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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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结算例题及答案

建筑工程合同结算例题及答案

建筑工程合同结算例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应当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是()。

A. 合同价款的5%B. 合同价款的10%C. 合同价款的15%D. 合同价款的20%答案:B2. 下列关于建筑工程合同中预付款的表述,正确的是()。

A. 预付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除B. 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C.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后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扣除D. 预付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除答案:C3.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B.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D.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分配原则承担答案:D4. 下列关于建筑工程合同中工程变更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增加的费用B. 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时,发包人应当承担减少的费用C. 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时,发包人应当承担增加的费用D. 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减少的费用答案:C5.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发包人应在()内完成审核并支付竣工结算款。

A. 30 天B. 60 天C. 90 天D. 120 天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建筑工程合同中工程计量与支付的表述,正确的有()。

A. 工程计量是按照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图纸进行的B. 工程计量结果是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基础C.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进度提交工程计量报告D. 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计量报告后 14 天内完成审核并支付进度款答案:ABC2.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以下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

A. 工程变更B. 工程洽商C. 工程量增减D. 工程质量问题答案:ABC3. 建筑工程合同中,以下哪些原因导致的工程损失,承包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分析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分析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涵【案例】××商场为了扩大营业范围,购得我市×××集团公司地皮一块,准备兴建××商场分店。

××商场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与××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之后,承包人将各种设备、材料运抵工地开始施工。

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施工现场,指出该工程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未领取施工规划许可证,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最后,城市规划管理局对发包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万元,勒令停止施工,拆除已修建部分。

承包人因此而蒙受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给予赔偿。

【案例评析】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合同属于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归属于施工合同的类别,所以评判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应依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本案中引起当事人争议并导致损失产生的原因是工程开工前未办理规划许可证,从而导致工程为非法工程,当事人基于此而订立的合同无合法基础,应视为无效合同。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规划许可证应由建设人,即发包人办理,所以,本案中的过错在于发包方,发包方应当赔偿给承包人造成的先期投入、设备、材料运送费用以及耗用的人工费用等项损失。

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案例】承包人和发包人签订了物流货物堆放场地平整工程合同,规定工程按我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综合价格》进行结算。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发包人未解决好征地问题,使承包人7台推土机无法进入场地,窝工200天,致使承包人没有按期交工。

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口头交涉,在征得承包人同意的基础上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变更合同,并商定按“冶金部广东省某厂估价标准机械化施工标准”结算。

工程完工结算时因为窝工问题和结算依据发生争议。

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承担全部窝工责任并坚持按第一次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和标准办理结算,而发包人在答辩中则要求承包人承担延期交工责任。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2

案例分析题六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m2,地下1层,地上16层。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600 d。

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 d,奖励(或罚款)1万元。

乙方将屋面和设备安装两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分包,分包合同约定,若造成乙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每延误1 d,分包方应赔偿损失1万元。

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使用的大模板采用租赁方式。

租赁合同约定,大模板到货每延误1 d,供货方赔偿1万元。

乙方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并得到了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

网络计划示意图如图6-2所示。

图6-2 网络计划示意图(单位:d)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底板防水工程施工时,因特大暴雨突发洪水原因,造成基础工程施工工期延长5 d,因人工窝工和施工机械闲置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事件2:主体结构施工时,大模板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乙方主体结构施工工期延长10 d,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事件3: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方不服从指挥,造成乙方返工,屋面工程施工工期延长3 d,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

事件4:中央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乙方设备安装工期延长9 d,直接费用增加3万元。

事件5:因为甲方对外装修设计的色彩不满意,局部设计变更通过审批后,使乙方外装修晚开工30 d,直接费损失0.5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完成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1. 用文字或符号标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

2. 指出乙方向甲方索赔成立的事件,并分别说明索赔内容和理由。

3. 分别指出乙方可以向大模板供货方和屋面工程劳务分包方索赔的内容和理由。

4. 该工程实际总工期多少天?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万元?5. 乙方可得到各劳务分包方和大模板供货方的费用赔偿各是多少万元?6. 如果只有室内装修工程有条件可以压缩工期,在发生以上事件的前提条件下,为了能最大限度地获得甲方的工期奖,室内装修工程工期至少应压缩多少天?参考答案1. 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⑥→⑧。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二) 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a。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 停工,计14天b。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小计:4 214元b。

