在首层至三层,贴近地面方便公众进出,除大小法庭外,它包括公众可以自由到达的区域和法官的内部区域。设计上采用了“双通道”的交通组织,即公众可由公共区域(或公众通道)进入各个法庭,而法官则通过专用通道进入法庭,这样在使用上实现了法

官和公众“不碰面”地到达每一个法庭,而且公众区域和法官区域虽严格分开,但并不是硬性隔开相互不通,二者之间由电子磁卡控制的密闭门分隔,当法官或协理人员需要进入公众区域时,可以用磁卡打开,反之公众却不能进入法官区域,但在公众区域内可自由行动;犯罪嫌疑人由专用通道押运进来,羁押在地下室专用的区域,由法警看管,开庭以后,由法警从内部通道提出,关在专门的暂押室等待,需质证或宣判时,临时从法官通道进入法庭,也不会与法官和公众“偶然”碰面。这样公众和法官、公众和犯罪嫌疑人通过交通组织做到完全分离,犯罪嫌疑人和法官则通过时间差实现交通分离,从而在设计上保证了法院内部的独立性,保证了公正独立执法要求的实现,通过功能布置体现了司法公正。3.空间序列

在公众、法官和犯罪嫌疑人的三组人流中,最重要的是公众人流。对犯罪嫌疑人要保证安全

隐蔽;对法官要保证内部使用方便通畅;对公众则不仅要分区严格,通行方便,还要有层次,有引导,有心理暗示,达到情感上的尊重和重视,而且要体现对公众的开放性,将公众人流放在最主要的轴线上,通过一系列的序列引导,才能达到理想效果。首先从法院前的室外广场上开始,登上宽大的台阶,进入一个围合的庭院,这个由高大的门廊和审判区翼楼所围合的室外空间,既同

个性的建筑

——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设计

蒋 媛

1.总平面图

2.大法庭内景3.外观效果图4.入口大厅内景

北京市女建筑师协会会员作品

建筑创作 2002/04

建筑创作 2002/04

5.正立面(北立面)6.侧立面(东立面)7.首层平面8.三层平面9.地下一层平面10.二层平面

11.表现竖向分区的剖面图12.中庭西侧回廊

13.正面入口门廊细部

前面开阔的广场形成对比,又不使人一下子就跨进法院楼内,使人们从喧闹的外面进入法院前,心理上有一个过渡和准备;随后穿过带安检的正门,真正进入法院,在入口处的前厅布置有指示牌、问讯处和公告栏等,紧接前厅的是一个两层高的纵长向中庭,中庭两侧是高大的列柱,整齐严肃,尽端是巨型磨光石屏,上嵌有“公正 廉洁 文明 高效”的法院院训,石屏坚实威严,与入口形成对景。中庭的设计是全楼的中心所在,各项功能组织均围绕中庭展开,同时也是召开临时大型新闻发布会的场所,中庭两侧的回廊是通道,通道的侧壁上绘有表现中国历史上历代公正司法的浮雕和壁画;沿着通道两侧布置的是中、小法庭,通道尽端是能容纳600人旁听的大型公开审判庭,中庭巨屏正好把大审判庭和中庭自然隔开,它的背面即是大法庭的前厅,相对于中庭这里十分安静,是供大法庭审判间隙,人们休息谈论使用。整个审判区的空间序列设计是以公众的感受为基础,按照公众的使用流线布置相关功能房间的,体贴的设计表达了对广大公众的尊重,使人们更好地参与到司法过程中来,监督法律的执行。

4.内外环境

内外环境的总体布局力图做到严谨有序,尺度适宜,既体现法律的尊严又传达民主和自由的气氛。北侧正门外广场为市民广场,没有围墙,没有警卫,市民可以自由进出,但正立面的巨大实

墙和巨柱及宽阔的台阶使它不同于普通广场,一

踏进广场油然感觉一种庄严尊重的气氛;法院入

口处由巨型门廊围合的内庭院,是一个半开放空

间,既有进入了法院内部的气氛,又是前面广场

的伸延,为公众提供适当的心理过渡;法院内部

的中心是二层高的中庭空间,整个空间纵向布

置,两侧是同样二层高的列柱,两个一组整齐肃

立,尽端是坚实的石屏,体现法院应有的严肃感

和秩序感,而两侧的回廊既是公众通道,又是中

小法庭前的缓冲空间,回廊与中庭连成一体,相

互衬托,既严肃认真又亲切适宜;三层的空中庭

院则是休庭期间人们谈话休息的地方,和楼内其

他空间基本隔开,气氛也截然不同,半透明的钢

架天棚,花草树木,桌椅沙发和热带壁画烘托一

种轻松自由的气氛。

5.形体与细部

在形体处理和立面设计上,力求表现出法院

建筑应有的力度,在体现司法尊严的同时又不失

人民法院所特有的平易态度。考虑到整个工程体

量不大,故在外观上将审判区和办公区作为一个

整体设计。整个建筑利用半地下室作为高台,充

当基座,审判区两翼楼伸出主体,之间用柱廊相

连,柱廊与翼楼同高,和翼楼的山墙面虚实呼应,

共同组成一个巨大的“门”——正义之门,“门”

下是二十多米宽的大台阶,直铺向开阔的前广

场,“门”后的内院在空间上形成虚的入口之势,

办公主楼屹立其后,虚实对比浑然一体。而与柱

廊相连的山墙面(北侧)不开窗洞,仅在与其他

立面窗洞相应的位置上布有壁龛,以求得大实大

虚的强烈效果,壁龛比例大小与周边立面上窗洞

一致,龛内浮雕象征法律标志的权杖,以避免单

一实墙面易产生的单调感,同时不失其完整性。

审判区的两侧和正面采用相呼应的手法,成组设

置窗洞,通过窗间韵律和虚实对比,强调坚实稳

重的风格,细部上则通过加厚窗洞口边的办法,

在视觉上给人以厚实感。办公楼四周立面与审判

楼相协调,采用一致的设计手法和风格,既满足

功能又庄重大方。基座、台阶采用剁斧石材料,坚

实有力;墙面采用仿石面砖小缝平贴,朴实无华,

远观整体性强,近看细腻平和,给人一种亲近之

感,同时也节省了不少资金。

目前,这栋建筑已竣工使用一年多了,作为

北京市第一座完全按照全国人大提出的司法改革

程序而建设的新型法院,高法领导及市领导多次

参观指导,法院的同志在使用上对设计也给予了

肯定,并被房山区市民评选为房山区十大优秀建

筑。

(第八届首都规划建筑设计汇报展选送项目)

设计人:钱嘉宏、蒋媛

作者单位: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

收稿日期:2002年3月

建筑创作 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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