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文学社社团章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春风文学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社团全称:上蔡县百尺乡第一初级中学春风文学社

本社团是百尺乡第一初级中学学校团委批准及指导下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性质

由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双向选择组成的围绕文学展开活动的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

阅读作品,辨识真善美;感悟生活,弘扬真善美

第五条:本社团的目标

肩负促进校园文学交流和发展的使命,用自己的文学实力影响周围的人,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立,为书香校园建设献绵薄之力。

第六条:本社团的社训

尊重理解阅读写作教化

第二章文学社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文学社的主体机构及负责人。

(一)本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和社长负责制原则。

凡自觉尊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的我社社员,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均可成为我社常委。

社长由常委会选举产生,副社长由社长任命,常委会负责本社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社团日常任务,组织本社各种活动,并负责选举新一届社长。

社长的职务:定期召开社内各部门会议,计划部署全社的工作,负责社内职务的任免,充分调动社员积极性。

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有关工作,负责社内各部门工作监督、落实,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情况,社长不在时应履行社长职务。

(二)文学社组织机构

记者部:主要负责采访任务,快速、积极、主动报道同学们的生活问题及校内外与同学或学校密切相关的事,对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进行采访,报道或加以评论。

编辑部:负责稿件的征集、编辑、统计等常规工作,负责本部所负责的栏目。

宣传部:负责对我社进行自身宣传和学校相关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根据有关要求,组织有关成员承担宣传内容和形式的布置工作,并做好每期校刊的订阅和发放工作等工作。

语思期刊部设有记者团及网络部。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文学社社员的权利

1、借阅学校图书馆图书的权利

2采访全校师生的权利

3、参与文学社组织的有关培训及各种征文、文学展览、辩论、文学沙龙、外出参观访问及各种形式的文学活动

4、在文学生网站发表文章、言论

5、向文学社提建议、监督文学社工作

6、展窗展示活动成果

第九条文学社社员义务

1、热爱社团、尊重社员,营造和谐温暖的社团之家

2、遵守校规校纪,宣传学校,维护学校形象

3、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4、向同学、朋友、家长推荐优秀作品,撒播书香

5、保持社团活动区的卫生

6、完成社团的任务

第十条学分评价细则(总学分8分)

尽到义务1得1分

尽到义务2得1分

尽到义务3得1分

尽到义务4得1分

尽到义务5得1分

积极参加读书活动会得1分

积极展示作品得1分

保留活动成果得1分

第十一条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社员不遵守本章程,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劝其自动退社。

2、社员准时参加每两周一次的社团活动,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活动前请假并把请假单交到宣传部备案,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达三次者,给予劝其退会处分。

3、其他违章违规,不再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由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

4、会员有积极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每月向编辑部交稿两篇,两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员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文学社各项活动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不得出版印刷各种有损中原工学院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形象的文章,不得组织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郑州市第三十中文学社。本章程的修改可由常委会根据情况酌情修补。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时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