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灾保险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巨大,而巨灾保险则成为缓解灾害带来的损失和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围绕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以及相应的策略进行分析。
一、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巨灾保险是一种针对大规模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险形式,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
我国巨灾保险的起步较晚,直到2005年以后才开始逐步完善。
2008年我国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利用保险工具的通知》,为巨灾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引导。
2012年,国务院批复了《关于发展巨灾风险保险的实施意见》,为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截至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巨灾保险产品逐渐丰富,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市场规模扩大,巨灾保险的意识也逐渐深入人心。
我国在巨灾保险的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整体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1. 产品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巨灾保险产品种类相对单一,覆盖范围较窄,很难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市场发展不平衡。
一些省份和地区的巨灾保险市场起步较晚,市场发展不平衡,保险覆盖率较低。
3. 风险评估难度大。
巨灾保险需要对风险进行准确评估,而自然灾害的发生难以预测,这给巨灾保险的风险评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 缺乏长期资金支持。
巨灾保险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支持,目前还缺乏完善的长期资金支持体系。
5. 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的巨灾保险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巨灾保险市场的监管和规范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发展巨灾保险:1. 完善产品体系。
巨灾保险产品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体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创新,推出更为灵活多样的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媒体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公众对巨灾保险的认知和了解,提高巨灾保险的购买意愿。
3. 加强区域风险管理。
针对我国各地的不同自然灾害风险,建立巨灾保险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高保险公司对风险的准确评估能力。
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1.分散巨灾风险2.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1.保险覆盖率低2.再保险业务发展不足3.政府作用有限三、构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设计构想1.建立巨灾保险分散机制2.发展国内外再保险业务3.设立巨灾保险基金4.政府作为最后再保险人四、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2.完善保险产品和服务3.提高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4.加强监管和协调正文(篇1)一、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巨灾保险制度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分散巨灾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巨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分散巨灾风险。
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不容忽视,而巨灾保险制度通过集中管理、分散风险的方式,将个体面临的巨灾风险转移至整个社会,提高了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巨灾保险制度可以为受灾群众提供及时、全面的救助。
在遭遇自然灾害等巨灾时,保险赔付能够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减轻政府和社会的负担。
最后,巨灾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保险机制,政府和企业可以将巨灾风险转移至市场,降低因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
二、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巨灾保险制度,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巨灾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首先,保险覆盖率低。
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覆盖率尚不足 10%,这意味着大部分群众在遭遇巨灾时仍缺乏充足的保障。
其次,再保险业务发展不足。
再保险是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再保险市场规模较小,再保险业务发展滞后。
最后,政府作用有限。
在巨灾保险制度中,政府应发挥关键作用,但我国政府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仍有待加强。
三、构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设计构想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构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设计构想:首先,建立巨灾保险分散机制。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近年来,我国频发的自然灾害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提高国家应对灾害的能力,我国巨灾保险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保险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从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策略分析,并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
当时,我国对自然灾害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政府在灾害发生后通常采取救灾援助的方式,而未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尝试引入巨灾保险制度,以降低国家和个人在自然灾害面前的经济风险。
1992年,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家自然灾害损失补偿基金,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
基金主要用于向受灾地区提供损失补偿,并通过政府购买巨灾风险保险来分散和转移风险。
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后重建的财政压力,提高了国家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
目前,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地震、洪涝等巨灾的风险较高,但保险覆盖率较低,大多数受灾地区和个人无法获得有效的保障。
现行的巨灾保险产品种类单一,覆盖范围有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够充分,行业参与者有限,缺乏竞争力。
