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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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申请表

成都城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申请表
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申请表
房屋装修申请人:
(盖章)
时间:
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制
装修房屋地址
装修房屋用途
房屋装修面积(m2)
装修房屋结构类型
建造年代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使用人
联系人
电话
装修方案设计单位
装修施工单位
装修方案
(房屋装修申请人填写)
备注








1、书面申请
2、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3、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
4、房屋租凭证;
5、房屋所人权人意见:
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6、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
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7、其他:
房地产管理部门:
接件人:
年月日
出现场:
年月日
技术审查、鉴定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签发人:
年月日
审批机关:(盖章)
年月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批准书编号:()房装字()第号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21修正)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21修正)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21修正)【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30【实施日期】2021.07.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12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15年2月26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5月2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6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第三章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白蚁防治第三节装修、改造管理第四节安全鉴定第五节危险治理第四章自建房屋的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

法律、法规对军事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白蚁防治、安全鉴定、维修加固、危险治理以及装修、改造管理等安全管理活动。

房屋消防安全以及电梯、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节约资源的原则。

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建筑工程)(1)

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建筑工程)(1)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建筑工程)监督备案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备案日期年月日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填表须知1.下列表格所填内容应与《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及施工现场情况一致。

2.施工过程中,因故发生了单位及人员变更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变更资料至备案窗口办理更换手续。

3.建设单位对所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工程概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你单位报监的工程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监督备案号)。

我站即日起对该工程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并依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质量监督规定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督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业务专用章)年月日监督检查程序一、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一) 下列关键部位(工序)为工程质量重点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在其隐蔽或质量验收前2个工作日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到现场监督检查:1、地基基槽(坑)隐蔽、挖(钻)孔桩基底隐蔽;2、桩基础、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3、基础(地下室)结构工程隐蔽;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二) 下列重要部位(工序)为工程质量重点巡检抽查项目,施工单位在其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责任主体的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安排监督抽查:1、桩基础工程打试桩;2、桩基础桩身完整性检测、单桩承载力检测,地基处理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3、基础钢筋工程隐蔽;4、地下室防水工程隐蔽。

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

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

成都市双流区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
备案申请表
(项目编号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表说明
1 . 自2018年11月1日起,启用《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原《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申请表》和《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同时废止。

2 . 企业申报并联竣工验收事项,无需填报规划核实意见书。

3 . 项目编号和备案编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4 . 该表作为建设单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出具证明材料和表单。

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指南

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指南

关于印发《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创建日期:2007-1-30 文件号:成建委发[2006]306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将《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委。

附件:1、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暂行办法2、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申请表(可点击此处下载)3、创建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计划目标书(可点击此处下载)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六年六月十六日附件1: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试行办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是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部分施工质量的一项荣誉奖。

获得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是申请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的必备条件。

第五条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内坚外美,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六条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由工程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自愿申报,并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鼓励参评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工程质量。

第七条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审活动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立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认定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委员会质安处,负责组织、协调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工作。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的申请受理、日常核查和初评推荐工作。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05.27•【字号】•【施行日期】2011.10.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12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

法律、法规对军事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白蚁防治、安全鉴定、维修加固、危险治理以及装修、改造等安全管理活动。

房屋消防安全以及电梯、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和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五城区范围内其他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监、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3.24•【字号】成房发[2014]44号•【施行日期】201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房发[2014]44号)各区(市)县房管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国土房管局:《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3月10日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4年3月24日成都市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的监督管理部门。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五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非住宅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降低底层室内标高;(三)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四)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五)法律、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申请表

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申请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批准机关:(盖章)
年月日
批准书编号:()房安准字()第号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请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房屋
所有
权人
意见
注:申请人(实际使用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需经房屋所有权人签字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意见:
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接件人:接件日期:年月日




审查人:
年月日
批准人:
签发人:
附件1
编号:
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房屋所在地址
房屋用途
房屋面积
房屋结构类型
建造年代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使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房屋人填写)
备注