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

1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

15×3=1813。

50元抹灰35人×20。

15×4=2 821。

00元小计:14 508。

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6%o÷365)×21=517。

81元d.管理费增加:(4 214+14508。

00+517.81)×15%=2885.9775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

81+2 885.97)×5%=1 106。

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 232。

建筑合同案例分析题答案大全

建筑合同案例分析题答案大全

建筑合同案例分析题答案大全答案如下:一、基本信息甲方:建筑公司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乙方:甲方的客户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权利和义务:(1)设计建筑方案、施工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方案,并向乙方提供上述方案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2)按照约定期限保质保量履行建筑工程。

如果严重违约,导致工程难以完成,将承担赔偿责任。

(3)对工程质量负责,提供正式质量检验报告。

(4)承担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5)在建筑完工后,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后续维护和管理服务,并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2.乙方权利和义务:(1)正确提供建筑方案需求和要求。

(2)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建筑工程的费用,并如实提供工程建设视频、照片等相关材料。

(3)合法使用建筑工程。

(4)配合甲方开展工程施工,并做好现场前期准备工作。

(5)认真检查和验收工程质量,并在保修期内提出问题。

3.履行方式及期限(1)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建筑方案开展工程施工,工期为X年。

(2)乙方向甲方支付建筑工程的费用,首期支付XX%。

(3)乙方在工程完工前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问题并在保修期内进行维修保养。

(4)在甲方工程完工后,甲方会收取乙方全部费用结余,并将相关费用归还于乙方。

(5)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维护和管理工程。

4.违约责任(1)甲方如有严重违约行为,造成工程难以完成或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拒绝支付建筑工程费用或造成工程施工中的拖延,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需遵守的中国法律法规1.《建筑法》2.《国家质量标准》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5.其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四、明确各方权力和义务本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包括甲方设计建筑方案、施工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方案、保质保量履行建筑工程等;乙方提供建筑方案需求和要求,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建筑工程的费用、合法使用建筑工程等。

工程合同习题答案

工程合同习题答案

工程合同习题答案【习题一】某建筑工程项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完成施工任务,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

请问,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工程,应承担哪些责任?答案: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工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等。

如果延期交付给甲方造成了严重后果,甲方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习题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乙方应当如何处理?答案: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首先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并提出书面索赔。

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说明甲方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及其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成本和延误工期的损失。

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的索赔要求,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

【习题三】假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

请问,这种情况下,乙方是否可以免除责任?答案: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乙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是,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及时通知或未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乙方仍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习题四】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约定了质保期为两年。

在质保期内,甲方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在质保期内,如果甲方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或更换。

乙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无偿修复或更换,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答案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答案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答案案例:某工程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工程合同,用于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

双方的基本信息如下:工程公司:公司名称:XXX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税务登记证号码:XXXXXXX开户银行:XXX银行XX支行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建设公司:公司名称:XXX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税务登记证号码:XXXXXXX开户银行:XXX银行XX支行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根据以上情况,双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如下:一、各方的身份:1. 工程公司:承包商2. 建设公司:业主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 工程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价款等条件履行合同;(2)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方案和预算;(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使用符合规定的工程材料和设备;(4)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保修所建成的工程,承担维修责任。

2. 建设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时间、质量、数量等条件支付工程款项;(2)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和法律手续;(3)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且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等相关工作符合规定;(4)完成规定的工程建设,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安全、环保要求。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1. 工程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提前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方案,并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工程建设和验收。

工程进度由双方商定,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

(三)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案例

(三)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案例

(三)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案例案例一:工期延误的扯皮大战。

话说有个建筑公司和开发商签了个建设工程合同,要盖一栋写字楼。

合同里明确写好了工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到某年某月某日结束。

建筑公司这边呢,一开始干劲十足。

但是啊,施工过程中问题不断。

先是挖到了一些不明的地下管线,这可把施工进度给耽搁了。

建筑公司赶紧跟开发商说:“大哥啊,这地下管线不是我们能预料到的,这得给我们工期顺延啊。

”开发商一听就不乐意了:“你们施工前没勘探好吗?这是你们自己的事儿,工期可不能延。

”然后呢,又遇到了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问题。

水泥啊、钢材啊,总是不能按时到货。

建筑公司又喊冤:“这供应商不给力啊,我们也没办法,这又得顺延工期。

”开发商就觉得建筑公司在找借口,回怼道:“你们自己选的供应商,这锅不能甩给别人。

”就这么你来我往的,双方互不相让。

最后呢,写字楼虽然盖好了,但是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晚了好几个月。

这时候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了。

开发商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因为工期延误造成的租金损失,建筑公司则觉得自己冤枉,觉得是各种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的,不应该赔偿。

