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会计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华大典》编纂出版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华大典》编纂出版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15•【文号】新出计[2006]587号•【施行日期】2006.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华大典》编纂出版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6月15日新出计[2006]587号)《中华大典》办公室:现将《<中华大典>编纂出版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总署计划财务司联系。
《中华大典》编纂出版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华大典》编纂出版经费(以下简称“编纂经费”)的管理,保证《中华大典》(以下简称大典)编纂出版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纂经费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中华大典》编纂出版的专项资金,全额纳入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简称总署)预算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三条编纂经费的使用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中华大典》编纂出版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一)《中华大典》工作委员会审定各分典补贴预算。
(二)《中华大典》编辑委员会审核各分典补贴预算,报大典工作委员会审批。
(三)《中华大典》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典办)负责大典编纂经费使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核算工作,按要求编报决算,对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署计划财务司负责大典编纂经费预算决算的审核、上报、批复,指导并协助大典办做好项目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经费使用范围第五条大典编纂经费使用范围:一、编纂费:指为编纂出版《中华大典》必需的珍稀资料复制费、域外汉籍收集费、资料使用复制费、编辑费、录入费、审稿费、作者稿费等。
二、《中华大典》成品购置费:指大典办为保存和特定需要而购买的纸质《中华大典》所支付的购置费。
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12.09•【文号】财会[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电影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电影企业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附件: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电影片的制片、洗印、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业务活动的电影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电影机械制造企业、电影专用器材(物资)供销企业、电影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和电影杂志、刊物出版企业,以及电影企业所属专业技术、艺术院校等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电影片,包括电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形式、不同载体和长、宽度的电影片,也包括电视剧片及其他电视专题片等(以下简称“影片”)。
四、电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影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
五、本办法由“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组成。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出版社会计核算要点根据中宣部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国经营性出版社全部转制为企业。
但在转制企业的清产核资过程中,某些出版社“生产成本”科目金额庞大,库存图书盘点数量与账面相差悬殊。
究其原因是出版社每年出书品种多,没有信息化管理手段,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进行单品种成本核算造成的。
应计生产成本的核算由于出版物结算滞后,出版社应将已确认完工的产品中尚未结算生产成本计入应计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应计生产成本”。
“应计生产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应与“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同步,在本印(批,期)次实际成本全部支付后,调整成本和预估成本之间的差额,并在本产品年度内发出、结存和销售的成本之间分配。
首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合同、付印单、工价协议、材料市场价、稿酬合同等为依据,计算应计入生产成本、但尚未发生支付或尚未取得结算发票的款项,建立应计生产成本的图书核算卡片。
当图书入库时,稿酬标准、材料出库等大部分成本已经确定,只有印刷、装订等费用由于存在的实际情况,金额未定,因此建议只对印刷、装订等金额未定的项目计提应计生产成本,其他项目计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账款;同时,注意其中各项成本费用计提时,除稿酬、劳务费应含税外,其他材料费、印刷费、装订费等应去税计提。
其次,财务部门要与编辑部门、印务部门协调沟通,充分利用ERP系统,提高全社协作能力。
制定相应制度,编辑部门要在图书付印后半月内完成“编务费用”归集;由印务部门负责的费用,要在图书入库后的半月内,根据印制(加工)合同、用料申请单,完成“印务费用”归集,两方面要有专人检查项目是否齐全。
财务管理系统通过业务管理系统自动获取实际单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操作简便易行。
最后,应计生产成本的调整。
因应计生产成本是预估数,与实际成本会产生差额,即计提时产生的误差,贷方余额为多提,借方余额为少提,应重新计算单册成本。
2024年春4月自考试00662新闻事业管理部分原题含解析
2024年春4月自考试00662新闻事业管理部分原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内地传媒第一股是1994年上市的______。
A.人民网B.东方明珠C.新浪网D.歌华有线2、轮岗是一种人才激励的手段,不宜经常轮岗的是______。
A.环保记者轮岗到市政管理B.要闻部轮岗到经济部C.编采部门切换到行政经营部门D.科技记者轮岗到娱乐栏目编辑3、我国广播电视业目前执行的是______。
A.企业会计准则B.事业单位会计准则C.小企业会计准则D.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4、我国广播电视业的“数字化发展年”是______。
A.2000年B.2003年C.2004年D.2010年5、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个通讯社是______。
A.新华社B.中新社C.国际新闻社D.华俄通讯社6、STP市场定位以两个因素为基础,它们是细分市场和______。
A.受众市场确定B.广告市场选择C.目标市场选择D.副业市场确定7、宏观环境PEST分析模型的第一个构成因素是______。
A.政治B.经济C.社会D.技术8、我国内地传媒第一股是______。
A.人民网B.电广传媒C.歌华有线D.东方明珠9、报刊质量评估体系中的经营能力指标,主要考察两个市场的表现,一是广告市场,二是______。
A.舆论市场B.思想市场C.受众市场D.政治阵地10、菲利普·科特勒等认为,最优市场份额为______。
A.30%B.50%C.70%D.90%11、衡量媒体广告投放性价比的最常用指标是______。
A.千人成本B.制作成本C.销售成本D.人员成本12、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运营模式表现为制播一体和______。
A.编采合一B.编采分离C.制播分离D.部版合一13、我国《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创办报纸应当具备八个条件,其中第一个条件是______。
A.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B.有报纸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C.有确定的报纸出版业务范围D.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报纸重复的名称14、新闻媒体市场准确定位的前提是______。
简析如何准确核算报纸印刷企业的生产成本
简析如何准确核算报纸印刷企业的生产成本作者:郑卫国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20年第9期郑卫国报纸印刷的生产成本主要由纸张、油墨、版材、人工费、折旧费、燃动力、废品损失等费用组成。
