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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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行政 许可范围以外并经备案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 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 基础上,通过抽查、评定,作出是否合格的 检查意见。
二、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订)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其他防爆措施 防火墙
查看设置位置、墙体材料(不燃材料)(A )和防火封堵严密 性和完整性(B )
6. 防火卷帘
7. 防火门 8. 竖向管道井
查看设置类型和数量(A)、位置(B )、 施工质量(B )、首层开启方向(向疏散方 向开启) (B )和闭门设施(C )
9. 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
10.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 11. 分隔设施
查看规格、型号和数量(A );吸水方式 (B );吸水、出水管及泄压阀、信号阀等的 规格、型号(C );主、备电源切换(A ); 主、备泵启动、故障切换(A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消防水板置泵、(C节)流;管测等试设
核对进水管数(A )、管径(C )、布置(B )
查看设置位 置、标记, 测试供水情 况(明显且 便于消防车 停靠;供水 情况正常 ) (B );核 对设计数量 (B )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 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 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 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 的,应当停止使用。
样查看; 2. 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
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3. 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4. 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判定; 5. 对其它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现场应带齐的其他材料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的内容分类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设施
实地查看是否有防火隔热措施(有防火隔
热措施 ) (A )
4. 对消防设施影响 5. 对疏散设施影响
现场查看有无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挡隔
设施,并测试系统功能(B)
现场查看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有无影响安全疏散 的挡隔设
施(A )
查看设 置类型 (A )、 位置、 施工质 量(B) 和测试 手动、 自动控 制功能 (B)
3. 管网 干式系统充水时 查 看 设 置 位 置 ( B ) ; 查 看 设 置 形 式 、 标 记
4. 5.
室外消间火(B栓);测试 系统功预时能作间用(B系统);充查水
6. 室内消看火报警栓阀后管网
(C ) ;查验设置数量、抽测压力和流量(B )
测试压力、流量、控制方法(有条件时应测试在 模拟系统最大流量时最不利点压力) (B )
量(B );查看
管径、接头、连
消防竖管设置
接方式及防腐、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B );查看设
置位置(B );
防冻措施(B ); 管网排水坡度及 系统设置的形式、组件(A )
查看标记及配件 (标记明显、齐 全 )(C )
1.
设施(C ) ;末 端试水装置、试
水灭火水置系阀(、 C统排);气水阀流设 系统设指置示器、减压孔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二、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 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 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审核合格的,按原审核意见时 的标准执行消防验收。 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 员实施。 工程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 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实施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 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前室 (不燃材料
)
3.
(A
)
管道不应穿越等) (A ) ;抽测面积(B ) 查看设置形式(A ) ;查看维护结构完整性(B ) ;
4. 疏散走道
测量宽度、长度(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人员密集 场所必查) (A )
5. 避难层(间) 查 看 设 置 位 置 ( B ) 、 形 式 实 测 面 积
6. 消防电梯
门(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 (A ) ;测
试应急照明(正常工作照度) (B )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现场核对装修范围(A ) 、装修使用材料 (A
建筑内部装修
1. 装修情况
现场比对阻燃制品标识或见证取样检测报
2. 纺织材料、木质材料告、、施高工记分录(合A )成子材料、
复合材料 3. 电气安装与装修
查验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 称动作温度、响应指数(A );查 看防腐、防冻和防撞措施(C ); 查 验 备 用 数 ( 每 种 不 少 于 10 个 )
根据建筑类别查看设 现场查看建筑的规模、高度和定性 (A )
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
(三标 要)准求和,现消且防严场设禁计擅抽文自件改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变用途或被占用,应
便于使用 (A )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现平场要测求面量的消防布防火置设间计距文(件A )中有
1. 建筑类别
2. 3. 4.
