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学习资料
社会保险费基本业务介绍(2022年纳税人学习培训课件PPT)
![社会保险费基本业务介绍(2022年纳税人学习培训课件PPT)](https://img.taocdn.com/s3/m/ba84d270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e3.png)
1.1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 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通过收入 再分配,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 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 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 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 量。
征收工作;欠费催缴工作;上解财政专户;完成征收指标。 ➢ 社保经办机构职责
参保登记工作;受理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参保企业缴费基数;稽核参 保企业的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记清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指标。
1.3社保费征收方式
市级社保费
➢ 缴费形式:现金、支票、委托划款。
全国行政单位 税务征收单位 比例ຫໍສະໝຸດ 省2215
68%
自治区
5
2
40%
直辖市
4
1
25%
计划单列市
5
3
60%
合计
36
21
58%
1.3社保费征收方式
➢ 地税征收方式:一是全责征收模式。从社保登记到社保基金发放完 全由税务机关负责,如广东、厦门;二是五费委托代征模式。社保 登记和核定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税务机关只负责征收,如宁夏、 大连。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1.2社保费基础知识
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1.2社保费基础知识
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 险
基本医疗保 险
失业保险
单位 20% 8% 2%
工伤保险 0.5%-2%
生育保险 0.8%
社会保险法(法考学习笔记)
![社会保险法(法考学习笔记)](https://img.taocdn.com/s3/m/c131cf15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94.png)
•社会保险法(法考学习笔记大纲简版)院系:姓名:学号:学习时间:指导教师:•社会保险法•概述•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社会保险法》第2条•社会保险是一项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参加;•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制度•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社会保险法》第64条•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社会保险法》第64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法》第64条•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按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的;•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法》第83条第3款•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法》第83条第3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公民在年老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1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社会保险法》第12条•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社会保险法》第14条•个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14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基本养老金分情况领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缴费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参保个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死亡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享受的遗属津贴•《劳动法》第73条第2款社会保险待遇专属于劳动者,不能继承,劳动•遗属津贴•为解决死亡劳动者善后事宜和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向其遗属提供的一种物质帮助;•死亡者的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或救济费;•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病残津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在境外就医;•失业保险基金•参保范围和保险费缴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社会保险法》第45条•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的保险金额由省级政府确定,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失业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48条•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陪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时的待遇•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符合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择一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社会保险法》第52条•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培训;•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责任承担•两个或以上劳动关系: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承担;•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承担;•单位指派:指派单位承担;•违法转包:用工单位承担;•个人挂靠: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情形•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预备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从基金名支付•治疗的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情形•《社会保险法》第39条•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支付•《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1款•单位不支付的,从基金中先行支付;•基金中先行支付后由单位偿还;•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国家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行业内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缴费规则(单缴)•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到的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其近亲属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法院不予支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应予支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其近亲属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由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第42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军人保险法•军人保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军队的会计制度;•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范围和标准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