为正确计算印刷产品的生产成本,企业应按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所担负的任务,划分为基本生产与辅助生产。
其中:基本生产——是指为完成各类印刷产品加工任务而直接进行的生产,例如轮印印刷等基本生产车间,核算基本生产车间产品生产时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辅助生产——是指为本企业基本生产服务而进行的生产,例如电脑制版、设备维保等辅助生产部门,核算企业内部为印刷产品生产提供劳务时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成本核算一般采用品种法,具体方法如下:一、成本项目的设置1.原材料:包括纸张、油墨、版材、设备配件等费用。
2.燃料和动力:生产用燃气和动力费。
3.职工薪酬: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费用。
4.制造费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折旧,修理、机物料消耗等费用。
二、账户的设立具体可设立5级生产成本账户:三、生产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为举例方便,计算成本费用时不包括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的其他费用。
(一)直接材料1.纸张根据纸张耗用汇总表中不同报刊的实际耗用数量直接计入该报刊成本;多种报刊共同耗用的纸张,按报刊产量(对开张)进行分摊。
当报刊开型不一致时,均应当换算为对开张计算产量。
分摊公式:某报刊应负担纸张成本=某报刊产量/共用材料的报刊总产量X共用纸张材料总成本计算完毕后,计入某报刊生产成本明细账。
2.版材(含PS版、胶片)版材系专用材料,根据版材耗用汇总表中注明的报刊名称直接计入该报刊成本。
3.油墨油墨属共用材料,根据该材料特点,应当按报刊产量进行分摊。
产量以对开张为单位计算,当不同报刊开型不一致时,均应当换算为对开张计算产量。
分摊公式:某报刊应负担油墨成本=某报刊产量/报刊总产量X油墨总成本计算完毕后,计入某报刊生产成本明细账。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03.11•【文号】国科发财字[1997]104号•【施行日期】1997.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3月11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委、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局: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国家财政拨出专款,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为加强出版基金的管理,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特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面向全国,专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优秀的和重要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第三条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工作要按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努力为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第四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使用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与国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
第五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由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管理。
在科技方面接受国家科委的指导。
在出版业务方面接受新闻出版署的指导。
经费管理工作由国家科委归口并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由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的管理专家、科技专家和科技出版专家组成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出版基金委)。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式新闻出版局、财政厅(局):为加强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结项、验收等工作,保证资助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族文字是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外我国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和文字。
第三条资助项目是指专项资金资助的,对丰富民族文字出版产品和服务、提高民族文字出版能力有积极作用的项目。
第四条资助项目的确定,遵循“自愿申请、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五条资助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接受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等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助项目的申报第六条项目申报单位应是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音像电子制作等单位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验收的以前年度资助项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九条国家出版基金等中央财政资金已经资助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资助。
第十条专项资金原则上对同一项目只资助一次,确需再次资助的必须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文化体制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财税政策实施意见【标 签】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若干财税政策【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沪财法﹝2005﹞75号【发文日期】2005-09-09【实施时间】2004-01-01【 有效性 】全文失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精神,推进本市文化体制改革,特制定财税政策实施意见如下: 一、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领购发票。
(一)转制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税务登记,经审核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二)转制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后,可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1.转制单位可凭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发票购用印制簿》和《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 2.转制单位如实填写《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同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鉴。
经审核后予以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二、转制单位应按规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转制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制度》。
对于符合小企业条件的转制单位,原则上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集团内的转制单位应执行与母公司一致的会计制度。
从事新闻出版工作(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加工、物资供应等活动)的经营单位,在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还应执行《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号) (一)对原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选择执行的会计制度,分别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4﹞1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4﹞3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衔接工作。
