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树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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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树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1.1 化学品中文名称:环氧树脂

1.2 化学品英文名称:Epoxy resin

1.3 中文名称2:

1.4 分子式:

1.5 分子量: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2.1 主要成分:环氧树脂

2.2 含量:99%

2.3 CAS No. 24969-06-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3.1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3.2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3.3 健康危害:接触危害主要为过敏而出现皮肤疾病,皮炎有时伴有眼睛上呼吸道刺激,制备和使用工人可有头痛,恶心,食欲不振,眼睑水肿等症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4.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2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3 吸入:呼吸道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与输氧,停止呼吸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4 食入: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有条件的可用牛奶洗胃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5.1 危险特性:粉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达到一定浓度,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5.2 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5.3 灭火方法: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6.1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7.1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7.2 储存注意事项: 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内。避免与火种、热源接触,避免日光直晒。禁止与自燃品共贮共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远离火种。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容器损坏。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8.1 职业接触限值:未制定标准

8.2 监测方法:

8.3工程控制:密闭操作,全面排风。

8.4呼吸系统防护: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8.5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镜

8.6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8.7手防护:操作人员应戴橡胶手套

8.8其他防护:工作后,沐浴更衣。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工作中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9.1 外观与性状:根据分子结构的不同,其物态可从无臭、无味黄色透明液体至固态

9.2 熔点(°C):145-155

9.3 沸点(°C):

9.4液碱相对密度:

9.5 蒸气密度(空气=1):1

9.6 饱和蒸气压(kPa):

9.7 燃烧热(kJ/mol):

9.8 临界温度(°C):

9.9 临界压力(MPa):

9.10 辛醇/水分配系数:

9.11 引燃温度(°C):

9.12 闪点(°C):

9.13 爆炸上限%(V/V):

9.14 爆炸下限%(V/V):12

9.15 溶解性:溶于丙酮、乙二醇、甲苯

9.16 主要用途:用作金属涂料、金属粘合剂、玻璃纤维增强结构材料、防腐材料、金属加工用模具等在电器工业中用作绝缘材料。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10.1 稳定性:稳定

10.2 禁忌物:氧化剂

10.3 避免接触的条件:

10.4 聚合危害:不聚合

10.5 分解产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11.1 急性毒性:LD50 11400mg/kg(大鼠经口)

LC50

11.2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11.3 刺激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12.1 生态毒理毒性:

12.2 生物降解性:

12.3 非生物降解性:

12.4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12.5 其它有害作用: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13.1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13.2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焚烧法处置

13.3 废弃注意事项: 用焚烧法处置时,溶于易燃溶剂或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14.1 危险货物编号:32197

14.2 UN编号:1280

14.3 包装标志:7

14.4 包装类别:II类包装

14.5 包装方法:中开口钢桶;螺纹玻璃瓶、塑料瓶、镀锡薄钢板桶外贮箱、柳条箱

14.6 运输注意事项:禁止与易燃性有机物、自燃品共贮共运。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 667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352号发布),危险化学品登注册管理规定(2000年10月1日国家经贸委令第19号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存储、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出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然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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