不得变更支出项目、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支出标准;•军人保险类型•军人伤亡保险•因战、因公死亡:给付军人死亡保险金;•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退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军人保险法》第11条•不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军人个人不缴纳保险费;•退役养老保险•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入伍前,或退出现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服现役+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医疗保险•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由国家以同等数额给予补助;•义务兵、供给制学员不缴纳,由国家补助;•服现役+入伍前+退役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军人入伍前,或退出现役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军人配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就业安置或介绍的适当工作、提供的就业培训,停止给予保险缴费补助;•随军期间+在地方缴费期间: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保险经办与监督•军队后勤机关财务部门应按时足额支付军人保险金;•军队后勤机关财务部门+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军人保险经办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社会保障复习资料第2章:社会保障的发展
![社会保障复习资料第2章:社会保障的发展](https://img.taocdn.com/s3/m/3190d428453610661ed9f4bc.png)
社会保障体系是体现社会公平的一种基础性制
度安排,是社会成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 有效机制。在分析民工跨区域大规模流动时, 既要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保障农民工权益 的基础性作用,也要重视其对于劳动力流动的 导向作用。 目前,企业中存在较普遍的少、漏、瞒报社会 保险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民工的权益,也非 常不利于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慈善事业与济贫制度
第三节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节 社会保障发展的经验、教训与改革
第五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
二、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
一、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
对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进程在理论界一直
存在不同的见解。
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时代颁布的《济贫法》
为起始标志。
1883年德国制定并实施有关社会保险法律作
为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划分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标志:
1.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社会经济发展 水平
2.一定时期内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
3.政府介入的程度
4.社会保障实践的出发点与基本目标 5.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实践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叙标准和社会保障活动的具体实践,可 以对社会保障的发展阶段做不同的划分:
第四阶段:从1976年到1986年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新启动
与初步改革时期。
失业保险(传统称为“待业保险”)初步建立 。 传统的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实质及其以单位为重心的
格局一直未变。但经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触动了这一
制度的经济基础改革势在必行。
2.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与特色
社保基础知识手册
![社保基础知识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f5c4da6fd0d233d4b04e6932.png)
社保基础知识手册(总3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社会保基础知识手册目录第一部分社会保险业务81问第一章社会保险基础概念5问(第5页—第6页)第1问:什么是社会保险?第2问: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含哪些险种?第3问: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第4问: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第5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第二章养老保险基础知识9问(第6页—第8页)第1问: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第2问: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第3问:国家对于退休年龄有什么规定第4问: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第5问: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满15年,同时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接续第6问:跨统筹区域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第7问:跨统筹区域参保职工,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第8问:职工死亡或者出国定居,养老保险怎么办第9问:参保职工死亡后,遗属抚恤金如何发放第三章医疗保险基础知识24问(第8页—第14页)第1问:医疗保险如何缴费?第2问:医疗保险的享受条件是什么?第3问: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如何规定?第4问:什么是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第5问:什么是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第6问:在外地缴纳的医疗保险可以合并计算吗?第7问: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如何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第8问:什么是个人账户?第9问:医疗保险卡有什么用途?第10问:个人账户(医保卡)资金划入比例是多少第11问:什么是个人账户驻外返还第12问: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第13问:职工医疗保险卡丢失如何补办第14问:门诊哪些检查和治疗项目可以报销第15问:门诊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如何审批结算第16问:门诊特殊病种如何审批结算第17问:门诊慢性病补助的病种有哪些第18问:门诊慢性病补助如何申报第19问: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是多少第20问:参保职工住院如何结算第21问:驻外员工及临时驻外员工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第22问: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第23问:职工患病医疗期如何规定第24问: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工资如何发放第四章生育保险基础知识11问(第14页—第16页)第1问:生育保险如何缴费?第2问:生育保险补助条件是什么第3问:生育保险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第4问:生育保险补助标准是多少第5问: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补贴标准是多少第6问: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治疗宫外孕的补贴标准是多少第7问:哪些生育并发症可以享受生育补贴第8问:规定内的生育并发症的补贴标准是多少第9问: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配偶未就业,也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申请生育补贴吗第10问: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产假如何规定?