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服务概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项目服务概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是通过专业社工进驻康园中心工作(工作地点有三个区域,区域范围都在荷城街道范围以内),目的是通过工(农)疗、娱疗等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手段,立足于满足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综合性康复服务的需求,为社区内的成年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功能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庇护性就业和康乐文体活动等服务,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是生活在本镇、街道内有康复需求、年满16周岁以上的成年残疾人,且其生活能够基本自理,精神健康情况稳定,无传染病,没有严重的骚扰行为的精神、智力和部分肢体残疾人为主。
(三)项目内容:社工机构派驻专业社工、工作人员进驻荷城街道康园中心,接受街道相关部门管理,人事档案隶属机构。
进驻机构负责康园中心日常管理运营工作,为辖区内残疾人士、居民提供以下服务:
1、庇护性劳动(工疗站),从事手工加工、工艺品制作、清洁卫生、烹饪和计算机培训等活动;
2、爱心饭堂服务,运营机构自筹资金租赁厨房,购买设备、厨具、餐具、爱心送餐车,聘请厨师及送餐人员,为前来中心的残疾人士提供优质、放心的低偿爱心午餐;
3、开展日间照料(日托型)服务,进行医疗监护、服药督导和居家康复护理;
4、开展职业评估、职业咨询和职业技能训练工作;
5、开展康复功能训练,进行体能、独立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沟通能力、居家能力等训练,并进行文化知识教育、社区教育;
6、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
7、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及组织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书报阅读、上网服务,开展健康提供、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8、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教育和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关爱活动;
9、协助镇(街道)残联开展残疾人情况调查、政策宣传、通报转介和跟踪随访等其他工作;
(四)服务要求及具体指标
1、个案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为来访居民及残疾人士提供康园中心服务内容介绍、如何申请在康园中心工作康复,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减压等服务。
个案跟踪:及时发现有严重问题的服务对象,建立个案跟进,运用社工手法对其建立个案记录,定期的跟进,直到个案问题得到解决并结案。
个案工作要求:咨询服务节数300节,社工跟进个案45个,平均每个跟进次数5节,每节时间大于2小时(包含文书记录时间),个案建档率100%,结案率大于80%,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80%。
2、康复训练
康复训练是康复医学的一个重要手段,主要是通过训练方法使病人患肢恢复正常的自理功能,用训练的方法尽可能的使残疾人士生理和心理的康复,达到治疗效果。
庇护性劳动(工疗站)从事手工加工、工艺品制作、清洁卫生、烹饪和计算机培训等活动。
开展康复功能训练,进行体能、独立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沟通能力、居家能力等训练,并进行文化知识教育、社区教育。
开展器材康复训练时,治疗师借助于一定的器械对患者作手法训练,或是治疗师指导、帮助患者利用器械进行训练。
工作要求:以小组工作的形式完成工疗人员康复训练服务。
开展手工制作、技能提升、交友减压等各类小组活动60个,300节,服务社区居民1500人次,服务对象整体满意度大于80%。
3、社区工作
社区照顾是指整合全部社会资源,运用正规照顾和非正规照顾网络,为需要照顾人士在家庭或者社区中提供全面照顾,促成其过正常人的生活。
开展日间照料(日托型)服务,进行医疗监护、服药督导和居家康复护理。
社区活动:致力于将康园中心打造成为休闲娱乐中心,为残疾人士提供书报阅读、上网服务,开展健康提供、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工作要求:完成对康园中心残疾人士的居家探访、电话访问800次;在社区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教育、残疾人权益维护、文体娱乐、公益活动等不同类型的社区活动105个,服务残疾人及社区居民5200人次以上,康园中心来访服务18000人次以上,接待整体满意度80%以上。
4、爱心低偿午餐服务
由机构自筹资金租借场地,购买设备、厨具、餐具、爱心送餐车,聘请厨师及送餐人员,为前来中心的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放心的午餐。
5、庇护工厂项目
结合社区服务对象实际情况,购买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手工工具、材料,教导其完成不同类型的手工制作。
联系爱心企业、社会资源,生产简单的工业原件、手工产品,使残疾人可以在庇护工厂中工作,靠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
6、义工服务
建立康园中心义工服务站,为残疾人打造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有爱心、有责任的“四有”志愿者服务团队,链接理发店、医院、社会组织、热心志愿者加入,与残疾人一起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理发、按摩、康复、家政等各类志愿服务。
工作要求:新培育义工96人,其中残疾人特长义工大于40人;提供服务技巧、日常照顾技能等各项培训30期;组织或参与高明区义工活动大于40次,服务时数大于1600小时。
(五)人员配置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8的标准配备服务人员。
)
(1)人员配备
1、社工项目主管1名,负责康园中心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咨询服务工作并协助解决,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负责康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制订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各项服务计划的组织实施,联系爱心企业与庇护工厂链接。
2、社工1名,负责康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庇护工场的管理和营运以及职业指导等。
3、康复治疗师1名,负责残疾人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相关服务人员要求,协助开展社工专业小组、策划大型社区活动。
4、精防医生1名(兼职),负责康园中心残疾人入园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健康教育和药物治疗督导,做好精神病康复者药物治疗登记和康复档案。
5、项目督导:具有康园中心项目的督导经验,熟练掌握社会服务技巧,每月来临中心督导至少一次。
(2)人员要求
1、项目主管: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具有4年以上相关项目工作经验,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专业资格证书。
2、一线社工:具有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相关项目工作经验,持有助理社工师或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3、康复治疗师:持康复治疗、护理等相关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培训背景,持有助理社工师专业资格证更佳。
4、精防医生(兼职):需为项目所在地精防医院的在职医生参与服务,持有相关精防或医生执业资格证书。
每月为园友提供不少于2次的身体、精神评估。
5、项目督导:具有市级以上督导班毕业证书,不少于5年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具有康园中心项目的督导经验,持有中级社工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6、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每年需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专业教育。