政府对巨灾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针对我国巨灾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策略分析,以推动该领域的健康发展。
政府应当加强对巨灾保险的支持和引导,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扩大巨灾保险市场规模。
鼓励保险公司推出多样化的巨灾保险产品,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险覆盖率。
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提高巨灾风险的预测和预警能力,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和赔付压力。
推动巨灾保险制度与国家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相结合,实现保险机制和公共安全体系的有效衔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自然灾害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风险不断增加,巨灾保险的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
一、前言我国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频发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人财损失惨重,重大灾害已越来越成为制约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大推进我国风险分散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中损失分摊、经济补偿以及社会管理等功能,对受灾地区恢复正常生活和维持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现状保险在分散与转移风险上具有天然的优势,Kunreuther (1998)认为保险能够有效应对巨灾风险管理中成本问题和损失补偿问题。
我国国情和经验表明,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是最优风险分散机制,而不是单一主体形成的风险分散机制。
公私合作是为巨灾风险提供保险的可行性措施,公私合作可以实现保险系统具体而有效的风险分配。
在吸收国外经验和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基础上,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巨灾保险体制,并基于保险公司制度相应发展战略的角度,在再保险的基础上构建巨灾保险证券化,形成了巨灾保险债券、巨灾保险期货、巨灾保险期权等产品,并确立巨灾基金进一步完善我国巨灾保险风险分担体系,以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多起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一般将自然灾害列为除外责任。
目前,面对重大灾害主要依靠财政补贴、社会救援和灾民自担,政府在灾害救助中起着主导作用。
云南因地理位置特殊,属于亚欧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交界碰撞处,成为我国地震灾害最频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因此,云南率先成为地震保险试点省份,保险范围为农村居民房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支持、非盈利性的地震保险体制运作,目的是建立可靠、多元有效的补偿机制。
除此之外,我国也发展了相关的洪水巨灾保险,农业、林业等行业也逐步受到政府关注,逐步将其考虑到巨灾保险体制中,形成全方位、全覆盖、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制。
面对严峻的巨灾风险管理形势,我国一直致力于在灾害防御、应急管理与科技支撑等方面下功夫。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摘要】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关键在于深入理解巨灾保险的概念和重要性,探讨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历程和市场现状。
要认识到巨灾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和建议。
展望未来,我国巨灾保险有望迎来更加健康的发展,而总结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可以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关键词:巨灾保险、发展历程、市场现状、发展难点、发展策略、健康发展、建议、展望、总结、策略分析。
1. 引言1.1 介绍巨灾保险概念巨灾保险是指针对大规模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所带来的损失而设计的一种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包括地震、洪水、飓风、火灾等灾害。
巨灾保险的本质是通过支付保险费来转移灾害损失的风险,从而减轻受灾方的经济负担。
巨灾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机制,其与传统的财产保险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灾难性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上。
巨灾保险的发展旨在提高社会的抗灾能力,降低灾害损失的影响。
1.2 我国巨灾保险的重要性我国巨灾保险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我国地处地震带、台风登陆区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巨灾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巨灾保险可以有效分散风险,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财务压力,保障他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巨灾保险的发展可以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巨灾保险还可以为政府提供灾害风险管理的有力工具,帮助政府更好地保护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
当时,我国的灾害风险逐渐增加,尤其是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频发,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首先在地方试点推广巨灾保险,随着实践的积累和经验的丰富,我国逐渐建立了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
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发展的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
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发展的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文献综述 (3)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4)二、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 (6)2.1 巨灾保险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7)2.2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8)2.3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 (9)三、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发展的实践困境 (10)3.1 法律法规不完善 (11)3.2 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不足 (12)3.3 资金筹集与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13)3.4 信息披露与公众参与度低 (14)四、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优化的路径选择 (16)4.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7)4.2 创新保险产品与服务 (18)4.3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集与风险分散机制 (19)4.4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 (21)五、结论与展望 (22)5.1 研究结论 (23)5.2 政策建议 (24)5.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25)一、内容综述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巨灾风险挑战。