第11问: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第五章工伤保险基础知识26问(第16页—第23页)第1问:工伤保险如何缴费?第2问:工伤保险费率确定的依据是什么?第3问:什么是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第4问:哪些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第5问:哪些情况下可以视同为工伤?第6问: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第7问: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个人可以申请吗?第8问:什么是停工留薪期?第9问: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多长时间?第10问:用人单位如何确认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第11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薪资福利如何发放第12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13问: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谁申请第14问:劳动能力鉴定都包含哪些内容第15问: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第16问: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17问: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第18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什么标准支付第19问:伤残津贴根据什么标准支付第20问: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什么标准支付第21问: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什么标准支付第22问: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第23问: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都包含哪些第24问: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工伤待遇由谁承担第25问: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第三人不支付相关费用的,怎么办第26问: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谁承担工伤责任第六章失业保险基础知识6问(第23页—第24页)第1问:失业保险如何缴费?第2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第3问:农村户口职工失业后,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第4问:城镇户口职工失业后,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第5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6问: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能否享受生育补助第二部分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最关心的3问(第24页)第1问: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2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3问:用人单位未依法未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职工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基础知识手册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在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或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时,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讲义(1)知识讲解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讲义(1)知识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eab1bf8e69dc5022aaea008c.png)
各位领导、大家好,按段领导要求今天在这里利用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与大家一起分享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
所涉猎的内容其中一部分是我日常经办的业务,因为考虑知识结构的完整性,通过查阅资料,向主管同事请教借鉴经验,整理了今天的课件,讲课过程中有哪一点说得不准确请同事们及时指正。
接下来一起学习社会保险知识。
先确定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五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补偿,使他们能够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分别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补充保险(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我们哈尔滨铁路局职工享受保障性待遇,也就是日常说的五险一金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另外还包括两个补充保险,企业年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
下面,逐一向大家讲解各项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1.1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称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1.2 现阶段职工扣缴比例(适用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个人缴费金额: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8%企业缴费金额:按职工工资总额*20%个人缴费8%的比例是有最高限和最低限的:(最低缴费基数):不能低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不能高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企业20%的缴费金额,按2005年国发38号文件,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资金。
哈局在职职工自2004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1、社会保险综合知识
![1、社会保险综合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2f90be1f6edb6f1aff001faa.png)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目标:顾问、可以是专家:)方法:日积月累、勤学多问、善于总结、乐于分享一、掌握基本规律。
比如五险比例,同省份同级别城市相差不大。
比如社保基数的依据,大部分城市以社平60%为最低基数,但也有例外:深圳,非深户以最低工资为最低基数。
二、对具体数字进行抽象化概括。
比如,全国大部分城市养老比例在18%-22%,深圳最低。
又如:全国社保成本上海最高,企业最低承担1000左右,各地平均在500左右,广东偏低。
三、记住重点城市的政策和政策特殊的城市。
比如北、上、广、深基本社保知识。
比如南京“金保工程”,参保需要签定当地劳动合同(我们称为社保享用合同),停保需提交员工离职文件。
基本知识点:一、社会保险概念及基本特征1、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2、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安全;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
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既强制企业,也强制劳动者(义务不可放弃)4、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3二、住房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2、住房公积金目前没有被列入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学习资料
![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学习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bdb1d7920b4e767f5bcfce84.png)
享受范围和对象:
待遇:
费用支付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2劳保医疗制度: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享受对象: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及退休人员