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出版物样本赠阅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出版物样本赠阅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1992.04.18•【文号】[92]财文字第057号•【施行日期】1992.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出版物样本赠阅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92]财文字第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国营出版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国营报社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国营音像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图书、报纸、期刊(杂志)、音像等出版单位样本赠阅的财务管理,特制定《出版物样本赠阅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告财政部和新闻出版署。
附件:出版物样本赠阅财务管理办法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附件一出版物样本赠阅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国营出版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国营报社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国营音像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图书、报纸、期刊(杂志)、音像等出版单位样本赠阅的财务管理,降低成本开支,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本办法进行管理的样书、样报、样刊、样带、样片(以下简称样本)包括:图书、报纸、期刊(杂志)、录音带、录像带、唱片等出版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出版社(含音像,下同)、报社、期刊(杂志)社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音像单位。
一、国营综合出版社、专业出版社、出版公司;二、国营报社和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附属的报社;三、国营期刊(杂志)社和机关、事业、团体附属的期刊(杂志)社;四、国营音像企业和机关、事业、团体附属的音像单位。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6.12•【文号】•【施行日期】2006.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部内各司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结合财政部实际,研究制定了《财政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附件:财政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部新闻宣传工作,促进政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和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及时、准确、稳妥、积极地运用国内外媒体宣传报道财政政策以及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建立健全财政新闻发布制度,准确把握舆情,积极引导舆论,更好地争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财政部机关进行新闻宣传报道的行为。
具体包括:对外新闻发布、重要会议或活动报道、接受媒体采访、向媒体提供新闻资料等。
第四条财政新闻宣传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有关司局既要注意内外有别,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又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尊重新闻规律,有效利用新闻资源,共同打造高效、透明、良好的财政部形象。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第五条财政部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中央领导同志参加财政部举办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2.党和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定和改革措施的宣传报道;3.财政部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4.财政部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报道;5.财政工作的进展情况、改革成果、重大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6.财政部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部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7.对国内外关注的财政热点、敏感问题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8.财政部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情况和典型的宣传报道;9.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财政信息的发布。
新闻出版业适合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行业特定惯例
新闻出版业适合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行业特定惯例新闻出版业适合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行业特定惯例随着新闻出版业的不断发展,会计准则和行业特定惯例也需要不断地适应和更新。
下面,我们将探讨新闻出版业适合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行业特定惯例。
一、新闻出版业适合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1. 新闻出版业适合的会计准则:新闻出版业使用的会计准则应该能够反映出版、发行和印刷等活动的特点,同时考虑到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来说,新闻出版业使用的会计准则应该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准则;(2)新闻出版行业通用的会计准则;(3)符合新闻出版行业特点的会计准则。
2. 行业特定惯例:新闻出版业还有一些行业特定惯例,这些惯例对于行业的运营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例如,在出版物的发行和销售中,通常采用“版号”制度,即每个出版物需要经过一定数量的审批才能出版。
此外,新闻出版业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会计业务,例如出版物的版权转让和许可等,这些业务通常需要按照特定的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三、行业特定惯例的拓展除了以上提到的会计准则和行业特定惯例之外,新闻出版业还需要关注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1. 管理和监督:新闻出版业需要加强对财务报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新闻出版业还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止和减少财务风险。
2. 信息披露:新闻出版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其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
同时,新闻出版业还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披露机制,以提高公众对新闻出版业的认知和信任度。
新闻出版业适合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行业特定惯例是确保新闻出版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未来,新闻出版业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这些制度和惯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用户需求,实现可持续经营和发展。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会计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新闻出版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闻出版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