7、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因实际原因需要变动的,应在事前书面向采购人备案。
8、工作人员到位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须全部到位。
(六)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要求
由招标人采取联合考核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合格。
2、售后服务要求
配合或承接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园中心社工相关工作的调研工作。
二、项目考评
1、考核验收
采购人采取联合考核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分期考核。
考核内容及评审细则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审查。
2、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中标人两年内不得承接本辖区同类型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a)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数量未达到任务指标的标准,被责令整改仍未达标的。
b)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诚信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的。
c)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态度问题,影响特别恶劣的;或一年内发生10
次或以上被投诉调查属实的。
d)中标人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的(一次性被发现3宗或一年内累计被发现5宗)。
e)中标人不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考核或审计的。
f)中标人定期考核不合格,被责令整改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3、合同被中止,人员及设备的处理:
合同被中止时,出现个案(服务)仍未完结时,服务单位应安排个案负责人员将个案处理完毕。
个案已处理完毕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安排撤离。
合同被中止时,中标人须将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场地、室内设备及其他所有资料移交给采购人,不得将场地及相关设备(含资料)拆除或损坏,若有损害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置人员,将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等(按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及资质证书交采购人存档。
人员的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备案。
2、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服务使用方与中标人签订。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为服务费用总价,包含包括必要的行政管理费用以及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工资、加班费、奖金、绩效、交通补贴、话费补贴、机构承担的购买保险费用等)及税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五、付款方式
所需资金由区、街道两级财政解决。
现办理招投标程序,具体付款办法如下:
1.服务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个月内,由荷城街道将项目第一年度费用的20%转账到供应商账户,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具有效发票。
(不计利息)
2.第一年度运营半年后再支付年度费用的30%,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具有效发票。
(不计利息)
3、第一年度运营9个月后再支付年度费用的30%,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具有效发票。
(不计利息)
4、年度项目结束并经有关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费用的20%,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具有效发票(不计利息)。
如被评为“不合格”,甲方只支付当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余下的总额10%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金。
5、第二、三年度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分别按年度项目总额的20%、30%、30%、20%划拨服务费。
(如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按第四款执行)(不计利息)
6、乙方凭合同、正式发票、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等有效凭证与采购人结算,收款方、出
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一致。
六、服务期
签订合同日期起3年。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围绕服务项目的目标所制订的总体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执行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2)中标人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避免在服务期间与服务对象发生摩擦和纠纷。
如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或意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间,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必须通过有效年检必须确保在有效期内,如未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履行合同前,中标人仍要为原服务对象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按实际人数及服务时间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后,中标人应与接替的康园中心做好服务内容、相关档案等的交接其中标资格。
(5)服务质量评价
①中标人应对服务过程进行定期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包括检查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服务情况等),对服务情况作出评价。
采购人可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②对康园中心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文件及记录;定期根据检查程序对康园中心服务进行每季度满意度调查及效果评估记录。
③服务满意度:采购人根据服务情况开展服务跟踪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标准具体由中标人与采购人于合同签订时协商拟定)),每季度一次。
如中标人在一年之内的满意度调查中,有两次服务满意度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中标人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在解除合同至采购人确定接替的康园中心服务机构正式工作。
(6)★服务期间若服务对象发生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附承诺书)
注:1、以上所有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关的关键性要求,对这些服务及商务关键性要求的任何负偏离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