保险项目和待遇标准与公费的基本相同
政府补贴包括缴费补贴和发放基础养老金各市县补贴每人每年不得低于30基础养老金全部由中央及以下政府出资补助
5新旧农保的衔接
我国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医疗
保
险
医疗保险
传统医疗保险的内容
始建于20世纪五十年代基于城乡二元分割由城镇居民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面向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三种制度构成
1公费医疗制度:
1952年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指示》
1992年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级为单位开展
1998年由民政部移交劳动保障部但此时受一些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陷入了停顿的状态
二现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
2009年《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新里程碑。
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实现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待遇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
退休年龄越大记发月数越小成反比计算办法详见教材P52
1997的决定按正常计算2005的决定之后不满15年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补充养老保险
是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目的是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我国的补充养老保险有:
4个和灵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医疗社会保险要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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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特点是: 保险金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征收,而保 险金的再分配与被保险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多少 无关,因此,无论收入多少都得到治疗。参保 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不付保险费而同样享受医疗 保险待遇。 98%的民众看病几乎不用自己再花钱了,只是 针对某些特殊的医疗服务,民众需要支付比例 不高的自付额。此外,疾病基金还在病人因病 不能工作的第7周开始,为病人支付其薪水的 80%,而在前6周内雇主必须支付全额薪水。
英国的国家医疗保险:该模式是典型的全民 福利型医疗体制模式,所有合法居民,哪怕是 外国人,都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基本上 免费的医疗服务。 该模式主要由政府提供医疗保健,医疗费用 80%来自财政,一小部分(大约12%)来自国家保 险基金(类似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负责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还有一小部分来自向病 人收费。公立医疗系统提供的服务覆盖99%的 国民,私营医疗作为补充,服务对象是收入高、 要求高的人群。
优点:能合理利用卫生资源。覆盖面广 和基本免费的特性,保障了“人人享有 初级卫生保健”的公平性,同时降低了 卫生总费用。
缺点:该体系保健资金的很大一部分用于维
持庞大的医护体系,真正用到病人身上的费用 不到总数的40%。 免费医疗制度使公立医院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效 益,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不高导致积极性低下, 病人得不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据英国皇家医学会调查,需要住院的慢性病人 中有65%的病人至少要等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入 院,30%的病人需要等半年,5%的病人需要 等一年半以上。因此,服务质量问题在这种免 费的医疗制度模式中尤为突出。
医疗社会保险的筹资方式 固定保险费金额 按工资的百分比缴纳 按个人收入的百分比缴纳 按区域缴纳
社保基础必学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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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础必学知识点
1. 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一种由政府组织的、以保障公民或居
民在特定的意外事件或风险发生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的
制度。
2. 社会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
3. 社保缴费: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具
体缴费比例和基数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确定。
4. 社会保险福利: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如退休、生病、
失业等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金、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等福利。
5. 社会保险参保条件:根据不同的保险种类和地区的具体规定,参保
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以劳动者为主要对象,需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工作等。
6. 社会保险待遇计算方法:不同保险种类的待遇计算方法也不同,一
般以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年龄等因素为主要指标。
7. 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快、社会变革等原因,社会保险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包括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
延迟退休年龄、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等。
以上是社保基础必学的一些知识点,通过了解这些知识点可以更好地
了解社会保险制度,为自己的个人权益提供保障。
HR入门学习社会保险基础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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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中断后是能够续接旳…… 养老金旳领取与户口是有关系旳…… 养老保险是能够转移、合并旳……
1、省内转入
A 凭身份证在转入参保机构开具《接受函》; B 持《接受函》、身份证前往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 转出手续,开具《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
《个人帐户明细单》; C 返回转入参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人书写并签字,附请2位同事旳署名证明。 D 半个月内将上述全部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生育保险由企业每月按参保 基数缴纳1%旳费用;员工个 人不需缴费。
• 生育保险待遇:
1、条件:连续缴纳300天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在职女职员可享有:
产检费用 600元; 分娩及产后必要旳住院费用; 生育津贴(即在职女职员在产假期间旳工资 ) 3、在职男职员可享有: 配偶无固定收入、未参保旳,可报销分娩费用。
工伤是职业伤害旳简称,职业伤害涉及工业事故伤亡 和职业病。职业伤害是由生产工作环境中旳不安全或危险 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旳事故造成旳身体伤害。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推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旳;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意外事故伤害旳;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
—— HR入门学习
课前提问
我们常说旳“五险一金”指旳是什么? 为何目前越来越多旳人关注单位是否为自己购置
社保? 怎样计算社保旳缴费金额? 从原企业离职后,社保怎么办?
住房 养老 公积金 保险
生育 五险 失业 保险 一金 保险
工伤 医疗 保险 保险
8%
个人缴纳
合计交满23年, 退休后就能够享 有养老保险啦!
