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评价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评价报告
————————————————————————————————作者:————————————————————————————————日期:
ﻩ
煤矿安全评价报告二0一二年七月七日
煤矿安全评价报告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由公司副总工程师于2012年7月9日组织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区域公司煤矿矿井地测防治水、供电、提升、排水、“一通三防”及“六大系统”建设等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价,内容如下:
一、矿井概况
煤矿(以下简称煤矿)是由原煤矿有限公司在2010年6月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与公司共同组建的股份制企业,隶属集团公司的区域公司—公司,经济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资产评估价为1900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公司货币出资510万元,占股份51%;原煤矿有限公司实物出资490万元,占股份49%。
煤矿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西柴厂村北,地理位置为东经113°59′45″,北纬35°26′53″。距矿区东部1.3公里有大白线公路,贯穿南北,通往鹤壁市老区及新区,连接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和京深铁路,煤炭外运条件十分便利。
煤矿井田边界为:北部以F53断层与八矿为界,南部以F49断层与十矿为界,西起二1煤层露头,东以二1煤层底板-
340m水平为深部井田边界,开采深度:由-20米至-340米标高。
煤矿开采二1煤层,井田走向长度720m,倾斜长度920m,井田面积0.5911km2;煤层厚度为4.4m—6.4m,平均5.5m;煤层倾角为15°-27°,平均17°,浅部较大,深部变小;现保有地质储量421.2万吨,可采储量240.9万吨,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6.2年,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单水平下山开拓,三个立井井筒,主井、副井和风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即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全矿井布置一个采区下山开采,共布置三条下山,即一条运输下山、一条回风下山和一条轨道下山,采用走向长壁倾斜分层巷道布置,放炮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煤矿于2002年10月建井,由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矿井初步设计,设计能力15万吨。在2005年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该矿为单独保留矿井,但要求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年,为此该矿于2007年4月在原有建井基础上开始进行技术改造,2010年3月8日通过河南煤矿监察局豫北分局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并以豫北煤安监〔2010〕10号文件进行了批复。2010年3月16煤炭管理局对煤矿技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以鹤地煤〔2010〕7号文件进行了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
二、地测防治水情况
2010年8月进行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其结果为中等,并通过了鹤煤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以鹤煤办〔2010〕560号文件进行了批复,矿井正常涌水量为63m3/h,最大涌水量132m3/h。
(一)查明了井田范围内承压水、老空水及地表水情况。
矿井主要承压水为奥灰水,目前只要对F49和F53两条断层留足防水煤柱对矿井开采二1煤层就构不成威胁;老空水情况:目前柴厂煤矿井下只有11021工作面采空区和11031顶分层工作面采空区。根据这两个工作面的开采资料表明:采空区内没有积水,对以后的开采没有影响;地表无有任何水体,井下排到地面的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对井下安全无影响;地面降雨可以顺排水沟自流排出矿区,井田范围内地表无有积水坑。
(二)查明了井田内和相邻矿井的老空、废弃井巷积水情况,完善了各项防治水措施。
1.十矿位于煤矿井田南部,以F49断层为界,正常涌水量为403.2m3/h,该矿北翼1202工作面采空区积水2263m3,位于煤矿边界外200m处,对煤矿安全构不成威胁。
2.八矿位于煤矿井田北部,以F53断层为界,正常涌水量为383m3/h。2007年2月该矿南翼1303工作面O2突
水,积水量2437m3,至今未恢复生产。因煤矿位于F531断层下盘(上升盘),且该积水区位于煤矿井田边界外100m 处,所以对煤矿构不成威胁。
3.煤矿周边存在有1988年建设的两个废弃井筒(其中主井作为村民和煤矿的饮用水井,副井已用预制板覆盖)主井井深95m,积水深度10.35m,积水量约130m3;副井井深92m,积水深度11.52m,积水量约120m3。因这两个井筒较浅,没有进入基岩层,且又位于工业广场保护煤柱及煤层露头防水煤柱之内,因此对煤矿安全构不成威胁。经查看矿井地表无裂缝及塌陷坑。
4.煤矿按规定成立了防治水机构,配置了满足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了专用探放水设备,成立了专业的探放水队伍。
5.按规定建立健全了防治水各项制度,制定了各级管理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二、矿井供电、提升、排水情况:
(一)供电系统
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分别来自10KV冷泉变电站冷30#线(10KV专用)、冷11#线(10KV与发电站一趟电),经两台S11-MR-630/10型变压器供地面车间和办公、外转使用。
井下中央变电所采用MYJV42-3×75mm2型电缆双回路供电,经两台干式变压器分别供井下使用。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均符合要求,井下机电设备无失爆现象,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
井下采区变电所采用MYJV42-3×35mm2型电缆双回路供电,经四台干式变压器分别供工作面和风机专用线使用。
另外,矿井新建冷30#专用供电线路已投入运行,柴10#专用线路已架好,由于各种原因暂未送电。原冷618#、11#线路正在使用,只是此两趟线路不为专用线路。
矿井双回路供电能满足副井提升、主通风机保安负荷需要。
(二)提升系统
副井提升系统采用2JK-2.0×1.5型缠绕式提升机,配套电机155KW(380V), 钢丝绳罐道,提升高度237m,双码0.75t非标罐笼提升,兼做进风井。主井提升系统采用2JK-2.5X2.0型缠绕式提升机,配套电机240KW(6KV), 钢丝绳罐道,提升高度270m,双码3T非标箕斗提升,兼做进风井。
主、副井绞车房建立有各种管理制度及各种提升装置、保护装置检查试验记录等,能够按要求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