这些巨灾不仅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还对国家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构建和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政府开始重视巨灾保险的发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推动。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仍面临诸多困境。
巨灾保险的高风险性使得保险公司往往承担着巨大的赔付压力,进而影响到其稳健经营。
巨灾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使得其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有限,需要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国巨灾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监管机制也存在一定的漏洞,这都制约了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
为了优化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路径,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完善巨灾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为巨灾保险的经营和管理提供法律基础;三是推动市场化进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巨灾保险的运营效率;四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提升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巨灾保险是指为了应对大型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所带来的巨大损失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形式。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天气事件越来越频繁和严重,巨灾保险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作为人口众多、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中国在巨灾保险方面也逐渐加强了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05年。
当年,我国福建省遭受台风“莫兰蒂”袭击,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应对此类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2007年中国农业保险市场发展中心联合业内的机构共同发起了中国首个巨灾保险试点项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基金巨灾保险试点项目”。
该项目主要针对农村地区,覆盖农作物种植、养殖和渔业等领域,成为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重要起点。
随后,我国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逐渐扩大。
2013年,国家金融办、国家气象局、保监会等多个政府部门在广东、四川、江苏等多个地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这些试点项目除了覆盖农村地区,还逐步向城市扩展,涉及工商企业、住宅房产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
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最初的风灾、洪灾、地震等单一灾害,逐步增加了雪灾、旱灾、冰雹等多种灾害类型。
我国巨灾保险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风险评估和损失评估的难题。
巨灾保险的核心是对灾害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以确定保险产品的风险定价和理赔标准。
因为巨灾灾害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风险评估和损失评估工作难以准确度量,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其次是保险知识的普及度不高。
巨灾保险要依靠广大民众的参与和认可,但是由于保险知识普及程度的不高,很多人对巨灾保险并不了解,因此对巨灾保险的需求也比较低。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加强风险评估和损失评估的科学研究。
政府可以加大对巨灾保险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展风险评估和损失评估的研究工作,提高巨灾保险定价和理赔的准确度。
加强巨灾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一、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情况巨灾保险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我国自2007年开始试点巨灾保险制度。
随着国家的不断推动和政策的出台,巨灾保险在我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已有近30个省份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参与农户达到1.3亿,累计承保保费高达320亿元。
二、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优势1.经济发展基础: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保险需求,有能力支持巨灾保险的发展。
2.政策支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多个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对巨灾保险提供政策支持。
3.保险公司积极性高: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保险试点,承保保险产品,并提供理赔服务,保险机构的积极性是巨灾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三、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问题和挑战1.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还处于试点阶段,并未形成全面的制度体系,制度上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和不足。
2.产品创新不足:我国巨灾保险产品相对单一,覆盖范围和理赔方式有待更多的创新,以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需求。
3.保费定价难题:由于巨灾保险涉及风险评估和定价等复杂问题,保费定价是一个难题,如何平衡风险和收益仍待解决。
四、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策略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巨灾保险的政策支持,提供更多的激励和扶持措施,例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以促进巨灾保险的发展。
2.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巨灾风险评估机制、巨灾保险基金机制等,为巨灾保险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创新研发:加大对巨灾保险产品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覆盖面和理赔方式的多样性,满足不同需求。
4.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加强对巨灾保险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建立监管机制,防范巨灾保险市场的风险。
五、结论巨灾保险是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对于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巨灾保险在政策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性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但在制度不完善、产品创新不足等方面仍面临挑战。
