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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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
关于“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
开展情况的报告
总队警务处:
为切实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工作,我支队按照总队统一部署,从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全面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通过活动,支队全体官兵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军人意识、安全意识和职责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我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动员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总队《关于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印发部队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如何开展好“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和部署。为确保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出成效,支队成立领导小组,由支队长、政委任组长,副支队长任副组长,司、政、后、防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司令部,具体负责活动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下发方案,层层动员。
为确保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支队
制定下发了《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支队长、政委出席动员会并就开展好此次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所属各大队也能按照支队的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使全体官兵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活动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在思想上做好足够的准备,以活动为契机,促进队伍建设,确保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官兵素质
支队组织全体官兵认真学习新的《共同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等内容。在开展学习过程中,支队机关积极做好表率,充分利用点名、交接班时间人员比较集中的时机开展条令条例学习,并结合每周三下午的训练时间开展队列训练;为增强学习效果,支队还专门组织各大中队领导进行集中授课,由参谋长亲自授课。各大队官兵也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夜晚时间组织学习,以不断强化官兵“学条令、用条令”意识,切实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和战斗力。
三、全面开展专项活动,确保活动成效
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官兵的条令意识,确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尤其是干部骨干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部队安全管理的能力。
二是继续抓好经常性检查督导。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经常性地检查督导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做到“教育不漏课、管理不放松、检查不忽视、违纪不手软”,维护部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队伍安全稳定。