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预售合同与出售合同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由于社会的发展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成为人们关心和了解的对象,那么通过以下这篇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问题的重要性,加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
接下来就是由我带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4、在程序上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公证。
二、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并且由法人代表签名。
2、商品房名称。
即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
应明确是住宅用房、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
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
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
包括预售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装修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销售合同和预售合同一样吗
一、性质不同
销售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就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销售合同适用于已完成的商品交易,合同标的物已存在。
预售合同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尚未竣工前,与购房者就购房事宜达成的协议。
预售合同适用于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合同标的物为尚未完成的工程项目。
二、适用范围不同
销售合同适用于各类商品交易,如日用品、电子产品、汽车等。
预售合同则仅适用于商品房销售,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签订条件不同
销售合同签订条件相对简单,买卖双方只需就商品的基本信息达成一致即可。
预售合同签订条件较为复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开发商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和土地使用权证。
2. 商品房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3. 购房者具备购房资格。
4. 双方就购房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事项达成一致。
四、风险承担不同
销售合同中,一旦合同签订,风险主要由卖方承担,如商品质量问题、交付延迟等。
预售合同中,由于商品房尚未竣工,购房者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项目延期、房屋质量问题等。
五、合同履行不同
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商品交付、付款等行为。
预售合同履行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支付购房款,开发商负责按期交付房屋。
在交付房屋前,购房者需承担房屋质量、使用等方面的风险。
总结:
销售合同和预售合同虽然都属于合同范畴,但它们在性质、适用范围、签订条件、风险承担和合同履行等方面存在差异。
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降低交易风险。
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协议撰写专家回复: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是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但在具体内容和执行阶段上存在一些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和目的1.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在房屋项目尚未建成或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之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
它主要用于约定双方在未来购房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购房者在项目竣工后能够按照约定取得房屋产权。
2.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是指在房屋项目建成并办理产权证书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
它是最终确认买卖双方权益和义务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签署时间和条件1.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通常在房屋项目尚未建成或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签署。
购房者在签署预售合同时,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预售款项或定金,作为购房的意向金。
2.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通常在房屋项目建成并办理产权证书后签署。
购房者在签署正式合同时,需要支付剩余的房款和相关费用,以完成购房交易。
三、合同内容1.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 价格和付款方式:约定房屋的总价、首付款金额、分期付款方式等。
- 工期和交付条件: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等。
- 买卖双方权益和义务:规定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如购房者的保证金退还条件、开发商的售后服务等。
- 解决争议的方式: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法院诉讼等。
2.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产权证书等。
- 价格和付款方式:确认房屋的总价、首付款金额、尾款支付方式等。
- 交付标准和验收条件:约定房屋的交付标准和验收条件,确保房屋质量符合约定。
- 买卖双方权益和义务:明确双方在正式交易中的权益和义务,如买方的贷款申请、卖方的产权转移等。
- 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规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确保合同的履行。
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有什么区别
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有什么区别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预售合同。
预售合同通常出现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或建设完成前,与购房者签订的一种合同。
它允许买家在物业完工之前购买房产,并常常伴有分期付款等条款。
预售合同的特点在于其涉及的是尚未存在的商品,因此风险相对较高,合同中会包含对开发商履行义务的严格规定。
相较之下,销售合同则多用于已建成或现成商品的交易。
它是一种即时性的买卖行为,通常要求卖方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或在短期内交付商品,买方则一次性或依照约定支付全部货款。
销售合同强调的是现货交易,对于商品的描述、质量、交付等方面会有详尽的规定。
在内容上,预售合同往往需要包括项目进度的说明、预期交付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这是因为预售的商品尚不存在,买家无法实地考察,所以这些条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买家的利益。
例如,如果工程延期,买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而销售合同则更侧重于商品的具体情况和交付流程。
它会详细描述商品的性能指标、数量、价格以及验收标准等,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由于交易的是现有商品,销售合同还会涉及到商品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等问题。
从法律效力上看,无论是预售合同还是销售合同,一旦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约束力。
不过由于预售合同涉及的是未来可能的情况,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更多不确定性因素,这就需要合同中设置更为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实际运用中,选择哪种合同取决于交易的性质和双方的需求。
如果是购买尚未完工的房产或定制产品,通常使用预售合同;如果是购买现成的商品,那么销售合同将是更合适的选择。
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在法律上各有千秋,关键在于如何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了解两者的差异,有助于商家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做出明智的决策,确保各自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商品房销售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性质1. 商品房销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属于现房销售合同,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
2.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与一般买卖合同有所不同。
二、签订条件1. 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书,证明房屋已经竣工。