2024年巨灾保险市场调研报告
巨灾保险市场调研报告摘要本调研报告对巨灾保险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报告首先对巨灾保险的定义和发展历程进行了介绍,随后分析了全球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并给出了巨灾保险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和产品创新情况。
同时,报告还对巨灾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通过本次调研报告,读者可以全面了解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为相关机构和投资者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1. 引言巨灾保险是一种特殊保险形式,主要用于弥补由自然灾害等巨大灾难造成的损失。
巨灾保险在近年来逐渐兴起,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章节将对巨灾保险的定义和发展历程进行介绍。
2. 全球巨灾保险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本章节将对全球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分析。
首先,分析巨灾保险市场的规模和增长情况;接着,探讨巨灾保险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如创新产品和服务、跨行业合作等;最后,分析全球巨灾保险市场在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分布情况。
3. 巨灾保险市场的参与主体和产品创新本章节将对巨灾保险市场的参与主体和产品创新进行研究。
首先,分析巨灾保险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政府机构等;接着,探讨巨灾保险市场的产品创新情况,如巨灾保险的扩展范围和创新险种等。
4. 巨灾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本章节将对巨灾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进行评估。
首先,分析巨灾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现状,包括风险评估和风险传导等;接着,探讨巨灾保险市场的监管体系,如政府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等。
5. 建议与展望根据调研结果,本章节将提出建议与展望。
首先,针对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接着,展望巨灾保险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如技术进步和国际合作等。
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报告,我们对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有了全面的了解。
巨灾保险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并在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巨灾保险是指针对重大自然灾害所提供的保险服务,旨在帮助受灾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
我国地处东亚板块和欧亚板块的交汇处,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国家和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巨灾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8年汶川地震后,相关部门开始重视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目前我国巨灾保险保险覆盖面仍然较窄,大多为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提供保险保障,个人和农村居民的保障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
对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面临的挑战及提升保险覆盖面的策略成为当前亟需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巨灾保险发展现状、面临挑战、提升覆盖面策略、完善制度建议和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为我国巨灾保险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和建议。
1.2 问题意义巨灾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巨大风险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如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深入研究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现状,探讨我国巨灾保险面临的挑战,提出策略和建议,加强巨灾保险的宣传推广,对促进我国巨灾保险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巨灾保险的发展对于提高我国的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经常受灾,自然灾害频发,巨灾保险可以有效地减轻灾害对受灾群众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负担,提高社会的灾害抗风险能力。
加强我国巨灾保险的宣传推广,可以提高保险意识和保险覆盖面,促进我国巨灾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经济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正文2.1 巨灾保险发展现状分析巨灾保险是指针对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巨额财产损失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我国的巨灾保险起步较晚,但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巨灾保险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我国政府对于巨灾保险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相应的政策法规也在逐步完善。
大震巨灾保险课题报告
大震巨灾保险课题报告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大震巨灾给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震巨灾保险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课题报告将从大震巨灾保险的定义、国内外发展现状、我国政策法规、保险产品及理赔流程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我国大震巨灾保险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大震巨灾保险的定义及作用1.定义大震巨灾保险是指为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保险机制,将巨灾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受灾群众的经济负担,提高社会对巨灾风险的承受能力。
2.作用(1)分散风险:大震巨灾保险可以将个体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降低受灾群众的经济损失。
(2)提高恢复能力:保险赔偿可以帮助受灾地区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减轻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3)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大震巨灾保险,企业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吸引投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二、国内外大震巨灾保险发展现状1.国际发展现状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大震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如美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
(1)美国:实行政府主导的巨灾保险制度,通过联邦和州政府共同承担风险。
(2)日本:实行政府与民间共同参与的巨灾保险制度,政府提供基本保障,民间保险公司提供补充保障。
