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科学、规范、有效地管理学校工程项目,保障工程项目的进展和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行政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建设项目、装修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等。
第三条学校的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设计、标准施工、质量监控、合规验收、持续运维”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与组织第四条学校应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工程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应按照项目的复杂程度和资金规模,设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项目的需求,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前期咨询、设计和监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第八条项目管理团队应遵循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第九条学校应与相关各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协调解决。
第三章项目计划与控制第十条项目管理团队应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及后期运维等阶段,并确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团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进行项目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团队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制定调整措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设计与审查第十四条学校应组织专业的设计机构进行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设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经验,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完成工程设计。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学校的工程项目管理要求。
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提高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3.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由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经学校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2. 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3. 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4. 项目建设周期、组织机构;5. 项目预期效益。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校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八条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应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招标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大、技术复杂、市场竞争激烈的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小、技术简单、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招标投标程序包括:1. 招标公告或邀请函;2. 投标人资格审查;3.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4. 开标、评标和定标;5. 中标通知书发放。
第十一条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学校工程项目管理涉及资金投入、规划设计、施工质量、进度控制等多个方面,是确保校园建设顺利进行的基石。
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以下是一份概括性的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一、立项审批每个工程项目都需经过严格的立项审批流程。
学校应成立专项小组负责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预期效益,编制详细的项目建议书。
建议书中应包含项目概述、预算估算、风险评估等内容。
之后,该建议书须提交给学校高层管理团队进行审查,并得到最终批准。
二、设计规划项目获批后,进入设计规划阶段。
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同时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设计团队应与学校紧密合作,确保设计方案既美观又实用,兼顾安全与环保要求。
三、招投标管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平竞争,学校工程项目通常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承建商。
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工期等关键信息,并对投标者的资质设定门槛。
评标过程要公正透明,确保选出最合适的承包方。
四、合同签订选定承建商后,双方应依法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范围、标准、进度、付款方式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途径。
合同还应包括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施工监管施工过程中,学校应指派专人或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工程进展进行监督。
监管人员需要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认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和进度符合预定计划。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六、验收与结算工程完工后,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要细致全面,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七、后期维护工程项目完成后,进入运营维护阶段。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建筑设施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中学工程建设制度汇编

中学工程建设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选址、设计合理、施工规范的原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便民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包括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各个环节,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五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节能,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保障建设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评估和资料归档,建设项目结束后应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为今后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参考。
第二章工程建设立项管理第九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应制定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的背景、需求、目标、预算、时间等基本信息,经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立项。
第十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需报请学校领导批准,由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应包括项目建议书、专家评审意见、审批文件等,所有文件应进行归档保存,备查。
第十二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化设计、经济合理性、可行性、社会效益最大化等原则,保证项目的全面可行性。
第十三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应明确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任务分工等信息,确保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建设设计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应遵循规划统一、设计合理、工程规范、材料节约、构造合理等原则,确保设计质量。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5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1.参与基建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基建负责人每周召集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3.基建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4.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5.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6.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7.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有效规范和管理学校基建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出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机构:明确学校基建工程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工程管理的专业性和协同性。
2. 工程立项:规定学校基建工程立项流程和程序,包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设计与招标:规定学校基建工程设计和招标程序,要求编制合理、高质量的工程设计方案,确保招标公正、公平,并选择具有合格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确保学校基建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管理机构1.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整体的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策划、招标、施工监督等。
2. 基建部门下设工程管理组、招标采购组、施工监理组等专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各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工程策划1. 基建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基建工程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工程策划应充分考虑学校的教育需求、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四、工程设计1. 工程设计应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工程设计文件应详细、准确地描述工程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施工要求。
五、招标采购1. 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2. 招标公告应在学校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要求和条件。
3. 评标委员会由基建部门负责成立,成员应严格按照评标规则进行评标工作,并出具评标报告。
六、施工管理1. 施工管理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
七、质量监督1. 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
2.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八、安全管理1. 学校基建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九、成本控制1. 学校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制度,合理规划和利用资源。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本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十、监督检查1. 学校基建部门应定期进行工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学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和决策,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2. 学校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3. 学校工程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 学校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四、工程项目管理流程1. 工程项目立项工程项目立项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经学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立项。
2. 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项目设计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3. 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
4. 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项目施工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5. 工程项目监理工程项目监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
6. 工程项目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由学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1. 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作。
2. 工程进度工程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学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并做好调整工作。
3. 工程安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工程安全。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顺利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可监督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校舍建设、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等。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项目管理机构与职责1.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策划、决策和监督,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项目经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委派产生,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控制和资源协调。
3. 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财务、采购、合同等相关工作。
四、项目管理流程1. 立项:项目经理根据学校的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2. 策划:项目经理编制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里程碑、工作分解结构等,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3. 执行: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团队进行实施,按照项目计划控制进度、质量、成本等。
