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湖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0•【文号】国办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5月20日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物流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物流降本增效积极推进,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一)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
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推动线上办理签注。
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交通运输部负责)(二)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
分车型、分阶段有序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各种不合规车型。
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行动。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
建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国省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规范车辆通行、停车服务、道路救援等领域市场秩序。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11.26•【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11月26日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一)优化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
运输企业登记注册、办理经营许可,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无需再办理报备手续。
加快建设网上年度审验系统,优化网上业务办事流程,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和省内异地年审。
推进跨省及省内大件运输“网上办”和“一次办”,优化网上许可服务。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二)科学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一超四罚”,杜绝重复罚款、只罚款不卸载等行为。
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全面建设检测专用引导车道,并安装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强化科技治超手段,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实现全省公路“一盘棋”联动治超。
建立健全依法打击冲关闯卡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和应急管控措施。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发改委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发改委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XX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厅发〔20XX〕4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XX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府办发〔20XX〕30号),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XX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6%以下。
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便捷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规划建成多个技术水平高、集散能力强、公共服务功能完备的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多式联运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形成一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
形成具有XX特色的区域现代物流创新发展模式,建成赣南东部和赣闽边际区域性物流中心,成为赣州经济发展高地和物流成本洼地。
二、重点行动(一)简政放权,建立更加开放规范的市场新秩序1.优化物流行业行政审批。
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持续推进注册便利化。
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制度性成本。
按照物流企业经营特点,依法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登记条件,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
简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手续,优化道路运输证办理等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实施市内普货运输车辆异地年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2.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发挥大数据在物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物流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实现货物来源可追溯、运输可追踪、责任可倒查、违法必追究。
充分发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赣州物流协会等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产业研究、标准宣传贯彻、统计监测、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助推行业健康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7•【字号】湘政办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7日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全省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引进培育龙头企业。
重点瞄准从事冷链物流业务的“三类500强”和全国冷链物流企业20强,引进1—2家龙头企业落户湖南或在湖南设立区域总部,由省人民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财政补助、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政策。
支持省内冷链物流企业或有实力的机构,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打造2—3家技术先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化冷链物流企业集团;对注册地在湖南且首次获评或复核通过的国家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以及全国冷链物流业100强企业,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从事冷链业务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范围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市州、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政策支持本地区从事冷链业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对注册地在湖南且首次获评或复核通过的国家三星、四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各地可分档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推动形成网络化布局。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物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z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
同时,物流企业运行成本较高、交通枢纽和物流园区布局不尽合理、多式联运和供应链物流发展相对滞后、物流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大力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积极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深化改革,协同推进。
深化物流领域改革,打破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统筹规划和部门协同,形成政策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
聚焦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提升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加快物流业转型升级。
创新驱动,联动融合。
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鼓励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动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物流与制造、交通、商贸、金融等行业深度融合,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明显成效。
1 .物流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乱收费、乱罚款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物流领域不合理涉企收费基本消除,收费政策体系更加合理。
行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物流业创新发展的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2 .物流基础设施衔接更加顺畅。
物流园区(中心)等网络体系布局更加合理,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现代物流运作方式保持较快发展,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交通物流体系初步形成。
3 .物流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应用。
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装备继续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物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快速推进,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成为行业发展新动力,信息化、标准化、集装化水平显著提升。
4 .物流企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X—X年)的通知》(国办发〔X〕69号)精神,切实解决物流领域长期存在的成本高、效率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改革降成本行动(一)优化行业行政审批。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在确保企业生产运营安全的基础上,清理、归并和精简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对象、管理事项的物流企业和物流从业人员的证照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在兰州市、兰州新区、张掖市、白银市和定西市开展企业投资物流项目承诺制试点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
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企业、物流园区等开展合资合作,支持铁路货运场站向综合物流基地转型升级。
(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兰州海关、兰州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货物运输便利通行。
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
规范公路超限治理处罚标准,减少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改革,提高通关效率。
(兰州海关、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物流市场监督管理。