2.我国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大震巨灾保险工作,逐步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1)政策法规: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巨灾保险的政策法规,如《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等。
(2)保险产品:多家保险公司推出大震巨灾保险产品,如人保财险的“地震保险”等。
(3)理赔服务:保险公司不断完善大震巨灾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我国大震巨灾保险发展建议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立法,明确政府、保险公司和受灾群众的权利义务,为大震巨灾保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大震巨灾保险的认识,增强民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3.创新保险产品:根据我国地震灾害特点,开发符合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
2023年巨灾保险行业市场需求分析
2023年巨灾保险行业市场需求分析随着自然灾害频发和人类活动影响环境的加剧,巨灾保险逐渐成为重要的保险市场。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自然灾害和人类灾难所造成的直接财务损失每年约为5000亿美元,而巨灾保险市场的保费收入也在逐年增长。
本文将从巨灾保险行业市场概况,市场需求分析和未来发展趋势三方面对该行业市场进行深度剖析。
一、巨灾保险行业市场概况传统意义上,人们对保险的理解是保障个人或机构在遭受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而巨灾保险是一种针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进行保险保障的行业。
巨灾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向受灾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险服务,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灾难造成的损失。
同时,巨灾保险公司也为社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提供保险保障。
截至2019年底,全球巨灾保险市场规模约为289亿美元,其中美国与日本是最大的巨灾保险市场。
同时,近年来,欧洲和亚洲地区的巨灾保险市场也在逐渐扩大。
二、市场需求分析1.自然灾害频发,需求增加自然灾害是导致人类社会巨额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2018年美国加州大火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160亿美元。
2020年中国洪灾导致的经济损失达到了200亿人民币。
自然灾害频发,给个人和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对巨灾保险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
2.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特定风险农作物种植和养殖业等行业属于特定风险行业,这类行业的经济损失往往由于自然灾害加上生物因素的互相作用而引起。
这一类型的行业巨灾保险需求在这些行业中尤其强烈。
3.高楼大厦、公共设施等建筑需要风险保障高楼大厦、机场、桥梁、电站等公共设施是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
一旦这些建筑物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损失代价会非常昂贵。
这些建筑物需要巨灾保险保障。
4.市场竞争加剧近年来,随着巨灾保险业务的逐渐成熟,行业市场竞争加剧。
巨灾保险公司之间要通过保费价格、保障范围、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竞争,争取更多的客户和市场份额。
这种竞争同时也增强了需求。
巨灾保险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巨灾保险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咱今天就来唠唠巨灾保险这档子事儿。
先来说说巨灾保险实施的情况吧。
这几年,不少地方都开始推行巨灾保险,可在实际操作中,那问题还真不少。
就拿我前段时间了解到的一个事儿来说吧。
有个沿海的小城,经常受到台风的侵袭。
政府推行了巨灾保险,本是想给老百姓多一份保障。
可真到了受灾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有些居民的房子被台风吹得摇摇欲坠,按说能得到赔偿吧,但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来一看,这认定的损失程度和居民自己认为的差了老远。
居民觉得自己的房子都快塌了,保险公司却觉得还没到那么严重的程度。
这一来二去的,就闹得不愉快。
要说巨灾保险实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首先就是保障范围的界定太难了。
啥叫巨灾?多大的损失才算?像洪水、地震、台风,这些灾害的标准都不好统一。
而且不同地区面临的主要灾害还不一样,有的地方是洪水多,有的地方是地震频繁,这保障范围要怎么定才能让大家都满意,真是个头疼的事儿。
再就是保险费率的问题。
保费定高了,老百姓不愿意买,觉得太贵不划算;保费定低了,保险公司又承担不起那么大的风险。
这就像是走钢丝,得找到那个平衡的点,难啊!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宣传和普及不到位。
好多人根本不知道有巨灾保险这回事儿,就算知道了,也不清楚具体能保啥、怎么赔。
就像那个沿海小城的居民,受灾了才知道有这么个保险,可对具体条款啥的都是一头雾水。
那针对这些问题,咱也得想想办法不是?我觉得吧,首先得把保障范围给明确了。
政府和保险公司得坐下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清晰、合理的标准。
不能模棱两可,让大家心里都有个数。
保险费率这方面呢,可以搞个差别费率。
根据不同地区的灾害风险程度来定保费,风险高的地方保费适当高一点,风险低的地方就低一点。
这样既能让保险公司有得赚,也能让老百姓觉得公平。
宣传和普及可太重要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得加大力度,别光是发发传单、贴贴海报,得用老百姓能听懂的话,通过各种渠道,比如网络、电视、社区活动啥的,把巨灾保险的好处、条款都讲清楚。
巨灾保险的发展问题及对策
巨灾保险的发展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世界频发的各种巨大自然灾害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中国作为巨大自然灾害多发且风险呈现多样化的国家,每年遭受的巨大损失时难以避免的。
就光是受灾群众的抚恤都是巨大的财政支出,更不用说灾后重建了。
所以建立市场化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势在必行的。
但同时由于我国巨灾保险起步晚、发展缓、保障程度低、覆盖有限以及在发展的过程之中存在着由于供给方与需求方信息的不对称这些问题,导致了产品供给不足以及需求强度较弱的结果。
因此,促进巨灾保险发展,需要加强社会公众保险意识,制定强化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最后建立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联保机制。
关键词:巨灾保险;市场化;制定法律条文一、引言我国的巨大自然灾害自古以来发生频率都比较频繁,不仅破坏范围广,波及人员多,损失程度大,而且风险结构复杂且呈现多样化趋势。
巨大自然灾害的发生不仅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从侧面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改革的决议中,指明我国保险事业发展的方向。
这对运用市场机制分散巨灾的损失,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保障人民财产和稳定社会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当前,我国巨灾保险的已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保险公司为支撑的巨灾风险分散体制,较之与政府财政为单一给付主体去承担巨大灾害带来的各种损失来看,已有了很大的进步。
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民生保障”的原则的推动下,我国的巨灾保险体系已有了初步框架。
自2014年相关政策实施后,深圳、宁波、厦门等地开展了综合性的公共巨灾保险试点,云南、四川、河北等地开展了居民住宅地震保险试点,广东省则开展了巨灾指数保险的试点等等。
在试点城市的推动下,巨灾保险产品也不断地在发展。
除此之外,有的地区因地制宜相继将洪水、强台风、农业等扩展到巨灾保险的责任中去,让巨灾保险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更好的发挥其“稳定器”的作用。
