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风险防范预防处置制度与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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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
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局会议精神,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城管、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丁瑞鹏
成员:
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四、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卫生及安全:
1、认真学习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并及认真履行《教育局善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2、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
3、严格监测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在疫情发生时期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早晨接受体温测试。
4、卫生教师重视学校卫生工作,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做好教师及学生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5、关注师生健康状况,对于发热、腹泻、过敏等人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群体交叉感染。
(二)、校外活动安全:
1、事先对活动场地进行勘察。
2、制订详细活动方案(行程、集散时间及地点、食品供应、安全防护措施、带队方式、活动内容等)。
3、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告知家长。
(三)、交通安全:
1、要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时间及站点设置必须科学、合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学生事故处理及报告: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3、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事故相关的部门报告,同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接到报告的区教育局应在2小时内书面向市教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布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信息公布。
6、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属校方责任的不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五)、应急措施:
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学校风险防范及重大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事故处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
1、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领导小组成员得知事故发生,必须到现场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收集事故的有关证据、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的保存工作。
3、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办公室、综合教育科及事故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4、①食物中毒事件必须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②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及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③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事故原因要根据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信息方可公布事故的相关信息。
6、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7、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不推卸确属校方的责任。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不随意公布。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公析、总结、存档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安全责任意识:
(1)、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2)、将安全工作有机地纳入学校自主发展规划之中。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上的处罚或行政处分。
(3)、对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2、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1)、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学习《教育系统安全责任风险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学校安全责任和防范方面的知识。
3、确保安全防范经费投入和使用:
教育局下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学校的安全、防病及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用于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保证安全工作经费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