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止污染系统检验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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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检验
(1)船舶提出申请,防污底系统不应使用含有生物灭杀剂 的有机锡化合物 (2)防污底漆应持有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3)《船舶防污底系统检验指南》(2008)
6、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危险化学品类) 7、运输包装有害物质污染(易燃、遇水散发易燃气 体、易于自燃、氧化物等) 8、防止噪声污染(京杭运河)
8、防止噪声污染(京杭运河)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证书
1、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2、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3、海上船舶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 4、海上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5、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
内河船舶法定证书
1、内河船舶防止油污染证书 2、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3、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 4、内河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要求:船舶穿越人口稠密区水域时,船舶噪声在船侧横行距 离25m处应不超过70dB。
3、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检验
(1)检查船舶是否按照批准图纸要求设置垃圾收集装置。 (2)垃圾收集装置可以为活动式或固定式结构。 (3)垃圾收集装置按规则要求建议按三类进行分类(食 品、塑料、其他)
三、检验要求
4、防止大气污染的检验
(1)检查消耗臭氧物质的设备及其布置是否满足审 批图纸的要求。 消耗臭氧物质方面的要求如下: 在2020年1月1日前允许含有氢氯氟烃的新装置安 装使用,其它含消耗臭氧物质的装置禁止使用。检验 时应清点船上已安装有的含有氢氯氟烃的装置或系统 设备,并做好登记,以便正确填写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上的相应栏目。并要求船方建立相应的设备使用、保 养、维修等记录。 船上含消耗臭氧物质的装置主要有: 含卤代烃(Halon系列)物质的灭火设备、含有氯 氟烃(CFCs系列)物质的制冷设备-冰箱、空调等, 如R11,R12,R113,R114,R115等以及含有氢氯氟 烃(HCFCs系列)物质的制冷设备等,如R141b,R12。
三、检验要求
(4)检查实船设置的污油水舱(柜),测量其外 部尺寸,污油水舱(柜)应装设有透气、液位测 量等附属设施。 (5)检查是否装有引至干舷甲板的排放管路,并 装设有防油污的标准排放接头(大尺寸外径 φ 215mm;小尺寸外径φ 105mm船舶按需配备。 ) (6)系泊试验
时,应对该系统启 动进行试验,必 要时进行取样检 查。
三、检验要求
2、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检验
wk.baidu.com
(1)检查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系统是否已按审批图纸进 行安装。生活污水处理的管路布置是否满足图纸要求。 (2)如设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该装置应具有船用产 品证书,核查其铭牌记载参数应与船用产品证书一致, 其处理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海船) (3)检查生活污水贮存舱(柜),其容量大小是否满 足设计要求。此外,还应进行附件检查,如是否设有液 位计或其他等效设施;是否设有液位报警装置或其他等 效设施,避免生活污水的溢出;是否设有透气管并引至 开敞处所。
三、检验要求
4、防止大气污染的检验
(2) 核查柴油机防止空气污染证书的有效性,及证书 与产品的相符性。
氮氧化物NOx的控制要求如下: 实船安装单机额定功率超过130KW 的柴油机仅用于应急情况的柴油机 除外),均应提供有关满足氮氧化 物排放限制的柴油机防止空气污染 证书(EIAPP)。
三、检验要求
三、检验要求
1、防止油类污染的检验
(1)检查防油污系统是 否已按审批图纸进行安装。 (2)核查防止油污染设备的船 用产品证书,并核对钢印或标 志,其铭牌数据应与产品证书 记载一致,其额定处理量不低 于批准图纸要求。 (3)对油水分离设备及其相连 的管系进行外部检查,其管系 布置满足图纸要求。
三、检验要求
2、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检验
(4)生活污水管路检查。生活污水管路不得穿过油舱 或水舱,不应穿过客舱、厨房等舱室。船上应设有通 往舷外的应急旁通管路。 (5)检查生活污水排放管路是否设有标准排放接头, 排放接头的尺寸是否满足要求。 (6)系统安 装完工后应进 行 效用试验。
三、检验要求
船舶防止污染系统
国内航行船舶
内河船舶
1、防止油类污染 2、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3、防止海运包装的有害物污染 4、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 5、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6、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7、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
1、防止油类污染 2、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 3、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4、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5、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 6、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7、防止运输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
一 、检验条件
1、船舶应装设的防污染方面的各系统、设备及相连 管系、附件已安装完成。 2、船厂质检员检验合格。
二、检验内容
1、防止油类污染 2、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 3、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4、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5、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 6、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7、防止运输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 8、防止噪声污染(京杭运河)
