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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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重大危险的设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特种设备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本文档为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的最新版本,提供了各种特种设备的检测周期信息。

一、锅炉及压力类
1. 高压锅炉:每年检测一次
2. 中压锅炉:每2年检测一次
3. 低压锅炉:每3年检测一次
4. 压力:根据型号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2-5年检测一次
二、电梯类
1. 定期检验:高层建筑电梯每4年检测一次,低层建筑电梯每6年检测一次
2. 年度检验:每年检测一次,包括电梯基础设施和安全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三、压力管道类
1. 常规压力管道:每2年检测一次
2. 热力管道(除地热外):每3年检测一次
3. 工业运输管道:每5年检测一次
4. 煤气、石油管道:每年检测一次
四、起重机械类
1. 起重机械:根据起重机械的类型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3-5年检测一次
2. 升降机:每年检测一次
五、客运索道类
1. 缆车:每年检测一次
2. 人工输送索道:每年检测一次
六、大型游乐设施类
1. 大型游乐设施:根据设施类型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1-3年检测一次
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除上述特种设备的常规检测周期外,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具体的定期检验周期由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确定。

请注意:以上检测周期仅供参考,实际情况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确定。

最新版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

最新版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
3000
电梯
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4000
起重机械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涉及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9000
客运索道
客运架空索道和客运缆车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期间的两个年度,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客运拖牵索道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2200
移动式压力容器
1.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首次全面检验于投用后1年内进行;安全状况等级1级~2级,汽车罐车5年一次,铁路罐车4年一次,罐式集装箱5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3级,汽车罐车3年一次,铁路罐车2年一次,罐式集装箱2.5年一次。
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首次定期检验3年;充装介质A(天然气(煤层气)、氢气),定期检验5年一次;充装介质B(氮气、氦气、氩气、氖气、空气),定期检验6年一次。
2300
气瓶
1.钢制无缝气瓶、钢制焊接气瓶(不含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铝合金无缝气瓶:介质环境为腐蚀性气体、海水等腐蚀性环境,2年一次;氮、六氟化硫、四氟甲烷及惰性气体,5年一次;纯度≥99.999%高纯气体:剧毒,5年一次;其他,8年一次;混合气体按检验周期最短的气体特性确定;其他气体,3年一次;2.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民用,4年一次;车用,5年一次;3.车用压缩天然气瓶、车用氢气气瓶、气体储运用纤维缠绕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3年一次;4.低温绝热气瓶(含车用气瓶):3年一次;5.溶解乙炔气瓶:3年一次。
2400
氧舱
每 3 年至少进行 1 次,新建氧舱(含氧舱改造、移装)在投入使用后 1 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定期检测规定

特种设备定期检测规定

特种设备定期检测规定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定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要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特种设备是指那些用于特殊用途、具有高风险潜在危险的设备,如压力、起重机械等。

2. 检测周期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应按照以下周期进行:
- 压力: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 起重机械: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 锅炉: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3. 检测内容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外观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有破损、变形等外观问题。

- 功能测试:测试设备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作。

- 安全阀检验:检验设备的安全阀是否工作正常。

- 特殊部件检测:对设备的特殊部件进行必要的检测,如裂纹、松动等。

4. 检测标准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每
项检测符合安全要求。

具体的检测标准应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并不时修订更新。

5. 检测报告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应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 检测日期和地点
- 检测机构信息
- 设备基本信息
- 检测结果和评估
- 建议的维修措施(如果适用)
6. 处罚措施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测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 总结
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是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和正常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检测义务,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应不断修订更新,以适应技术发展和安全要求的变化。

特种设备的检验期限

特种设备的检验期限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及特种设备监察制度规定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限速器每2年校验一次;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施工升降机检验周期为1年;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锅炉:1、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2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2、锅炉停止运行1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运行 1 年后,应进行内部检验;3、新装锅炉首次检验应为内部检验;4、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3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5、固定式小型锅炉每2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查;6、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