2. 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符合法律要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权利义务1. 商品房销售合同:买受人享有房屋所有权,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负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2. 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受人享有房屋所有权,但需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出卖人负责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建设,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
四、风险承担1. 商品房销售合同:买受人承担房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如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
2. 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受人承担房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但预售合同中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预售合同是在房屋建设过程中签订的,买受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房屋建设情况。
五、合同期限1. 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期限较短,一般为房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
2. 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期限较长,一般为房屋建设周期。
综上所述,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预售合同在合同性质、签订条件、权利义务、风险承担、合同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自身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的区别
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是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常见的两种合同类型。
尽管它们都涉及到房地产买卖,但在具体的法律效力、签署时间以及内容上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的不同之处。
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买方与卖方达成的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该合同一般是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买方付款并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之后签署。
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一些特点:1. 签署时间: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房屋交易完成后签署的,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方后,买卖双方依法签署该合同。
2. 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明确且强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
3. 内容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包括房屋的详细信息、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交易的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手续等具体内容。
4. 附加条款: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加入一些附加条款,如违约责任、房屋状况保证、过户手续办理等。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在开发商向购房者预售房屋时签署的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在房屋建设未完成之前签署。
以下是房屋预售合同的一些特点:1. 签署时间:房屋预售合同是在购房者缴纳定金或签署认购书后,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合同签署的当天签署的。
2. 法律效力:房屋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规定执行,但在房屋建成交付前,因为房屋尚未过户,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相对较为灵活。
3. 内容要求:房屋预售合同包括预售房屋的详细信息、面积、价格、装修标准、工期、质量保证、交付时间等内容。
4. 附加条款:由于房屋尚未建成,开发商通常会在合同中附加一些条款,如退房规定、建设进度保证、交付标准等。
区别与应用场景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签署时间和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房屋交易完成后签署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而房屋预售合同则是在房屋建设未完成之前签署的,买卖双方在房屋建成交付前的权益和义务相对更为灵活。
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
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很多⼈会购买期房,因此多数时候购买的商品房都是预售的。
这时候就会在在买卖双⽅之间签订⼀份商品房预售合同。
很多⼈以为预售合同就是购房合同,其实不是,那么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房屋竣⼯交付使⽤,买受⽅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于商品房现居(竣⼯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续。
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31⽇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约定,在房屋交付使⽤时签订出售合同,⽅能办理证户⼿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如何认定:1.出卖⼈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条规定:“出卖⼈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该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
如前所述,对预售商品房进⾏规制是⼗分必要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四条,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进⾏了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商品房预售实⾏预售许可证制度。
该制度要求开发商进⾏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申请颁发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管理部门针对预售⼈的申请,对其是否具备包括《国有⼟地使⽤权证》、《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程施⼯许可证》在内的所有的预售条件进⾏审核,并到现场进⾏查勘。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售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售合同的区别1、合同签订的阶段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预售人与买受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为了对交易房屋的有关事宜进行确认而签订的,它先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成立。
这之后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即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售合同。
2、出卖方所具有的条件不同商品房出售方在买受方签定认购书必须具备时前面所提及的各种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方还必须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和确定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说明;而商品房现售合同出卖方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证”、“二书”、“一表”。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所有权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3、合同的内容不同商品房认购书不同于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其本身没有详尽的条款,仅仅是确定买卖双方的意向。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认购物业的名称;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分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现售合同。
而房屋预售和现售买卖合同则必须要具备详尽的条款,国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时不需要到国家有关机关登记,双方只要签字就可生效;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可以进行预售登记,以保护买受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现房销售合同,买卖双方必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不行。
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协议撰写专家回复: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是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它们在内容、签署时间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和概述1.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房屋项目尚未建成或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签订的合同。
