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殊教育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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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特殊教育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作者:张煜晨
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8年第03期
[摘要]广东省近年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特殊教育质量,必须更新特教理念,明确政府责任;加强师资建设,提高专业水平;优化管理体制,改善治理能力。
[关键词]特殊教育;现状;困境;发展建议
发展特殊教育,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是当前民众的深切呼唤。
广东省的特殊教育事业“大体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发展、70年代夭折、90年代恢复发展的历程[1]”,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广东省的特殊教育近年来整体得以快速发展,但局部地区呈现出发展水平失衡的阶段性变化。
实践调查和数据分析均表明:广东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却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二者长期处于不协调状态。
因此,开展广东省特殊教育的研究对于适应广东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进《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提出的关于广东省总体特殊教育发展目标的完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一、广东省特殊教育发展的背景分析
广东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将其纳入整体规划,逐渐加大政府财政经费投入。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下达后,广东省制定并实施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工作。
并于2014年启动实施《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具体而言,措施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提出“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创强”和“教育现代化”的考核指标中;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强师工程”;三是加强财政投入,教育设施大为改善。
广东省把特殊教育工作作为教育发展的重大工程之一,取得了显著成效。
比如截至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共有104所,其中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8个,在校生543人(其中聋生497人,盲生46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8个,在校生1116人,毕业生243人,其中149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全省有485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84名残疾人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学习[2]。
与此同时,广东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建设,尤其是课程教学改革方面较为突出。
比如,广州市聋人学校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增强了课程的适应性;佛山市顺德区启智学校开发人性化课程,积极建构起了“教育人性化、生活教育化”的课程模式等,均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广东省特殊教育的困境分析
尽管广东省特殊教育事业,特别是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面近年来取得了良好成效和进展,但目前依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剖析特殊教育面临的主要困境,是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工作的必然路径。
根据相关调研材料,广东省特殊教育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特殊教育体系有待完善
近来,广东省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虽已初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但在很大层面上还存在着较多问题。
一是残疾儿童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问题有待妥善解决。
以广州市为例,0~18岁的持证残疾儿童中,适龄未接受学龄前教育的儿童数量很多,其中“6岁以下的残疾儿童约1000人,还有部分孤独症儿童不能取得残疾人证,截止到2014年,这其中只有约600名学龄前特殊儿童接受过正规学龄前教育”[3]。
另外,随着学段升高,残疾儿童就读人数越来越少,其中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人数更是少之又少。
二是“医教结合”新理念有待深化。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但各类特殊学校内中重度、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越来越多,只运用单一的教育手段已无法达到较好的康复、教育效果,为此,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势在必行。
三是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亟须提高。
教师队伍的素质向来是关系办学质量的关键要素。
残疾人康复和职业教育领域对教师的专业性要求极高,专任教师是否受过专业训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师工作的适应性、工作成绩以及残疾学生的康复与成长。
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对口率低,加之职后的专业培训难以跟上,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工作的实效性自然难以满足有特殊需要儿童的迫切需求。
2.特殊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有待推进
一是各地特殊教育发展不均衡。
目前,在省政府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下,珠三角地区特殊教育事业正在蓬勃发展。
截至2017年,广州市已有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等20余所,4所高校开设有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招生,其中华南师范大学已设置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点,基本形成了“专家与特校教师”“高校与民间组织”的良性互动循环。
相比之下,广东省其他很多地区的特殊教育发展仍相对滞后,急需政府政策导向的支持与专业团队的帮助。
二是各地特殊教育专业资源配置不均衡。
珠三角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民间机构在政府与专业人士的帮助下,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专业理论与实操的互动学习。
即: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的专业教师赴北京、上海、香港、台湾等地以及国外的特教专业机构开展交流学习的同时,也聘请国内外知名业内专家来本地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讲座等活动。
与之相较,其他绝大多数地市仍没有健全、配套的特殊教育机构,特殊教育理念、课程建设、康复训练等在很大层面上亦无法正常开展,对有特殊需要的残疾儿童无法及时进行适当的康复治疗、教育等,致使当地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受到严重限制。
3.随班就读政策尚待深入落实
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没有把随班就读工作摆在正确的位置上。
不少地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将随班就读工作独立于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之外,大多数普通学校的领导对随班就读工作持有敷衍态度。
由于师资专业化水平较低等原因,大多数学校仍未能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有效的个别化教育指导,使随班就读沦为“随班混读”或“随班就座”。
二是缺乏针对随班就读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尽管2012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但对于实际的执行情况并没有切实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市、县在收到省统一拨发的财政经费后,辖区内各普通中小学校按《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资源教室、配备相应的仪器和建设活动设施等,但由于缺乏能够进行操作实践的专业性师资队伍,致使这些设施被闲置,并未发挥出实际效用。
三是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评估鉴定有待完善。