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2、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3、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4、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5、安全阀、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测温仪表、液面计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至3年内更换。

压力管道:1、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役检验,每年一次(可由使用单位取得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2、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道与储罐定期检验同时进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3、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4、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为三年,在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客运索道每年要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在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计量工具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一般每半年校验一次;爆破片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立即停止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立即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限期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限期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四十条第一款
限期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申报并接受检验(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第四十条第三款
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申报并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下,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仍继续使用
第四十二条
立即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3篇)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3篇)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压力容器是一类特种设备,为了保证其安全性能,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一套规范和程序,包括检验的时间、方法、要求等。

下面是一般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内容:1. 检验周期: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一般来说,高压容器的检验周期为1年,中压容器为2年,低压容器为3年。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根据其特性和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为2-5年。

2.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检验、尺寸测量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表面和附件是否有损坏、腐蚀、渗漏等问题;材料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尺寸测量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安全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容器或设备的结构是否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和工作环境条件。

3.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检验内容,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查、尺寸测量、材料性能检验、破坏性检测、无损检测等。

4. 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

常用的标准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规范》等。

5. 检验报告:定期检验完成后,需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检验单位的名称、检验日期、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

总之,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工作正常,人们在使用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2)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其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根据相关法规,不同类型的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有不同的定期检验周期和检验内容。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查:对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是否有明显的变形、裂纹、腐蚀等缺陷。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表

关于检验的几个问题
1、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许可方范围内的检验检测工作。

2、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3、检验检测是检验检测机构依申请而进行的检验检测,收到检验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约定现场检验时间,按期实施检验,并在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报告(15个工作日内)。

4、对检验结果或者鉴定结论存在异议的,收到报告和结论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检测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书面答复。

对答复仍有异议的,收到答复15个工作日内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异议后15个工作日组织鉴定、确认。

5、完成在用电梯现场检验工作,在上次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不能出具检验报告的,负责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该电梯能否继续使用。

新安装的电梯,在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标志未出具前,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未经核准、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人员;未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出具虚假结果和鉴定结论的、鉴定结果和结论严重失实的;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报告的;泄漏检验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的;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的;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检验申请单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对机构处5-20万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5万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

)发现上述问题,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
用单位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财产安全具有较高风险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等。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被提出并实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目的与背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后,由于长期运行状态、易受环境和使用条件的影响,存在疲劳、腐蚀、磨损等问题,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潜在的安全隐患。

检验周期与方式1.检验周期:–不同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会有所不同,一般以设备的使用寿命、技术状况、安装地点等因素为依据。

–常见的定期检验周期有:年检、季检、半年检等。

2.检验方式:–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主要由资质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他们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方式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测、材料检验、结构检查等,涉及设备的各个方面。

检验内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内容非常丰富,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检验项目: 1. 外观检查: - 对设备外部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可见部分、密封性能、表面腐蚀、漏油等。

2.功能检测:–对设备进行各项功能测试,验证设备正常工作状态,如测试起重机械的起升、行走、转弯等动作。

3.材料检验:–对设备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要求,材料的性能优良、不易受到腐蚀等。

4.结构检查:–对设备各个部件进行检查,如焊缝、连接部位、支撑结构等,确保其结构可靠、不会出现断裂、变形等问题。

5.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检查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如压力开关、溢流阀、防爆装置等。

6.环境检查:–检查设备所处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等,确保设备在正常环境下进行工作。

检验结果与记录1.检验结果:–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会出具检验报告,并将结果分类为合格、不合格以及待修复等。

–对于合格的设备,可以继续使用;对于不合格的设备,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对于待修复的设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划分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划分
至少1次/年
1次/6年
每二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安全状况登记为3级
1次/3年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
由检验单位拟定
3
电梯

1次/年
4
起重机械

1次/2年
冶金用
1次/年
5
厂内机动车辆

1次/年
6
大型游乐设施

1次/年
7
压力管道

在线检验1次/年
1-2级至少1次/6年
3级至少1次/3年
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划分
序号
设备名称
特殊情况
定期检验(锅炉/压力容器)
外部检验
内部检验
水压试验
1
锅炉