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新闻出版业执行。
新闻出版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电影、新闻出版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3)财会字第40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5-5-二○○四年一月十四日附件: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新闻出版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新闻出版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出版工作(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加工、物资供应等活动)的经营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仅对新闻出版业主营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规范,由《出版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发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报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印刷、复制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和《印刷物资供应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组成。
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出版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出版单位”)、发行企业、报业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印刷物资供应企业应根据其经营特点,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10.08•【文号】新出联[2008]8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闻出版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财务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各相关中央直属企业:为鼓励支持优秀的公益性出版物出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现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请遵照《2008年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办理。
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二OO八年十月八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繁荣发展我国新闻出版事业,鼓励支持优秀公益性出版物出版,确保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科学管理、规范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出版基金由国家设立,用于鼓励和支持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的出版。
第三条国家出版基金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拨款,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第四条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对象是坚持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对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产生重要作用的涉及古今中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门类和多种媒体形态的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
第五条资助项目的确定,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出版基金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职务,具有较高学术(专业)水平,在学科(行业)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职责。
出版社核算的会计实务关注点
出版社核算的会计实务关注点2011-05-04 10:21 来源: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会计论坛根据中宣部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国经营性出版社全部转制为企业。
但在转制企业的清产核资过程中,某些出版社“生产成本”科目金额庞大,库存图书盘点数量与账面相差悬殊。
究其原因是出版社每年出书品种多,没有信息化管理手段,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进行单品种成本核算造成的。
应计生产成本的核算由于出版物结算滞后,出版社应将已确认完工的产品中尚未结算生产成本计入应计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应计生产成本”。
“应计生产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应与“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同步,在本印(批,期)次实际成本全部支付后,调整成本和预估成本之间的差额,并在本产品年度内发出、结存和销售的成本之间分配。
首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合同、付印单、工价协议、材料市场价、稿酬合同等为依据,计算应计入生产成本、但尚未发生支付或尚未取得结算发票的款项,建立应计生产成本的图书核算卡片。
当图书入库时,稿酬标准、材料出库等大部分成本已经确定,只有印刷、装订等费用由于存在的实际情况,金额未定,因此建议只对印刷、装订等金额未定的项目计提应计生产成本,其他项目计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账款;同时,注意其中各项成本费用计提时,除稿酬、劳务费应含税外,其他材料费、印刷费、装订费等应去税计提。
其次,财务部门要与编辑部门、印务部门协调沟通,充分利用ERP系统,提高全社协作能力。
制定相应制度,编辑部门要在图书付印后半月内完成“编务费用”归集;由印务部门负责的费用,要在图书入库后的半月内,根据印制(加工)合同、用料申请单,完成“印务费用”归集,两方面要有专人检查项目是否齐全。
财务管理系统通过业务管理系统自动获取实际单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操作简便易行。
最后,应计生产成本的调整。
因应计生产成本是预估数,与实际成本会产生差额,即计提时产生的误差,贷方余额为多提,借方余额为少提,应重新计算单册成本。
出版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出版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作者:魏德妹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1年第36期摘要:出版企业属于国有经营性文化产业,其投资主体是高校,同时隶属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管。
2009年首批出版单位在加强发展、深化改革的背景主题思想下,成功改企,并实现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生产经营模式。
改企后的出版企业有着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速了出版行业的飞速发展,为国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在其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管理层不重视会计核算,不重视财务考核数据,不但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利于出版企业更好的生产经营。
文章主要对出版企业会计核算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与之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出版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对策一、引言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
出版企业要想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前途,提升经营水平,就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水平直接关系到出版企业的经济发展,加强出版企业的会计核算势在必行。