特殊场所是指人员密集场所,
申报表、竣工报告
石膏板、木饰面等复试报告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受理凭证
(二)资料审查
1. 审查申请人申报的竣工图纸是否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 纸相符,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应入档标准;
2. 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身份证 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 审查申请人提供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 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与建设工程设计审核档案、 消防设计审核案件修改移交记录表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
查验封堵材料合格证明文件(A );查看封堵
完整性(B )
查看设置的位置和封堵的严密性(A )
查看用材燃烧性能(A )
查看设置形式及完整性(A )
查看设置位置(A );核对设置数量(A );测 量疏散宽度(A );测量疏散距离(A );查看 安全出口门设置形式(不应设置转门、侧拉门、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移门、卷帘门等 )(A );查看疏散门开启方 向(向疏散方向开启)(B);逃生门锁装置(符 合消防设计文件,即推即开且能报警 )(A )
消防验收基础知识
一、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相关部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纳入消防行 政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 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评定,作出 是否合格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 消防验收相关部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
7. 审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 求,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 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隐蔽工程监理记录 资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记录、系统调试开通报 告等。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1. 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抽
查验备用发电机规格、型号及功率(B ) ;查看设置 位置及燃料配备(B ) ;应急启动发电机(启动时间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且运行正常 ) (B )
7. 其他备用电源
EPS或UPS等 (B )
8. 消防配电
查看末端切换装置设置(B ) ;
查看配电线路防护措施(B )
查验同层设置数
查看管道的材质、
5. 消火防分控隔和制测试室应急照明(B )
查看设置位置(首层或地下一层或 单独建造 ) (B ) 测试应急照明
6. 消防水泵房
(正常工作照度)(B )和查看管 道布置(无影响设备使用等管道穿
7. 其他特殊场所
越 ) (A ) 查看设置位置防火分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 (A ) 、 查看疏散
防火间距 歌 舞 娱 乐 放 映 游 艺 场 所 , 儿 童 活动场所,锅炉房,变压器室、
消防车道 配 电 室 、 柴 油 发 电 机 房 、 集 中 瓶装液化石油气间等设备用房。
消防车登高面 主要查看设置位置(A )、防
根据建筑类别查看设置形式符合 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 求,且严禁擅自改变用途或被占 用,应便于使用 (A )
(B )、查看消防设施设置(B )
7.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查看设置位置、数量、形式(B ) ;抽测其应急功能, 切断主电源后能利用备用电源正常工作(B )
查看水质、水量、消防车取水高度(B );查
看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等) (B )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查验供水管径、数量和供水能力(符合消防技术 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正式供水 ) (B )
4. 审查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核实消防设施是否按 设计文件施工、功能与联动控制测试项目是否完整、测 试结论是否合理。
(二)资料审查
5. 审查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 件是否与验收个案选装消防设施相符,是否符合国 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6. 审查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 其他燃烧性能证明资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 材料,核实内部装修材料、阻燃制品的选用、燃烧 性能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 文件要求。
7. 水泵结(不支合应管器设和其水他龙用头途)
查看设置位置及组件(位置正确,组件 齐全 )(A );打开放水阀,实测流
8. 自动喷(水B )灭;火查系看统管 报警阀组 量和压力(B );实测水力警铃喷嘴压
9. 自动喷网晃水支支、灭架吊火(架C系和)统防 管网 10. 喷头
力及警铃声强(分别不小于 0.05MPa,70dB )(C );打开手动阀 或电磁阀,雨淋阀动作(动作应可靠)
消防水源和消防电源查看设置位置(B ) ;核对容量(B )
1. 天然水源 2. 市政供水
查看设置位置(B );核对容量(B );查 看补水措施(B ) ;水位显示(C )
3. 消防水池 4. 消防水箱 5. 主电源 6. 备用发电机
查验消防负荷等级、供电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 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正式供电 ) (A)
三、验收程序
一. 受理 二. 资料审查 三.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四. 综合评定 五. 技术复核 六. 行政审批 七. 制作验收意见书并送达 八. 建档
三、验收程序
资料审核不合格 资料审核合格,才能进行现场检查测试
(一)窗口受理
受理窗口应对申请人提 交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 受理的决定。建设单位申请消 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查看建筑主要构件燃烧性能(A)钢结构构件防火处理情况(A )
(三)现场查抽看泄样压口设检置位查置(及B )功和核能对泄测压口试 面积、泄压形式(B )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1. 耐火等级
查验防爆区电气设备的标牌和合格证明文件(B )
2. 泄压
3. 电气防爆
查看设置形式(B )和施工质量(C )