该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房屋交付、交付时间、价格、质量等相关事项。
2.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房屋项目已建成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的合同。
该合同是在房屋交付前或交付时签署的最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签署时间1.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通常在房屋项目尚未建成或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签署。
这是为了方便开发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筹集资金,并提前与购房者达成交易意向。
2.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一般在房屋项目已建成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署。
这是为了确保购房者购买的房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合法的产权。
三、法律效力1.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其效力受到一定限制。
在预售合同生效前,开发商有权取消合同,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预售款项。
预售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
2.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正式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合同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内容差异1. 房屋预售合同:房屋预售合同主要约定了房屋的基本信息、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
由于房屋项目尚未建成,一些具体的交付细节可能会在后续的正式合同中进行补充和明确。
2.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在房屋预售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装修要求、付款方式、过户手续、违约责任等。
正式合同通常更加详细和具体,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五、补充协议1. 房屋预售合同:在房屋预售合同生效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区别
一、合同性质1. 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出卖人”)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并签订的合同。
2. 商品房销售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标的物1. 商品房预售合同:标的物为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即房屋尚未竣工。
2. 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为已竣工的房屋,即房屋已具备入住条件。
三、权利义务1. 商品房预售合同:(1)出卖人权利: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进行房屋建设。
(2)出卖人义务: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确保房屋质量。
(3)买受人权利:按约定时间入住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
(4)买受人义务:按约定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协助出卖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 商品房销售合同:(1)出卖人权利:收取房价款,转移房屋所有权。
(2)出卖人义务: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确保房屋质量。
(3)买受人权利:按约定时间入住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
(4)买受人义务:按约定支付房价款,协助出卖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合同签订程序1. 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以公证。
2. 商品房销售合同: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予以公证。
五、预售与销售条件的区别1. 商品房预售合同:(1)房屋建筑面积为暂测面积,可能与建成后的实际建筑面积存在误差。
(2)购房者支付的房款解入预售监管账户,专款用于房屋建设。
(3)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约定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不得改变房屋的建筑设计和社区平面布局。
2. 商品房销售合同:(1)房屋已具备入住条件,房屋建筑面积为实际面积。
(2)购房者支付的房款不进行监管。
(3)房屋建筑设计和社区平面布局已确定,购房者无需面临改变风险。
综上所述,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销售合同在合同性质、标的物、权利义务、合同签订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购房者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进行交易。
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的区别
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的区别1. 引言房屋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是两种常见的契约形式。
尽管它们都涉及到房屋买卖,但在合同性质、签订时间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之间的主要差异。
2. 合同性质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实际交易中达成的一种买卖合意。
它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预售合同(也称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施工前或施工期间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
它规定了开发商在未来完成项目建设后,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义务和购房者支付购房款的义务。
3. 交易时间点房屋买卖合同是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实际交付房屋的同时签订的合同。
通常情况下,双方会共同核对房屋的权益状况、交付时间和价格等细节,并在签订合同后进行过户手续。
预售合同的签订时间在房屋建设或施工前。
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在房屋项目建设之前推出预售,并与购房者签署合同。
预售合同规定了将来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房屋项目的交付时间。
4. 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后,必须遵守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略有不同。
它通常是在开发商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签订的,因此具有预售的性质。
预售合同在签署后对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商品房尚未建设完工,因此买卖双方之间的实际交易需要等到项目竣工后才能实现。
5. 权益保障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确保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对房屋进行面谈和实地考察,确保其权益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此外,房屋买卖合同还规定了房屋的权属转移和交付时间,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预售合同在房屋项目未竣工之前,存在一定的风险。
由于项目尚未完成,购房者只能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规划、合同约定和预售证明等信息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商品房预售合同号跟买卖合同号一样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号跟买卖合同号一样吗商品房的买卖是有着好几种的合同类型的,其中就是有买卖合同以及预售合同的,这两种合同就是对于这不同的商品房买卖情况的。
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商品房预售合同号跟买卖合同号一样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号跟买卖合同号一样吗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具体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建成的商品房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购房者,购房者支付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房产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开发商和购房者)一方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就会引发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例如:购房者不按时支付房产费用;开发商不按时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等。