二、会计核算对出版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一)会计核算有助于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及时分析财务状况,把控企业发展方向出版企业是一个典型的文化型产业,由于其主营业务的特殊性,其会计核算也区别于一般的企业会计核算。
出版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故出版企业的会计核算除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还要遵循《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
在双重会计核算的要求下,给出版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了相当的难度,同时也体现了出版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性。
改企后的出版企业,除了要养活企业内部员工,每年还要上缴高校的投资利润,同时还肩负着宣传文化的重大责任。
在多重义务及责任下,必须选择合理正确的会计核算,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及时分析市场图书的销售情况,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决策,加强企业经济管理,争取企业利润最大化。
这样出版企业才能有更大的发展前途。
(二)会计核算有助于反映出版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正确规范的会计核算对出版企业尤为重要,完善的成本核算可以在保证图书质量的情况下,适当节约图书成本,提高图书销售利润;完善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规范运行,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提高出版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完善往来帐目的会计核算,可以减少出版企业的资产损失,加大企业内部现金流。
浅谈图书单书成本核算
浅谈图书单书成本核算作者:闫晓明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12期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向市场的背景下,出版社面临日益激烈的出版业市场竞争。
加强图书核算管理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要求,是出版社在转制后内部核算管理的重点。
一、图书单书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单书成本核算是出版社经济管理的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
2004年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出版社图书应按出版物类别、品种分版印次、定价设置明细账,进行单书核算。
随着现在出版社市场化后,图书市场竞争加剧,图书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图书销售的利润,所以加强图书的成本核算管理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经之一。
图书产品有着品种多、生产周期短、单品种产值不高,销售周期差别大等等特点,导致图书单书成本核算工作异常复杂和繁重,需要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配全,如果不能引起重视,很可能会导致图书成本计算工作的数据失真,对经营管理会起到误导作用,从这个角度看,企业的内部核算管理重点要集中在成本核算工作上。
二、出版社图书成本核算现状(一)计划成本法一些出版社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即对于图书成本核算,在年初根据本企业以往历史成本的情况,设定一个合适的计划成本率(成本码洋率)和产品成本差异率,每月按照计划成本率及成本差异率计提产品的成本,年终,再根据当年期初与本期实际发生的产品成本差异计算当年的产品成本差异率,再一并调整当年的产品成本差异。
该方法操作简单,可以大大减少图书成本核算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配备和相关核算成本,这也是不少出版社一直在延用的方法。
但这种方法不能准确的算出单本书的实际成本,虽然可以把总的图书成本算出来,但却没有单本书的成本,也不能对生产经营起到应用的指导作用,属于粗放式核算方法。
(二)实际成本法市场竞争加剧让出版社纷纷开始学习现代企业制度,成本核算对于企业精细化管理和业绩激励显得龙为重要,所以现在很多出版社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图书成本核算,即对图书成本计量采用生产时发生的实际生产成本作为其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
出版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之探讨
出版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之探讨摘要:一场以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为中心的,声势浩大的文化体制改革从2003年正式开展试点。
文化单位的会计核算,也由遵循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转变为企业会计准则。
文章从工作实践出发,剖析了出版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核算办法时遇到的瓶颈和改革措施。
关键词:出版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3-0171-022003年全国试行文化体制企业改革,大部分文化单位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
同年,财政部配套颁发了《新闻出版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此核算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出版业的会计核算要求。
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针对核算办法中“出版物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可操作性提出疑问,期望能得到专家们的帮助。
一、出版企业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准则——存货,第十五条对存货的期末计价规定如下: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第十六条对“可变现净值”的判断依据进一步明晰——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上述两条是对期末存货计价的法规要求,是所有经营性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
新闻出版企业执行的是《新闻出版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该办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出版企业的特点及实际情况而订立,是出版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法律基础。
核算办法中有关出版物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有如下三点:1.出版单位根据出版物的特点,可对库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的呆滞损失实行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
2.出版单位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库存出版物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提成差价。
出版单位首次提取提成差价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以后年度末应计提的金额大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按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应提取的金额小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冲回差额,做相反分录。
财政部关于《新闻出版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93]财会字第40号
财政部关于《新闻出版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正文:---------------------------------------------------------------------------------------------------------------------------------------------------- 财政部关于《新闻出版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93〕财会字第40号)按照财政部(92)财会字第67号《关于印发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新闻出版企业将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为保证新闻出版企业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的新闻出版企业是指企业性质,或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的出版社、报社、期刊(杂志)社和音像制品公司(厂)。
