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管理模式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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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管理模式的研讨

关键词:科技创新论文

[摘要] 科教兴国,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教育管理模式的复杂化是当前教育领域内一项重要发展趋势。不同产学形式的民办院校和公办院校正在我国活跃成长,为我国综合教育的发展提供更良好的教学实训条件,为学生的就业和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在未来教育的发展中无论是民办校还是公办院校都应注重开拓“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崇高教育理念。本着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因材施教。全面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思维,为国家和社会造就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坚决引导学生树立起崇高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正确价值取向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关键词管理模式产学形式以人为本创新

部门及作者:腾飞文学社吴纯敏

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教育资源配置的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民办教育的出现打破了我国高等教育传统的一元化教育体系;并直接促使我国教育走向了多元化的发展轨道,扩大了基层人民接受教育的机会,缓解了我国当前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满足了当前社会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同时,它还以先进的管理方式,灵活多变的办学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给我国的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然而,由于办学经验不足,资金困难,社会信任度低等一系列问题,也严重地阻碍了民办教育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而公办院校也正面临新的一伦教育改革的同时,一些发展上的问题和弊端日益显露。公办院校所面临的管理模式僵化,办学效益低、缺乏活力等问题。就此,笔者针对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的看法与解决方案。

关于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管理模式研讨

一、由产学属性引发的思考

产权所有制是影响我国教育发展滞后的一个内在的根本性问题。公办与民办是我国两种基本办学形式,其中民办院校的产学权归属董事会,企业个人及重要投资者投资者。由此看来承认和保证投资人或办学者在院校中的应有利益(包括股份),这将有利于吸引社会投资流向我国教育领域,从而促进我国教育的加速发展。从办学性质上看,我国大多民办院校已被纳入非营利组织范畴,民办院校也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政府应该像公立院校一样对待民办院校,但其实质上具有一定的营利目的。而公办院校的产学权归属国家和政府,也正因为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在产学形式上的差异,从而也决定了其管理模式的不同,从整体上看,我国民办院校的整体社会信任度较低,内外部管理体制尚未形式,生源困难等严重问题重重存在。(一)针对民办院校以办学属性进行研讨从外部治理角度看,应加强我国民办教育的规范性,增强其社会信任度。在与民办教育有关的诸多问题中,产权或所有权问题最突出且无法回避,具体而言,民办院校的举办者和投资者应不应该拥有产权和所有权问题?如何对待部分民办院校创建者的利益诉求?如何对待部分企业参与创办学校从中受利的动机?什么样制度设计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以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影响到民办院校发展的直接因素,因此只有做好产学者利益问题工作才能调动他们的办学积极性,激发才智与潜能,使其真正地做到服务社会。在此笔者以学生的高度,从价值观的取向来分析,给予办学者相应的经济利益,这是完全吻合人文伦理要求。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通过“合理回报”回避了《教育法》对于院校属性规定与现产的办学状况之间的矛盾。通过近几年的尝试,其效果依然不佳,社会对民办教育的信任度低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提高;其实,站在法律拟订者的角度上看,完善此相关规定是有些难度。具体原因是由于:一是由于办学成本高,使得合理回报难以执行;二是民办院校在办学属性(即产权所有者)上较为模糊,这样使得直接影响到社会捐赠以及公共经费的投入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各方面的行为预算,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也并不意味着所有民办教育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其产权及营利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还

得继续寻找、探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鉴于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加快科教兴国战略的步伐尤为重要,我们渴望快速实现教育给经济所带来的效益,从而加快教育向生产力上的转化,以笔者个人看法:在目前我国经济建设的非常时期,我们可以拓宽营利与非营利性教育的发展渠道。同时对营利性教育在符合法律框架内给予默许,并加强对其监督。并允许办学者(单位)获得与企业同样的待遇,这样既可以提高办学者的积极性,又可以提高地方财政的收入,政府对于其赢利程度可以不做任何限制,这样营利教育机构也要依法纳税,但如果营利教育机构也希望获得与普通院校同样的社会资助,这个需要接受政府或社会的认证和评估。政府给予相应激励,支助它参入教育改革与科研创新及探索教育新领域。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减少对其拘束,进一步健全《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外部治理方面还可以参照国际私立教育发展经验,做好民办院校的外部整治工作。

从内部治理角度来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社会托管机制:一是避免龚断权力对学校教育构成威胁;二是由于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使得不能把决策权完全交给学校内部人员掌握,从而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内部人员对组织的信任度。另外,我国民办学校中也存在着董事会代表特殊集团的利益,部分民办院校的董事会主要由各投资方组成,与企业董事会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还有另一些董事会只具有名义性,院校的真正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样普通教师与管理者的距离也就被拉大,从而教师参与院校决策和管理程降低,这也是影响院校内部管理机制的不利因素。(二)对公办院校办学属性进行研讨。公办院校的产学权管理权归属国家和政府,由国家和政府对其统一管理,便于改革政策贯彻和落实。我国公办院校多年来一直保持以下特点:(1)管理制度模式化;(2)师资力量雄厚;(3)校园建设完善,设备齐全;(4)发展潜力深等优势,为我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高深知识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不勋力的贡献,但由于公办院校体系庞大、管理模式僵化对国家和政府的严重依赖等一系列原因也导致了公办院校在教育改革方案进行缓慢,甚至难以执行,从而导致很多公办院校的教育水平低下,办学效益不高,院校管理者也缺乏自主创新改革的意识和动力,更有教师为了保护其自身的利益不愿参入教育改革。这也直接地影响到我国素质教育的推广,致使“应试教育”阴影难以祛除,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造成我国学生思维模式的定位,片面的追求升学率,严重地违背了教育发展的规律。随之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专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因而也直接造成公办院校大多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缺,就业相当困难。据有关资料统计,民办院校学生就业率是公办院校学生就业的几十倍。此现实证明了我国的公办教育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此问题的进一步演化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对此,国家争取的是培训上岗、再就业,这无疑是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是教育亏损的表象,若能将这份无用功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上,无疑这又是一份庞大的力量。为此,试想公办院校能否在反过来学习民办教育的管理模式与办学精神呢?其实,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在目的上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别,他们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培养一批能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为国家培养实用型人才,所以笔者认为若使能够让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间的相互竞争化为相互学习合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话,这对教育的发展无疑是一项巨大的动力,西安交通大学就是公办院校走在改革创新前列的一个典范。西安交大在“十五”建设中结合重点科学建设,引过民办院校的先进办学理念,以“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力重点,从政策、资金、措施等方面有力地保证了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激励人才的力度,使师资队伍建设走上良性发展轨道,通过实施以岗位目标为导向的全日聘任制改革和面向社会的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制度,吸引了近百名海内外优秀学者和管理人才来支持担任教师或管理岗位高级职任。二、对教师的管理进行的研讨教师作为推进教育发展的主体,无论是民办院校还是公办院校论师资是院校生存与发展的有力保障,作好对教师的管理工作,有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在民办院校出现以前或很少时,教师对职业热情还是很高涨的,随之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活压力的加大,部分教师的师德受到了损伤,教育奉献性的教书育人精神转化为“商业交易”,这无疑是对我国教育的发展传统上的一种创伤,因此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学校的成长和发展,应把教师视为教育发展的主体、交流者、研究者对待,既重视教师工作的改进,更重视教师专业成长,适时对教师进行培训学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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