二、预售合同备案有什么用(一)只有当所售房屋符合一定的条件,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材料进行查阅,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同一套房屋已出售并且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如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则合同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此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就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保证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
如果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的,即购房者要取得产证才可以,预售合同必须登记备案。
购房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前,可延期支付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购房合同吗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是购房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项目还未完工之前,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
预售合同中包含了商品房的预售价格、面积、户型、房屋质量、交付时间等具体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在商品房项目完工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包含了商品房的具体交付时间、价格、面积、产权登记等相关内容。
两者的区别在于:
1. 签订时间:预售合同是在商品房项目尚未完工之前签订的,而买卖合同是在商品房项目完工后签订的。
2. 内容差异:预售合同中的内容多为开发商对将来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承诺和相关约定,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而买卖合同则是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包含商品房的具体交付时间、价格等。
3. 法律地位不同:预售合同在法律上比买卖合同的效力更强,因为预售合同是商品房售卖的凭证,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房屋交付;而买卖合同则是在商品房项目完工后的具体商品房交易,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进行交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仅是一般性的解释,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什么区别目前市面上商品房买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预售一种是现售。
预售主要是在房屋还没有建好前就开始进行交易,而现售则是现房出售。
两者是有很多区别的。
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什么区别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
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区别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
二、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
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
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另外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合同不一致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合同的不一致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给开发商带来了法律风险。
本文将围绕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合同不一致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的表现形式1. 预售合同与正式销售合同内容不一致。
在预售阶段,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与正式销售合同在房屋面积、价格、配套设施等方面存在差异。
2. 预售合同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
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实际交付的房屋与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存在较大差异,如房屋结构、质量、配套设施等。
3. 预售合同与政府审批文件不一致。
开发商在预售阶段承诺的房屋信息与政府审批文件中的信息存在不一致,如容积率、绿化率等。
二、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的法律问题1.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损害赔偿。
因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导致购房者遭受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合同无效。
若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的原因是开发商欺诈、胁迫等,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三、对策与建议1. 严格审查合同内容。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与实际需求相符。
2. 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开发商提供政府审批文件、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以证实预售合同的真实性。
3. 注意合同变更。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变更内容。
4. 借助法律途径维权。
当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时,购房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5. 加强行业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购房者等违法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房屋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房屋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房屋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在房地产交易中,房屋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涉及到房屋买卖,但在合同条款和法律效力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房屋预售合同定义房屋预售合同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或完工前与购房者签订的一种合同。
该合同规定了房屋的预售价格、附加条件以及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
特点1. 在房屋尚未竣工前签订,购房者只能依靠房屋的效果图、宣传资料等信息来决定购买。
2. 预售合同的签订通常是在房屋项目处于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的阶段。
3. 预售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完工时间和交房日期,一般会提前支付一定的定金或者首付款作为认购。
4. 在履行期限内,开发商需要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条件交付房屋,购房者需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
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开发商的履行责任和责任限制等内容。
2. 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证件和资质,确保开发商的合法经营和资金充足。
3. 购房者应了解国家关于房屋预售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指在房屋已经建成并符合交房条件后,购房者与卖方签订的用于房屋买卖的合同。
该合同约定了房屋的买卖价格、交付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点1. 买卖合同的签订在房屋已经建成并符合交房条件时进行,购房者有机会实地看房、验收房屋质量。
2. 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买卖价格、交房时间、交付方式等具体细则。
3.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购房者需要支付全款或按揭贷款,卖方交付房屋所有权。
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仔细核对房屋的产权证书、验收报告等相关证件,确保房屋不存在纠纷。
2.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特别注意合同中的交房时间和退房约定。
房屋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时间点房屋预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完成建设前签订,而买卖合同是在房屋建成并符合交房条件后签订。
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有何区别
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有何区别在买卖房屋的时候签订合同⾮常的重要,有些⼈发现在房屋还没有建造好的时候,开发商提供的都是预售合同。
预售合同在本质上跟⼆⼿房交易时的买卖合同不⼀样,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有何区别?店铺⼩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看。
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有何区别简单地说,政府按不同的房屋状况出台了三种合同⽰范模板——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前两个对应的是购房⼈从开发商⼿⾥买⼀⼿房所需签订的合同。