但就我国目前总体应对机制看,我国巨大灾害发生的方法仍然以财政给付作为主要形式。
巨灾保险的现状与应对
巨灾保险的现状与应对巨灾保险是一项针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大规模破坏和人员伤亡风险的保险形式。
随着自然灾害日益频繁,巨灾保险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受到关注,但其发展仍面临着众多挑战。
一、现状目前,全球巨灾保险的市场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2019年,全球巨灾保险市场规模达到260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400亿美元。
然而,巨灾保险市场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巨灾保险的覆盖面狭窄目前,巨灾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地区,对于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地区及自然灾害频繁地区的风险保险市场覆盖率比较低。
2、缺乏业务标准化由于巨灾保险受到地域、风险类型、保险人群等多方面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巨灾保险产品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这种差异化时有发生,使得巨灾保险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实现国际化。
3、资金缺乏巨灾保险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资金支持。
然而,一些麻痹大意的地方政府和社区出于成本原因,并未予以支持,使得巨灾保险难以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二、应对1、扩大巨灾保险的覆盖面为了让巨灾保险能够覆盖到更多地区和人群,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
例如,政府可以出台法规,鼓励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购买巨灾保险。
同时,还可以采用地方行政管理、税收或其他政策来支持巨灾保险的发展。
2、加强巨灾保险标准化要加强巨灾保险业务标准化,需要让各方的利益更加平衡和规范,可进行国际标准化活动,制订完整的巨灾保险标准和规范资料,纠正巨灾保险市场的不合理现象,进而更好地提升巨灾保险的运营和服务水平。
3、提高资金限制为了让巨灾保险体系更加完善、人性化,需要引进更多的资金。
政府可以鼓励社会投资产业链中的巨灾保险机会,并对巨灾风险较高的地区宣布一些经济补贴政策,以便全社会能够更好的投入到之中。
总之,巨灾保险是未来重要的保险方向,而巨灾保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需要进一步地改善和完善。
未来,巨灾保险需要以标准化为核心,各方共同参与,引进更多的资金,以更好地在自然灾害中挽救人在灾难中的生命财产,并提供更好的服务保护。
2023年巨灾保险行业市场环境分析
2023年巨灾保险行业市场环境分析巨灾保险是指对自然灾害等无法预测、无法控制的、大规模的灾害风险进行保险的一种形式。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巨灾保险已成为重要的金融保障手段之一。
下面将从市场环境、行业状况、政策法规等方面对巨灾保险行业市场环境进行分析。
一、市场环境分析1、需求环境随着气候变化和全球人口的增长,大型自然灾害、环境灾难的风险日渐加大,对公共安全、个人与家庭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频发,需求市场变得更加强烈。
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3.5万亿美元,其中大约87%的损失没有得到任何赔付。
因此,巨灾保险行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在中国,巨灾保险仅占整个保险市场的不到1%。
2、竞争环境巨灾保险行业中的竞争主要是在保险公司之间进行的。
2015年,全球巨灾保险市场约为250亿美元,其中美国巨灾保险市场最为成熟,且集中度高。
在中国,巨灾保险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只有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中国平安等少数保险公司涉足。
此外,一些国际保险公司也在寻找机会进入中国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局面。
3、营销环境由于巨灾保险属于特殊保险范畴,市场需求相对较小,营销难度较大。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如何扩大较小的市场份额,提高普及率,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同时,消费者对巨灾保险的认知度还相对较低,普及和宣传是同时工作的两个方面。
二、行业状况分析1、发展现状中国巨灾保险市场一直处于潜在状态,直到2008年汶川地震爆发后,中国政府才开始积极推动巨灾保险的发展。
2015年,中国太平轻型汽车巨灾风险保险引入,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商业化的巨灾保险产品。
截至目前,中国巨灾保险市场规模仍然相对较小,并且在产品设计和创新、客户需求和规模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
2、发展趋势随着人们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认识不断提高,巨灾保险市场前景看好。
未来,巨灾保险行业将不断推出新产品,以迎合消费者和企业的需求。
巨灾保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建议
巨灾保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建议巨灾保险,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儿像天方夜谭?感觉像是那个“如果有一天地球爆炸了”才会需要的东西?但巨灾保险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关系,尤其是在如今自然灾害频发的时代。
你看,台风、地震、洪水、干旱,哪个不是“全球天气暴走”的一部分?这些天灾一旦发生,损失可不是三五万,而是上百万甚至上亿,谁能承受得了这种打击?所以,巨灾保险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但是,发展巨灾保险,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困难重重,挑战多多。
这种保险要覆盖的范围实在是太广了。
你想,巨灾保险不光是保障自然灾害的损失,还得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不同地区的风险差异那么大,城市、农村、山区、沿海,灾害发生的频率、类型、规模都各不相同。
如果按不同地区定价和赔付,那得多复杂?这保险公司怕是得搬个大脑袋来算账。
试想一下,假如一场洪水把沿海城市淹得不成样子,赔付就不说了,光是如何判断这灾难的真实情况,估计就得调动全国的监测系统。
再加上这种保险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要做到精准定价和合理赔付,数据不准、评估不全,那赔偿能给多少,保险公司能撑多久,都是大问题。
再说了,巨灾保险要面临的另一个困难就是大家的认知问题。
大部分人觉得这种保险好像离自己特别遥远,觉得“灾难离我那么远,为什么要买这种保险?”就像你从来没有买过火灾险,甚至不曾想过自己可能会被火烧到一样,很多人都忽视了这种风险。
直到灾难真的来了,才会后悔莫及。
可一旦出现大规模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又会面临索赔潮。
那时候,大家才发现,保险公司原来根本没有准备好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大规模赔付。
理赔慢、流程复杂,气得人牙根痒痒。
尤其是对于贫困地区的人来说,根本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支付保险费用,也很难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这样一来,巨灾保险的发展就像是骑在大海上的一条小船,摇摇晃晃,随时有沉没的危险。
再说到保险产品本身,巨灾保险的设计也并不简单。
普通的车险、房险,大家都知道咋买、咋赔。
而巨灾保险牵扯的因素太多了,保险条款又繁杂,很多消费者看了一遍就头大。
我国的巨灾保险
我国的巨灾保险我国巨灾保险的现状及开展摘要: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在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近15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约3亿人(次)受灾,倒塌房屋约300万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约8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