4. 5.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查(A看)设;置查位看置电梯、井数底排量
查看设置形式(A );查看设置位置、数量 (A );管道穿越情况(甲、乙类管道不应穿越)
安全出口 水控制(、C)通讯;设1消.施防(电B梯)手动;
(A );抽测宽度(A )
疏散楼梯 消 防 电
(B )
梯;轿的2厢.速内度装和修载材料重
查看设置形式(A );查看维护结构完整性(除 设通向疏散走道的门外不应设其他门,甲、乙类
(一)窗口受理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
份(大写); 4.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 印件,数量: 份(大写); 5.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 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7.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 件复印件。
二、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修订)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其他防爆措施 防火墙
查看设置位置、墙体材料(不燃材料)(A )和防火封堵严密 性和完整性(B )
6. 防火卷帘
7. 防火门 8. 竖向管道井
查看设置类型和数量(A)、位置(B )、 施工质量(B )、首层开启方向(向疏散方 向开启) (B )和闭门设施(C )
9. 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
10.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 11. 分隔设施
查看规格、型号和数量(A );吸水方式 (B );吸水、出水管及泄压阀、信号阀等的 规格、型号(C );主、备电源切换(A ); 主、备泵启动、故障切换(A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消防水板置泵、(C节)流;管测等试设
核对进水管数(A )、管径(C )、布置(B )
查看设置位 置、标记, 测试供水情 况(明显且 便于消防车 停靠;供水 情况正常 ) (B );核 对设计数量 (B )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 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 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 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 的,应当停止使用。
样查看; 2. 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
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3. 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4. 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抽样判定; 5. 对其它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现场应带齐的其他材料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的内容分类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 消防水源、消防电源 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设施
实地查看是否有防火隔热措施(有防火隔
热措施 ) (A )
4. 对消防设施影响 5. 对疏散设施影响
现场查看有无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挡隔
设施,并测试系统功能(B)
现场查看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有无影响安全疏散 的挡隔设
施(A )
查看设 置类型 (A )、 位置、 施工质 量(B) 和测试 手动、 自动控 制功能 (B)
3. 管网 干式系统充水时 查 看 设 置 位 置 ( B ) ; 查 看 设 置 形 式 、 标 记
4. 5.
室外消间火(B栓);测试 系统功预时能作间用(B系统);充查水
6. 室内消看火报警栓阀后管网
(C ) ;查验设置数量、抽测压力和流量(B )
测试压力、流量、控制方法(有条件时应测试在 模拟系统最大流量时最不利点压力) (B )
量(B );查看
管径、接头、连
消防竖管设置
接方式及防腐、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B );查看设
置位置(B );
防冻措施(B ); 管网排水坡度及 系统设置的形式、组件(A )
查看标记及配件 (标记明显、齐 全 )(C )
1.
设施(C ) ;末 端试水装置、试
水灭火水置系阀(、 C统排);气水阀流设 系统设指置示器、减压孔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二、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 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 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审核合格的,按原审核意见时 的标准执行消防验收。 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 员实施。 工程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 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实施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 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前室 (不燃材料
)
3.
(A
)
管道不应穿越等) (A ) ;抽测面积(B ) 查看设置形式(A ) ;查看维护结构完整性(B ) ;
4. 疏散走道
测量宽度、长度(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人员密集 场所必查) (A )
5. 避难层(间) 查 看 设 置 位 置 ( B ) 、 形 式 实 测 面 积
6. 消防电梯
门(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 (A ) ;测
试应急照明(正常工作照度) (B )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现场核对装修范围(A ) 、装修使用材料 (A
建筑内部装修
1. 装修情况
现场比对阻燃制品标识或见证取样检测报
2. 纺织材料、木质材料告、、施高工记分录(合A )成子材料、
复合材料 3. 电气安装与装修
查验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 称动作温度、响应指数(A );查 看防腐、防冻和防撞措施(C ); 查 验 备 用 数 ( 每 种 不 少 于 10 个 )
根据建筑类别查看设 现场查看建筑的规模、高度和定性 (A )
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
(三标 要)准求和,现消且防严场设禁计擅抽文自件改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变用途或被占用,应
便于使用 (A )
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现平场要测求面量的消防布防火置设间计距文(件A )中有
1. 建筑类别
2. 3. 4.