这就陷入了一个僵局,双方只能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建筑公司拿出了当时挖到地下管线的照片、录像,还有和供应商的合同以及往来的信件,证明供应不足不是自己的责任。

开发商也拿出了合同,指着上面关于工期和风险承担的条款。

最后法官判定,地下管线的问题属于不可预见的情况,这部分工期应该顺延。

但是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问题,建筑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存在一定的疏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所以建筑公司要赔偿开发商一部分租金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在建设工程合同里,对于工期的约定一定要详细,包括哪些情况可以顺延工期,还有对于各种风险的承担都得写得明明白白的,不然就容易出现这种扯皮的情况。

案例二:工程质量的较量。

有一个小镇要建一座大桥,镇政府和一个工程队签了建设工程合同。

这座大桥可是小镇的重点工程,大家都盼着呢。

工程队开始施工了,一切看起来都很顺利。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及答案。。。小抄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及答案。。。小抄版
【案例】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问题]:(1)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负责?为什么?(2)安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应由业主赔偿,因为安装单位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施工现场给安装单位;(2)指令土建单位按图纸要求返工;审核安装单位的索赔要求,包括索赔依据和证据;审核安装单位的索赔值(包括工期和费用),在自己授权范围内与安装单位进行索赔谈判;确认和证明索赔值;向土建单位进行索赔。
答:(1)成立,因为此责任属于业主责任,将施工所需的电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是业主应该做的工作,并非承包商的责任。(2)不恰当,因为土方公司是分包单位,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只能向总包商索赔。(3)不恰当,因为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不能免除承包商对施工组织设计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
【案例】某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分别签订了分包合同。合同规定2010年3月1号开工,2011年4月1号竣工,工程造价3000万元。
[问题]:(1)总包单位于2月25号进场,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电力部门通知施工用变压器要到3月8号才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因此要求工期顺延七天。此项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到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包单位请他们向业主索赔,是否恰当?为什么?(3)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由于施工组织设计本身的缺陷导致现场一度失控,导致封顶时间延误了七天。总包单位以工程师的同意为由,要求给予七天的工期补偿。是否恰当?为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1.案情:某大学根据学校合并规划,在某市开发区建设新校址,投资2亿元,建设4栋教学楼、6栋学生宿舍楼、2栋食堂、1栋浴室、3栋家属楼等一揽子工程。

建设周期为2年。

该项目进行了招标。

其中XXX 中标。

关于工程施工,双方约定:鉴于该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工程必须保证质量达到优良;其次,必须保证工期,确保工程建设不影响学校的扩大招生并及时投入使用。

对于工程施工,承包方可以在自己的下属分公司中选择施工队伍,无须与发包人另行签订合同。

某大学群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作为总包单位,XXX遂安排下属施工能力强、施工工艺水平高的二、三、五、六建设分公司参与工程建设,并分别与这些参建分公司签订了《某单体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对工程工期和施工质量作了约定,并对施工提前奖励和延期罚款作了说明。

在以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XXX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将其中一栋单体工程转交给了某具有三级施工资质的A施工公司,并收取该单体工程预算造价的20%作为管理费。

XXX,为争取提前奖励,将自己负责的工程部分分包给了临时组织的B农民施工队。

问题:1)请问上述背景资料中二分公司和五分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2)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答案:(1)不合法。

二分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XXX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临时组织的农夫施工队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2)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模拟法庭案例(建筑合同纠纷)

模拟法庭案例(建筑合同纠纷)

模拟法庭案例(建筑合同纠纷)案件背景
本案涉及一起建筑合同纠纷。

原告是张先生,他与被告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由被告公司进行房屋装修工程。

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要求被告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数额为10万元。

被告公司认为其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并且原告在工程过程中多次变更要求,致使工作量增大,进度推迟。

对于原告的索赔,被告不予认可。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1. 被告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2. 若被告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原告损失是否应由被告公司承担?
3. 原告索赔的数额是否合理?
解决方案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公司应该按照一定要求完成工程。

