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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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

条例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公司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壹、组织领导体系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壹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范辉阳

组长:兰志春(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青枝(总经理助理)林志莲(生产厂长)粘建辉(开发部经理助理)

组员:张牛(综合主任)李长荣(平车主任)

颜福龙(白坏主任)耿玉斌(彩绘主任)张牛(包装主任)

张劼(开发主任)任关银(样品班长)吴灿辉(样仓组长)

蔡剑民(保安队长)郑春阳(后勤主办)何联国(电工组长)

2、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

队长:蔡剑民(保安队长)

副队长:郭茂年(保安副队长)

队员:赖清海尹万强黄正兵黄建国李群涛任兵杨正波王碧辉

向钟铃唐传毅罗强何联国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企业的法人代表安全防火第壹责任人,兰志春(安委会主任)对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且不定期组织成员对全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3、听取和落实消防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壹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副组长职责

1、副组长是消防安全防火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消防安全成员学习安全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组长做好安全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部署安全调度会议。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且组织实施。

5、组织全公司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方案,于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疏散演戏,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均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三)消防安全小组成员职责

1、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

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员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3、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对厂内发生的事故及时方案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每月9日至13日自行组织关联人员对公司区域自查自检壹次,且将书面记录交政部存档。

5、划分禁烟区且张贴禁烟,严禁他人于禁烟区吸烟,且有义务提醒来访人员共同遵守公司有关禁烟区的规定。

(四)义务消防员职责

1、当有火警发生时,即投身扑救。熟识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方案,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大院各部门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行政部门每日对部门进行防火巡查。每季度对部门进行壹次防火检查且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且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于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逐壹记录。

5、若发现本部门存于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于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且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于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于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

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见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室内消火栓每月壹次,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3、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且上报领导。

5、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且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于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于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且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于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行政部门方案。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于规定的期限内改正且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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