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推动物流行业与公安、工商、交通、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物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立物流业信用体系,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发布严重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X”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物流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1.09•【文号】交运发〔2024〕135号•【施行日期】2024.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交运发〔2024〕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11月9日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物流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谋划、重点施策,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加快推进交通物流结构性、系统性、制度性、技术性、综合性、经营性降本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低至13.5%左右。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联网补网强链深入推进,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全国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较2023年增长10%左右,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左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等取得重大突破,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加快推广,货运组织效率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交通物流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更加突显。
二、提升与产业发展适配性,推进结构性降本提质增效1.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适度超前加快规划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
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实施方案
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实施方案(XX—XX年)的通知》(XX政办发〔XX〕151号)精神,结合我市物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XX振兴的重大机遇,针对影响物流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制约,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完善落实物流管理和支持政策为路径,加快补齐软硬件短板,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激发市场活力,优化物流资源配置,促进物流业跨界融合,提升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构建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社会物流运转效率。
(二)基本原则问题导向、深化改革。
聚焦物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薄弱环节补短板,率先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改革,打破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统筹规划和部门协同配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鼓励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大力推进物流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融合发展,推动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
联动融合、全面提升。
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交通运输、贸易、金融等行业的融合发展,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升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到XX年,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成效,初步建立支撑地方经济社会高效运行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税收、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影响物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改善,行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物流业创新发展的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物流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湘政办发〔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4日2017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9号)、《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大降成本工作力度,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和要素成本,进一步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一)降低税费负担。
1.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
深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
对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好发展前景、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税费缓收政策。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2.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之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物流业降本增效现状及对策探究——以湖南省岳阳市为例
物流业降本增效现状及对策探究——以湖南省岳阳市为例付毓谦; 李锋【期刊名称】《《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34)005【总页数】4页(P93-96)【关键词】物流产业; 降低成本; 提升效率【作者】付毓谦; 李锋【作者单位】岳阳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研究院湖南岳阳414000;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物流学院湖南岳阳414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512.5; F512.7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一直是政府决策部门努力实现的主要目标之一。
降本增效指通过降低物流业成本提升效率从而解决经济体运营环节高费用支出压力并达到保持经济活力、促进产业链高效流动、提升各经济体运行效率和盈利能力的目的。
它将直接左右实体经济的竞争力,各级政府部门与地方物流企业需双管齐下,共同完善物流产业降本增效体系[1]。
1 岳阳市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的成效1.1 “减税降费”,企业降本增效效果明显据岳阳市统计局数据,2019年1~6月,全市物流总产值460.8亿元,同比增长9.2%,全市货运量1.75亿吨,同比增长13.7%,社会物流总费用251.77亿元。
尽管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情况下,岳阳市企业一方面通过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逐步实施,降本增效效果明显。
2019年1~6月,全市物流行业55%的企业经营盈利,同比增长5%;25%的企业收支持平,同比增长10%;20%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同比降低10%。
1.2 多措并举,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一是推进“制度性”降本。
岳阳市境内高速公路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统一管理,落实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差异化收费等政策。
督促港口、码头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
客货运车辆严格按法规程序审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严格落实国省政策,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推进“结构性”降本。
一方面,按照湖南省政府统一部署,岳阳市制定了《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38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物流仓储设施建设,扶持和引导现代物流产业发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园区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配套安排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加快物流标准仓储设施建设(一)2014年1月1日以后,物流企业按《长沙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1-2020)》新建成的标准仓储设施,且单个库区仓储总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
(二)对仓储面积达到50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仓储项目用地,以成本价作为起拍价进行招拍挂。
如果该类项目周边需进行重要基础设施配套导致成本价过高,市政府对物流仓储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开发园区给予20%的配套综合用地,由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开发园区进行配套。
(三)对土地摘牌后1年内未启动建设的物流仓储建设用地,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2年内未启动项目建设的,依法予以收回。
三、发展城市共同配送(一)对从事城市共同配送的大型公共配送集货配载区和以城市共同配送为核心功能的综合服务区、城市末端共同配送网点、城市共同配送公共信息平台等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二)对从事城市共同配送的商贸分销物流配送企业、连锁商超物流配送企业、电子商务集聚区物流配送企业、冷链基地物流配送企业、快递快运物流配送企业等物流企业,按年度物流配送业务量,给予适当支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19•【字号】湘政办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9日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的统一部署,找准湖南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负担的关键因素和压减空间,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大幅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坚持综合施策。
一是统筹协调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抓住关键因素,应降尽降、能减则减,又要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
二是立足当前与统筹长远相结合,既要缓解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普惠性降成本与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既要保证降成本的"红利"惠及所有企业,又要防止成本降低延缓落后产能退出进程。
四是降低外部成本与企业内部挖潜相结合,既要加强制度设计,优化发展环境,又要引导企业创新挖潜降成本增效益。
--坚持主动作为。
既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又要主动出击;对中央政策措施,要坚决落实,用足、用好;对我省事权事项,要清到位、减到位、降到位。
--坚持分步推进。
坚持由易到难、由显到隐、由直接到间接,先从降费减负入手,务求取得实效。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日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3号),深入推进我市物流降本增效,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现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一)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
完成与国家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联网,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审批。
落实城市配送车辆“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规定,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落实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要求,优化低危气体道路运输管理,促进安全便利运输。
(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负责)(二)深入开展公路超限治理。
推进联合治超,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明确治超现场责任分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至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称重,对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18•【字号】湘政办发〔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6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18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价费税方面1、解决企业缴纳政府性基金负担重、部分收费项目交叉重复的问题。