现有证据显示,被告公司并未完全按照约定的质量和工期完成工作。

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但是,原告索赔数额高达10万元,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其索赔数额的合理性。

鉴于此,本案建议判决如下:
1. 被告公司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为5万元;
2. 对于原告索赔数额未经证实的部分,不予支持。

结论
本案的判决建议是基于合同约定以及证据分析所作出的。

对于法庭而言,判决应当公正、公平,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题答案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题答案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题答案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提供的建筑项目的设计方案,并保证设计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要求,将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

问题描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乙方由于内部管理不善,导致设计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与乙方沟通,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但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最终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方案。

答案范本:针对上述案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答:1. 合同履行情况分析:我们要明确合同中关于设计提交时间和质量的具体条款。

根据案例描述,乙方未能按时提交设计方案,这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界定:我们需要根据合同条款确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通常情况下,合同会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

在此案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 解决措施建议:面对违约情况,甲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例如,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要求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剩余设计工作,或者寻找其他设计单位接替乙方的工作。

4. 法律途径选择:如果协商无效,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 预防措施提出: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甲方在未来的合同中应加强对乙方资质的审查,并在合同中设定更为严格的进度控制和质量保证机制。

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双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旦发生违约,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本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细致的合同管理和合理的风险预防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含答案)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含答案)

【案例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建筑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建筑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9年6月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其新建办公楼的建设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0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但甲方因资金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

2020年2月,乙方以甲方欠付工程款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方是否应支付乙方工程款?2. 如果甲方应支付工程款,应支付多少?三、案件分析(一)甲方是否应支付乙方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在本案中,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因此,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如果甲方应支付工程款,应支付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答案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答案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答案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项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公司负责开发商的一个住宅项目的建筑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材料供应延迟、设计变更和天气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这些问题引发了双方的争议。

问题:1. 材料供应延迟的责任应由谁承担?2. 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工期的影响如何评估?3. 天气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如何处理?4. 如何通过合同管理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答案范本:一、材料供应延迟的责任承担需要查阅合同中关于材料供应的相关条款。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建筑公司负责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并且没有不可抗力条款覆盖此类情况,则建筑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反之,如果合同中有供应商责任免除条款或不可抗力条款,且材料延迟属于这些条款的范畴内,则建筑公司可能不需承担责任。

二、设计变更的影响评估设计变更通常会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影响。

应参照合同中的变更订单程序,评估设计变更对工程量、材料需求和工时的影响。

根据这些变化重新计算成本,并与开发商协商确定新的成本和工期。

所有变更都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天气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处理大多数建筑工程合同都会包含不可抗力条款,其中通常包括极端天气条件。

如果合同中有此类条款,且天气原因是不可抗力事件之一,那么建筑公司可以援引该条款来申请工期延长。

重要的是,建筑公司应及时通知开发商天气情况,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四、通过合同管理预防问题的发生为了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建筑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 详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理解所有条款,特别是关于材料供应、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方面的规定。

- 加强沟通协调:与开发商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制定风险管理计划:识别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预案。

- 建立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设计变更都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有详细的记录。

工程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有答案

工程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有答案
《工程建设法规》案例
案例一: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
担方式,为什么? 答: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
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 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 原因分解责任。
《工程建设法规》案例
案例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在无建筑资质的情 况下承建工业厂房,超越承建范围,且在施工 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一起1人死亡4人受伤的 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法院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顾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 较好,且已对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了赔偿, 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 告人顾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 年,缓刑1年。
案情简介: 2003年10月9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
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 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 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 竣工日期为2003年11月9日至2005年3月10日。自开 工至200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封款共 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 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 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工程建设法规》案例
案例一: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 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 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 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 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 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 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 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 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工程合同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详解

工程合同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详解

工程合同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详解工程合同案例分析题:甲方:XXX 建筑公司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 营业执照编号:XXX乙方:XXX 工程监理单位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 营业执照编号:XXX基本内容:双方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甲方承担建筑工程建设,牵头实施,乙方作为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程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各方身份、权利、义务1.甲方身份:建筑公司,享有承接该工程建设的权利;负责工程建设全程的实施和管理,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条款完成工程建设;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的设计资料,以便乙方对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甲方权利:依据合同条款优先享有对工程建设实施的权利;依据合同条款获得合法报酬;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等方面满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要求。