1次/年
1次/年
1次/6年
不能进行内部检验
1次/年
——
1次/3年
小型热水锅炉或小型汽水两用锅炉
1次/水压试验前
1次/水压试验前
1次/2年
小型蒸汽锅炉
1次/2年
1次/2年
2
压力容器
(固定式)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

北京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北京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北京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二、检验周期1. 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2. 各类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下:- 锅炉:每2年检验一次;- 压力容器:每3年检验一次;- 电梯:每1年检验一次;- 起重机械:每2年检验一次;- 客运索道:每2年检验一次;- 大型游乐设施:每1年检验一次。

三、检验机构1.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2. 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能力。

四、检验内容1.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的运行状况;-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功能;- 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设备的磨损和腐蚀情况;- 设备的安全技术文件和档案。

五、检验程序1. 使用单位应提前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设备资料。

2. 检验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标准进行检验。

3. 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并提出检验结论和建议。

六、检验费用1.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2. 检验费用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七、不合格处理1. 检验结果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整改措施。

2. 整改完成后,使用单位应重新申请检验。

八、监督管理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检验机构的检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4 5 6 7动车辆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序号 设备种类 检验周期 水压试验:检验人员或 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一 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状 外部检验:每年进 次;电站锅炉结合检修 况有怀疑时进行,因结 行一次。 同期进行,一般每3年-6 构原因无法内检的,应 年进行一次。 每3年进行一次。 定期检验:首检周期不 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 级为1、2级的,每6年至 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 为3级,一般每3年至6年 检验一次。 年度检验:每年至 全面检验:按《压力容 少一次。 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全面检验:首检周期不 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 级为1、2级的检验周期 在线检验:每年至 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 少检验一次。 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 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 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 按照《压力容器使 用管理规则》规 定,定期安全检查 每月一次,年度检 查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合于使用评 年度检查:每年至 价:按《压力管道定期 少一次 检验规则——长输(油 气)管道》规定。
1
锅炉
2
压 力 容 器
固定式
水压试验:按《压力容 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 水压试验:按《压力容 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移动式
工业管道
压力试验:按《在用工 业管道定期减压规程》 规定。
3
压 力 管 道
耐压(压力)试验:当 内检测或直接检测不能 长输管道 实施时,可以采用耐压 (压力)试验的方法进 行检验。 全面检验、合于使用评 耐压(压力)试验:当 年度检验:每年至 价:按《压力管道定期 直接检测不能实施时, B1 公用管 少一次。 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可以采用耐压(压力) 道 》规定。 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 年度检验:每年至 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规定, B2 少一次。 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或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 电梯 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其中冶金起重机械、流动式起重机械和升降机定 期检验周期为1年。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是指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评定的制度。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具体来说,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报检周期: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情况,确定不同设备的报检周期。

一般情况下,特种设备的报检周期为一年或三年。

2. 报检机构:特种设备报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和特种设备制造、使用单位的内部检验组织。

3. 检验内容:特种设备定期报检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检验、使用记录和日常维护情况的审核、技术文件和证书的查验等。

4. 检验结果:根据特种设备的检验结果,评定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

如果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要求,需要进行相应的维修、改造或更换。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的实施,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的潜在安全隐患,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规定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设施安全、环境保护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其安全性和运行状况需要定期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完整检验的时间间隔,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种设备和使用环境等因素来确定。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实际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的考虑。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有明确规定。

例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

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故障信息和运行记录需要定期进行审核和分析,以及定期进行专项检验。

每次检验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检验报告。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周期外,实际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也是决定检验周期的重要因素。

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工作环境、负荷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频率、工况和使用环境等因素,可以适当调整检验周期。