4. 监督: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 收尾:项目经理编制项目总结报告,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项目管理原则1. 统筹规划:项目管理委员会要统筹规划学校建设项目,确保项目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2. 风险管理:项目经理要及时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和控制。
3. 资源优化:项目经理要合理配置和利用项目资源,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4. 问题解决:项目经理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 信息共享:项目管理委员会和项目经理要及时共享项目的信息,提高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和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纪律和经济责任。
2. 对于造成损失或影响学校形象的项目管理失职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所有,制度的修订和变更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生效。
学校类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类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校学校类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校园安全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校类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本制度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依法合规,优质高效,最大限度确保项目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四条领导责任校领导是学校类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全过程负总责。
各二级单位领导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通力合作,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六条项目立项学校类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经过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立项需提供详细的项目规划书和建设方案。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学校类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项目管理、经济管理、质量管理等。
第八条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能力,做到公正、透明、责任清晰。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九条项目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施工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资金计划等。
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十条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计合理、安全、环保等。
设计图纸和方案要经过专业评审和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做好安全防护和施工环境管理。
对不合格的施工队伍要及时整改或更换。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对关键节点和质量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预防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推动工程进展,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校园工程项目。
第三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源配置,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执行。
第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相衔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由学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投资额、工程范围等。
第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政策要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获得合法性认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第三章施工单位选择第九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中选择,签订施工合同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第四章工程建设监管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工程质量保障第十三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工程及时暂停施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有效处理。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提高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流程,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1.3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
二、项目管理机构2.1设立学校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2办公室设立项目管理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督等工作。
三、项目前期筹备3.1项目确定后,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并制定项目计划。
3.2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明确项目规模、造价预算等。
3.3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4编制项目申报报告,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四、招投标管理4.1项目管理组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并组织招标工作。
4.2招标公告应在国家采购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4.3评标工作应由评标专家组组成,并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标过程。
4.4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施工方案,经过审核合格后方可确定中标。
4.5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合同管理5.1签订合同后,学校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管理,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进行监督。
5.2合同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变更、索赔等相关问题。
六、施工管理6.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学校办公室进行监督和检查。
6.2学校办公室应定期召开施工进度会议,了解施工进展情况。
6.3学校办公室设立专职工程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
七、项目验收7.1施工完成后,学校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7.2竣工验收合格后,办公室组织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7.3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办公室负责向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八、项目档案管理8.1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工程合法合规;(二)科学决策,提高投资效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安全第一,确保施工安全;(五)以人为本,关注师生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新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新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计划;(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三)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四)组织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六)处理工程项目中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第七条工程项目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学校长远规划、功能布局、环境美化等因素。
第八条工程项目设计应遵循国家设计规范,确保设计质量,满足使用功能。
第九条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应进行专家评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招投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二条招投标过程应接受监督,确保招投标的透明度。
第五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办公室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章工程验收与移交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公室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验收合格后,办公室负责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确保工程顺利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移交过程中,办公室应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
学校类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修等。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第四条学校成立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设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第七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等。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需要、资金状况、技术可行性等因素。
第九条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十条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并及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
第五章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办公室应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第六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验收报告等。
第七章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确保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3 篇)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造物或者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
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
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
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
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做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泛博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
所有参预管理的部门应坚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催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的安全性、实用性,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设备更新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优质、合理经济。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任务是:选址,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保养维修等各方面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对象是:学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者工程建设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基建工程管理的各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如果学校基建工程达到一定规模,设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规范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基建工程的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机构,成员由学校领导、负责基建工作的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二)决策、指导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三)协调处理基建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四)评估和检查基建工程的进展和质量;(五)对基建工程进行定期总结和经验总结。
第三章设计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安全性、美观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要力求合理化,提高使用效益,降低后期维护费用。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人员和设计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要与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充分交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四章招标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规范和完整。
大学高校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全套制度汇编