甲方义务:依据合同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实施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的实施和交付。

2.乙方身份: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全程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乙方权利:依据合同条款获得合法报酬;对工程建设全程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提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的监理意见,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乙方义务:依据合同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建设全程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提出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要求甲方进行整改;保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管力度足够,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

二、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履行方式:甲方承担工程建设实施的工作,乙方对工程建设全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及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主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安排和调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规定。

建筑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建筑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建筑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建筑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某市政府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双方约定该建筑工程总造价为5000万元人民币,分期支付。

建筑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违约,导致工程停工,造成损失。

某市政府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但建筑公司认为市政府未按时支付款项,造成其资金困难,故不履行合同。

请对该案件进行分析,并回答以下问题:1. 双方的基本信息及身份:建筑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地址:XXX邮编:XXX某市政府名称:XXX政府政府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 地址:XXX邮编:XXX2. 各方权利、义务及履行方式:(1)建筑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应有的支付款项和报酬;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履行建筑任务,完成工程建设。

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配合方案设计和监理工作;按时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履行方式:建筑公司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顺序、方式、质量要求等履行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完成。

(2)政府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依据合同向建筑公司支付合同款项;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义务:要求建筑公司按期按质量完成工程建设;按合同规定支付建筑公司应得的款项。

履行方式:政府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合同款项;监督建筑公司按合同履行义务。

3. 违约责任:(1)建筑公司违约责任:若建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公司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政府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政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损失。

(2)政府违约责任:若政府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建筑公司应得的合同款项,造成建筑公司出现资金困难并影响工程建设,政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应按照合同规定向建筑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建筑公司因政府拖欠款项而造成的损失。

4. 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合法的民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某建筑公司于某年3月10日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一工程施工合同

某建筑公司于某年3月10日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一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模拟试卷(二)一、阅读理解1、某企业预投资某一石化项目,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已知生产能力为30万吨的同类项目投入设备费用为30000万元,设备综合调整系数1.1,该类项目生产能力指数估计为0.8。

2.该类项目的建筑工程费是设备费的10%,安装工程费用是设备费的20%,其他工程费用是设备费的10%,这三项的综合调整系数为1.0,其他投资费用估算为1000万元。

3.项目建设期为3年,投资进度计划为:第一年30%,第二年50%,第三年20%,建设前期的年数假设为0。

4.基本预备费率为10%,建设期内生产资料涨价预备费率为5%。

5.该项目的自有资金50000万元,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年利率为8%,按季计息,贷款发放进度与项目投资进度一致。

6.该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以后,全厂定员1100人,工资与福利费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估算,每年的其他费用为860万元(其中其他制造费用300万元)。

年外购商品或服务费用900万元,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为6200万元,年修理费为500万元,年经营成本为4500万元,年营业费用忽略不计,年预收营业收入为1200万元。

各项流动资金的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收账款30d,预付账款20d,现金45d,存货中各构成项的周转次数均为40d,应付账款30d,预收账款35d。

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1>、估算建设期借款利息。

<2>、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拟建项目的流动资金,编制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表。

<3>、估算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

2、某业主投资某高速公路工程,经研究有两条线路可供选择,即为沿河线路和越山线路。

两条路线设计平均车速都提高了50km/h,日平均流量为6000辆。

两方案寿命期均为30年且无残值,基准收益率设定为8%。

项目投资为国家财政直接投入,无建设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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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

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

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2: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

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 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

自工程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101.6万元。

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

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 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

问题1:该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问题2:乙方应返还甲方多少钱?(多付的工程款和质量不合格的返工费)【案例评析】(1)原、协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

(101.6-98.9+11.7)(3)被告偿付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

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

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

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

案例3:提供不实资料,厂房开裂,责任难逃某厂新建一车间,分别与市设计院和市建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

工程竣工后厂房北侧墙壁发生较大裂缝,属工程质量问题。

为此,某厂向法院起诉市建某公司。

经过工程质量鉴定单位勘查后,查明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

进一步分析的结论是结构|设计图纸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准,于是某厂又诉讼市设计院。

市设计院答辩,设计院是根据某厂提供的地质资料设计的,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经法院查证:某厂提供的地质资料不是新建车间的地质资料,而是与该车间相邻的某厂的地质资料,事故前设计院也不知该情况。

