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教育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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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画教育协会(CHINA PAINTING CALLIGRAPHY EDUCATION ASSOCIATION)是经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协会简介

中国书画教育协会是国内外书画家和书画教育人事自愿结合的非营利性书画组织。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与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书画艺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文艺路线和方针。它是中国书画家及书画艺术学者一个展示的平台,为促进中国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作出应有的贡献。协会英文缩写“CPCEA”。

协会宗旨

以弘扬祖国书画艺术文化教育为目的,团结书画艺术工作者、爱好者和学者,联合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举办书画艺术展、海内外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出版书画艺术专刊、学术研究、咨询等一系列工作;并竭诚服务于书画艺术教育事业,培养和挖掘书画艺术人才等事业。

申请入会

一、申请个人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凡申请入会者,赞成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1、从事美术教育培训工作两年以上者;

2、作品显示其创作具有较高水平;

3、本人的书法美术作品参加过本会系统主办的大赛获奖者;

4、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理论研究有区级以上获奖者;

5、其它申请条件请联系本会秘书

二、申请单位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凡申请入会者,赞成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1、从事美术教育培训两年以上单位;

2、单位整体作品显示其创作具有较高水平;

3、单位的书法美术作品参加过本会系统主办的大赛获奖者;

4、单位教师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理论研究有区级以上获奖者;

5、其它事宜联系本会秘书;

三、申请本会理事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凡申请入会理事者,赞成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1、从事美术教育培训工作四年以上者;

2、作品显示其创作具有较高水平,并在区级以上获奖者;

3、本人的书法美术作品参加过本会系统主办的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

4、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理论研究有市级以上获奖者;

5、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编辑、出版和群众美术辅导、美术活动组织工作业绩显著、有专业职称者。

6、从事书画以外艺术创作范围的工艺美术创作以及从事影视和舞台美术创作成绩显著、在中国有影响者;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书画教育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书画教育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协助书画教育家服务于社会,走向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联姻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书画家,为建设经济文化大国作出贡献。。

第二条、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书画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书画艺术家,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书画艺术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坚持书画艺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书画艺术规律和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发挥组织、引导、维权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书画艺术创作、书画艺术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提高书画艺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鼓励并组织会员深入社会、深入生活,在书画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七条、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书画艺术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举办各种形式的书画艺术展览和评奖活动。提倡体裁、题材、书画艺术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对优秀书画艺术成果和在书画艺术各方面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书画艺术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努力加强书画艺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书画艺术评论,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引导中国书画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书画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培养和扶持书画艺术人才,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十条、遵循书画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设立各门类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

第十一条、努力办好协会所属报刊和网站。遵循党的书画艺术方针,及时反映全国书画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以及有关活动的情况,反映本会和所属各团体会员工作状况,促进创作繁荣,加强理论研究,扩大信息交流。

第十二条、尊重各民族书画艺术传统和特色,培养少数民族书画艺术家,促进各民族书画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书画艺术交流,巩固和扩大全国各民族书画艺术家的大团结。

第十三条、增进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书画教育家的联系、交流与团结,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推进中外书画艺术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书画艺术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同世界各国书画艺术家的友谊。推动中国书画艺术走向世界,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为世界书画艺术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五条、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各书画艺术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国书画艺术事业;根据国家政策,促进书画艺术文化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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