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和国家部署要求,取缔不合规的基金项目,严格落实有关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政策,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基金进行归并,严格落实基金清单管理。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配合,2015年10月底前完成)2、解决部分税收征收不够规范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2015年12月底前完成)3、解决行业协会学会收费高的问题。
对行业协会、学会收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各行业协会学会主管部门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4、解决各类保证金多的问题。
对各类担保金、履约金、保证金进行清理规范。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二、融资方面5、解决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提高跨省大件运输通行效率。
切实做好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相关工作,实现“起运地受理、途经省联批,起运省发证、途经省互认”工作目标,确保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二)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
通过实施依法治理提升、交通组织提升、交通建设优化、交通结构优化和交通文明提升等五大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
对运输鲜活水产品、农产品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警告放行。
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促进皮卡车消费试点。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负责)(三)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站点布局,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
实行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制度。
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一超四罚”依法追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等措施。
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进一步降低物流行业市场准入门槛。
继续深化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和名称登记改革,扩大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应用范围。
在湖北自贸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及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降低物流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物流产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物流产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努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引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突出问题导向,以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为重点,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动力,以构建和完善物流服务体系为目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着力解决物流瓶颈制约,加快补齐短板,积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加强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社会物流运转效率。
二、基本原则(-)改革体制、扩大开放。
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物流行业开放力度,建立国际化物流市场体系。
(二)抓住关键、举力突破。
找准物流发展薄弱环节,多部门、多层面聚集资源形成合力,强补短板,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提高社会物流供给力。
(三)创新模式、推广新技术。
引导物流企业经营模式创新、经营业态创新、服务流程再造。
鼓励推广先进物流技术和现代技术装备的应用,提升物流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产业融合、全面提升。
创立推动物流跨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市场机制,推动供应链管理和产业价值链的形成,增强产业整体兄争力。
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线上线下融合、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十三五〃末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工业企业物流费用率由〃十三五〃末的9.5%降至8.5%左右,批发零售企业物流费用率由〃十三五〃末的8.5%降至7.5%左右。
(-觑划建设物流基础设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3•【字号】湘政办发〔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5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十四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3日目录第一章现实基础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湖南省“十四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的坚实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落实《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构建湖南省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为指导,确定“十四五”时期湖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湖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现实基础“十三五”时期,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五年完成综合交通投资约5500亿元,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有力支撑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交通运输对重点人员及应急物资运输和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网络规模稳步扩大。
铁路总里程5630公里,其中高铁1986公里,通达12个市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湘政办发〔2018〕56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30日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降低税费负担(一)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的政策规定,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对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将企业新购入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上限提高至500万元,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二)提高纳税便利程度。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响三湘,税励园区”等系列活动,深化办税“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推进异地纳税便利化,改进税收执法,优化办税服务。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三)创新关税担保方式。
允许高资信企业设立总担保账户,担保额度循环使用。
拓宽受理担保业务面,在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由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担保。
(责任单位:长沙海关)(四)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进一步清理省立项收费项目,实现省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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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湖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7]3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1
【实施日期】2017.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湖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
2020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7〕3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发改委《湖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1日
湖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精神,为推动全省物流业降本增效、提升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物流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联动,以推动全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为重点,着力解决瓶颈制约,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力争到202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较2015年降低2个百分点。
二、行动重点
(一)强化服务功能,降低物流业运营成本。
1.优化行业行政审批。
清理物流行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推广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受理、办结、送达"一站式"服务。
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放宽物流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
(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长沙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2.促进通行便利。
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建立健全货运驾驶员诚信管
理制度。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采取货运车辆限行或禁行措施的城市,抓紧制定配送车辆通行便利管理办法及货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科学规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临时停车场。
规范公路超限治理处罚标准,减少执法自由裁量权。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人民政府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完善口岸工作机制,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改革,提高通关效率。
(省口岸办、长沙海关、省公安厅、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
3.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按规定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持续推进)总部设在我省的物流企业,可按照现行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申请实行汇总纳税。
物流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物流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物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物流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购置使用并列入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依法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规范收费行为。
督促港口、铁路、航空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