(1)船舶提出申请,防污底系统不应使用含有生物灭杀剂 的有机锡化合物 (2)防污底漆应持有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3)《船舶防污底系统检验指南》(2008)
6、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危险化学品类) 7、运输包装有害物质污染(易燃、遇水散发易燃气 体、易于自燃、氧化物等) 8、防止噪声污染(京杭运河)
8、防止噪声污染(京杭运河)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证书
1、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2、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3、海上船舶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 4、海上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5、海上船舶防污底系统证书
内河船舶法定证书
1、内河船舶防止油污染证书 2、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3、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 4、内河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要求:船舶穿越人口稠密区水域时,船舶噪声在船侧横行距 离25m处应不超过70dB。
3、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检验
(1)检查船舶是否按照批准图纸要求设置垃圾收集装置。 (2)垃圾收集装置可以为活动式或固定式结构。 (3)垃圾收集装置按规则要求建议按三类进行分类(食 品、塑料、其他)
三、检验要求
4、防止大气污染的检验
(1)检查消耗臭氧物质的设备及其布置是否满足审 批图纸的要求。 消耗臭氧物质方面的要求如下: 在2020年1月1日前允许含有氢氯氟烃的新装置安 装使用,其它含消耗臭氧物质的装置禁止使用。检验 时应清点船上已安装有的含有氢氯氟烃的装置或系统 设备,并做好登记,以便正确填写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上的相应栏目。并要求船方建立相应的设备使用、保 养、维修等记录。 船上含消耗臭氧物质的装置主要有: 含卤代烃(Halon系列)物质的灭火设备、含有氯 氟烃(CFCs系列)物质的制冷设备-冰箱、空调等, 如R11,R12,R113,R114,R115等以及含有氢氯氟 烃(HCFCs系列)物质的制冷设备等,如R141b,R12。
三、检验要求
(4)检查实船设置的污油水舱(柜),测量其外 部尺寸,污油水舱(柜)应装设有透气、液位测 量等附属设施。 (5)检查是否装有引至干舷甲板的排放管路,并 装设有防油污的标准排放接头(大尺寸外径 φ 215mm;小尺寸外径φ 105mm船舶按需配备。 ) (6)系泊试验
时,应对该系统启 动进行试验,必 要时进行取样检 查。
三、检验要求
2、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检验
wk.baidu.com
(1)检查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系统是否已按审批图纸进 行安装。生活污水处理的管路布置是否满足图纸要求。 (2)如设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该装置应具有船用产 品证书,核查其铭牌记载参数应与船用产品证书一致, 其处理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海船) (3)检查生活污水贮存舱(柜),其容量大小是否满 足设计要求。此外,还应进行附件检查,如是否设有液 位计或其他等效设施;是否设有液位报警装置或其他等 效设施,避免生活污水的溢出;是否设有透气管并引至 开敞处所。
三、检验要求
4、防止大气污染的检验
(2) 核查柴油机防止空气污染证书的有效性,及证书 与产品的相符性。
氮氧化物NOx的控制要求如下: 实船安装单机额定功率超过130KW 的柴油机仅用于应急情况的柴油机 除外),均应提供有关满足氮氧化 物排放限制的柴油机防止空气污染 证书(EIAPP)。
三、检验要求
三、检验要求
1、防止油类污染的检验
(1)检查防油污系统是 否已按审批图纸进行安装。 (2)核查防止油污染设备的船 用产品证书,并核对钢印或标 志,其铭牌数据应与产品证书 记载一致,其额定处理量不低 于批准图纸要求。 (3)对油水分离设备及其相连 的管系进行外部检查,其管系 布置满足图纸要求。
三、检验要求
2、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检验
(4)生活污水管路检查。生活污水管路不得穿过油舱 或水舱,不应穿过客舱、厨房等舱室。船上应设有通 往舷外的应急旁通管路。 (5)检查生活污水排放管路是否设有标准排放接头, 排放接头的尺寸是否满足要求。 (6)系统安 装完工后应进 行 效用试验。
三、检验要求
船舶防止污染系统
国内航行船舶
内河船舶
1、防止油类污染 2、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3、防止海运包装的有害物污染 4、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 5、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6、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7、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
1、防止油类污染 2、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 3、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4、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5、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 6、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7、防止运输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
一 、检验条件
1、船舶应装设的防污染方面的各系统、设备及相连 管系、附件已安装完成。 2、船厂质检员检验合格。
二、检验内容
1、防止油类污染 2、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 3、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4、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5、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 6、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7、防止运输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 8、防止噪声污染(京杭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