例如,对于高磨损、高频率使用的设备,可以考虑缩短检验周期,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了解特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潜在问题,及
时进行维护和修复,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各类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1、每年1次。
1、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持证上岗。
3、定期检验。
5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1、每2年一次。
1、办理注册登记证。
特种设备(一)检验周期
序号
名称
解释或类型
检验周期
持证情况
1
锅炉
1、有机热载体锅炉。
2、小型蒸汽锅炉。
3、常压热水锅炉。
1、锅炉应当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2、压力表半年检验一次。
3、安全阀1年检验一次。
4、每一季度应当定期进行一次水质化验。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锅炉年度检验证。
3、司炉人员操作证。
2
电梯
1、自动扶梯。
2、趁乘客电梯。
3、载货电梯。
1、每年1次。
1、办理注册登记(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
2、办理报检手续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
压力容器
1、油气分离器。
2、干燥器。
3、立式储气罐。
4、反应斧。
5、压缩机贮气罐。
6、气瓶。
7、空压机。
1.盛装空气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
2.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3.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4.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1、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
2、办理注册登记证。
3、操作人员操作证。
4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的规定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的规定

第六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的规定1、锅炉外部检验周期:一年内部检验周期:两年水压试验周期:六年(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日常工作,但每年至少两次由检验部门进行监督抽样检查。

化学清洗:根据水质情况和结垢情况,不定期进行。

2、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周期:一年全面检验周期:3~6年(新压力容器一般在使用满三年进行第一次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周期:每两次全面检验周期之内必须进行一次3、医用氧舱年度检验周期:一年全面检验周期:三年4、压力管道年度检验周期:一年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为三年5、电梯检验周期:一年6、起重机械全面检验周期:一年(对主要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索、电气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自检)施工用升降机检验周期:一年7、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周期:一年8、安全附件效验周期安全阀效验周期:一年压力表效验周期:半年温度表与各种监控仪表:一般1~2年(型号和测量原理不同)9、对于新增特种设备,应在安装施工前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告知手续(或委托施工单位办理)。

10、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医用氧舱的安装施工过程,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11、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也按此程序进行。

12、新锅炉必须办理《锅炉使用证》●使用单位带以下资料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产品有省级安全监测部门审核盖章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3)、安装质量证明书。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监察部门办理1)、审核《锅炉登记卡》和交验的资料。