问题1:市建某公司有没有责任?问题2:在此事故中,:哪方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哪方为间接责任者、次要责任者?说明理由?【案例评析】该案例中,设计合同的主体是某厂和市设计院,施工合同的主体是某厂和市建某公司。

根据案情,由于设计图纸所依据的资料不准,使地基不均匀沉降,是最终导致墙壁裂缝事故的原因,所以,事故所涉及的是设计合同中的责权关系,而与施工合同无关,即市建某公司没有责任。

在设计合同中,提供准确的资料是委托方的义务之一,而且要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条例》第八条),所以委托方提供假地质资料是事故的根源。

委托方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市设计院接收对方提供的资料设计,似乎没有过错,但是直到事故发生前设计院仍不知道资料虚假,说明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院并未对地质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查,使假资料滥竽充数,导致事故,否则,有可能防患于未然。

所以,设计院也是责任者之一。

由此可知:在此事故中,委托方(某厂)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承担方(设计院)为间接责任者、次要责任者。

案例4:因政府行为单方解除合同,未构成违约责任1995年7月,A开发公司与某研究院签了一个联合建房合同。

合同约定,A开发公司负责投入资金,研究院负责取得规划地块上的政府有关批准文件,双方共同建造一座12层的大厦。

在合同签订前,研究院在批准建房的地块上已做了一些前期开发工作,投人了约1 50万元的资金,合同规定A公司对此150万元给予补偿。

同时规定在A公司支付此补偿费l 50万元后一星期内,研究院必须将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交付对方,以便及时展开规划设计与施工工作。

合同还规定若发生不可抗力或因政府行为而使合同无法履行,不视为违约。

合同订立后,A公司于7月29日将150万元汇人研究院的账号。

但由于市政府对于批建房的地块的规划一直处于变动之中。

到1995年1 I月,研究院仍未取得批准文件。

A公司一再催促,若得不到批准文件就解除合同,研究院以政府行为并非其本身原因为由拖延,不同意解除合同。

1996年该市的房地产市场不景气,A公司便于1996年5月18日发函给研究院,宣布解除合同关系,要求研究院返还1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研究院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说他们一直在争取之中。

A公司遂起诉研究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150万元,支付违约金。

法院受理后,研究院答辩称A公司单方宣布解除合同是于法无据的。

150万元属于支付给研究院的补偿费,不应退还。

反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

双方意见完全相反。

问题1:在合同中,当事人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案例评析】回答是肯定的。

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外,当事人在不可抗力和另一方违约的情况下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力。

(l)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及结果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发生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这要视不可抗力对于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来定。

如果不可抗力只影响了合同部分的履行,那么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时,合同当事人才有权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另一方违约,合同法规定在另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对由于违约达到什么程度时,当事人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法并未予以规定,这样容易造成单方解除权的滥用。

在实际生活中,应坚持在另一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或使合同继续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时,才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

本案中,政府行为的变化导致合同的不能履行,不应视为不可抗力。

因为如果合同涉及到政府的行为9当事人对此应当是有预见性的。

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政府行为列人不可抗力,这也是允许的。

案例5 结算与质量纠纷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游旅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龙宫大酒店,该项目以龙宫大酒店(甲方)与某市兴城建筑工程公司(乙方)、日本立成装饰工程公司(丙方)分别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合同和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于1984年10月10日正式签字。

龙宫大酒店(甲方)与兴城工程公司(乙方)签订的合同约定1984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竣工日期为1986年5月1日。

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一层,装饰工程承包者立即进入装饰作业。

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香港飞龙咨询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期提前至1986年3月8日,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议。

龙宫大酒店于1986年3月10日(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之日)剪彩开业。

1989年8月1日,原告(合同乙方)诉称:被告(合同甲方)于1986年3月8日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长已开张营业,至今已达两年有余,但在结算工程款时制造事端,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人民币,但只付1400万元人民币。

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1600万无及拖期的利息。

1989年10月10日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主体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

因此,日本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万元。

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

另还有其它质量问题,并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人民币76万元。

共计损失200万元,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主体工程款总额为1400万元。

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法定代表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晋级,请高抬贵手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

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日本立成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20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

又指出:被告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监理的装饰合同,支付给日本立成装饰公司的费用凭单,并无我方(兴城公司)代表的签字认可,因此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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