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干通知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样表)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篇二: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附件一: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篇三: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劳动局、劳动保障局)办理招调入户、毕业生接收入户深圳的人员,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的业务指引。
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二、申请材料
1.《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一);
2.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注:1991年12月之前由原市人事局审批调干(接收毕业生)入户深圳和1997年12月之前由原市劳动局审批招调工入户深圳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最初在深圳落户的派出所查找当时办理入户的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楚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申请办理。经窗口核实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且材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2.经窗口核实无法当场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的,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见附件二《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的,窗口受理申报材料,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补办遗失证明的决定。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到窗口查询办理结果。
四、其他事项
通过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原人事、劳动部门)招调入户深圳的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附件:一、《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二、《材料补正通知书》
附件一: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附件二:
材料补正通知书
:
您于年月日前来办理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经审查,缺少以下材料,请补齐后再报送我局窗口审核。
□ 1.补办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
□ 2.户口簿□ 3.身份证复印件
□ 4.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 5.本人档案(未拆封且档案封章完好)□ 6.其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经办人:
年月日篇四:六: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
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劳动局、劳动保障局)办理招调入户、毕业生接收入户深圳的人员,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的业务指引。
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二、申请材料
1.《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一);
2.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注:1991年12月之前由原市人事局审批调干(接收毕业生)入户深圳和1997年12月之前由原市劳动局审批招调工入户深圳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最初在深圳落户的派出所查找当时办理入户的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楚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单位申请一次性补办10份以上批量材料的,需以单位名义提供情况说明并附补办人员名单,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凭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申请办理。经窗口工作人员核实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且材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2.经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无法当场确认由我局招调或接收的,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后,窗口受理申报材料,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补办遗失证明的决定(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到窗口查询办理结果或电话咨询82108904。
四、其他事项
通过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原人事、劳动部门)招调入户深圳的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附件:《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证明申请表》
附件一:
办理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工、调干通知遗失证明申请表篇五: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业务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劳动局、劳动保障局)办理招调入户、毕业生接收入户深圳的人员,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的业务指引。
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二、申请材料
1.《办理招调工通知、调干通知、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一);
2.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注:1991年12月之前由原市人事局审批调干(接收毕业生)入户深圳和1997年12月之前由原市劳动局审批招调工入户深圳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最初在深圳落户的派出所查找当时办理入户的户口迁移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楚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