不少地区的特殊儿童没有经过程序严格的专业评估鉴定或医学诊断,工作之中随意性过大。
据有关调查显示,20%的学校领导表示他们是通过表面观察来认定特殊儿童是否可以接受普校的随班就读课程安排,有31.11%的学校领导表示他们只是由学校自己来认定特殊儿童是否可以接受本校的随班就读学习。
三、关于广东省特殊教育工作的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特殊教育工作,构建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特殊教育新格局,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应以实施《第二期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契机,并注意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更新特教理念,明确政府责任
树立和具有怎样的特教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如何看待特殊教育的地位和价值。
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如前所述,是相关教育工作者对特殊教育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知。
为此,应把更新特教理念放在突出的位置,换言之,要树立与特殊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
目前,“国际上对处境不利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的教育日益关注和重视,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要让所有人,包括残疾儿童,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特殊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即全纳教育;隔离就是不平等;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即‘不能拒绝’(所有适龄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宜的义务教育)等理念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4]”。
广东省应在借鉴这些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本省的发展情况,“彻底转变特教理念,站在人道主义的高度[5],”统摄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理念必须体现在行动之中,关键在于明确政府教育职责。
为此,建议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实行党政干部目标责任制。
成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教育、民政、残联、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省特殊教育工作协调小组”,以便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全省特殊教育发展中的主要困难。
与此同时,应合理划分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特殊教育工作
职责,配备特殊教育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做到分工明确、协调有效,分区确定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目标及措施。
尤为重要的是,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均衡财政投入结构。
各级政府应该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并健全特殊教育经费的监管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贯彻落实《广东省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中按20%的比例提取的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
2.加强师资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如前所述,特殊教育师资是发展特殊教育的关键。
为解决广东省特殊教育师资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必须加强特教师资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师资整体专业水平。
为此,首先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制度建设。
可扶持普通学院或大学开设特殊教育师范专业,而其他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原理等特殊教育基础课程的公共课;非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毕业后加修一定学分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可获得特殊教育课程研修学时证明,以便鼓励有意愿从事残疾儿童教育事业的人能够成为特殊教育教师。
与此同时,强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多渠道培训在职特殊教育师资,针对广东省特殊教育师资转化程度低的现状,展开集中、强化式的培训。
专业师资是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战略要素,目前广东省尚无独立的特教师资省级培训基地,而在省内各大高校的轮回培训班中获训的特教教师数量虽较以往有大幅提高,但仍不能满足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以高校为依托的特教师资省级培训基地,以满足特教师资培训的基本需求;建立特殊教育资源库,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拓宽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培训,可由省教育厅协调,整合全省各类特殊学校已有的特殊教育资源(包括各类特殊学校学科课程教案、各类特殊教育培训实况录像、资源教室配置及设施购置等),建立特殊教育专业共享资源优化平台;建立特殊教育优秀课例库等,方便基层特殊教育工作者学习、借鉴,以提高广东省整体特教师资专业水平。
3.优化管理体制,改善管理实效
发展特殊教育,构建广东省特殊教育新体系,亟须优化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果。
对于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应尽早将其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由于残疾儿童自身的缺陷,其在婴幼儿期的生理、心理多方面发展受到严重限制。
如果在婴幼儿阶段对残疾儿童进行恰当的干预、治疗,会对其日后的学习、康复有很大的帮助,对其家庭的后期发展更有积极、深远的影响。
而高中阶段教育是残疾人进一步获取知识、获得发展的关键途径,职业教育更是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适应社会需求,继而成功就业的必经之路。
因此,残疾学生的高中阶段教育与职业教育也不容忽视。
可借鉴“韩国通过国家颁布政策法规的形式,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开办公立特殊幼儿园、财政资助私立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开展学龄前免费教育”[6]的策略。
首先,尽快落实省会城
市、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残疾儿童学龄前三年免费教育。
政府可以先通过设立残疾儿童学龄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方式,推进残疾儿童学龄前免费教育的实施,然后逐步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中,目标是最终实现全省残疾儿童学龄前免费教育。
其次,可以“设立特殊儿童学龄前教育专项发展基金,用于支付私立幼儿园为特殊幼儿提供免费教育康复服务,同时要加强特殊教育幼儿教师的岗位津贴补助,以便吸引优秀的学前特殊教育幼儿教师积极参与其中”[7]。
最后,政府应当将残疾人高中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保障残疾人可按意愿接受高中教育,以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
综上所述,广东省特殊教育工作应秉承“继承与发展”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加强师资建设、优化管理体制,从根本上突破特殊教育工作面临的困境,继而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编.广东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报告[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32.
[2]2016年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
///sjzx/dfsj/201711/t20171124_612835.shtml.
[3]2015年广州特殊儿童学龄前教育或将免费[EB/OL]. http:
///life/2015514/187597.shtml.
[4]彭霞光.全纳教育:未来之路[J].中国特殊教育,2008(12):3-6.
[5]葛新斌.人道主义是特殊教育的思想基础[J].中国特殊教育,1997(2):44-48.
[6]张煜晨.韩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启示[J].现代特殊教育(高教版),2015(3):72-77.
[7]彭霞光等.中国特殊教育发展报告(2012)[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26-27.
(责任编辑张慧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