XXX学院建设管理文件汇编目录1.X X X学院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02页2.X X X学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09页3.X X X学院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18页4.X X X学院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图表签报程序规定-----20页5.X X X学院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2页6.X X X学院施工用电管理规定----------------------------------24页7.X X X学院施工用水管理规定----------------------------------25页8.X X X学院工程管理违规处罚规定---------------------------26页9.X X X学院监理工作管理规定----------------------------------27页10.X X X学院驻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29页11.X X X学院工程质量管理规定---------------------------------31页12.X X X学院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33页13.X X X学院工程完工清场和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的规定35页14.X X X学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36页15.X X X学院竣工验收规程---------------------------------------37页16.X X X学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日志管理规定-------------39页17.X X X学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管理办法-------------40页18.X X X学院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42页19.X X X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47页20.X X X学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58页XXX学院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X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细则。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环节。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项目立项与规划1. 学校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程序,项目立项必须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节点、资金来源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报批。
2. 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明确项目的功能、规模、造价等,并编制详细的项目规划书。
3. 项目规划书必须包括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预算、工期计划、施工组织方式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三、项目设计与审核1. 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书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2. 项目设计书必须包含项目的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必须详细、准确,符合学校的实际需求。
3. 项目设计书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设计是否符合学校的规划和要求,设计是否合理、可行。
四、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1. 学校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确保公平竞争,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2. 招投标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招标公告必须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招标文件必须明确项目需求、招标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
3. 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五、项目施工与监督1. 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 学校必须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监督,监督工作必须跟踪施工进度、质量等,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 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项目验收与移交1. 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设计要求的实现情况、设备性能等,验收结果必须书面备案。
学校在建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在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在建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严格执行学校项目决策程序,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三)质量第一原则: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四)节约投资原则:合理控制项目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项目立项:学校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经学校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项目立项。
第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对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评估、经济效益分析等。
第六条项目设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第七条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项目施工管理第八条施工准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技术等。
第九条施工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进度等。
第十条施工监理:学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第十一条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项目验收管理第十三条验收准备: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第十四条验收程序: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学校项目领导小组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章项目后期管理第十六条项目维护:学校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项目资料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料档案,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小学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汇编

小学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提高办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1. 小学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审批程序方可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计划。
3.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学生、教职工等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章突发事件处理1. 发生火灾、爆炸、漏电等危险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组织师生有序撤离。
2. 发生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情况时,应当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师生安全。
3. 发生意外事件导致师生伤亡时,应当立即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备维护保养1. 小学设备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
3. 学校应当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保证设备长期使用。
第五章安全防范措施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学校应当配备应急设备,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组织师生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3. 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严重违反小学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2. 对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
3. 对不服从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通报有关部门。
第七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2. 学校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宣传教育,确保全体师生遵守规定。
以上为小学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汇编,希望全体师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根据基本建设任务建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学校基建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工作,负责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
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附有通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
报告应根据国家和市政府对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
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验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
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
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总体建设规划。
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发展留有必要的余地。
改扩建的校园要保留学校历史文脉和原有建筑的风格风貌。
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经审定后,学校基本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划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建设项目要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保证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观和结构的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工程技术、设备安装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概算,由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十七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学校和设计单位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第十八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
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九条学校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招投标的时间不得少于法定时限。
学校必须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预算)。
第二十条建立招标代理制度。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
市教育局建立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中介库。
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达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施办法》实行。
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二十二条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由学校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的成员组成。
一般情况下,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他评标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根据评标专业技术需要,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评标专家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
具体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按照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
维修项目招标按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立合同。
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
学校在与各有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基建工作廉政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必须严格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
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项目学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
第二十六条学校要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应限期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学校、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各单位项目实施的第一、第二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第二责任人。
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追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委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第三十条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必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三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推行限额设计。
装修标准一般采用中档标准,主要材料的选择档次为中档适度偏上。
第三十二条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
学校应对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态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后的十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较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采取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
第三十三条应遵循公平、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
施工现场签证包括:现场技术核定、材料签证、其它现场签证、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强化现场技术核定制度。
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后,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第三十五条加强材料签证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