新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学习解读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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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输入文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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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下列信息:
(一)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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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主要考虑
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党中 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制定的社会保险法,设专章对社会保险经办作了规定。随着经济社会 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险经办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从法律制度上加以细化和完善。
在此输入文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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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2023年《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条例》的全文学习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社保学习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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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社保)知识大全社会保险的构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经过立法强迫推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时,赐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它合用于各种公司于员工,标准基本一致,花费推行国家、公司、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
社会兼顾于与个人账户相联合每个员工都有一个终生不变的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退休兼顾费的一部分,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不论员工到哪里工作,只需个人和单位缴了费,都计入个人账户,到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的累计储额计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包含:1、个人缴纳的所有基本养老保险费;2、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薪资基数的必定比率划入的部分 ;3、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个人账户储藏额的储存方式和使用范围?1、购置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2、存入银行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好用于养老,不得要求提早支取,用于购房、医疗或儿女教育等。
个人账户可否继承 ?员工任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能够继承。
任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藏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离退休后死亡:继承额 =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所有储藏额的比率什么是缴费薪资?缴费薪资是指单位及个人按规定比率计算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个人计算养老水平的重要依照。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1、个人:以自己上一年代均匀薪资为缴费薪资基数,缴费比率为8%;2、单位按所有被保险人缴费薪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自2003年起调整为 20%)个人账户中公司划入比率怎样确立?1998年7月《规定》要求:为被保险人按其缴费薪资基数的 11%成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公司缴费划入比率为 3%哪些人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 ;年7月日《规定》实行前参加工作、实行退后休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 10年以上。
社会保险学习题(含答案)
![社会保险学习题(含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75752a4b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c8.png)
社会保险学习题(含答案)1、(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A、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B、外国人C、没有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D、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答案:B2、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因渎职而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应()。
A、予行政记过处分B、予行政开除处分C、予行政处罚处分D、予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C、本地区最低工资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答案:B4、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以下的罚款。
A、50%B、100%C、一倍以上三倍D、二倍以上五倍答案:D5、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A、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B、企业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人大代表C、用人单位代表、司法机关代表,以及工会代表D、企业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人大代表答案:A6、《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设立预算。
A、统筹层次B、行政区划C、财政体制D、税务层级答案:A7、《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轨道。
A、国际化B、标准化C、现代化D、法制化答案:D8、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 )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A、半年B、年C、月D、季度答案:C9、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A、不定期B、年C、月D、季度答案:C10、社会保险运用()法则,在社会范围内分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风险。
A、大数B、平均C、经济D、金融答案:A11、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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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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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不参保?
1、离退休返聘人员; 2、外单位缴费人员; 3、实习学生(指国家教委批准的 正规院校在校学生,实习期最长不 能超过半年)。
什么是社保?
养老保险 1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作 为当年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作为每年的 稽核重点。必须如实申报,不如实申报,将按照社会保险法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 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中断后是可以续接的…… 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合并的…… 养老金的领取与户口是有关系的……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养老保险关系如何从外地转往乌市? 缴费职工向在我市缴费地社会保险机构
社会保险缴费费额
1.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 单位缴费费率
2.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费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 个人缴费费率
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 8%。个体经济组织的单位缴费费率为12%,从业人员个人缴 费费率为8%。
提交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职 工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 转入条件的,由现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 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入手续。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养老保险关系如何从乌市转往外地?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与缴费单位解除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9%。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 2%。
3.失业保险:缴费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 率为1%。其中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的 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1.4%之间, 并根据有关情况适时调整。职工本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8%,职工本人不 缴费。 6.大病医疗:缴费费率为0.5%,职工本人缴费 。
社会保险学习资料
课前提问
1、我们常说的“五险”指的是什么? 2、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单位
是否为自己购买社保?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 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 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 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 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 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 ,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 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 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法实施的时间是2011年7月1日。
目前公司的保险状况
目前公司员工参加的保险包括以下5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参保时间:员工一般从转正后参加保险
33
社社会会保保险险培培训训
养老保险
什么是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 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 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 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 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缴费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作为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 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 不计入缴费基数,按300%计算。
3、本公司适用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014年月平均工资3817元,所以,2014年 缴费基数为2290元。
养老保险
累计交满15年, 退休后就可以享 受养老保险啦!
20% 8%
个人缴纳 公司缴纳
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男职工60岁;女 职工50岁;从事管 理和科研工作的女 干部55岁)
提前退休的条件
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缴费满15年; 从事特殊工种有一定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
(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①《申请》 ②缴费职工户口簿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 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⑦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养老保险 开具社保缴费证明
我买房子,需要带什么手 续开具缴费证明?
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外籍户口人员在乌市购 房,需开具近一年内在乌市缴纳养老保险满12 个月的缴费证明。请携带单位的书面申请、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缴费所在地社 保机构开具缴费证明。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常见问题:
◆缴费期间出现间断怎么办? 养老保险
1)补缴,如没有接收单位个人负担原来企业承担 部分,
2)放弃,缴费可以出现中断,累计够法定年限即
可(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 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 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
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 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