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税制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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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制度:
是一国以国家法令的形式颁布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的总和,是各种不同税种组合搭配的体系。
2.最优税收理论:
在保证政府获得一定税收收入的前提下,以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原则为指导,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体系进行分析的学说。
3.超额负担:
指税收将资源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过程中,由于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选择产生了干扰,造成的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外蒙受的福利损失。
4.税收中性原则:
国家征税时,除了使人民因纳税而负担以外,最好不要使人民承受其他额外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5.税制结构:
是根据国情,为实现税收的效率、公平、财政目标,由若干不同性质和作用的税种组成的主次分明、层次得当、长短互补、具有一定功能的税收体系。
6.增值税的免税:
对企业主从事某些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销售收入或报酬,以及某些进口行为不征增值税,但是该企业主为生产经营免税项目而购进商品、劳务的已纳增值税不准予抵扣。
7.增值税的零税率:
对企业主免征增值税,并且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8.发票扣税法:
对应纳税人之间的所有交易签发税务发票,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
9.支出税:
以个人及家庭在某一段时间的消费支出为课征对象,计税依据是支出的数额,即个人及家庭在某一段时间的所得额扣除所得税与储蓄额后的余额,简称为支出税。
10.中间型消费税:
指征税范围在有限型消费税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一般保持在15-30种货物类别。
11.综合所得税:
一般所得税制,将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的总和,减去最低生活费及扶养费,对余额以累进税率课征,如美国。
12.分类综合所得税:
对纳税人各类所得先课以分类所得税后,再按其全年所得总额,对一定数额以上的所得以累进税率课征,交叉型(英国)和并立型(日本)。
13.源泉扣缴法:
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14.独立课税论:
实质法人说认为,法人是一个单独的权利义务主体,可以拥有财产,相应地也可成为诉讼对象。因此,法人的所得与股东所分配的盈余,应分别纳税,且两税之间不应有任何联系,分别独立存在。
15.合并课税论:
虚拟法人说认为,法人系法律所虚拟者,法人与股东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对公司与股东之所得应合而为一,课征合并所得税。
16.社会保障税:
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
17.个别财产税:
是将个人的某种特定财产有选择地进行课征的一种财产税,课征时一般不考虑免税和扣除。
18.税收管理体制:
是指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
19.分税制:
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20.税收负担:
指纳税人或征税对象承受国家税收的状况或量度,体现税收分配的流量。
21.环境污染税:
是国家为了限制环境污染的范围、程度,而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经济主体征收的特别税种,是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筹集环保资金,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调节而征收的税。简答题
1.马斯格雷夫认为一国复合税制应由哪些部分组成?
(1)纳税人是个人或家庭,课税对象是个人或家庭的支出额,税收的性质是消费税
(2)纳税人是个人或家庭,课税对象是个人和家庭的所得,税收的性质是所得税
(3)纳税人是企业,课税对象是已经做了一定扣除的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的性质是所得税
(4)纳税人是企业,课税对象是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的性质是商品劳务课税,属于间接税。
对货币资金从个人或家庭部门流向企业部门的课税,主要是商品课税,属间接税性质,课征点愈接近企业部分,商品课税的特点愈明显。对货币资金从企业部门流向个人或家庭部门的课税,大体上是所得课税,属直接税性质,课征点愈接近家庭部门,所得课税的特点愈明显。
2.简述税制结构理论上的税收分类。
按可课征的市场不同,可以分为课于产品市场的税和课于要素市场的税;按课征的交易对象不同,可分为课于买方的税和课于卖方的税;按课征的部门不同,可分为课于企业的税和课于家庭的税。
3.世界各国税制结构总体格局的几个基本特点有哪些。
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其中关税占有重要地位,尤其又以进口关税为主。与商品税相比,所得税份额过小,其他税收份额微乎其微,没有社会保障税。
中下等收入国家税制仍以流转税为主,但商品税的份额比低收入国家有所降低,所得税的比重在增大,其中又以公司所得税为主,社会保险税的比重很小。属于流转税第一,所得税第二主体的格局。
中上等收入国家税制明显呈现所得税和流转税分庭抗礼的格局,普遍征收社会保障税,贸易税和交易税比前两类国家低得多。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以所得税为主,但个人所得税比重稍有下降,公司所得税比重长期以来基本稳定,一般在8%左右。社会保障税比重略有上升,社会保险税和个人所得税成为最重要的税种。商品和服务税的比重在提高,财产税的比重也在缓慢提高,所得税系、商品和服务税系、财产税系的收入比重之比大约为63:34:3。
4.各国增值税是如何和其他流转税配合?
双层次模式,在对商品或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消费税或货物税;并行模式,对一些特定项目征收过其他商品劳务税后,不再征收增值税,而在对一部分货物或劳务征收增值税后,不再征收其他商品劳务税,这类间接税与增值税并行,互不交叉;
限定模式,征收的某些商品劳务税虽然制定了税率,但若同时还要缴纳增值税,则在征收增值税情况下其商品劳务税征税额固定为一个数额。
5.各国对小企业主的增值税税务处理怎样?
为小企业提供纳税选择权、对流转额低于某一数量的潜在纳税人实行免税、对免税小公司的供货按高于正常税率的税率征税、估定征收、减征增值税。
6.开征环境污染税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自然资本理论、外部效应理论、消费补偿理论。
7.决定一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因素有哪些?
历史或文化;立法上的需要;一国的收入水平的制约;社会目标的制约;一国征管水平的影响。简答题
8.简述公司所得税的理论基础。
当代经济中,公司成为独立的、普遍存在的法人。若对公司所得不征税,而仅在利润分配后课征个人所得税,就会出现当公司盈利时,公司将盈利保留不作分配,以逃避个人所得税,会出现税负不公现象。基于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关系的不同理解,公司所得税理论可分为两大流派,一是以实质法人说为理论基础的独立课税论,二是以虚拟法人说为理论基础的合并课税论。
利益说、国家财政收入保障说、社会成本分摊说、付税能力说、公司主体说、工具说。
9.从各国公司所得税税率设计情况来看,有什么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