第三种是购房⼈从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个⼈(这⼈的房屋取得也是从开发商⼿⾥买的⼀⼿房)买⼆⼿房签署的合同。
在房屋建设⼯程还未竣⼯、但已经达到了政府允许的预售条件时,开发商与购房⼈签署的就是预售合同。
购房⼈买的是“期房”——远期交付的房屋。
在这阶段,因为房屋的平⾯建筑设计、室内设施配备、交付⽇期、房屋实际⾯积、⼩区平⾯规划都是预计的,是不确定。
所以针对这些(例如⾯积误差的处理规则),必须在合同⾥双⽅“约定”下来。
交房时,按约定逐⼀核对,若没做到按违约条款处置。
后两种合同因为签署时没上述这些问题,但有新的问题要约定——例如若银⾏贷款迟于购房⼈预计的时间下来怎样算违约责任。
所以,在后两种合同⾥,合同条款会⽐对预售合同相应地做调整。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不等于。
两者是有区别的。
两者的区别如下:(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当事⼈,⽽居间合同是买卖双⽅以及居间⼈三⽅当事⼈。
(2)买卖合同是买⽅与买⽅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致协议,⽆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付均在双⽅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按照委托⼈的意思表⽰代替委托⼈完成合同的履⾏,⽆需当事⼈⾃⼰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区别的,前者仅表⽰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然就解除了。
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有何区别?不管是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在买房签订合同之前你必须要对整份合同都能够细看,发现有影响⾃⼰权益时要拒绝签订。
房子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区别在哪
一、签订条件不同1. 预售合同:预售合同适用于期房交易,即开发商在房屋尚未竣工前,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
签订预售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1)开发商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购房者具有购房资格;(3)购房者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2.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适用于现房交易,即房屋已竣工并取得房产证,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
签订销售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1)开发商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购房者具有购房资格;(3)购房者支付定金或全款。
二、合同内容不同1. 预售合同:预售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情况,如房屋地址、面积、户型等;(2)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3)房屋交付条件及时间;(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2.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情况,如房屋地址、面积、户型等;(2)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3)房屋交付条件及时间;(4)房屋质量保证及维修责任;(5)产权转移手续及税费承担。
三、权利义务不同1. 预售合同:购房者享有以下权利:(1)在房屋竣工后,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2)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3)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内,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购房者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2)遵守房屋使用规定。
2. 销售合同:购房者享有以下权利:(1)在房屋交付后,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在房屋使用过程中,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3)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内,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购房者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2)遵守房屋使用规定。
总结:房子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在签订条件、合同内容、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购房者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购房合同形式。
详解2024年房屋预售和买卖协议区别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详解2024年房屋预售和买卖协议区别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位置1.2 房屋面积1.3 房屋类型1.4 房屋产权第二条预售合同内容2.1 预售合同定义2.2 预售合同签订主体2.3 预售合同的标的2.4 预售合同的履行第三条买卖合同内容3.1 买卖合同定义3.2 买卖合同签订主体3.3 买卖合同的标的3.4 买卖合同的履行第四条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4.1 合同性质的区别4.2 合同标的的区别4.3 合同签订主体的区别4.4 合同履行的区别第五条预售合同的解除5.1 解除条件5.2 解除程序5.3 解除后的责任处理第六条买卖合同的解除6.1 解除条件6.2 解除程序6.3 解除后的责任处理第七条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7.3 违约金计算第八条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8.3 违约金计算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变更10.3 合同的终止第十一条合同的附则11.1 合同的解释11.2 合同的补充11.3 合同的修改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12.1 签订主体12.2 签订时间12.3 签订地点第十三条合同的保管13.1 合同原件的保管13.2 合同副本的分发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监督14.1 履行监督的主体14.2 履行监督的方式14.3 履行监督的结果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位置本合同所涉及的房屋位于市区街道号,具体位置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1.2 房屋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产测绘报告为准。
1.3 房屋类型本合同所涉及的房屋类型为,具体类型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预售合同需要转销售合同吗
预售合同需要转销售合同吗我们来了解一下预售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区别。
预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完工时,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就未来房产的购买达成的一种协议。
这种合同通常会包含房屋的预期交付时间、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
而销售合同则是在房屋建成并取得相关产权证明后,双方就实际房产的买卖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书。
销售合同会更加详细地规定房屋的具体状况、交付标准、产权转移等事宜。
为什么需要将预售合同转为销售合同呢?这主要是因为预售合同中的房屋尚处于建设阶段,许多具体的信息如房屋的实际面积、装修标准等都无法最终确定。
而当房屋建成并取得产权后,这些信息都将变得明确,因此需要通过销售合同来确认最终的交易内容。
销售合同的签订也是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必要条件之一。
我们来看一份简单的预售合同转销售合同的范本:预售合同转销售合同范本甲方(卖方):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曾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现因该房屋已竣工并取得相关产权证明,双方同意将原预售合同转为销售合同,并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一、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坐落: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________房屋结构:________二、交易价格房屋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三、交付标准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交付给乙方使用。
四、产权转移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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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预售合同与出售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签订购房预售合同与出售合同区别是什么
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二、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什么情况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什么情况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