2)、确认产品质量。

3)、注册和办理使用证并输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主要包括: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处理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气瓶充装人员、电梯操作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客运索道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焊接人员。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D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具有潜在危险性,关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 A/—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或者载货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Az—定期检验相关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表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第29条。
工业管道8300
在线检验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D0001-2009第116条。
2009.5.8发布;2009.8.1施行。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第7条。
2003.4.17发布;2003.6.1起施行。
1989.12.22颁布;1990.7.1起生效。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每3年检验一次。)
全面检验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第19条。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TSG D7003-2010第3条、第23条。
公用管道82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第6条。
2010.8.31颁布;2010.11.1起施行。
全面检验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最新)
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全面检验周期按照本规则第23条确定。
公用管道82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全面检验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工业管道8300
在线检验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全面检验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限速器
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防坠安全器
每二年应进行安全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测量温度的仪表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液位计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客运索道(9000)
客运架空索道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客运拖牵索道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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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TSG D0001-2009第 2009.8.1施行。
116条。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 规程》(国质锅[2003]108 号)第7条。
2003.4.17发 布;2003.6.1起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 施行。 规程》第19条。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 2009.5.8发布;
规程》TSG D0001-2009第 2009.8.1施行。
116条。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 2000年6月27日发
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 布;
术监督局令13号第)第50 自2000年10月1日
条。
起施行 。
《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 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 TSG S7001-2004第5条。
2004.6.23发布; 2004.9.23实施。
《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 2005.9.16发布;
2009.5.8颁布; 2009.8.1 起实施 。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 2003.4.17发布;
Hale Waihona Puke 规程》(国质检锅2003.6.1起施行
[2003]108号)第58条。 。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劳部发[1996]276 号)第146条规定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劳锅字[1997]74 号)第105条。
与定期检验规则》
2005.10. 1实施
TSG S7002-2005第5条。 。
TSG ZF001-2006《安全阀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07.1.1
B6.3.1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2004年6月23日颁
》(TSG R7001-2004)第 布;
17条
2004.9.23起实施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 规 程—工业管道》 (TSG D0001-2009)第 124、126、147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汽车报废 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3
电梯(3000)
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
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
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
压力容器的定期 检验包括全面检 验和耐压试验。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8.3.1条
2011年11月15日 发布; 2012.6.1起实施 。
在用罐车的定期 检验分为年度检 验、全面检验和 耐压试验。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 要求》[国家质监总局《关 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 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的公告 》08年第16号] 盛装腐蚀 2008.2.21 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 一次。 《气瓶安全监察规 程》质技监局锅发 [2000]250号第69条。 1989.12.22颁布; 1990.7.1起生效。
《压力容器定 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第 16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第 16条。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劳锅字[1997]74 1997.2.14发布。 号)第114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第 16条。
客运架空索道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8
客运索道 (9000)
客运拖牵索道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客运缆车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 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 固定式压 定执行。 力容器用 安全阀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
气瓶(2300)
气瓶(2300)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 (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YSP-0.5型、YSP-2.0型 、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自制造日期 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 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每3年检验一 次。)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锅炉用安 全阀 锅炉上的安全阀应按制造厂的要求或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整定和检验。
安全附件
9
及安全保 护装置
F000
压力表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爆破片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限速器 防坠安全器
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每二年应进行安全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测量温度的仪表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液位计
公用管道8200
7
压力管道 8000
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的年度可 不检验
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全 年检验,首次全面检验后的全面检 验按本规则第23条确定
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的年度可 不检验
全面检验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 检 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 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 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 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 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TSG-D7003-2010 第3条、23条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第6条。
2010.8.31颁布; 2010.11.1起施行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 。 则—-公用管道》 TSG D7004-2010第29条。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 2009.5.8发布;
生效。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 养 规则》第12条。
2009.5.8发布; 2009.8.1 起施行 。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 Q7015-2008第5条 。
2008年8月7日颁 布,质检总局 2010年第141号修 改,2011.1.1起 施行。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2009.8.31颁布;
在线检验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工业管道8300
7
压力管道 8000
在线检验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工业管道8300
全面检验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 等 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 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 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 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 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 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 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 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式安全阀,当满足所规定的条件时,可延长校验周 期为3年或5年。
安全阀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 规范 规定执行。 工业管道 用安全阀 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 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检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 为3年。
安全附件
9
及安全保 护装置
F000
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检验一次。
4
起重机械(4000)
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 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6
大型游乐设施(6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0.5年。
长输管道8100
》TSG Q5001-2009第34条 2010.1.1起施行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 2002.1.21发布;
规程》国质检锅[2002]16 2002.4.1起施行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2008.2.14发布; GB8408-2008第9.1.5条。 2008.8.1实施。
TSG-D7003-2010 第3条、23条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编号 1
设备名称及代号 锅炉(1000)
固定式(2100)
检验周期
外部检验1年一次
内部检验2年一次
水压试验6年一次
年度检查
每年一次
定期 检查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 面检验。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 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 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 全面 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 检验 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 由检验机构确定。4.安全状况等级 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 则不得继续使用。 耐压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 试验 次
(A类:天然气 (煤层气)、氢 气) (B类:氮 气、氦气、氩气 、氖气)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 1989.12.22颁
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第 布;1990.7.1起
69条。
生效。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 1989.12.22颁
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第 布;1990.7.1起
69条。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验周期
文件号
发布实施时间
备注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质 1999年9月3日发
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第 文;于2000年01
4条、第5条。
月01日执行。
对于无法进行内 部检验的锅炉, 应该每三年进行 一次水压试验。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2009.8.31 200 8第125、128、131条
2
压力容器 移动式 (2000) (2200)
耐压试验 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1次。
长管拖车 2230
首次定期检验
3年(充装A类介质); 4年(充装B类介质)。
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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