(-)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二)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初评打分表(房屋建筑)(2018版)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初评打分表(房屋建筑)(2018版)
7
对重大危险点源旁站监理
未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及审批的,扣4分;
4
未按规定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的,扣2分/处;
8
监理报告
未每月报告工地监理信息的,扣1分/次;
2
未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情况进行报告的,扣1分/次;
小计
30
施工 单 位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
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扣2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扣2分/处;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扣1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或安全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0.5分/处;
7
卸料平台未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的,扣1分;
1
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0.5分/处;
脚手架高度、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设置不规范要求的,扣0.5分/处;
附着配备及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处;
塔身连接及维护管理不到位,扣1分/处;
3
吊具、索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项;安全装置失效的,扣4分;
4
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分;指挥人员未在岗指挥的,扣1分;
1
上下塔机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扣1分;
1
避雷装置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1
小计
10
施工用电
9
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编制及演练
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且审批的,扣2分;
未按预案规定时限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扣1分;
2
10
专业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管理
未与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扣2分;

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登记类别:□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
(注:占有份额一栏仅供存在按份共有情形时填写。

如系共同共有,无需填写)
房屋登记信息询问笔录
一、被询问人(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通讯地址:
二、询问内容:
1、问:您所申请的登记事项是否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
(请回答“是”或“否”)
答:
2、问:您所申请登记的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注意:有共有人的,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请回答“是”或“否”)
答:
3、问:地震后,您对房屋的安全性有无异议?
(请回答“有异议”或“无异议”)
答:
4、问:地震后,您是否愿意继续办理您所申请的房屋登记?
(请回答“愿意”或“不愿意”)
答:
5、问:房屋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登记(仅适用于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情形)?
(请回答“同意”或“不同意”)
答:
其他事项:
被询问人(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备注:竣工验收备案在“5·12”地震之后的,上列第3、4项不在询问之列。

天府新区竣工验收应提交的监督档案资料-汇总表

天府新区竣工验收应提交的监督档案资料-汇总表

附件七成都天府新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的监督档案资料成都天府新区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的16附表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表2成都天府新区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申请表监督备案编号:附表3成都天府新区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申请表监督备案编号:附表4成都天府新区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表5成都天府新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6公共建筑(办公楼、商业)初装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公司承建的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内容,现申请初装饰竣工验收。

一、工程概况:二、工程现状:三、初装饰验收范围、内容、申请初装饰竣工验收原因: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附表7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施工单位):由你公司承建的工程,以下内容列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计划,具体项目如下:一、地下室混凝土开裂二、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开裂三、填充墙裂缝四、墙面抹灰裂缝五、外墙开裂、渗漏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七、屋面渗漏八、排水管道水封设置不合理,地漏水封深度不够九、开关、插座位置不满足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十、供配电系统配线不规范十一、户内配电箱电气元件设置不规范十二、户内给水管道楼板上暗埋方式设计不合理请参照《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年月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附表8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自评报告附表9附表10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汇总表工程名称:监督备案编号:附表11成都天府新区市政工程(部位名称)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申请表监督备案编号:附表12成都天府新区市政工程(部位名称)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申请表监督备案编号:注:本表适用于市政桥梁、隧道等可以明确区分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的工程。

附表13成都天府新区市政工程(分部名称)分部验收申请表监督备案编号:注:本表适用于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外的其他市政分部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及填写范本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及填写范本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填写说明1、建设单位作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由工程概况、分户验收组的人员组成、验收依据、验收时间、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方式、住宅套内实体状况7个部分组成;3、“工程概况”栏,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的验收是分户验收的基础,应在表中填写这2个分部的验收结论和验收时间;4、“分户验收组人员组成”栏,验收组的组成人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列席参与分户验收工作;5、“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栏,应填写准备验收的靠尺板、水平仪、测距仪、卷尺、万用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业检查仪器和工具;对有防水要求的屋面、阳台、厕浴间、厨房等部位应分别按要求提前做好淋水、蓄水试验,以便分户验收时检查有无渗漏情况;为进行套内水电使用运行情况的检查,必须开通户内的上下水、电以及通讯、门禁等系统;6、“验收方式”栏,一是通过专用检测仪器和工具进行实地检测、测量,获取相关的检测数据,二是通过目测检查外观质量,对其做出观感质量的判定;7、“套内实体状况”栏,应按照套内实体的实际施工状况和设备配置进行真实填写,并据此采用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套内验收;8、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分户验收涉及的内容,在表中方框内填“√”,否则留空。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工程名称:房号楼单元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论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2 门窗安装质量3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4 防水工程质量5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6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 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综合验收结论验收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专用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验收专用章)单位负责人年月日(验收专用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质〔2005〕999号2005年11月14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市建委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成都市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成都市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备案资料目录: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2、《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二份;3、《物业化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4、《安监备案工程信息表》;5、中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6、《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一览表》;7、《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8、施工准备阶段《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10、项目安全工程师任命文件;项目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验原件;免冠照1寸证件照两张;11、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复印件一份).备注:以上所有收取复印件的资料,都要查验原件。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文明施工责任书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检查监督单位: (盖章)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为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和有关要求,将我市初步建设成为中国西部第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范我市建设工地环境保护,提高建设工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的要求,在蓉施工的各建筑业企业在开工前均应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做到:一、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必须实行打围作业、封闭施工做到规范化管理。