在现代社会中,尽管随着科学的开展人民对自然灾害的预测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也通过多种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仍然在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2022年初的雪灾,截至2月12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造成107人死亡,8人失踪,紧急转移安置151。
2万人。
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未含工矿企业损失)。
在如此严重的台风,雪灾,地震等巨大灾害风险之下,我国的灾后融资体制却存在很大的问题,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政府成为最大的补偿者,而作为专门因为风险而存在的保险却在这方面很缺位,每当大灾来临就会给我国的财政带来巨大的冲击,势必对我国的经济开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社会的呼吁下,建立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选择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巨灾保险机制及运做模式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当前巨灾保险的现状,背景,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巨灾保险开展的经验,来探索一条适合我国特色的巨灾保险的运做模式。
进一步的改善我国的巨灾损失补偿机制,提高我国全社会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
关键词:巨灾风险,巨灾保险,风险管理,巨灾基金(一)、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急迫性2022年我国遭受了两次巨灾,其涉及范围之广,涉及人数之多,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平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2022年1月中旬以来,冰冻雨雪灾害突袭我国南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到达1,516。
5亿元,造成107人死亡。
于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地震灾害造成工业企业经济损失估计超过2,000亿元,死亡人数截至6月9日达69,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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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论巨灾保险的的现状与发展——中英两国的巨灾保险发展史及共同之处作者:张磊王冰王凯佳2016/4/23个人负责项目:王凯佳中国的巨灾保险发展史王冰英国的巨灾保险发展史张磊中英两国巨灾保险的共同处论中国巨灾保险的现状与发展——张磊王冰王凯佳我国的巨灾保险才刚刚起步,规模较小、保障面窄,而且社会对巨灾保险的认知程度不高。
透过南方发生的冰冻雪灾和汶川大地震可以看出,保险业在我国巨灾风险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比较有限,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同时中国又自然灾害频发,在现今中国面临的主要巨灾风险包括地震、洪水、干旱、台风、霜冻、泥石流、滑坡、沙尘暴等。
其中地震、洪水、干旱是全国性的巨灾,台风等多是区域性巨灾,在自然灾害面前,我们人类永远都显得渺小,每次灾难过后,统计出来的损失永远是个天文数字,虽然说损失不可避免,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得到一些及时的补偿,此时,正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迫切需要的。
因此,借鉴国外巨灾保险发展模式的成功之处,研究我国巨灾风险的损失分担机制、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巨灾保险体系迫在眉睫。
就论现今中国的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可看出,如果要拿自己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来比较的话,就显得还远远不够成熟,各个方面和领域都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并且中国领土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巨大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同时发生更频繁的还是生活中的人为灾害,这些人为灾害虽然造成的损失不大,但因为发生的数量太多,最后合计起来也快成为一个天文数字。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年发生在中国的一些重大自然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根据民政部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近10年来我国每年因灾难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基本维持在2000亿元左右。
2006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4109.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5.9%。
其中绝收面积540.9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7.7%,因灾死亡3186人,比上年增长28.7%,倒塌房屋193.3万间,比上年减少33.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比上年增加23.8%,是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以来的第二个重灾年。
而2008年年初的一场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就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1500多亿元,据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的数字显示,截至2008年3月1日;我国各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101.1万件,已付赔款19.74亿元,预计保险公司全国赔款数字将在40亿元左右。
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但保险赔付金额尚不足损失总额的3%,低于全球平均水平36%。
就在雨雪冰冻灾害之后的短短几个月,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强地震,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无疑是雪上加霜。
此次大地震中,受灾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涉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省市。
截止6月9日;地震已造成69142人遇难;直接受灾人口达1000多万人。
受灾地区交通、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均受损毁,损失惨重,而且仍不断有次生灾害的发生。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披露,仅四川一省工业企业的直接损失已达670亿元,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超过雪灾。
中国保监会要求“特事特办”,各保险公司纷纷建立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处理灾区保险理赔事宜,但参与赔付的保险公司多是寿险公司,它们将会对地震造成的人身意外进行正常赔付,然而由于地震在大多数财险险种中属于免责范围,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通常不对地震进行赔付,即使运用通融赔付原则,赔偿金额也是杯水车薪。
这些发生在我国的巨灾造成了惨痛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财产损失,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国巨灾风险形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巨灾保险体系。
再看国内一些正在研究和探索的进度,探寻巨灾保险的发展之路、完善之路并不简单。