二、补充的会计科目1.“呆滞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出版社、音像制品企业,库存图书、期刊(杂志)、音像制品提取的呆滞损失准备。
首次提取书刊提成差价,计入当期产品销售费用。
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二年开始,按应提取数与帐面结存数进行比较。
本年应提取额大于帐面结存额的,将其差额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本年应提取额小于帐面结存额的,将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
发生呆滞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处理呆滞书刊、音像制品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呆滞损失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应作为抵减项目,包括在“存货”项目中。
2.“应收广告款”科目,核算报社已刊登,尚未收款的广告收入。
预收广告款一般应在“预收帐款”科目核算。
每月末,应根据广告部门当月刊登广告的明细表,计算当月已刊登尚未收回的广告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实现销售”科目,下月或以后月份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待实现销售”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三)
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 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成本项目。
解读:一、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既存在共同的规律和原则, 也表现出一定差异。
(一)共同规律: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 能确定由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 都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 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 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二)共同原则: 实务中具体表现为:1.受益性原则: 谁受益谁承担, 且受益多的多承担, 受益少的少承担。
2.及时性原则:3.管理性原则:4.基础性原则:5.成本效益性原则:(三)具体差别: 行业和产品之间的特点, 生产经营中有关耗费的发生方式及其对产品发挥作用的方式等差异较大, 在分配标准方面体现出差别。
二、成本按其性态分类:成本按其性态分类可分为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三大类。
其中: 变动成本又可分为: 技术性变动成本和酌量性变动成本两类。
固定成本又可分为: 约束性固定成本和酌量性固定成本两类。
混合成本又可分为: 阶梯式混合成本、标准混合成本、低坡式混合成本、曲线混合成本等多类。
三、成本性态分析:(一)成本性态分析的方法:1.技术测定法2.直接分析法3.历史资料分析法(1)高低点法(2)散布图法(3)一元线性回归法(二)成本性态分析的目的:(三)成本性态分析的相关范围:四、成本按其性态分类与成本性态分析的区别第二十二条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 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 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 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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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会计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新闻出版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闻出版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
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新闻出版业执行。
新闻出版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电影、新闻出版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3)财会字第40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5-5-二○○四年一月十四日附件: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新闻出版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新闻出版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出版工作(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加工、物资供应等活动)的经营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仅对新闻出版业主营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规范,由《出版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发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报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印刷、复制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和《印刷物资供应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组成。
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出版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出版单位”)、发行企业、报业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印刷物资供应企业应根据其经营特点,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二、出版单位会计核算办法(一)说明1 出版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出版单位所属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2 出版单位内部单独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发行、期刊、印刷等机构,参照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并在出版单位统一的会计账簿体系之内分别设置相应的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3 出版单位根据出版物的特点,可对库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的呆滞损失实行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的办法。
4 出版物经审批报废时,应按报废清单设置辅助账。
再销售时,其收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
5 出版单位非独立核算的发行机构经销外版出版物,属受托代销商品的,应按《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属非受托代销的,应将购进出版物视同本版出版物进行管理与核算,其中采用售价核算的,可在“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等科目中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6 原在“编录经费”科目核算的可以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作为出版物的直接成本,在“生产成本——其他直接费用”科目核算。
不能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通过“编录经费”科目核算,并按照合理分配方法分配计入相关出版物的成本。
7 出版单位以提供广告服务、专有出版权使用再许可版权使用费(含租型)、版权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其广告收入、专有出版权使用再许可版权使用费收入(含租型收入)、版权贸易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否则,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
