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更改报送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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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历学位更改报送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书写要求更改学历、学位的申请报告1份;
2、《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4份;
3、《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申报表》3份;
4、完整的学籍档案材料及组织部门摘录的前置学历、学位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报考表、学籍登记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录取通知或加盖录取院校公章的录取花名册);
5、毕业证书原件(包括前置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单位党组(党委)干部人事部门的审理意见(1份)和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的研究意见(党组申请报告2份);
7、参加国民教育取得在职学历、学位的还要有市教育局的审核意见;
8、前置学历、学位如果是在职教育的,应附干部主管部门对该学历、学位的审批确认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单位应验印);
9、免试入学的人员要提供批准机关(干部主管部门)的审批依据;
10、当年入学的《招生简章》;
11、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学位电子认证页面打印件(须经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盖章认可),网上查询地址:;
12、通过网络教育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同时提供经教育部门盖章认可的招生备案表(或新生录取审批表);
13、复印件都需单位盖章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