特殊场所是指人员密集场所,
申报表、竣工报告
石膏板、木饰面等复试报告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受理凭证
(二)资料审查
1. 审查申请人申报的竣工图纸是否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 纸相符,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应入档标准;
2. 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身份证 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 审查申请人提供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 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与建设工程设计审核档案、 消防设计审核案件修改移交记录表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
查验封堵材料合格证明文件(A );查看封堵
完整性(B )
查看设置的位置和封堵的严密性(A )
查看用材燃烧性能(A )
查看设置形式及完整性(A )
查看设置位置(A );核对设置数量(A );测 量疏散宽度(A );测量疏散距离(A );查看 安全出口门设置形式(不应设置转门、侧拉门、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移门、卷帘门等 )(A );查看疏散门开启方 向(向疏散方向开启)(B);逃生门锁装置(符 合消防设计文件,即推即开且能报警 )(A )
消防验收基础知识
一、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相关部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纳入消防行 政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 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评定,作出 是否合格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 消防验收相关部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
7. 审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 求,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 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隐蔽工程监理记录 资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记录、系统调试开通报 告等。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1. 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抽
查验备用发电机规格、型号及功率(B ) ;查看设置 位置及燃料配备(B ) ;应急启动发电机(启动时间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且运行正常 ) (B )
7. 其他备用电源
EPS或UPS等 (B )
8. 消防配电
查看末端切换装置设置(B ) ;
查看配电线路防护措施(B )
查验同层设置数
查看管道的材质、
5. 消火防分控隔和制测试室应急照明(B )
查看设置位置(首层或地下一层或 单独建造 ) (B ) 测试应急照明
6. 消防水泵房
(正常工作照度)(B )和查看管 道布置(无影响设备使用等管道穿
7. 其他特殊场所
越 ) (A ) 查看设置位置防火分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 (A ) 、 查看疏散
防火间距 歌 舞 娱 乐 放 映 游 艺 场 所 , 儿 童 活动场所,锅炉房,变压器室、
消防车道 配 电 室 、 柴 油 发 电 机 房 、 集 中 瓶装液化石油气间等设备用房。
消防车登高面 主要查看设置位置(A )、防
根据建筑类别查看设置形式符合 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 求,且严禁擅自改变用途或被占 用,应便于使用 (A )
(B )、查看消防设施设置(B )
7.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查看设置位置、数量、形式(B ) ;抽测其应急功能, 切断主电源后能利用备用电源正常工作(B )
查看水质、水量、消防车取水高度(B );查
看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等) (B )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查验供水管径、数量和供水能力(符合消防技术 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正式供水 ) (B )
4. 审查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核实消防设施是否按 设计文件施工、功能与联动控制测试项目是否完整、测 试结论是否合理。
(二)资料审查
5. 审查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 件是否与验收个案选装消防设施相符,是否符合国 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6. 审查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 其他燃烧性能证明资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 材料,核实内部装修材料、阻燃制品的选用、燃烧 性能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 文件要求。
7. 水泵结(不支合应管器设和其水他龙用头途)
查看设置位置及组件(位置正确,组件 齐全 )(A );打开放水阀,实测流
8. 自动喷(水B )灭;火查系看统管 报警阀组 量和压力(B );实测水力警铃喷嘴压
9. 自动喷网晃水支支、灭架吊火(架C系和)统防 管网 10. 喷头
力及警铃声强(分别不小于 0.05MPa,70dB )(C );打开手动阀 或电磁阀,雨淋阀动作(动作应可靠)
消防水源和消防电源查看设置位置(B ) ;核对容量(B )
1. 天然水源 2. 市政供水
查看设置位置(B );核对容量(B );查 看补水措施(B ) ;水位显示(C )
3. 消防水池 4. 消防水箱 5. 主电源 6. 备用发电机
查验消防负荷等级、供电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 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正式供电 ) (A)
三、验收程序
一. 受理 二. 资料审查 三.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四. 综合评定 五. 技术复核 六. 行政审批 七. 制作验收意见书并送达 八. 建档
三、验收程序
资料审核不合格 资料审核合格,才能进行现场检查测试
(一)窗口受理
受理窗口应对申请人提 交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 受理的决定。建设单位申请消 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查看建筑主要构件燃烧性能(A)钢结构构件防火处理情况(A )
(三)现场查抽看泄样压口设检置位查置(及B )功和核能对泄测压口试 面积、泄压形式(B )
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1. 耐火等级
查验防爆区电气设备的标牌和合格证明文件(B )
2. 泄压
3. 电气防爆
查看设置形式(B )和施工质量(C )
4. 5.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查(A看)设;置查位看置电梯、井数底排量
查看设置形式(A );查看设置位置、数量 (A );管道穿越情况(甲、乙类管道不应穿越)
安全出口 水控制(、C)通讯;设1消.施防(电B梯)手动;
(A );抽测宽度(A )
疏散楼梯 消 防 电
(B )
梯;轿的2厢.速内度装和修载材料重
查看设置形式(A );查看维护结构完整性(除 设通向疏散走道的门外不应设其他门,甲、乙类
(一)窗口受理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
份(大写); 4.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 印件,数量: 份(大写); 5.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 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7.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 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