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管理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督导组织人员的构成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织人员由教学院长及各教学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构成。
二、督导工作原则
建立二级督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创造优良的教风,遵循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因此在工作中应遵循真实性、客观性及全面性的原则。真实性要求督导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弄虚作假;客观性要求督导成员深入教学的一线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分析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和提出建议;全面性要求督导工作的范围要涉及教学的各个环节。
三、督导工作内容
督导工作内容具体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日常检查及毕业设计环节。其中课堂教学是督导工作的重点。
四、评价标准
(一)课堂教学(百分制,占评教结果的权重为70%)
课堂教学评价属于微观的教育评价。要保证课堂教学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评价指标应覆盖课堂教学这一动态系统的全部要素。主要包括教师素质、教材处理、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和教学特色等。(见附件1)(二)实验教学(百分制,占评教结果的权重为10%)(见附件2)(三)日常检查(百分制,占评教结果的权重为10%)
(四)毕业设计环节(百分制,占评教结果的权重为10%)
五、督导工作流程
(一)课堂教学
由于督导工作小组的成员均为任课教师,为了保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各教学系(大教学系可以按专业为单位进行)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在每学年内,听课时间由听课人自定,听课具体要求各系自主决定。
(2)根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具体格式见附表1:“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给被听课教师评分;
(3)每份课堂教学评估表上都要有被听课教师及学生代表(班长或学委)的签字;每学年结束后,听课人将所填写的评价标准表全部
上交学院教务秘书。
(4)教务秘书收齐评价表后组织各专业的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成绩,计算平均分提交各系系主任。
(二)实验教学
具体作法为:组织各专业内有实验教学的老师相互听课,填写实验教学水平评估表(见附表2:交通运输管理学院实验教学评估表),其他流程比照课堂教学。
(三)日常检查
以系为单位,由系主任负责,教学秘书协助完成。
(四)毕业设计环节
以系为单位,由系主任负责,教学秘书协助完成。
六、评价结果认定及公布
(一)评教结果的认定
1、最终得分的计算
最终得分=课堂教学得分×70%+实验教学得分×10%+日常检查得分×10%+毕业设计环节得分×10%
注:如无实验教学,则将课堂教学权重提高到80%。
2. 总体评价
(二)评教结果
每位教师的评教结果会在各系呈报学院之后由学院作出最终评价上报学校。
附表1: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课堂教学水平评估表
~学年第学期
系:专业:
听课时间: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签字)学生签字:
课程性质:□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使用教材:□校内□校外□无教材使用课件:□否□是
课堂教学分项评价标准
附件2: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实验教学评估表
~学年第学期
系:专业:
指导教师:(签字)学生签字:
听课时间: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实验室:
实验教学分项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