从前段时间举行的2016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国际峰会得知,上海正在研究制定港口巨灾保险制度,这将成为港口安全管理顶层设计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
积极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提高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保障上海港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这对中国的巨灾保险又何尝具有重要的意义。
早在之前业内就在呼吁的灾保险制度正在逐步破题,继在浙江、云南、深圳等地试点之后,这一被列入保险新“国十条”的重要制度也将在上海启动。
自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港口安全问题备受各方关注,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意识到通过保险这一工具来分散风险的重要性,其中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呼声此起彼伏。
与此同时,,中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与立法不足,导致在灾难发生之后,保险公司不能准时又合理的估算并补偿受害人,而对于受偿人来说,未能在灾难发生早期补偿损和未能得到某些保险公司的合理保险补偿。
不过对于中国来说,巨灾保险还只是处于不成熟阶段,中国一直都在积极探寻最适合的发展之路。
正所谓“取百家之长,为己所用”,我们在探寻的过程中也应该积极汲取国外一些巨灾保险的发展经验,从他们的角度审视,看看自己存在什么问题,哪些方面未能兼顾到,所以在这里我就对英国的巨灾保险进行一下深入了解。
英国具备发达的保险市场,其巨灾保险的性质主要是非强制性巨灾保险,即市场上销售的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中已经涵盖了巨灾风险责任,投保人可自行选择时机购买。
作为全球保险业的发源地,英国巨灾保险都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府不参与其中。
例如政府财政不对洪水保险进行任何补贴,也是非强制性的,投保人在保险市场中自由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英国再保险市场相当发达和完善,商业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巨灾风险责任直接在再保险市场进行分保,转移风险责任。
政府虽然对巨灾保险再保险计划没有支持,但是巨灾保险参保率依然很高。
下面就以洪水保险为例来看其如何通过保险有效地分担巨灾损失。
在英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当中,洪水造成的损失占较大比重。
在英国,洪水保险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政府不参与洪水保险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不承担有关风险。
政府的责任主要是通过加大防洪投入力度,兴建洪水防御设施来降低洪水风险,使洪水风险具有一定的可保性,这是商业保险公司愿意承担洪水风险的最主要原因。
同时,英国十分发达的保险和再保险体系,为洪水保险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必要保证。
英国保险业把洪水风险纳入标准住宅及小企业房屋财产险保单的责任范围内,投保人可任意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进一步分散风险。
英国保险业认为,在标准财险保单中承保洪水风险,有助于在更为广泛的保险集合体中分散风险,从而将保险成本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
英国的洪水保险具有“捆绑式”和“强制性”两大特征。
“捆绑”是把包含洪水在内的所有自然灾害风险捆绑到一个保单中,顾客购买住宅保险时必须购买全部险种,不能因为当地洪灾风险低而剔除洪水保险。
“强制”是业主只有购买了住宅保险才能获得抵押贷款担保。
这使得洪水风险可以在所有住宅投保人中进行分散,从而使单个家庭购买洪水保险的支出大大降低。
就这样在政府大力支持下,英国保险业从1960年推出包含洪水保险的商业财产保险之后,就成为英国非工程防洪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的洪水保险不同于美国的模式,其保险的供给方全部为保险公司,私营保险业自愿地将洪水风险纳入标准家庭及小企业财产保单的责任范围之内,业主可以自愿在市场上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政府不参与洪水保险的经营管理,也不承担保险风险,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投资防洪工程、建立有效的防洪体系,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洪灾风险评估、灾害预警、气象研究资料等相关公共品。
只有在政府履行了这些职责的地区,保险公司才提供巨灾保险。
英国政府与私营保险业的这种建设性伙伴关系,使得洪水风险在英国具有可保性。
同时;英国政府还特别注意加强与保险行业协会的合作。
此外;电于英国再保险市场是世界第三大非寿险再保险市场,其再保险市场非常发达和完善,所以政府并不对巨灾保险提供再保险方面的支持,而是商业保险公司在提供洪水保险时,直接通过再保险市场将风险分散出去。
因此;尽管近几年英国洪水发生的频率和损失都在增加,一些地区的保费水平也随之上升,但是英国家庭财产保险市场仍然保持了高度的竞争性,对消费者而言依然是成本较低的,2002年的洪水保险参保率已达到80%左右,这正是英国洪水保险体制的最大成功之处。
在了解完中英两国的巨灾保险之后,将两者放一起比较,我们容易发现一些共同之处。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与英国一样投入了大量的资本,这样做有利于加强一些保险的可保性,使投保人群得以扩大。
同时也利用市场来推动巨灾保险的发展。
不过也存在差异之处,像由于中国的巨灾保险因为社会性质的原因,国家与政府在巨灾保险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保险业出现一些市场无法调控的危机时,国家就会立即出现,为一些重要的保险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而英国在这方面就不是这样,国家不参与巨灾保险的经营中,其完全由保险公司自己自行发展,国家只是要在基础设施方面加强,增强保险其可保性,在其他方面,中国因为发展还不成熟,像再保险等都未能完善,一切都有待建设。
巨灾保险产品具有“三高三低”现象,即高风险、高损失、高赔付、低保额、低保费、低保障,保险公司经营巨灾保险的利润通常较低、赔付风险却较高。
因此,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一般要求保险业必须具有较高的承保或赔付能力,或者有国家必要的资金或政策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和政府必须起积极作用,在某些方面或时候对一些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而对于保险业,也必须自觉做到遵守巨灾保险制度,让那些参保人得到应有的损失补偿。
从英国的发展模式来看,相关法律法规是发展巨灾保险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我国也应尽快制定与各种巨灾风险有关的保险法律法规,以保证我国巨灾保险的顺利开展。
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的同时,还应在今年两次巨灾过后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过程中,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来提高公众对巨灾保险的认知程度,调动公众投保积极性,扩大保险的覆盖面。
建立一个完整的巨灾保险制度的迫切性,这不仅仅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巨灾损失的严重后果,使得巨灾保险日益呈现出准公共物品的特征,私营保险业无法独立承担其供给任务,而必须依赖政府的适度介入,否则,市场必然走向失灵,而且相对于政府救助和民间捐助,巨灾保险作为一种有偿机制,更利于形成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良性循环,更利于受害人养成主动的减灾防损习惯;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准公共物品理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理论分别从不同角度为巨灾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学理论支撑;中国长期以来采取的国家财政灾后救助模式存在明显局限且不具有持续性,故亟需推行巨灾保险,以建立一种分散巨灾损失的长效机制。
不过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政府财政及居民收入提高较快,而且保险业快速发展,积极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稳定人们生活、补偿灾害损失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具有经营巨灾保险的能力和经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