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单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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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4148-21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单位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

(单位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来源有哪些?

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并在近期集中建设和筹集一批合适的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目前主要渠道有:

(1)结合旧城区改造,大型市政建设,大型居住社区等建设,单独选址,集中新建;

(2)在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目前正在研究,今后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均应当按照不低于建设项目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移交给政府用于住房保障,其中合适的房源将用于公共租赁

住房;

(3)利用单位(各类经济和产业园区)自用土地建造;

(4)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当集中新建;

(5)对于因产业结构和城市结构调整而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6)收购或代理经租社会上闲置的存量住房;(7)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社会机构定向投资建设和提供房源等。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共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以下简称“居住使用人”):

序号姓名公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公共租赁住房(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

月租金为(币,下同)元(大写:)。

3-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4双方选择按以下第项方式支付租金:

(一)现金支付;

(二)委托银行代扣款(扣款户名:;扣款账号:);

银行支行,帐号:银行支行,帐号:);

(四)。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中应由【】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担。

4-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的实际使用量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计价。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进行维修的,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租赁期间,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合理使用并

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检查养护时,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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