8 出版单位委托有关单位协助进行出版物的宣传推广,可视同委托代销方式按合同规定以推销出版物总定价(码洋)的一定比例支付宣传推广费。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 会计科目的设置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应计生产成本”、“编录经费”等科目,并对“库存商品”、“产品成本差异”、“委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交款”、“资本公积”、“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 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43库存商品一、本科目应按出版物类别、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库房应按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设置实物明细卡片,记录库存出版物的进销存情况。
二、库存商品的计价可采用定价法(或计划成本法,下同)或实际成本法。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库存出版物1 出版物完工入库时,按入库出版物定价,借记本科目,按实际生产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贷记“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2 采取委托代销(寄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出版物时,按发出出版物定价,借记“委托代销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 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库存出版物1 出版物完工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2 采取委托代销(寄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出版物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代销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 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4 单品种销售成本的结转,可采用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已销出版物的销售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销售退回出版物的核算。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1 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出版物的退回,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2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出版物的退回,对销售收入在当期已确认,但销售成本尚未结转的,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销售成本已结转的,还应同时,按退回出版物的定价,借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3 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出版物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等。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1 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出版物的退回,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2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出版物的退回,对销售收入在当期已确认,但销售成本尚未结转的,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销售成本已结转的,还应同时,按退回出版物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3 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出版物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等。
1244产品成本差异一、本科目核算出版单位按定价法(或计划成本法,下同)核算库存出版物时,库存出版物的实际成本与定价(或计划成本,下同)的差异。
二、出版物完工入库时,按定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异,贷记本科目;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借记本科目,按本期销售出版物的定价,贷记“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三、本期销售出版物应分摊产品成本差异的计算公式如下:产品成本差异=本期销售出版物总定价×产品成本差异率本期产品成本差异率=期初产品成本差异+本期产品成本差异贷方发生额期初出版物总定价+本期入库出版物总定价×100%其中,出版物总定价包括库存出版物、委托代销出版物、分期收款销售发出出版物的销售总定价。
四、本科目应按库存出版物的种类或经营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出版单位库存出版物、委托代销出版物和分期收款销售发出出版物的实际成本小于总定价的差异。
1261委托代销商品一、本科目按照出版物的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及受托单位分别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二、采用定价法核算委托代销(寄销)出版物(一)采用定价法核算的,可按“实洋”和“折扣”设置明细科目。
(二)出版物发出时,按发出出版物定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三)结转当月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委托代销(寄销)出版物(一)出版物发出时,按发出出版物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结转当月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1281存货跌价准备一、出版单位应在本科目设置“出版物提成差价”明细科目,核算对库存出版物提取的呆滞损失准备。
5-5-二、出版物包括库存图书、期刊(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
三、出版单位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提成差价。
出版单位首次提取提成差价时,借记“管理费用——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以后年度末应计提的金额大于本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按差额,借记“管理费用——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提取的金额小于本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冲回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
四、提成差价的计提标准:(一)纸质图书,分三年提取,当年出版的不提;前一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10%~20%;前二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20%~30%;前三年及三年以上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30%~40%。
(二)纸质期刊(包括年鉴)和挂历、年画,当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
(三)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的10%~30%提取,如遇上述出版物升级,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仍有市场的,保留该出版物库存实际成本10%;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已无市场的,全部报废。
(四)所有各类提成差价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成本。
五、出版物经批准报废时,在出版物提成差价中列支。
(一)采用定价法报废核算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按定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报废核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