二、建筑工地出入口地坪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进入口应设置密目网钢笆或钢筋蓖子,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三、建筑工地主要通道必须硬化,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其余裸露泥土要进行绿化,现场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各类建筑材料应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

四、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消除建筑物垃圾必须采取集装密封方式进行,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工地应设置临时密闭式垃圾堆放场或垃圾箱进行存放.五、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轮胎,作除泥处理,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封闭.六、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放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期存放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办法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办法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发文字号】成房发[2014]45号【发布部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发布日期】2014.03.24【实施日期】2014.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办法》的通知(成房发[2014]45号)各区(市)县房管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国土房管局:《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办法》已于2014年3月10日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4年3月24日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预防和减少本市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活动,保障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房屋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及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房屋使用安全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突发紧急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房屋应急检查及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

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房屋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响应突发紧急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房屋应急检查及评估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做好自建房屋的日常检查,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紧急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房屋应急检查工作。

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工作。

第五条建筑区划实行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共有部分进行日常检查;实行自行管理的,共有部分的日常检查责任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成建委发[2011]170号•【施行日期】2011.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建委发[2011]170号)各区(市)县建设局、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现将《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

第三条(术语解释)本办法中所称施工质量问题(以下简称质量问题),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应适用的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工程施工质量投诉(以下简称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诉处理是指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法规和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按投诉处理监督程序调查核实,责成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行为。

第二章质量投诉受理第六条(政府职责)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质量投诉处理监督机构),负责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的监督管理工作。

成都市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建)20090623【范本模板】

成都市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建)20090623【范本模板】

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
备案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
备案须知
(一)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原件提交备案机关查验。

(三)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备案文件齐全的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费结清手续后,在8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意见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本表一式2份,1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1份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年限保存.
(五)本表内容须用钢笔或毛笔手填。

(六)本表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七)根据《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必备文件。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0年12月22日由XX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7日XX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11年5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第三章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白蚁防治第三节装修、改造管理第四节安全鉴定第五节危险治理第四章自建房屋的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XX国物权法》、《中华人民XX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

法律、法规对军事保护区、XX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X围内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白蚁防治、安全鉴定、维修加固、危险治理以及装修、改造管理等安全管理活动。

房屋消防安全以及电梯、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和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五城区X围内其他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及人员名册管理办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及人员名册管理办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附件1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及人员名册登记表登记单位(盖章):登记日期:年月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制—1—基本情况表名称:办公地址:邮编成立时间企业性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职工总数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人数一级二级高级工程师人数工程师人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基本情况简介:—2—登记单位提供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附表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办公场所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4.从业人员的职称证明、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业绩证明等材料;5.仪器设备清单及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意见:(不同意纳入名录的说明理由)(盖章)年月日— 3 —主要设备、设施名单单位(盖章):设备、设施名称设备、设施品牌型号数量出厂编号— 4 —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务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居民身份证号码职称名称任职时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10人以上)序姓名性年学历情况专业技术职称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及编号职务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居民身份证号码号别龄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职称名称任职时间— 5 —附件2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及其从业人员名册变更登记表鉴定机构名称:备案编号:蓉房鉴字第号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机构名称□机构地址□业务范围□机构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资质证书或认定书□从业人员申请人:机构盖章:年月日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审受理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 - 7 - —查意见分管领导:年月日主要负责人:年月日备注:1.请在需要变更的项目栏打“√”,并填写相应内容;2.办理变更手续,提交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变更备案登记办理完毕后,变更前领取的《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登记证书》必须交回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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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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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批准书编号:( )房安 准 字( )第 号
编号:
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时 间: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制
房屋所 在地址 房屋用

房屋结 构类型
房屋所 有权人
联系电 话
设计单 位
房屋面积 建造年代 房屋使用人
联系人
施工单 位
房屋装 修、改 造、维 修加固 方案
(申请人 填写)
备注
(一)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二)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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